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

时间:2023-07-12 09:00:12 作者:WJ王杰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篇一

品牌授权又称为品牌许可,最初起源于欧美国家,是指品牌的拥有者在一些商定的条款(如使用品牌的商品类别、商品销售的地区和使用的时间段)的基础上通过有关协议,允许被授权商使用授权商的品牌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并向品牌授权商支付商定数额权利金的一种经营方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品牌形象授权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8.市场零售价:每套_____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制造商: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产品价格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代理折扣及结算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5、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6、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战略伙伴的关系,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__”产品一事,双方为了更好履行相关权力、义务等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商 标

1.1甲方独家拥有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商业名称和其它一切标志,包括广告宣传中所使用之商号、标识。

1.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以甲方许可的形式,在销售过程中使用。

二、经营范围

2.1专卖店经营范围:甲方所投资、转投资、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指定产品。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远光专卖店”内不得经销任何非甲方指定的产品。

三 、专卖店

3.1乙方声明符合加盟申请条件,并在了解公司相关事项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筹备专卖店(所选地址需先经甲方审批同意)。在筹备期间即可享受专卖店的所有待遇。在前述销售区域内,甲方可视情况另行授权其它经销商。

3.2乙方专卖店开业前应在当地申办所需经营手续,双方合作期内,乙方专卖店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4.0甲方的权力

4.0.1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甲方可以适当调整产品价格并以书面或公司网站公告形式通知。

4.0.2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可向乙方追索赔偿或收回乙方的经营权。

4.1甲方的义务

4.1.1甲方作为品牌及商标的合法拥有者,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同时,给乙方出具商标使用及经营《授权书》。

4.1.2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无偿提供乙方开店所需的甲方具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4.1.3甲方须按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价格和日期,向乙方供货,并保证产品质量。

4.1.4协助乙方培训店内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进行规范性协助。

4.1.5及时给乙方提供新的市场信息,不断开发新的产品,丰富专卖店经营项目或品种,并协助乙方提高专卖店的经济效益。

4.1.6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发货错误或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专卖店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货手续。

4.2 乙方的权力

4.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在销售过程中使用甲方授权的商标及标识,进行合法的商业活动。

4.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专卖店的形象其内外装修、布置等,乙方享有甲方统一规范的形象设计使用权。

4.2.3乙方有权以约定的价格、规格及日期从甲方进货,但须履行甲方统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提价、降价销售。

4.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经营管理、市场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给予帮助并对其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产生的费用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3乙方的义务

4.3.1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的统一性和商业信誉。

4.3.2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不得违规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4.3.3乙方在变更通讯方式及店址时,有义务立刻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甲方将按乙方登记的通讯地址及发货地址发给(出)的所有通知、货物或资料,视同乙方收到。

五、付款及提货

5.1乙方每次购买产品,须先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5.2乙方购买产品,进入甲方网站订购。有关产品购货的总价、数量、规格、颜色等均以乙方订单上填写的为准。

5.3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指定收货地点和收货人,发出所定的产品,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立即检查货物的数量,如有问题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 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无一方提出异议,视为续约。

6.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应拆除专卖店内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招牌、招贴等,并将甲方颁发的授权书及有关证件退还给甲方。

6.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的法院诉讼。

6.4乙方如销售或自行生产、委托他人生产甲方同类型产品及假冒产品,甲方将终止本合同及乙方的经营权。

6.5甲方网站所公示的《经销商须知》,做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互相免除发生不可抗力期间的违约责任。

6.7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1总则

1.1授权期限及区域(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公司作为______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的经销商,授权期限为______年_1_月_1_日至______年_1_月_1_日止。

1.2进货量及价格乙方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__________台,代理商价格为__________元。

1.3经销商注册乙方应向甲止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对于有能力推广自己品牌的企业提供业务,具体事宜另行洽谈)

2代理权益

2.1单次进货数量不低于____台。

2.2现款提货。

2.3甲方对乙方已订购产品提供三个月内一对一互换,一年内保修。

3价格保护

若因市场需要甲方对产品作价格调整时,甲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方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在调价前一个月内按正常供货价格购进的、尚未售出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特价产品和促销赠品均不享受价格保护。

4商务政策及支持

4.1订货规定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产品订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连同汇款凭证一起传真给甲方,甲方在一人工作日内,将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向乙方通报订单是否有效并实施发货。乙方在收到订货后,应认真填写收货回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传真给甲方。

4.2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号,并于当天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复印件传真至甲方商务部门。

4.3运输费用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输出退货或者换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属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4.4广告支持甲方应视其产品销售状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媒体广告支持。甲方即将开通软件平台宣传、推广公司产品。

5管理与处罚

5.1区域管理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超出授权区域从事批发和零售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实现处罚;若情节特殊严重,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料。

5.2价格管理对于低于甲方建议最低的统一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活动者,以及向其他代理以低于甲方对其供货价进行低价批发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实行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人资格。

6不可抗力

6.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将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过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6.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

7法律效力及违约条款

甲、方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及代理关系,并向本协议签约地所在地法院捍民诉讼以解决纠纷。

8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为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受到甲方取消其代理商咨格的处罚,或者逾期未能续签,,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9其它事宜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备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含产品报价清单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篇三

授权销售怎样写好一份合同,以下本网提供授权销售合同阅读参考。

销售协议

(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某有限公司广州某纸品有限公司、广州某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和广州某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

1.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标(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注册商标或与 “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或/和人民法院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标专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500,000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

11。遵守法律及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20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 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话码、收货章样鉴、发票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通知

甲方:某(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86号以太广场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权利之转让

末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21。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25.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附件

下术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中国广州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篇四

红酒区域代理协议甲方(总代理商):____市阿尔法有限公司乙方(地区代理商):莱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3:代理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2:由于莱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总代理商)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同仁,先后顺序发货。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乙方(地区代理商)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____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篇五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此商标在国际分类的类及 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第二条 代理权限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代理费: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 七 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新品牌授权书合同(六篇)篇六

品牌销售授权证明

授权证明

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第10号)

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商资字[]28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

申请条件:

一、汽车总经销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备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主要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促销、网络建设及其指导,产品服务和技术培训与咨询、配件供应及物流管理。

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获得汽车供应商品牌汽车销售授权;

(三)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及商标与汽车供应商授权的相一致;

(四)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新开设店铺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外商投资设立汽车品牌经销商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一、外商投资设立(含并购、变更经营范围)汽车总经销商应申报的材料

(一)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上报函。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企业设立申请书,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及分支机构地址,总投资、注册资本,投资各方基本情况,出资比例及方式,经营范围、规模及期限。

2、建设及配套内容:主要设施;经营商品来源,采购、配送方式;环保、消防安全方案。

3、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分析: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促销,网络建设及其指导,产品服务、技术培训与咨询,配件供应及物流管理的具体内容、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及构成。

其中:网络建设应明确网点建设布局、规模及进度。

(三)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书》。其中汽车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四)拟设立企业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

(五)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外商投资设立(含并购、变更经营范围)汽车品牌经销商应申报的材料

(一)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上报函。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企业设立申请书,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及分支机构地址,总投资、注册资本,投资各方基本情况,出资比例及方式,经营范围、规模及期限。

2、建设及配套内容:设立分支机构(含店铺)数量、营业面积,新设店铺应提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商业发展规划的意见;主要设施;经营商品来源,采购、配送方式;环保、消防安全方案。

3、汽车经营范围、规模与场地、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相适应的分析说明。

(三)汽车供应商(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总经销商,下同)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其中经营进口汽车的,应提供其在境内的汽车总经销商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

(四)拟设立企业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

(五)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除外。

三、汽车供应商、品牌经销商应备案的材料

(一)汽车供应商授权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使用和销售的备案材料:《汽车供应商授权信息备案登记表》。

1、企业营业执照。

2、《汽车总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

许可程序:

一、汽车总经销商、汽车品牌经销商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申请人分别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拟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商务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批准的,说明原因。

三、外商并购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汽车品牌销售经营范围的,按前述程序办理。

四、凡符合设立条件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汽车总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凡符合设立条件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汽车品牌经销商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告知方式:商务部批件

承诺时间: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审批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外资司 651979626519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