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

时间:2023-07-11 13:00:08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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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一

乙方(业主):

单元房号:

身份证号码:

商铺编号:

建筑面积:

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位 置: 南宁市五象新区东风南路西侧 ;

建筑面积: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消防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和管理。

2、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甲方可聘请专业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7、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8、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负责共用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

1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车辆实行交通管理。

13、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商业网点提供服务和管理。

14、本协议终止时,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4、依据本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造成损坏、损失,负责赔偿。

7、乙方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8、转让房屋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9、乙方如将其房屋以某种方式给他人使用,则应约定物业使用人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对其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在出租物业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登记备案,向甲方递交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备案,告知承租方遵守本协议,并对承租方违反本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消防、环保、装修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11、承担使用或租用物业的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责任。

12、如因业主或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业主或使用人所受伤害为他人所致,则应直接向致害人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委托并协助甲方按政府部门公布的有偿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道路或其他非规划停车场地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三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户外墙面、楼梯间、公共走廊通道、园建、园林、水景池、共用设施设备房等。

第四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养护和管理:

的房屋等。

第五条 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1、 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环境卫生的保洁;

2、 每日收集、清运公共区域的垃圾;

3、 共用水景池定期清洗;

4、 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

第六条 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

1、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2、 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

1、 保持共用道路畅通;

2、 制止小区内违章停车。

第八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详见收楼时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九条 物业环境和共用房屋外观:

1、 保持整洁、定期清洗外墙;

2、 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3、 主要路口设路标,各项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4、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条 设备运行:

1、 定期保养各类共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 水电设备每日巡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护: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物业区域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定期清洗;

2、每日收集、清运垃圾(不包括处理);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

4、共用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每月进行三次灭虫除四害。

第十三条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定期施肥、修剪、浇灌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3、保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第十四条 公共区域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主要道路、街道交通标志齐全、规范,有明显的车辆行走、停放标志;

3、劝喻违章违规停车。

第十五条 公共区域安全防范:

1、物业区域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站岗值勤;

2、重点部位和区域定时巡查,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监控;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拟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 房屋装饰装修: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不定时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或发展商《收楼通知书》通知的收楼之日(二者以日期较前者为准)起计收,收楼当天预收六个月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物业服务费按月结算,交费时间为每月的5日前缴交当月物业服务费。

第十九条 本物业服务费计算面积按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专有部分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有线电视等费用及楼宇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1、 联排别墅、高层住宅与商铺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法定代表签字:

业主(物业买受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二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xxxx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xxxx,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xxxx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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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四

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书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

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6)。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递增或减少)的标准调整。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经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包干_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服务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4.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三)其他经营方式

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一)车位租金标准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车位使用人应按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临时停放车位租金。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车服务费:

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水电费由据实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一)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____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重结构损坏及违反管理规约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9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义务

(一)在乙方入驻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业主名册》;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

(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1.乙方进场时接收的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合同资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经营收益合同资料;

5.物业面积清单及业主名册;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内办理移交和撤场手续。

第二十四条退出和移交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三)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90日内,甲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请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对本物业进行自管。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提前两个月本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委会,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预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经营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查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业主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提供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未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区域,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应当按欠费金额‰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及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延、拒绝移交及撤场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可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移交。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其他事项

(一)向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气泄露、设备设施故障、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1.规划平面图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5.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____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六

名称: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从20__年1月1日起至 20__年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七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5.1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服务方无偿使用;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八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二、订立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三、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当及时 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合同不得翻印。

物业服务协议书汇总篇九

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4]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