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通用15篇)

时间:2023-11-09 10:38:08 作者:梦幻泡 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通用15篇)

培训心得是对培训经历的总结和反思,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巩固所学知识。培训心得范文中,不同人的思路和观点可能存在差异,我们可以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写作方式。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全体同仁进行了“食品安全”宣誓。任何庄严的宣誓、承诺,在心则为思想,在纸则为文字,付诸行动方能成为现实。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这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言即大家的事。

食品生产企业位居食品行业的中上游。在它的更前端则是原料的提供者。常言道: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下梁倒下来。整个食品生产行业能否生产出合格产品,源头很重要、起点太关键。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质量、什么样档次、什么样渠道的原料,影响的是最终产品的质量、自己的经济效益、老百姓的健康……最终会影响到全民族的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的原料,几乎可以认定为选择了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基于此理,食品生产企业应该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通往何方。之所以还会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危害百姓、危害社会。个中原因,还是一个“贪”字在作祟。选择合格原料固然会拉高生产者的成本,但是我们获得的是企业的长期繁荣发展。反之,社会、企业将先后遭殃。“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当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只有智者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并付诸行动。如果光有誓言而不去行动,那么誓言就是空洞、虚无飘渺的东西。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通过,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被废除。

在物质文明告诉发展的今天,当日渐出现那些昧着良心赚钱的黑心商人,食品的安全问题渐趋严重和尖锐。在诸如苏丹红,注水肉,福寿螺,红心鸭蛋,多宝鱼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揭露,民众对自身周围的食品的安全问题渐渐关注,在这种背景下,《食品安全法》的问世,无疑给了民众一剂强心剂,对于那些违法商人和公司更加是当头棒喝。

整部《食品安全法》都在围绕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下制定的。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整部《食品安全法》共十章,分别是: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和第五章(食品检测)。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的,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因为标准不同而造成的不同地区的安全标准的不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食品中病原微生物、农残、兽残、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质量要求;食品检验的方法与规程。这些内容的国家标准规定,对于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生产工作带来了方向,只要严格的遵守这些标准规定,就一定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就能为公众身体健康提供一个很好的保障。

食品的检测,由相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行,相关的检验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必须要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这样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上有效的保证了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公正性。

中,我们是在化验室里帮着师傅检验酒里各种成分的含量,在那里我学到了国家对酒中各种成分含量的规定以及检测的方法,更加重要的是我学习到了作为一个检测人员应有的技术水平和对于自己责任的担当以及对食品安全的负责态度。

除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以及检测,《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进出口的相关方面做出了规定,进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必须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这样的规定,有效的降低了外来食品对公众的食品安全造成的威胁。

《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基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这条规定,对于突然爆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最大程度的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的作用。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施行是我国食品行业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首先它在法律上充分的规定了食品企业和社会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该法的施行为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最后该法的顺利施行必将为我国的食品行业的美好明天做出极大的贡献。

八年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范文一: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15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

范文二:

xx年,xx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月23日,我县召开了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镇)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xx县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二、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此次活动中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二)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编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及时反映食品安全市场信息,充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编发食品安全信息46期(市食安办采用20篇),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期(市食安办采用13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动态信息14期(市食安办采用7篇),上报食品安全整顿动态信息5期。

为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亚硝酸盐、毒鼠强及高毒农药、食用草乌、农村红白喜事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发布了4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600份,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人,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范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等方面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广大老百姓所关注。但此部法律中也有部分不足之处,我提出来供广大网友讨论。

一、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既然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就应该尽快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该制度应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单位所具备的资质、评估专家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及相关考核办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程序、不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处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办法等。

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应该比药品管理更加严格,药品是人生病时才使用的,食品却是所有人每天都食用的,一旦发生问题必定是群体事件,后果可想而知。我们不妨看一看历史上药品不良事件的一些例证。

认识药物不良反应方面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世纪世界医药领域有着重大的发明:阿司匹林、磺酰胺、青霉素、胰岛素、避孕药为代表的药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们在人类的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人们在认识药物不良反应方面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1、在1933年投入市场的减肥药二硝基酚,引起了白内障。

2、1935年生物学家格哈特·多马克发现了磺酰胺具有抑菌作用,1937年在美国田纳西洲有一位药剂师配制了酊剂,结果引起了300多人急性肾功能衰竭,107人死亡。究其原因系甜味剂二甘醇在体内被氧化成草酸所致。为此,美国于1938年修改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

3、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原联邦德国格伦南苏制药厂生产了一种声称治疗妊娠反应的镇静药物thalidomide(又称为反应停、沙利度胺、肽咪哌啶酮),在该药物出售的6年中,先后在联邦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拉丁美洲以及非洲等28个国家,发现畸形胎儿12000多个,患儿无四肢或短肢、肢间有蹼、心脏畸形等先天性异常,身体呈现海豹状,目前世界上尚有四千多这样的人存活。这起事件说明:对药理及其毒副作用的实验与审核不严格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4、1955年在日本使用治疗阿米巴痢疾的药物氯碘喹啉而导致一万多人瘫痪、失明,500多人死亡,该药物对脊髓和视神经系统损伤极大。

倘若食品生产企业擅自将未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物质加入到食品中,万一其存在致癌、致残、或致细胞突变当中的某种的副作用,必将造成群体发病的重大问题,切不可轻视啊!

二、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此条存在不足之处是: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风险评估应该是在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允许上市之前进行。而不应该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时才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允许上市之前进行就应该首先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这样才有利于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控。不能在出现问题后才想到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应该规定更加详细的卫生要求,个别关键加工工段应该对病源微生物及菌落数、空气洁净级别有一定的要求;对人员的卫生、容器具的清洁方式、工作服的清洁方式、清洁水平、清洁工具的区域划分及使用方式、垃圾的转运和处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对食品生产车间的布局、人员与物料的流动方式、包装材料的品质与检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室、产品检验员的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

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应该补充:患有人畜共患病者、皮肤并性病患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感冒期间暂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避免鼻涕、喷嚏等进入到食品当中。

六、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应该补充:承担连带责任的还应该包括新闻媒体和广告审查者。否则,新闻媒体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虚假广告的传播,特别是夸大其辞得到保健食品广告,他们逃避责任是不应该的;广告审查者承担连带责任会促使其更加严格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起应有的责任。

七、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应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如转基因大豆加工的豆油需要标注。但使用转基因豆粕加工的饲料饲喂家畜后,生产的畜产品的安全性又当如何呢?我们是否也该研究一下呢?我不是政协委员,所以,只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一下-体会,不妥之处,请各位高手指教。

八、应规定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及其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例如发达国家不允许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等增白剂、增剂,因为这些物质具有强氧化性,它可以加速氧化人体组织细胞,促进其的老化,尤其是加速动脉血管等老化的速度。而我国则允许添加这些东西,不明白真-相的老百姓以为馒头越白越好,可怜啊!同志们,清醒清醒吧!让我们大家共同抵制雪白的馒头,我们只要纯天然的产品。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

近几年来,由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经过对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明白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每每想到“xx事件”、“xx”、“xx事件”等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我深刻意识到了食品安全的对于一个与生产食品有关的企业占有着不可妥协的地位。

市民们在论及食品安全问题时,首先关心的是强化源头的管理,就是指企业本身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控制。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我们xx酒厂也是全国酒产业中数一数二的领头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更应该狠抓自己,带好头。安全是基础也是无声的宣传,只有把好质量关,我们的企业才能在风云莫测的市场中屹立不倒,稳步向前。

经过培训学习,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保障安全的不易。从原材料到生产出成品酒再到包装和销售,层层关卡每一道都涉及到了各种各样复杂的安全问题。从生物因素到化学因素,从厂区的选址到场内的环境,无一不影响着食品的安全。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食品安全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和承担着风险。保障食品安全不仅是一项谨小慎微的技术活,更需要工人们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的意识。

我一直以为食品安全的意思就是只要人们吃了没病就行了,可是不是的,经过学习,我知道了食品安全的严谨的定义。《食品安全法》中所指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靠着道德约束的,更是有法律约束的。因此我们更应该将食品安全问题放在公司长远发展的首要位置。

现如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任的问题,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企业诚信是其在社会立足的根本所在,也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企业应当通过不断完善伦理框架和伦理政策来落实企业伦理价值体系,在追求经济利润的.同时,更应该加强企业伦理建设,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从长远的角度看,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加强伦理道德建设,更容易获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同,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容易在社会公众中赢得更高的知名度。这种良好的企业信誉对于企业来说本身就是一笔可观的无形资产,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增强企业持续获利的能力。

我很自豪我所工作的企业非常重视安全问题,我愿意积极学习食品安全的管理知识,在自己坚守的岗位上,落实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一丝不苟的完成上级交付给我的任务,把好食品安全关,在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发挥自己作为企业齿轮的光荣使命。

食品安全法培训

5月18日,参加了开学典礼和由董宪主讲的《现代公共管理》(危机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知识讲座。他从什么是危机,危机的种类,危机的等级,危机中如何与媒体合作,一把手在危急中的作用,危机的处理原则,危机的预案管理,危机的善后管理,以及领导的艺术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使我对危机及其处理有了全面的了解,对自己的责任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对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5月19日,参加了由蔡瑞林主讲的《市场经济与现代营销》知识讲座,他从世界金融危机,中国的经济规律着手讲了国内外经济形势,从理论角度审视礼县经济状况和农产品营销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礼县的发展战略,以及在金融危机下礼县的发展机遇,发展应注意的问题,如何整合资源,创新制胜,整个讲座深入浅出,形象生动,使我受到了极大的启发,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5月21日上午,参加了由钱晓主讲的《依法行政提纲》讲座,他从公共行政的概念与特征、作用于界限、基本原则,行政法概述、一般定义、基本原则,以及公务员的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我国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的质量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讲述,使我全面了解了依法行政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坚定了依法行政的信心。

5月21日下午,参加了由陈忘名主讲的《出口农产品质量管理》讲座,他从食品安全的国际形势,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面临的形势,xx年全国农产品出口情况,江苏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做法,《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区域化管理,以及对礼县外向型农业发展的建议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使我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为自己的本职工作起到非常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5月22日,参加了由常州市委党校副教授蒋鸣鹤主讲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纲领性文件》——xx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他从xx届三中全会概况,xx届三中全会把农村改革发展作为主题的原因,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原则,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现代农业概念,引领现代农业的五大理念,我国现代农业的区域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农业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辅导,通过辅导使我对现代农业有了全新的理解,并使我深刻地认识到礼县作为农业大县,科技工作必须服务农业,服务农业现代化,为此,我们科技工作者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为礼县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这期培训学习活动期间,5月18日-5月23日在常州参加了系统理论培训学习,5月24日-5月28日分别在张家港、无锡、苏州、上海、义乌、杭州、洋山港等地参加了为期5天的实地考察。

在张家港,主要参观考察了城市规划,张家港市的城市规划是园林式、花园式的,充分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既有返璞归真、淳朴自然的优美,又有现代化繁荣、建筑美学的气息。身处期间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更多地感叹张家港市是现代城市规划的杰出代表。

在洋山港,主要参观了洋山港跨海大桥,该桥跨海32公里,建设投资90多亿人民币,融合了当代最先进的建筑科学技术,在三年内建成。站在桥下,浮想联翩,我们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极快,工程技术已跨入世界先进行列,我作为科技工作者既感到自豪和骄傲,又感到责任之重大,礼县要实现科技的大发展,为工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任重道远,需要我们科技工作者百倍地努力创造性地工作。

在义乌,主要参观了小商品商贸市场。义乌是全国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地,起初是由小货郎担起步,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义乌人及时转变观念,大胆创新,经过数年的努力,使义乌品牌走遍全国,走向世界。义乌商品家喻户晓,为义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义乌的成功是国家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义乌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艰苦努力,开拓创新的结果。

二、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必须转变观念,用超前的、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对待发展问题。我们自身必须认真学习,开阔视野,紧跟时代步伐,培养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勇于开拓,大胆创新,才能有所作为。

体会之二,必须吃透县情,掌握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正确把握经济规律,立足自身实际,取得国家的大力支持,突出自身特色,走标准化、无公害化、产业化的路子,才能创出品牌,提升效益。

体会之三,必须依靠现代科技,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工农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组织化程度,才能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体会之四,必须加快科学发展。在发展中不能走弯路,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生产方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对我县科技工作的思考。

礼县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大县,是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60个苹果重点生产县,全省5个苹果重点生产县,所产的“先秦贡果”牌“红富士”、“红星”、“金帅”等系列苹果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被评为xx年奥运推荐果品和第15届杨凌农高会“后稷奖”,“礼农”牌胡麻油获得第15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全县有耕地103.8万亩,人均耕地2.12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5万亩,苹果园面积48.14万亩,其它果园面积1万多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1.4万亩。有林地173.7万亩,有草原面积170.8万亩,其中宜牧草场144.4万亩。xx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2690万公斤,农业总产值7214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51元,农机总动力93762千瓦。以苹果、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总面积达到97.3万亩、总产量15000万公斤、产值1.8亿元,经济林果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46.9%,户均收入165l元;畜牧业总产值2.25亿元;中药材面积6.85万亩、总产量1020万公斤、产值7880万元;蔬菜面积5.1万亩,总产量12750万公斤,产值10200万元,全县实现农业特色产业总产值5.73亿元,人均达到110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3.66%。农产品果汁出口创汇2517万美元,位居陇南市第一。农业特色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性产业。我县今后的科技工作我认为应主要从服务现代农业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方面实现大的突破。

1、全面提升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含量。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在目前发展的基础上,要积极引进、示范和集成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无公害规范化种植、肉牛冻配及舍饲圈养、马铃薯标准化脱毒化栽培、果品蔬菜窖藏保鲜、设施蔬菜经营管理与节本增效、反季节蔬菜无公害生产和山区冷凉菜种植、山区草畜产业化配套生产、青贮玉米种植及玉米青贮利用、全膜双垄沟播抗旱技术、设施农业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控制及防治、农机化及保护性耕作、中药材栽培采摘及饮片加工、食用菌新品种高效栽培及保鲜贮藏、农产品加工新型设备及工艺等一系列实用技术。特别是,要根据每个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区域,瞄准主攻方向,盯住目标市场,逐一攻关,密集推广,形成一个区域一个产品一套技术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格局。要将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常规技术进行集成整合,通过示范推广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有效提高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既要立足于解决当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科技需求,又要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现代农业理念出发,积极引进、推广一些有利于提升未来农产品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技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

2、加快建设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通过引进实施一批科技示范项目,集成特色产业中带有共性的关键性核心技术,建设示范园区,解决特色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难点技术,增强特色农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以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促进规模农业、精品农业、特色农业、生态休闲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通过在园区内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的运作模式、新的开发水平,将农业高新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其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农业科技企业的孵化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辐射源。

3、努力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科技进步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必须坚持“川坝地破千创万元,双千田、多千田进沟上山”的发展思路,顺应科技发展潮流,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首先,要建构市场诱致型的创新管理机制。市场诱致型的管理机制,从组织结构上看,要使创新主体转变为科研单位、农业高等院校、代表市场需求的农技推广部门、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组成的分工明确、分层管理、协作广泛、开放的组织体系;建立“市场—立项—成果—市场”的两头向外的创新模式。把科研成果、科技创新与农民的增收、增效结合起来,把创新收益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成果研发、推广与应用的责任机制,降低新技术采用的风险。其次,要建构主体多元的创新投资机制。农业的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解决目前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最直接的手段。在我县财政困难投资有限的条件下,要通过政策创新拓展投融资渠道,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一是要强化政府作为投入主体的地位,调节投资结构,把财政投资集中在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科技教育领域。积极探索财政投入新方式,把直接投资为主转为设立基金、税收优惠、财政补息等间接投入为主,把资金投入和政策投入相结合。二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吸引企业和社会各阶层参与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三是鼓励有能力的科研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并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使一部分科研实体成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增加自我造血的能力。四是建立农业投入的监督、反馈机制,保证农资的及时到位,提高农业投入的绩效。五是设立风险基金和提供财政贴息的方式,使金融机构参与融资。第三,要建构合理调节的创新产权机制。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的最持久、最有效的动力。要使农业科技创新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趋同,既有社会效果,又有利于创新,就要适度对农业科技产权加以保护,使之产权化、市场化,并且政府给予创新者更多补偿,以推动创新。第四,认真贯彻落实“礼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县内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外县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各类科技人员如有获得发明专利的每项奖励1万元;完善和规范县级科技进步奖评定机制,每年评选县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有效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增强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开发活力。

4、大力推进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在于科技进步和创新,关键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农村信息服务、农民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科技服务,正确引导农民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和农作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农业的整体发展。我县作为欠发达地区,在思想观念相对滞后,科技主体活力不足的情况下,尤其要强化组织领导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农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推广服务;根据不同层次农民需求,把农业推广服务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公益型与经营型、综合型与专业型、社会化与区域化,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5、大力实施“十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态度,对市场信息的选择和运用水平,对新品种和新科技的认知能力,以及能否移风易俗过文明、健康、向上的新生活,根本上取决于农民自身科技文化素质;社会稳定,也离不开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因此,农民科技培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我们要作为一项长期的大战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依托“科技三下乡”、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科技宣传培训,真正把各项特色产业开发措施送到群众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整合县内培训资源,将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健全科技培训体系,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合力,建立农民科技培训的长效机制。

6、加强对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当前,随着现代科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国内发达地区科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跨省市区区域科技经济合作的兴起,国内外产业、技术和资本的转移,这些都给我县农业带来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优势再造的新机遇。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和社会和建立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这些科技惠农政策都为农业科技推广和机制创新开创了广阔的前景。

近两年,我县分别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天水果树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引进和示范了一些先进实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我们要更进一步依托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大中专院校的科技力量,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加大特色产业科技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进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高新科技成果,按照特色产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要求,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进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引进农业高新科技人才,稳定和壮大县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出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土生土长的专业技术人才,兴办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切实提高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

7、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涵盖了农村沼气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田园清洁工程等,是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型”工程。我们要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加大农村沼气工程投入的历史机遇,争取更多的中央投资,将我县农村户用沼气池的数额增加到3000户。大力普及“三位一体”或“四位一体”、“一池三改”、“两池两棚”、“五配套”的农村户用沼气;大力普及太阳灶,推进省煤节柴炉、灶、炕的升级换代,结合国家和省上有关项目,引导农村敬老院、中小学校、乡村医院等单位和有条件的农户兴建太阳房;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秸秆生物气化集中供气技术,提高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发展乡村物业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推行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等工作,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努力扩大新农村建设的科技内涵。

8、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立企业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重视科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科技人才、企业与国家创新基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从传统经济型向知识经济型转变。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面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该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该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形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责任,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安全法培训

修订草案有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但更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可以归纳出十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安全进课堂。修订草案第7条规定: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强化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普及。这充分体现了教育为本、法治为根和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无论是生产者,消费者还是监督者,都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的法治观念和科学精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源头就在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这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百年大计,其意义极为深远。

亮点二: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修订草案第44条、60条、68条、80条、86条、137条、143条款,多处规定了信息公开、公示、公布等要求,对生产经营者、监督部门等强化食品安全状态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社会共治,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奠定了食品安全的信息基础。

亮点三:全链条监管,重在入口处。修订草案第53—55条,对餐饮服务业添加剂的使用、消毒管理、卫生制度等做了原则规定,弥补了以往法规重生产、销售,轻餐饮管理的不足。

亮点四:与时俱进,规范网络食品交易。修订草案第60—64条,对网络食品交易进行了规范。这是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出现的新问题。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特别是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加以明确,是保护消费者的利器。

亮点五:操作细化,召回分级。修订草案第65条,按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划分了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的三级召回制度,这对保护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亮点六:补短板,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过去由于体制问题,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一直是职能交叉、扯皮、管理较为薄弱的环节。修订草案用了一节7条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主体、行为、监督等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范,是一大进步。

亮点七:统计分析,量化监督。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食品安全统计调查制度,至多是食品中毒案件的`流水账。因此,迄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中国的食品是安全还是不安全,大家都谈个案或者定性的争论,很难进行科学的量化分析和有效监管。修订草案第155条,确立了国家食品安全统计调查制度,这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本次修改条例的最大亮点之一。

亮点八: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安全网更牢。修订草案第158—165条,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做了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增加了食品安全网的强度和密度,是中国特色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进步。

亮点九:责任追究细化,彰显执法威力。一部法律的效力,不在于有多严苛或罚个倾家荡产,而在于法之必行。责任追究到位。哪怕是轻罚,只要罚到位,也会有效果。修订草案第168条、171条、173条、175条、186条、187条等条款,对于什么是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从重处罚;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什么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都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使法律更具操作性和威慑力。

亮点十:术语定义,科学严谨。一部法律的基本概念、术语,清晰规范,科学严谨,体现了立法质量和执行性。修订草案第195条,对法律用语进行了规范,厘清不少模糊地带,如第一次在法律中定义了食用农产品这个一直有争议的概念,还有保健食品,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特殊食品等,为食安法的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增添了光彩。

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与此同时,修订草案中也有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谨慎修改。

食品安全标准体制尚需完善。首先,任何一类产品的标准,都由强制性与非强制性标准组成。把食品类标准只归结为安全标准,又全部强制,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食品的一般质量要求、管理、检验方法、规格,型号、外包装及非安全类的标准,是现代食品工业不可缺少的技术支撑,绝大多数是非强制性的标准,法律应以认同。

其次,标准化法正在修改。在标准体系中除了国标、地标、企标外,又有一类新的标准即团体标准,包括行业标准,这是食品类标准体系中所缺少的。

再次,由于职能调整,卫生部门已不是食品监督的主导部门,因此,标准的制定权应当划归食药部门或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

行政监管体制关系需要理顺。目前,全国50%左右的县,由于机构改革已经没有独立的食药部门和质监部门,上下不对口;有不少市也在探索机构撤并。新体制下,上下监管如何衔接?政令畅通执法统一,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单是机构名称、职能的表述,就需要明确、包容,避免执行中出现障碍。

三套检验监管体系交叉重复,需要改革。修订草案第9条、14条、17条、94条,重申了食安法设立的三套检验监管制度,即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抽样检验。实践中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三队人马进同一个企业,抽同一种食品,交三家实验室检验或一家实验室做三次同一产品的检验。财政部门为同一块月饼要花三次检验费。如果出现三种检验结果,就更麻烦了,三家不知该如何协调。这种重复、交叉、浪费、低效率、无端增加成本,浪费纳税人的钱,是纯粹、典型的体制病,迫切需要改革。

慎用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什么是规范,规范什么内容,有无法律效力,同强制标准、技术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是什么关系,有何法律责任,如何监督,如果出现“一刀切”难以执行怎么办,修订草案第31条只讲了要搞规范,语义不清。

因此,如果现有文件手段足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必叠床架屋。如果搞规范,千万不要“一刀切”。占食品生产经营80%以上的小企业、小摊贩,至今都没有完全规范,剩下的大企业、好企业,还有必要由中央政府部门统一规范吗?如果确有必要搞生产经营规范,最好也应当由行业协会、企业自己搞,充分体现社会共治原则。

相关监督信息公开需要严格规范。修订草案第143条规定了食药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信息公开符合政务公开的方向,但以上信息涉及到生产经营者的人身权、荣誉权和隐私权,不能不慎重研究。其一,此类信息公开的性质,仅仅是政务公开的形式,绝不是另类的处罚,更不是羞辱企业,所以定性要准。其二,公开的内容,如果公布生产经营者个人信息,一定要于法有据。其三,公开的范围也有分寸,是县级、市级、省级还是全国?是监管部门平台还是公共媒体?都应有个规范。其四,救济渠道。公开错了如何纠正?如何补偿?谁来承责?其五,公开的期限问题,是永久还是有一定时限,都应当细化、规范,减少随意性。

同时,约谈的前提是企业有问题了,那直接依法依规查处就可以了,约谈是必经程序吗?还是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不依法查处,约谈一下就过去了吗?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样也有程序问题、救济问题、范围问题。其实执法办案,依法查处,就已经有对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调查的程序了。突出强调约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法律效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所以有“民以食为天”之说。食品的来源广泛,有些原料可以直接用作事物,有些需要经过加工,从食品产品成型到消费者的餐桌还要经过贮藏,运输等很多环节,因此,食品的性质,品质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经过所谓的基本温饱,营养__衡,心理美学,生物功能活性等几代食品的发展后,消费者又回到了与自己有切身厉害关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上。食品安全问题其实不仅仅引起消费者个人的关注,也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__等共同关心的大问题,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讲,食品安全与国家的安全紧密相关。

习惯总是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混在一起,没有明确区分两者的差别。如今把食品安全问题单独提出,应该给出一个概念,但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同,将其定义为“生产,加工,贮存,销售和制作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的消费而采取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担保”。19__年,who则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重新进行了定义:“食品安全是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保证;”食品卫生”则是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食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可见,这两个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的是结果,后者强调的是为了达到结果而进行的过程控制。

食品安全还有”量”和”质”的区分。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事物供应量不足,不能解决民众的温饱问题,这就是食品安全的量的'本质,英文用flldsecurity表示;在解决了供应量问题后,由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损害,规模上可能较大,会造成公共问题,这就是“质”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英文为foodsafety。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12号文件《关于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掀起了对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县粮食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李永旗任组长,副局长何文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执法股,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促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粮食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四个落实”,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有条不紊的贯彻落实。

二、做好舆论宣传,注重学习实效。

采取日常和重点、教育与监管、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规定,分步实施;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城区悬挂食品安全标语3副,制作宣传资料5千余份,围绕“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粮食经营者参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作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承诺,同时2021年9月7日和2021年10月16日在县三九广场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二是学习培训阶段,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自学和集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重点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制素养,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我局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工作,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的观念,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看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学习宣传存在死角,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食安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下,把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长久坚持下去,针对不足,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粮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理念贯穿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始终。具体而言,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范了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到贮存、运输和装卸的非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从食品本身扩展至食品息息相关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各个环节。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监管角度出发,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武器”。通过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职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的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这就要求我们市场监管稽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从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好防范与风险监测工作。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做好网格台账和建档台账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风险监测。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管部门应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该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人员监管重点与关键性的节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相结合。对于石台当地的特色食品产业如小菜一碟、酱腌菜的制作,绿、红茶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核查食品生产的资格(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符合许可)、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尤其是当地一些水厂企业如仙寓山矿泉水,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实地检查生产的车间,是否具备紫外线灯和空气净化器以及杀菌消毒设施是否到位)、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以及从业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等等各个方面做好风险的监测工作,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如刑事责任优先、引入行政拘留、规定行业终身禁入等,这些规定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信息。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打击行动。例如在食品方面,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活动,严惩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力度,促成社会共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此项规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各层次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强化了食品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做好监管工作,而且要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拓宽消费者的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管的作用,做好举报者信息的保密与有奖奖励工作。做到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通过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我对食品安全监管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法律条文为标准与导向,严以律己,全面遵循和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

可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

因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婴儿呈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热等特点。本来如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该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这种结果令人心痛!“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的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促使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施行起,就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20xx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表决通过。这一举动更加体现了社会各层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8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的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者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但愿生产者不再为食品安全脸红;国人不再为食品安全担心;国家不再为食品安全丢脸;我们的思考不再为食品安全沉痛!国家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上升了一个层面,尽可能避免再次出现苏丹红,地沟油事件。有些食品厂家以“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观念为出发点,全然不顾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会对群众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是强制性的,即使如此,也有许多厂家投机取巧,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屑一顾,一味追求利益。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食品安全的标准更为严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这次的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会有效遏制一大批不良商家,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食品安全法》在为那些商家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会制裁他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很好的改善!

食品安全法心得

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

四、加强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肉及肉制品安全。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_x户次,出动执法人员_x人次,出动车辆_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1、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风险方案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c.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d.食品安全风险计划

3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的说法错误的是

a.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b.可以向经营者无偿抽样检验的样品和收取检验费用

c.对食品的委托检验应当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d.当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复检

5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a.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b.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只需要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其他的不需要

6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

a.明星代言

b.产品标准代号

c.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制作成份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8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用法用量

b.功能主治

c.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d.适用范围

10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

a.增白剂

b.中药材

c.化合剂

d.药品

11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规定。

a.国家认监委

b.国家质检总局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国家工商行政部门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四年

b.每三年

c.每两年

d.每年

1 、以下哪些事项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

a.食品的.生产经营

b.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d.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a.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b.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c.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 、下面哪些是《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a.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c.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

d.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制定、公布,()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a.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5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和()制定。

a.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一般包括哪些方面的专家?

a.医学

b.农业

c.食品

d.营养

7 、下列哪些标准可以作为食品生产的标准?

a.国家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严于国家标准的标准

8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进行修订。

a.品种

b.成份

c.使用范围

d.用量标准

a.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b.食品卫生标准

c.食品质量标准

d.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工商注册

d.税务登记

11 、食品添加剂应当(),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a.在技术上确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