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模板13篇)

时间:2023-10-27 22:57:59 作者:雨中梧 2023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模板13篇)

良好的实施方案应该能够有效地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以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施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安委〔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园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特成立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建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由严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官威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信、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的投入;依法建立专职安监员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建立满足自身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3.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规划布局。

根据全县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

5.严把项目准入关。

按照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对危化品企业项目引进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严格控制涉危项目准入,充分考虑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严格把关,合理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

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制定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

结合产业特点,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

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13.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结合产业特点,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试点,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1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掌握本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开发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的摸排梳理,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全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部门、单位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全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管委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要实施定期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工委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加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各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责任考核。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五)加大舆论宣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全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专题片制作完成并报审后,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3.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指导推动小煤矿多的地区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4.规范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适时修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2.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产煤市县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4.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6.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制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在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6.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煤矿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督促各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人员精准定位和超员监测预警。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1.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煤矿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适应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推动修订矿山安全法,重点修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推动非煤矿山集中的省份及设区的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矛盾和问题。

2.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制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推动出台煤系矿山、型材矿山开采等方面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3.加快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对市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关闭对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法推动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修订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方式,在非煤矿山集中的地区就近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出台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完善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新疆、四川、内蒙古等重点地区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海洋石油增储扩能和防台风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数据库,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3.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贵州印发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从思想教育、领域党建、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基础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提高政治站位,用好思想教育“金钥匙”。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贵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微课堂、新媒体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坚持分类推进,筑牢基层领域“压舱石”。在农村,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精心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产业链、合作社等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在城市,大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建工作,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在国企,全面推进中央明确的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省委部署的22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探索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机关,同步健全机关党的组织、同步配齐党务力量、同步完善领导体制、同步跟进党的工作,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在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措施、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把党建工作写入公立医院章程,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突出政治功能,构筑基层支部“桥头堡”。健全完善加强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机制措施,使每个党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通过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基层活动载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打破行业、区域、群体限制,让党组织活动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参与社会治理,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

从严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当好主心骨。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大力开展示范培训、分级培训、全员轮训,深化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技术技能、致富本领的培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严肃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规范党内激励表彰,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

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党建结硕果。强化党务工作队伍保障,配强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党费补充、社会支持等多渠道投入的党建经费工作机制。强化活动阵地保障,完善配套设施,拓展阵地功能。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持续推进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日前出台的《河北省服务外包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到2019年,我省将持续抓好8个服务外包示范园区、20个产业基地的建设,将示范性服务外包学院增加至22家,培育服务外包自主品牌企业60家以上,建设省级服务平台2个、市县级平台13个,培育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2个,省级4个。

我省服务外包发展的三年目标是,到2019年,国内服务外包执行额力争达到167亿元人民币,2019年达到138亿元,2019年达到152亿元。到2019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力争达到10亿美元,2019年达到6.3亿美元,2019年达到7.8亿美元。

科技研发服务外包。抓住北京向外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机遇,鼓励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北京高等学校在我省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和孵化平台,承揽我省钢铁产业技术升级、科技治霾、制造业信息化、北斗导航等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外包。依托我省坝上地区气候条件适宜、绿色能源供应充足和洪涝地质灾害较少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数据中心以及it企业投资建设云计算、大数据领域项目。

软件研发服务外包。依托石家庄、保定、廊坊、秦皇岛等市现有软件产业研发基础,重点发展软件开发与测试、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以及电信业务咨询、系统开发等服务外包。

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加大吸引京津金融机构后台服务力度,廊坊和石家庄市努力构建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同时向金融咨询和解决方案、中后台数据处理、数据挖掘与分析等高端服务领域拓展。

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加快建设石家庄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创业孵化园、保定动漫产业园,大力发展3d模型外包、国际动漫加工、原创动漫开发、漫画数字化应用、影视特效制作、手机娱乐、数字出版、媒体后台数字库等新兴服务外包业务。

医药研发服务外包。依托我省医药产业基础和华药、石药等相关医药集团优势,大力发展符合国际规范的新型药物安全评价、药理药效、新型制剂、临床试验等业务,完善医药外包服务链。

物流服务外包。延伸我省物流服务产业链,做大第三方物流,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发展物流服务外包。

旅游服务外包。积极开发旅游新产品,加快发展冬奥游、健康游、养老游、美食游、红色游、地貌游以及旅游会展等服务外包。

电子商务服务外包。鼓励电商企业以。

合同。

方式委托省内专业外包服务商,为其提供包含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建设、技术维护、物流、经营推广、客户联络和服务、售后服务等电子商务的全流程或部分环节外包服务。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鼓励各级政府扩大购买服务领域,支持企业拓展公共服务、事务性管理服务、经济服务等领域的外包。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总结

20-年,我市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建绍兴水城,重构绍兴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深入实施“千万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不断促进农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实现了美村和富民两翼齐飞。

一、坚持科学规范,争创农村治污新业绩。

全市上下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抓紧抓实,创新政策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共完成新增治理村527个,新增受益农户20.17万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各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现场会,两次组织开展全市性工作督导活动,推动工作落实。组建市县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团,共有专家126名,及时开展指导服务。举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过3000人次。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全部编制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完成543个村的项目图纸设计。专门下发文件,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委托、终端设施及主要建材采购、施工监理单位确定等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全市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了主要材料招标采购。坚持科学治污、典型带动,扎实推进市级3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建设,试点推广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等7项先进适用技术。三是确保工程质量。编印《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手册》,制定实施质量巡查、材料检测、招标采购、专家指导、月报统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指导性意见(试行)》,严把图纸审核关、材料质量、施工建设关、技术工艺关、监理监督关、验收评审关等“六关”。新昌县推出“一团一牌一碑一网一考核”的“五个一”工作制度,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全市共整合落实15.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市财政落实7500万元专门用于市本级的以奖代补。在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中,新昌县、上虞区进入全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第1类县(市、区),其中新昌县获全省第7名。全市各级广泛组织开展“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支持和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捐物、认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捐款超过3.5亿元。

二、坚持建管并重,展现农村社区新风貌。

以村庄环境美化为目标,全面惠及和精品培育并重,加快建设和加强管理并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打造江南新水乡。一是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在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基本实现“轮一遍”的基础上,按照全域覆盖的要求,结合“双清”、“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工程,以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名胜景区、城镇周边为重点,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村庄整治水平,目前诸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家示范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广专业化、社会化保洁机制,积极采用舆论监督、行政问责等手段,深化农村环境整治保洁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如柯桥区从拓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完善“双最”评选办法、启动庭院整洁户评选、区级领导挂职城乡环境“三长制”、加大奖惩力度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四级联创”活动。以美丽乡村先进县、先进乡镇、精品村和美丽农家创建为载体,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年有12个乡镇、16个村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先进乡镇、精品村,全市建成各级美丽农家3.9万户。嵊州市围绕建设“和美越乡”,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名人圣地等美丽乡村示范区,成功创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三是有序推进空心村改造。选择村级班子战斗力较强、群众实施改造愿望强、村内空心区成片面积较大且旧房占比高、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项目能实现资金平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或节余的村开展空心村改造试点。全市当年新启动106个村开展空心村改造试点,累计完成27个村,完成改造面积1300亩,其中退宅还耕250亩,已安置农户近3000户,探索形成了“原地改造”、“土地收储”、“退宅还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改造模式。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全市确定了14个市级试点村(其中新昌县、上虞区的4个村被列入省级试点),各试点村因地制宜,在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确定了太阳能生态处理、自然堆肥等不同方式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诸暨市赵家镇采用沼气生态池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模式,建造完成160立方米的太阳能堆肥仓,可消化解决450人口一年的生活有机垃圾。

三、坚持人文特色,丰富村庄建设新内涵。

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历史文化传承弘扬的过程,通过深入系统发掘、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生产与生活、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深化和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一是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完成省第二批5个重点村、21个一般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审评;确定第三批10个市级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培育村。同时加快第一批省级重点村、一般村和第一、二批市级重点培育村的建设。全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共完成顶瓦修补4.57万平方米,墙体加固3.45万平方米,立面改造16.52万平方米,修复构件2974个,整体拆除不协调建筑2.11万平方米,修复村内古道31.4千米。二是加快农村文化培育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重要载体,按照“五有三型”标准建设,整合行政村现有文化阵地,建设农村文化综合体,全年全市新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73家。同时开展了农村文化礼堂“菜单式”活动,明确了一批法制宣传、科技普及、安全教育、健康知识、文艺活动、礼仪礼节、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活动项目,努力提高农村文化礼堂实效性。推进农家书屋和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店建设,新建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店6家,累计建成35家。三是开展花卉进村庄试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花卉进村庄活动,倡导在村庄内路旁、树下、广场、隙地、门前、庭院广泛栽花栽果,培育建设一批体现当地文化传统、产业特色的花卉街巷、花卉公园、花卉之家,大力弘扬花卉文化,使种花、爱花、赏花蔚然成风。全市共有31个村开展花卉进村庄活动,10个村创建成首批市级花卉村庄。如柯桥区的王坛镇东村村利用农业产业基地优势,分别以梅花为主要花卉,打造花卉村庄,形成村庄新特色。

四、坚持创业创新,拓展农民增收新途径。

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优化农民创业环境,加快“美村”、“富民”的有机结合,把地域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是培育农村新型业态。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休闲经济、民宿经济、农事体验、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型业态。市政府专门出台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扶持政策,全面实施乡村旅游“1112”工程,计划培育2000家乡村旅游特色经营户(农家乐经营户、越乡民宿、家庭农场)。诸暨市赵家镇依托美丽乡村先进乡镇创建,兴建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其中最大的一家电子商务开业2个月就完成农产品销售200多万元。二是创新土地制度。积极推进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主题的柯桥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实现农村宅基地跨村流转,允许农村宅基地在坚持“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和接收村同意的前提下,在镇乡域范围内调剂、购置。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全市农房确权登记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物业经营、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多种发展模式,增强持续增收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整理、收购、置换等途径,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村级留用地和村庄整理节余土地,建设各类物业项目,使物业成为村集体经济稳定而持续的收入来源。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总结

20-年以来,按照省、市要求,对照标准、细化方案、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圆满完成了美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20-年度考核全市第一、皖北27个县区第四,进入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县行列。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四大班子领导牵头联系、部门指导帮扶制度。县级领导坚持每周入村调研一次,与乡镇、示范村一起召开现场办公会、调度会,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相关部门成立美好乡村建设对口帮扶领导小组,积极为美好乡村争取项目、整合资金、技术指导、解决问题。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美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召开相关协调会、专题调度会,特别是涉及电力、杆线迁移、线路整改等方面的问题,由牵头县级领导负责对口协调,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确保落实。

三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美好办成立联合督查组,严格按照“每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季度一考评”的考核机制,对美好乡村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不快的乡镇通报批评,要求写出书面检查,说明原因、限期整改,确保美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建设发展模式。

一是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摸索、总结和创新,提出了“六个注重”建设思路,即注重立足实际、注重资金整合、注重绿化提升、注重兴业富民、注重环境整治、注重乡风文明,为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明确了思路。

二是确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六个严禁”的要求,牢固树立“绿化以杂树为主、庭院以果蔬为主、亮化以节能为主、产业以现代农业为主、公共设施与清洁卫生管护以群众为主”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制定美好乡村村庄布点规划,合理布局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三是加快发展特色产业。认真做好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宣传和指导,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大力推行“一村一品”,徐郢草莓、桥东肉牛、南屯粉丝、马铺设施蔬菜、水利现代果园等新兴农业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每年初,县美好办细化分解美好乡村建设成效类项目,督促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级财政统筹协调作用,按照“项目跟着美好乡村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能够整合的涉农资金集中“打捆”,变“大面积喷灌”为“定点滴灌”,尽可能地解决美好乡村建设资金不足难题。

二是多渠道吸纳社会投入。除将土地整治相关项目资金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有益补充外,还积极探索创新土地经营理念,采取协议共建和经营权、使用权出租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置换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拓宽了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缓解了财政投入压力。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为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美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小组,对全县美好乡村工程类项目进行集中审计,规范乡镇专项资金报批程序,形成规范性报批文本,有力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足额快速拨付。

(四)坚持建管并重,注重项目建设成效。

一是实行规划引领。在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上,注重与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相衔接,坚持多一些田园风光、少一些城镇风格,多一点美化绿化、少一点水泥硬化,把“原貌整治、突出特色”贯穿美好乡村建设始终,让“乡村回归乡村”,保持村庄原有风貌和自然景色,着力打造一村一景、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好乡村。

二是抓好项目建设。通过采取先易后难、典型引导、边建设边规范的工作方式,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成效类工程进度。针对美好乡村建设绿化、亮化、供排水等环节存在的“小、散、杂”建设项目,由乡镇牵头,灵活采取打捆议标的方式向社会邀标,实行现场最低价投标建设;对污水处理、道路等较大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公开招标。

三是健全管护机制。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村集体补助、村民自筹、企业托管为辅的多元化投入管护机制。成立自治监管和长效管护两支队伍,明确各级管护主体,落实分区管护责任,严格监管、考核和奖惩,对管护、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主体,按照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相应处罚,努力推动我县美好乡村卫生保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工作常效化和规范化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中心村选点,到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运行管护等所有重大事项,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群众拥护的事,坚决干;群众想不通的事,暂缓干;群众不同意的事,绝不干;群众自己能干的事,由群众自己干。

二是调动群众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明确县、乡、村和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责任,把群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改变以往美好乡村建设“干部干、群众看”的局面。

三是鼓励引导村民自治。由群众自愿签订美好乡村建设承诺书,自己“约法三章”,落实村民自治,形成“村规民约”,实现美好乡村建设顺利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整合难度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等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要求过于机械死板、脱离实际,县级层面难以有效整合用于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二)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产业发展相对较慢,目前扶持农村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力不足,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的意愿和积极性不高。

(三)群众观念有待转变。部分村民认为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群众虽然理解、支持,但主动参与、投身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给美好乡村建设带来一定难度。

(四)长效机制还需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容易反弹、管护经费不足、农村移风易俗难度大,行之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坚持“六个注重”、“六个严禁”工作思路和要求,在规划引领上下功夫、在发展产业上下功夫、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乡风和谐上下功夫、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保持全市第一、皖北领先、全省先进,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美好乡村建设带来的成果。

XX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最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消除贫困的总结评价报告书。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对消除贫困按计划完成任务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

在这次重要的会议上,有总结和评价。不仅总结了消除贫困的成果,还评价了消除贫困的工作,对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还要深刻理解总结评价的历史负责人。

为世界减贫开辟了新的页面,为人类扶贫事业提供了攻势的决心、自信和参考经验。这样的胜利和成果决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经常为人民的成果和历史负责,再次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因为在过去的考验和重大时期,我们总是与人民共同努力,风雨共济,克服困难。

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开放,我们总是与人民保持血肉联系。正因为如此,在摆脱贫困等优秀攻势中,我们才能带领人们一起创造伟大的成果。

这个历史的负责人是永不休息。民有所呼吁,党有所应对,党员干部必有所作为。发展之路无止境,为民带来利益。摆脱贫困获得的重大胜利不是终点,而是为民奋进的新起点,以这个峰为序列,攀登更高的山。只争朝夕,在不负韶华的奋进道路上,我们总是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民服务永不休息。如果你有有力量。我们不断为人民实践锻炼,与时俱进提高干事创业能力,开拓进取能力。志向的倾向,没有远方的佛陀。我们总是以人民的志为志,不怕山高,不断凝聚民心,不断聚集民力,人民群众总是想和我们在一起,一起工作,想念心灵,一定会有回响力量的方向,所向披靡。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初步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1)目标。发现校舍存在问题,制定一政策实施计划,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评价整改、施工程序完善、抗震验算评价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2)主要任务。根据目标,每栋校舍的详细整治方案将于9月24日前完成。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改方案见附件。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执行,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负责整改。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后验收一个销号。二是按程序保存整改档案(纸质、电子)。

3.进展有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价,可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抗震评价权限,并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价、评价,特别是在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安全。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选_

为贯彻党的x、x、x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年)》,进一步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健全我区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全省教育第一强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x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共同推进,开创了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三年来,全区新增幼儿园19所,其中公建幼儿园10所,民办园9所,新增学前三年幼儿学位数4950个,看护点减少12个。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9所(其中政府办园4所、企事业办园17所、民办幼儿园38所),在园幼儿16083名,专任教师993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8.2%;拥有省一类园7所、市一类园9所;普惠性幼儿园36所,在园幼儿8896名,占全区在园幼儿的55.3%,“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突出公益普惠,大力举办公办园,合理布局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全区幼儿园运转能力、师资队伍水平、保育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与全省教育第一强区相匹配、相协调。强化政府职责,加强学前教育质量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投入、用人、监管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办好学前教育的长效机制。

到x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逐年提高,初步建立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全区幼儿专任教师及所有保教人员完成新一轮岗位培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它保教人员任职资格全部符合任职要求。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力争到x年,新增市一类幼儿园5所,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10所,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全区学前教育资源,到x年全区幼儿园总量增至76所。自x年起,每年至少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3所,其中:x年新增教学班25个、普惠性幼儿学位750名,x年新增教学班45个、普惠性幼儿学位1350名,x年新增教学班55个、普惠性幼儿学位1650名。(二)调整结构。积极新建公办园,不断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资金投入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奖补力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覆盖率。至x年,全区公办园总量增至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总量增至17所。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三)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比例。建立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幼儿园奖补机制,保障全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完善用人机制,每年根据公办园专任教师缺额,通过公开招考方式,确保公办园所有专任教师足额配备,保障教职工合理待遇,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四)提升质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推动软件和硬件建设相协调,督促引导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达到《x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努力为每个幼儿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大学前教育宣传,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普及科学保教知识。加大幼儿看护点资金投入和动态监管力度,引导幼儿看护点逐步改善硬件条件,提高看护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x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x〔x〕6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移交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在建、已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改变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用途。全区每个街镇至少要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二)大力扶持各类社会力量办园。大力推动企事业园标准化建设,按照200元/学期·生标准兑现企事业园生均奖补资金;对企事业园年度内基本建设和维修资金达到30万元的,按照其投入的25%给予补贴;对设施设备添置或更换资金达到20万元的,按照其投入的20%给予补贴。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200元/学期·生、2000元/年·班标准,给予普惠性民办园补贴。引导、鼓励更多的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方向发展。

(三)积极创新办园模式。采取“委托名园管理”模式,将我区新建公办园委托由x幼专实验幼儿园等名园管理,着力提升全区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继续采取“零租金”办园模式,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省、市一类幼儿园来我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办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入园,努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四)加大幼儿看护点管理力度。按照“扶持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原则,对全区看护点实行分类管理。各街镇是幼儿看护点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幼儿看护点的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反复整改无效的看护点,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逐年减少看护点总量。积极支持各街镇挖掘潜力,利用集体用房无偿引进有资质的优秀民办园举办a类幼儿看护点。将幼儿看护点日常管理纳入对街镇的教育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情况实施“以奖代补”,同时给予街镇一定的人员管理专项经费。区教体、卫生、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对看护点的动态监管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提高看护质量。

(五)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区教体、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推动全区幼儿园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制定应对各类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疾病预防、消防、防踩踏等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面向社会招考、配备公办幼儿园各类保教人员。设立学前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实施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将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与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同步推进,确保3年内全区所有保教人员完成第二轮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幼教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实行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进一步发挥园长培训基地、教师培训基地、保育员培训基地作用,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工程,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幼儿健康成长的保教方法。

五、强化保障。

(一)加大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以上并逐年增长。继续对困难家庭儿童学前教育实施资助。积极构建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长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区教体、编办、财政、人社、规划、国土、卫生、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民政、发统等部门及各街镇根据职责要求,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区教体局要建立健全全区幼儿园专项督导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安全卫生、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实施科学保教,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小学化”倾向。要充分发挥家长监督管理作用,采取各种方式激发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凝聚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XX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我当这__村的党支部书记,只求不当后没人讲我无作为。”这个念头就是鞭策着__不断担当作为的动力。自2017年换届选举上任以来,__便在不断的忙碌着,忙着开展各项基础党建工作、忙着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忙着做好其他急难险重工作。

“你好支书,我这边需要报送个材料,麻烦你过来完善下。”一个周末,我不得不拨出号码打扰梁支书的休息时间。然而在接到电话后他只是说道,“你放心,党建工作是我的本职工作,只要你一个电话,我5分钟内就到。”

也许正是这积极的心态为他添加了动力,促使他总是头几个完成工作,并且还能保质保量。付出总会有收获,他2016、2017连续两年获得镇级先进个人称号,2018、2021连续两年为__村党支部收获了镇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虽然我村是非贫困村,扶贫任务却也不容小觑。”简短的一句话蕴含的是__对脱贫攻坚的重视。每年至少走访一遍本村的69户贫困户,了解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建设资金,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为脱贫攻坚提供硬件保障。2021年共硬化道路2.72公里、修建一座篮球场、新村部办公楼竣工验收并搬迁。一项项惠民工程的完成,也是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截止目前,__村只有2户4人尚未脱贫,贫困发生率降到了百分之零点三以下。

20__年底是__镇城镇化建设的攻坚时期,__村作为镇政府所在的村,更是面临各项重要工作。__主动带领村两委班子做好涉及立面整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群众的思想工作。镇政府干部职工3个月没放假,他便也连轴转了3个月。20__年6月9日,__镇遭遇罕见特大洪水,__顾不上自己的房屋被淹,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域。哪怕洪水过后,也是走访了解并统计灾情、开展村部清淤为先。鼠年伊始,湖北武汉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__从正月初三起,便每天都开着车走街串巷的宣传防控知识,还设立了村检测点严防人员出入。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青年干部要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今年38岁的“老”青年__便在以自己没有停止的行动践行着知行合一,展现他的担当作为,堵住那些来不及产生的众口悠悠。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选_

日前出台的《河北省服务外包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到2019年,我省将持续抓好8个服务外包示范园区、20个产业基地的建设,将示范性服务外包学院增加至22家,培育服务外包自主品牌企业60家以上,建设省级服务平台2个、市县级平台13个,培育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2个,省级4个。

我省服务外包发展的三年目标是,到2019年,国内服务外包执行额力争达到167亿元人民币,2019年达到138亿元,2019年达到152亿元。到2019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力争达到10亿美元,2019年达到6.3亿美元,2019年达到7.8亿美元。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着力发展十大重点领域服务外包——。

科技研发服务外包。抓住北京向外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机遇,鼓励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北京高等学校在我省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和孵化平台,承揽我省钢铁产业技术升级、科技治霾、制造业信息化、北斗导航等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外包。依托我省坝上地区气候条件适宜、绿色能源供应充足和洪涝地质灾害较少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数据中心以及it企业投资建设云计算、大数据领域项目。

软件研发服务外包。依托石家庄、保定、廊坊、秦皇岛等市现有。

软件产业研发基础,重点发展软件开发与测试、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以及电信业务咨询、系统开发等服务外包。

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加大吸引京津金融机构后台服务力度,廊坊和石家庄市努力构建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同时向金融咨询和解决方案、中后台数据处理、数据挖掘与分析等高端服务领域拓展。

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加快建设石家庄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创业孵化园、保定动漫产业园,大力发展3d模型外包、国际动漫加工、原创动漫开发、漫画数字化应用、影视特效制作、手机娱乐、数字出版、媒体后台数字库等新兴服务外包业务。

医药研发服务外包。依托我省医药产业基础和华药、石药等相关医药集团优势,大力发展符合国际规范的新型药物安全评价、药理药效、新型制剂、临床试验等业务,完善医药外包服务链。物流服务外包。延伸我省物流服务产业链,做大第三方物流,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发展物流服务外包。

旅游服务外包。积极开发旅游新产品,加快发展冬奥游、健康游、养老游、美食游、红色游、地貌游以及旅游会展等服务外包。

电子商务服务外包。鼓励电商企业以合同方式委托省内专业外包服务商,为其提供包含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建设、技术维护、物流、经营推广、客户联络和服务、售后服务等电子商务的全流程或部分环节外包服务。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鼓励各级政府扩大购买服务领域,支持企业拓展公共服务、事务性管理服务、经济服务等领域的外包。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