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

时间:2023-08-23 17:49:42 作者:曹czj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一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支付甲方定金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最后一期付款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二

出卖人:(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镇______路______从南至北第______号至______号共八个门面。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以甲方实际建筑物为准。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

第四条价格。

乙方按每个门面十万元价款支付甲方,共计______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将甲方购房款______万元整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竣工验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协助办理“两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办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三

买方夫妻: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 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_元整, 待甲方交付完整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清 给甲方。

3.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付清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四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x市/区x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房米)以人民币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乙方在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x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者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求,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失费用由甲乙双双方充分协商。

六、协议的定位、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效。

十、协议壹式x份,双方各执x份,负责人x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五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该房屋座落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两室一厅一厨卫。总房款为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二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前,甲方不能将房屋再次转让、出售给第三人。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时间

(一)该房屋乙方首次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价款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4万元整,(大写:肆万元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期8期(每期为每月5000元整)支付给甲方,乙方需每月5日之前将每期房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如有逾期,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甲方。

(三)上述剩余房款肆万元整,乙方自愿按壹分的`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按乙方每期还款后的本金计算。

(四)该房屋首次房款 元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剩余房款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以法履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定于20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

3、该房屋电费、水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开始支付,本合同签订前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按合同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剩余房价款时,逾期超过2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原价将本房屋转让给甲方,并赔偿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八条、其他条款: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六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七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5.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八

买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乙方后由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电费、供热费、物业费等)。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因为物业费由甲方单位收取,物业费由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如乙方不交物业费,则单位会从甲方工资扣除,所以甲方有向乙方追缴物业费的权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签字合同生效。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和的区别汇总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四)此房地产上存在【共有】【他项权利】【租赁】【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关系。关系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该房屋买卖的证明(附件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为真实;保证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权利。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自该房地产【核准登记】【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广州市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缴。

第九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或者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之时起生效。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有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附件:

关系人声明

关系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确定的上述房地产并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