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

时间:2023-08-23 19:02:38 作者:江sx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计15000元。

三、付款办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

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

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二

乙方:

一、 承包土地的基本情况

二、甲方将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交纳数量和时间:

承包费每亩 元,于每年 12 月 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技术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标准和检查制度,并及时督促乙方按标准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对故意损坏果树,不按果树部门技术要求操作管理,及改变用途(如种地、建厂等),甲方有权依法收归集体重新发包。

3、甲方协同有关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土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标准要求管理或变相毁坏土地的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施肥、浇水、打药、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

5、甲方要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组织新技术的学习培训,为乙方搞好果树生产提供信息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按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产量和质量。

2、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内可将土地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户必须承担原乙方承担的一切义务。

3、乙方必须服从国家、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等项目用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

六、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改变乙方的土地承包权,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如不按标准管理或故意损坏果树,每损坏一棵赔偿100元,并由乙方及时予以补植,如长期撂荒或改变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预交承包费不予退让。

3、合同期满后,乙方每减少一棵结果果树,赔偿甲方100元,如达不到技术部门规定的果树管理标准(如:保叶率80%以上,枝、干病害率5%以内等),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合同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管站存档一份。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_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______备案一份,经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四

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村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每年 月 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田亩按合作社划分到户的面积计算(以分地册子为准),共计田 亩,土 亩,田土名称,亩分清单见附表。

二、乙方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将土地承包给甲方,共计 年,每年每亩田稻谷 斤,土每年每亩 斤稻谷,并以当年当地市场均价折算付给乙方,由队长领取发放。

三、甲方承包范围内及周边土地的竹木、树木完全由乙方自行砍掉(在柠檬苗种植之前即 年 月 日之前)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期满时、地内柠檬树、道路、水利设施归乙方,甲方不还耕,甲方购置机器、设备、建的库房属甲方所有。

五、甲方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种植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期满时不得故意损坏承包土地上的项目,如基础设施、水池、水沟、柠檬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难甲方。

七、乙方有协助看管和保护甲方财产安全义务,并团体协助收好周边土地用水(堰塘河由取水、水渠自由过水)等有关纠纷解释工作。

八、乙方团体或个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甲方场地,不得在甲方租地范围内种植任何农作物,任何人不得生事、闹事损坏毁坏物品,如设备、设施、果子、树木等。

九、甲方用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不得干涉,工资按市场价取其自愿。

十、荒地第一年不赔产量,从第二年开始赔偿。

十一、电自由使用,按电表计量付费。

十二、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地方项目规划、或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土地不能承包则不得算违约、毁约,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政策调整项目规划,进行土地赔付时属甲方的由甲方享受,赔付乙方土地的由乙方享受。

十四、道路甲方自由通行,乙方在承包时限内不得干涉甲方通行,道路建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 年水稻散子,由乙方放干稻谷田内的水。

十六、承包期未满甲乙双方均不得毁约,若甲方毁约应赔偿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满,若乙方毁约每年则赔偿甲方12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至期满。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月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条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少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七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一、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二、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 转包(租赁)山林的状况:合计转包(租赁)面积(大写): 亩。

三、承租经营经营方式: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树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其中,生产农田、斜岭、竹及老屋址不包含在本合同内,如需征用,需和甲方另行商议确定。

四、山林土地(租赁)期间,由于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征收本合同内的山林土地相关地段,乙方应无条件让出该地段经营权,该地段的征收所得归甲方所有;该地段上的建设项目征收所得归乙方所有。

五、 甲方的人造竹木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甲方进行砍伐,乙方不得进行无理阻挠。甲方可以砍伐香菇、木耳种植所用木材(个体自由山的山林)。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乙方应在十年内开发经营,如果不开发经营而进行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山林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a、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b、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八、转包(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计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十、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十一、甲方和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

1、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村民生活用水水源不得破坏,应加以保护,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4、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向 申请仲裁,b、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附件:承包山林村民同意签订表

日 日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面积:共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元。从年月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月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年月日――年月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年月日

承包荒山荒地补偿政策 荒山承包合同(九篇)篇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住所: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