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模板8篇)

时间:2023-09-30 21:32:29 作者:雁落霞 劳务承包合同(模板8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劳务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承包的项目劳务以形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质保量、多快好省地完成该工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审核单价不包干形式,包安装,不包龙骨,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损耗率、包成品保护、包放线、包技术配合等费用。

5、工期:

1、工程单价

a.外墙干挂石材,不包龙骨元/平方

b.所有访型的线条/米

c.栏杆、扶手/米

2、付款方式

a.乙方进场施工3天,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元

b.在施工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生活费,按每天

c.乙方做到工程的%,甲方支付乙方完成量的

d.工程全部做完4天,甲方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

e.工程验收后30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的10%

1、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后果自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发双倍工资给乙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签证单等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务承包合同篇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按质、按建筑工程项目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 工程名称:昭通凤禧祥瑞大酒店建设工程

昭通凤禧祥瑞大酒店劳务分包。

二、工程地点:昭阳区海楼路下段水文站旁。

三、工程范围:模板安装、拆除,泥工(砌筑墙体、抹灰),钢筋加工安装。

四、工程造价:模板安装每平方米53.00元(所需支撑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75.00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32.00元(所有焊接材料、机械由甲方提供)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对该工程劳务包干。工程管理人员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资,乙方只负责完成该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施工。所有建筑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 5月18 日开工至20xx年5月18日竣工(施工工期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工艺调整 )。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供应方式办理:

1、所用材料由加方自行采购。

2、所采购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的甲方负担。

三、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1、模板安装每平方米53.00元(所需支撑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75.00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32.00元(所有焊接材料、机械由甲方提供)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包干。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后,甲方应每完成三层主体拨付一次劳务费,拨付比例为完成建筑面积的75%。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管理人员及时有效的组织乙方劳务人员严格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求全部工序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所需材料的垂直运输机械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倒运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15日内,应将验收日期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方无理推迟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二、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10 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无

第八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黄忠明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刘天贵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二、甲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务承包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详实的设备相关资料,如机器保修卡或机器序列号等。

2.甲方在对附表中所规定的设备进行迁移、变动时应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认可。

3.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系统软件设置。

4.甲方应保持同乙方的联络及对乙方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时的接待,回答乙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必要设施(如电源和照明灯等),并妥善保存计算机内重要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劳务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教育学院二标段的a栋、b栋、d栋、后勤保卫房及学生食堂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预埋及安装

(8)弱电预埋及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9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5)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6)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7)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8)乙方食宿自理,

(9) 乙方提前7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按5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9)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如有工程增加量,甲方应按实际工程量收方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日期:

劳务承包合同篇五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合同签署地:

根据《^v^合同法》、《^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甲方:即接受派遣服务的用工单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关联企业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同的服务,应当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关联企业名单,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适用于名单中的关联企业。甲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甲方关联企业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乙方:即提供派遣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务范围涉及乙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权委托其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提供该地区的服务项目。乙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派遣员工:系指由甲方指定,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乙方派遣到甲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总费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派遣服务,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之总和,具体以《付款通知书》载明的项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若有)、服务费等。

其中:

工资:系指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或由乙方委托甲方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确定。服务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员工的人数和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除《劳动合同》外的其它协议,但此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派遣员工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合同相悖。

甲方有权依法制定企业各项劳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向派遣员工公示。 甲方承担的义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地点、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由甲方指定,乙方根据当地政策法规向甲方提出建议,供甲方参考。若因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与实际工资数额不符,或社会保险缴纳地点与实际用工地点不符以及所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缺少,而产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作为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应承担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规定对派遣员工含工资以内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高温补贴费等)。但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甲方应要求新录用派遣员工至少入职前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符合用工要求的各项手续。

甲方应对所需派遣员工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派遣起始(终止)日期、试用期、实行的工时制度、社会保险基数、总费用金额、社会保险缴纳地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增减变更综合表》加以明确。在协议期内,甲方授权【 】签署《增减变更综合表》,若授权人有变更,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增减变更综合表》并不能代替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书面通知,若甲方没有向乙方提供书面盖章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总费用。

乙方有权对甲方侵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并提出意见和要求。如乙方已经对甲方的违法或不合理行为提出意见,而甲方不予采纳时甲方应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 乙方承担的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与派遣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属于退休人员、在校生等特殊情况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自派遣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方应给与相应的协助。因派遣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怠于签订劳动合同致使甲乙双方有可能承担法律风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甲方应予配合。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各类由甲方选定的服务。

乙方无为甲方垫付费用的义务。

乙方无审核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是否属实的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费用后,及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的费用;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派遣员工与甲方的劳务纠纷;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存在法律风险的,乙方可进行提示,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 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本合同中直接涉及派遣员工利益的内容,向派遣员工如实告知。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任何一方搬迁办公地址或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在七日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三章 派遣员工的服务

第五条 派遣员工离职

派遣员工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或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辞职;在试用期内,派遣员工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或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辞职,并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交接。

甲方收到派遣员工辞职信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发出《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辞职信原件(甲方也可自行妥善保管原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但是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不能提供辞职信原件作为证据,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若派遣员工不递交辞职信原件即离职,甲方仍应向乙方发出退回员工的书面通知,同时附上该员工的考勤记录、《旷工违纪证明》、有该员工签字签收的《规章制度》以及曾经书面向该员工公示过相关法律风险的其他文件作为退工证据。

派遣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甲乙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第六条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处理

甲方应提供派遣员工在疾病、非因工负伤期间或非因工死亡、因工伤亡、患职业病的情况下享受的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待遇。如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甲方应在工伤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尽快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工伤申报事宜。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办理工伤理赔,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派遣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七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甲方应通过乙方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乙方可以与该派遣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七条 派遣员工的退回

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盖章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列明退回理由、退回依据等。

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派遣员工,并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及乙方,但甲方应提供相应证据及依据。

除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派遣员工工作所在地相关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派遣期满时,派遣员工有“本合同”的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应依法顺延本合同,同时乙方应依法与派遣员工续签和本合同期限相同的劳动合同期限,直至“本合同”的情形消失。

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并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相当于派遣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甲方应按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乙方可据此与派遣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在派遣期限内,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甲方希望退回派遣员工的,乙方可以协助甲方与派遣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在与派遣员工达成一致后甲方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本条以上规定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外,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本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在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以前已经在甲方工作的(包括在其他派遣公司派遣的形式),以前的工作年限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与变更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派遣员工派遣期届满的处理

甲方应提前三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

甲方决定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的,应与乙方明确派遣员工派遣期限等内容。

甲方决定不接受派遣员工派遣的:

1) 甲方应按员工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

2) 除本合同第第1)项规定的费用外,若派遣员工不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还需一次性支付附加费,附加费标准为:(最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24-派遣员工已经派遣的月数)。

3)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三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则视为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顺延,并同意接受派遣员工相同的派遣期限。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情形除外。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派遣员工不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还需根据本合同第第2)项规定,支付附加费。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总费用应当支付至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

第十条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行为对甲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对该派遣员工造成甲方或相关第三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索。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等的,由甲方承担先行垫付责任;派遣员工对于损害的后果有过错的,甲方可向派遣员工追偿,乙方予以协助;若派遣员工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派遣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原则

服务费用从派遣员工派遣开始日开始计算,按月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

甲方如有增员、减员,应于当月 15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附件《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对特殊城市有约定增、减员时间的,甲方应按《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约定报增、减员,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责任。

乙方于每月 日为甲方派遣员工代发工资及奖金。

若甲方发放员工工资,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的一个工作日提供银行划帐凭证及工资发放明细给乙方,并按乙方所在地税务局的规定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如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在每月的月初缴纳当月员工社会保险时,甲方应在员工首次服务的当月预交下月的总费用。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交纳二个月总费用作为押金,本押金至甲方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账单

乙方根据服务项目明细按月计算生成下月《付款通知单》,内容覆盖社保等代付费用和服务费,《付款通知单》每月 20 日前发出,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单》后 5 日内付款至乙方账中;而代发工资明细由甲方按照工资发放日前提前 5 个工作日正式通知乙方,提前 2 工作日汇款到乙方账户,由乙方发放。

第十三条 付款操作

服务费属于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性收费,应开具营业性发票;而工资、社保等代付费用属于代收代付费用,应根据当地税务实际规定开具发票。

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同时开具相应发票给到甲方。如果是汇款的,乙方应于7日内邮寄发票给到甲方。

本合同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费用中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付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

如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应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号: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账 号: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因任何一方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失而使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

第十五条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乙方有权按应付款的5‰ /天收取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服务费等),经乙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要求后甲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将员工撤回,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派遣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

未履行支付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除应依据条规定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服务期限内最高月总费用的两倍。违约金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派遣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如派遣员工依据本合同派遣行为而发生劳动纠纷提起仲裁、诉讼,甲乙双方均负有举证责任,并承担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后果。由甲方行为导致员工提起仲裁、诉讼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若甲方提供的证据不能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或未提供相关证据,导致乙方需要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向员工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若由乙方行为导致员工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4 个月。有效期后总费用应当支付至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为止。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诸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恐怖袭击、行政当局的行动,或并非受影响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无法预见到的事件,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法律环境变化造成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须按照公平原则就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变更、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协议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有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选择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选择, 则表示双方同意通过第2种的方式解决):

(1)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双方联系方式: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专人派送(包括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至下述地址:

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有附件 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承包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个月。

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任务

1、负责牌号为: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___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三条、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______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第五条、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及奖惩

1、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______元。

2、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6、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7、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同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机自行负责。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后勤主管报到。

9、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10、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八条、甲与乙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规定义务的。

4、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宣布破产、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第九条、甲不得与乙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2、因工负伤并经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乙随时可以与甲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可以与甲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条件的。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劳务承包合同篇七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按质、按建筑工程项目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昭通凤禧祥瑞大酒店建设工程昭通凤禧祥瑞大酒店劳务分包。

二、工程地点:昭阳区海楼路下段水文站旁。

三、工程范围:模板安装、拆除,泥工(砌筑墙体、抹灰),钢筋加工安装。

四、工程造价:模板安装每平方米53.00元(所需支撑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75.00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32.00元(所有焊接材料、机械由甲方提供)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对该工程劳务包干。工程管理人员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资,乙方只负责完成该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施工。所有建筑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5月18日开工至20xx年5月18日竣工(施工工期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工艺调整)。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供应方式办理:

1、所用材料由加方自行采购。

2、所采购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的甲方负担。

三、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模板安装每平方米53.00元(所需支撑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75.00元,钢筋加工安装每平米32.00元(所有焊接材料、机械由甲方提供)预算造价,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合计单价160.00元/平方米。合计工程总价3456000.00元包干。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后,甲方应每完成三层主体拨付一次劳务费,拨付比例为完成建筑面积的75%。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管理人员及时有效的组织乙方劳务人员严格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求全部工序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所需材料的垂直运输机械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倒运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15日内,应将验收日期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方无理推迟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二、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10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竣工工程验收以后,乙方对施工的泥工(抹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第七条:奖励、惩罚

一、无

第八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黄忠明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刘天贵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二、甲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码:

1;凡自愿在本宾馆工作,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经面试合格者。

2;签订本合同前须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

3;凡签订本合同之员工须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1;工资标准为既定标准,根据岗位的不同及个人表现享有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及奖金。

2;每月享有带薪休息日。

3;员工签订合同以后宾馆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不愿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宾馆将资补贴的形式发放给个人。

1;合同期满后,员工可续签合同,不签合同视为原合同的延续。合同期满后要求解除合同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宾馆,否则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