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的体会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模板9篇)

时间:2023-09-18 02:29:20 作者:薇儿 法治新的体会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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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的体会篇一

傍晚,吃饭时,听妈妈又在说了:“现在的诈骗现象太多了,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关于诈骗的就有什么医保、上淘宝买东西诈骗、退货诈骗……”听着妈妈的一 番牢骚,我想起了老师曾讲过的一种诈骗:一个人故意往地上扔个东西,让你看见,再装作有良心要和你平分,其实都是假的。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是这些现象 在我们身边还是会发生。

法,对社会很重要,如果人人都遵守法,词典上没了“犯罪”这个词及解释,警察叔叔也不会这么忙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那么地球将变成邪恶星球,抢 劫、盗窃、殴打、赌博、杀人、放火等将成立家常便饭。法治化小点来说,就是小孩子玩游戏要讲规则,谁都不遵守规则,大家都会不高兴,游戏也就玩不成了。

我们必须遵守法,这一点要从小事做起,要合理安排时间,有些不遵守法的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监狱里度过青春,世上没有后悔药,很多罪犯在犯罪时 一点也后悔,却在牢里失声痛哭。这样做一举两失,既失去时间,又失去本身的价值。其实遵守法很简单,只要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不纠纷、不贪钱、不记仇, 法治将使世界更美好。

我们每个人都得遵守法,有了法治世界也会很美好。

法治新的体会篇二

“法治新时代大讨论”是一项对于全国范围内各个领域的人士展开的一次活动,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本人也参加了这项讨论活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体会。

第二段:从规范意识、法治思维的角度出发谈谈

在本人看来,通过这次大讨论,我对于规范意识和法治思维的理解更加深刻了。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仅需要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我们也需要自觉遵循一些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传递和落实正确的规范意识和法治思维,将对每个人都产生积极影响。

第三段:深入了解法律制度,激发社会责任感

通过参加这个大讨论,我也更加深入了解了现行的法律制度。与法律的基本常识相比,我更应该在深入研究理论知识方面下更多功夫。同时,也通过大讨论发现,作为公民应该有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应该积极关注和参与一些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从自己做起。

第四段: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

在参与讨论时,我也意识到我们能够从平凡的事情做起,比如说一个行人逆行或者乱扔垃圾,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实际上却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我们需要从自己做起,引领我们的家庭、社区、城市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因为只有我们协同行动,保护公共利益,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第五段:提高法治素养,积极弘扬社会正气

通过这次大讨论,我们也应该注意提高我们的法治素养,积极弘扬社会正气。同时还可以加强与法律人士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一定的法学知识。将自己的感受、想法以及建议尽快反馈给相关部门,能够对加强国家法制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总之,“法治新时代大讨论”是一个有深度的活动,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家可以从自身做起,从平凡的小事做起,积极践行法治思想,在这个法治新时代中做出积极贡献。

法治新的体会篇三

今年的3月27日是第**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我校紧密围绕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突出安全工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狠抓学生安全防范,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接到通知后,我校立即对各班进行了布置,要求各班充分认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安全教育日活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安全教育日活动要由校统一部署,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班实际情况加强对学生进行卫生、饮食、水电、交通、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一定要确保教育到位,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学校把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班级安全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及时进行督查。学校要对各班级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总结,汲取经验,不断创新,提高教育效果。

1、3月23日利用国旗下讲话,做好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日启动仪式工作。在国旗下讲话中,给学生们介绍了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历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并向学生提出了安全注意事项,收到了很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2、3月23日利用周一班会,开展以“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等相关主题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3月25日下午,由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对全校各个区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各室设施设备进行一次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找出安全隐患,针对校园门、窗、栏杆、教室、锅炉房、操场篮球架、电脑室等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做好记录。

4、3月26日,各班出了一期安全教育手抄报,搜集相关安全教育的资料,让学生能够从中引起注意,并获得相关安全知识,加强学生之间的互相交流与学习,提高认识,共同进步。

5、3月27日发安全教育日致家长一封信,通过一封信的形式让学生家长加入到安全教育日活动中,并使其在安全教育活动中起到重要作用。

,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7、3月27日,我校组织了一次逃生安全演练,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8、发放通知:将于3月31日18:00—18:27在xx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安全教育宣传片。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再宣传,再动员,再强调。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为共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而努力。

法治新的体会篇四

信息时代的到来,给中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作为一个信息时代的普通公民,我有幸在这样一个时代生活和成长,从中获得了不少关于法治中国的心得和体会。在我看来,信息时代下的法治中国需要在知识普及、法制建设、舆论引导、网络监管和公民参与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

知识普及是信息时代法治中国的基础。首先,公民应该具备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了解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相关法律条文,不仅可以增强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也可以提醒公民自觉维护自身权益。例如,通过学习赌博的危害性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戒除赌博的恶习,维护个人及家庭的和谐稳定。此外,知识普及还需要教育系统的支持。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使学生从小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和行为习惯。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让更多的公民了解法律,提高法律素养。

法制建设是信息时代法治中国的关键。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法律的规定要跟上时代的步伐,面对新出现的犯罪行为和法律问题,要及时进行完善和完备。例如,近年来网约车逐渐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对网约车的从业者和平台进行监管。此外,法制建设也需要创新。信息时代的法治中国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起科技与法律的有机结合,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监控系统,可以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打击效率。

舆论引导是信息时代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的时代,舆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当利用舆论引导的力量,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和判断力。例如,对于社会中出现的非法行为和违法事件,要及时引导公众关注,传递正确的信息,呼吁公民积极参与监督和揭发。同时,政府和媒体也应加强自身的舆论引导能力,积极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此外,舆论引导还需要加强与公民的互动和沟通。政府应更加开放和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共同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网络监管是信息时代法治中国的重要手段。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法律的实施和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空间是一个声音多元、信息丰富的环境,但也容易出现不法行为,如网络诈骗、网络恶意传播等。因此,网络监管是信息时代下法治中国的必要手段。政府应当加强对网络平台和互联网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网络监管也需要与公民的自觉配合。公民要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不传播和信任虚假信息,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

公民参与是信息时代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法治中国需要依托广大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才能得以有效运行。公民要增强主动意识,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法律实践。例如,公民可以通过参与社会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积极推动法治中国的进程。同时,公民也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合法维权。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平台和机会,保障公民的合法维权权益。此外,媒体和社交平台也要加强公众意见的反馈和回应,为公民参与提供更便捷的途径和渠道。

总之,信息时代的法治中国需要在知识普及、法制建设、舆论引导、网络监管和公民参与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唯有如此,才能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让每个公民享受到法治的温暖和保护。

法治新的体会篇五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法治新的体会篇六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法治化管理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对法治化管理新时代有了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化管理为人民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感和便利。在过去,许多问题的解决往往依赖于官员个人的意愿和执政方式。而现在,在法治化管理的引领下,公民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人民可以更加放心地生活和工作。同时,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实施,使得社会生活更加有序,公民的权益纠纷可以通过合法程序得到妥善解决。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亲身感受到了法治化管理的好处。例如,我曾因购买一件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处理,终于获得了合理的赔偿和解决方案。这让我感到,作为一名公民,在法治化管理的时代,我们的权益得到了真正的保护。

其次,法治化管理也带来了更高的社会信任和公平正义。在过去,由于管理混乱和不公正现象的存在,公民对社会治理方式产生了疑虑和不信任感。而随着法治化管理的不断完善,公民对于社会治理的信任也逐渐增强。法律法规的公平正义原则得到更好的贯彻和执行,公民在遇到问题时愿意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其他方式。这为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曾参与过一起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和专业调解人的引导,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这个案例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治化管理对于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再次,法治化管理也提高了公民的法治素质和参与意识。在法治化管理时代,公民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更多地成为了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法律教育的普及和宣传活动的加强,使得公民对于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过去,很多人对于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容易上当受骗。而现在,公民在面对问题时更加注重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更加懂得通过法律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也积极参与了一些法律知识培训和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希望能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最后,我认为法治化管理新时代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法治化管理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其中,法律执行的难度和摊派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另外,我也希望法治化管理能更加注重公民参与和民主监督,提高法治决策的科学性和民意的反映。只有在广泛的参与和透明度的保障下,法治化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公民服务,推动社会的进步。

总的来说,法治化管理新时代给公民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感和便利,并提高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信任度。同时,公民也应加强自身的法治素质和参与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的法治建设。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我相信随着法治化管理的不断推进,我国将迎来更加繁荣和稳定的发展。

法治新的体会篇七

7月26日,在弋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我有幸参加了一年级《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培训。上午,我们观看了朱部长的视频,让我们充分认识三科教材的重大意义。下午,我们聆听了弋阳二小骆老师对《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精辟解读,收获颇多,让我对新教材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明确了今后教学中要正确、全面解读教材,结合实际情境,灵活运用教材,让农村的孩子们在品德方面同样不落人后。

一、注重引导学生从生活中获得经验

道德内在于生活之中,是生活的构成性要素。道德和做人的学习,不同于一般的书本学习,而必须是在生活中向生活学习。向生活学习,包括生活的三个时间维度:过去的生活、当下的生活与未来的生活。本册教材中有很多环节,请学生讲述自己已有的生活经验,呈现或者分享他过去的生活情境。这样的设计不是只为了导课的需要,也不只是因为从已有经验出发而更好理解。引导学生回忆、整理已有的生活经验,提取有道德价值的内容,学会将“回望”作为向生活学习的一种重要方法,使其在不知如何、不知对错时,能想一想自己过去的经验、同学的经验,从中找到当下的出路。这是一种生活的反刍,而道德意义,就是在这种生活的反刍与回味中呈现在学生的心中。如:教材中有很多现场的生活体验,就是引导学生向当下生活学习的设计。教材中还有一些设计,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前或某个课程的结尾,引导学生规划与设计未来,这是一种未来生活的教育。

向过去的生活学习,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当下儿童的道德困惑或问题,是为了对美好的未来的憧憬。道德的意义,就是这样在儿童对生活的过去、当下与未来的反思、学习和向往中呈现与绽放出来的。

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领悟

低年段儿童还没形成自觉的生活反思意识,在生活情境中对道德意义的即时性理解与领悟还有待形成。因此,教材通过“活动栏”“辨析栏”“讨论栏”等多样的活动栏目,设计了很多现场体验活动。目的是通过典型活动的设计,帮助他们逐步形成在活动中发现道理与道德意义的敏感性与能力。如:本册第1课中的装书包活动,第6课的《神秘的指挥》,第9课的《开个玩具交流会》,第10课《食物的诉说》,第16课的《新心愿》等活动环节的设计,都是引导儿童学会发现生活中的意义。

又如:逃生、救护等不能够让儿童在现实生活情境中学习,但模拟特定情境,通过演习的方式教会学生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以防在现实生活中遭遇突发情况时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如:第6课中的“火警演习”,第11课中“发现家中有危险”的活动。

三、注重引导学生在反思中进步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学习是人类学习,特别是意义获得与领悟的重要方式。榜样的言行,能够将人的理想存在状态具体化,对处于具体形象思维阶段的儿童特别适用。但是,在以往的榜样教育中,存在着榜样过于成人化,事迹过于极端化,脱离儿童日常生活与理解能力。而新教材在反思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榜样教育依然将成为低段学生的一个重要学习方式,一是创造性加入“绘本故事”,通过图示的方式,选取的主要是接近日常生活中好儿童的榜样;如第1课《上学啦,真高兴》,第2课的《交朋友》,第15课的《团圆》等,引导学生在阅读文本中学习行为的正确示范表达自己所悟的道理。二是强调同学之间互为榜样的一种学习意识,特别是建立一种同学间共同成长、相互支持的观念,改变传统上只向学校老师学习的观念。如教材第8课的《课堂作业认真做》,就突出了同学间的示范与互补学习。

在榜样学习中,会出现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它也包括着一种反思与批判的引导。最典型的是教材中的辨析栏目,通常都会包含正反两方面的做法,我们可以回到学生的现实生活中,结合本班学生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展示给他们一些容易混淆的例子,引导学生进行批判反思。逐步养成自觉的道德分辨意识。

总之,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认真、细致地与教材编写者进行对话,真正领悟编者的设计意图,做到正确、全面解读教材,并在此基础上去思考如何展开自己的课堂教学。作为一名村完小的教师,我认为我更有责任让孩子们爱上《道德与法治》这一门课,让孩子们在快乐学习中,深埋下良好品质和法治素养的种子,让这门课真正做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法治新的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正逐渐步入一个法治时代。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保证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治理方式。法治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法治时代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好处。

首先,法治时代确保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法律是保护人民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通过法律的保护,每个公民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受任意侵犯。在法治时代,人们有了表达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渠道与途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为每个人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生活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应有的保障。

其次,法治时代为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提供了保障。法律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利益纳入其管辖范围,通过法律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和执法机构,以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法治时代,大家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这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维持,并使人们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再次,在法治时代,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得到了提升。法律是由广大人民共同制定和遵守的,法律的公正性能够有效保证每个人的利益得到平等对待。法律是国家的权威,每个人都应当尊重法律并遵守法律,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权威。在法治时代,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得到了更大的认可与尊重,使得社会更加公正和有序。

此外,在法治时代,个人及社会意识的提升与发展也得到了加强。法治的实施要求每个公民都要有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并且要主动参与到法律事务中去。只有积极参与,才能真正体会到法治的好处和收获。法治时代要求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得为个人利益违背法律的规定。这不仅需要个人自觉,更需要社会共同努力。在法治时代,每个人要有责任心和法治意识,才能使法治的理念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

最后,法治时代给了人们更多的安全感与信心。在法治时代,每个人都能够依法行事,不会受到个人恶意或滥用职权等侵害。法律的保护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自己的权益,不会感到害怕和不安全。同时,法治时代也给了国家和社会更大的安全和信心。法律的制裁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地阻止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社会更加安全稳定。

总的来说,体会到法治时代是一种良好的治理方式,它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提升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促进了个人及社会意识的发展。在法治的指导下,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主动参与到法律事务中来,从而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有序的社会。相信在法治的呵护下,我们的社会将会不断进步与发展。

法治新的体会篇九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潜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带给有力保障。

xx届四中全会无疑将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影响。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公民共同努力构成全社会遵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值得期盼。

20xx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3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能够透过法治有效破解。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信“访”不信“法”,这是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过去对待法律的一个态度。xx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中央政法机关多措并举,一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政法机关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明显提高,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总体来看,这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巨大的社会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

当前我国已进入“六五”普法阶段。专家指出,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务必透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构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xx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党的执政潜力和执政水平必须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能早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