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组织人事工作安排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通用

时间:2023-05-08 14:18:29 作者:曹czj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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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实名制、全委会研究干部票决制和重点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制度。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准备了,欢迎查阅。

(一)严格标准,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水平

1.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结合x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四优先、四注重和五不用”。“四优先”:优先使用项目建设、城建提升、信访稳定等工作一线和艰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连年来考核测评结果优秀的干部;优先使用敢于担当、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优先使用年轻有为、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四注重”:注重个人品德,注重个人实绩、注重基层一线,注重群众公认。“五不用”: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的不用;不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不用;群众观念淡薄、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不用;思想作风不端正、弄虚作假、跑官要官的不用;不能廉洁自律的不用。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干部选用标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积极搭建干部成长进步平台。一是坚持在重点项目和急难险重岗位培养干部。先后抽调x余名干部到项目建设、信访稳定、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征迁改造等岗位进行锻炼,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练胆识,造就了一批能打硬仗、善打硬仗、讲求工作方法、会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为干部的识别和选任奠定了基础。二是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注重把基层一线做为培养锻炼和选拔优秀干部的主阵地,明确“三个优先”,即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使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对优秀的基层一线干部,优先予以提拔使用。形成干部到基层培养、人才从一线选拔的良性循环。三是坚持大规模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综合水平。坚持开放视野办教育,集中优势抓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20xx年以来共举办流动课堂x期,先后组织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xx、xx进行外出培训,同时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到x授课,先后培训党员干部x余人次。

3.严格执行《条例》和政策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认真遵循《条例》和干部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民主推荐关。采取将民主推荐结果与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干部年度考核的测评结果相结合,将谈话推荐与会议投票推荐相结合,将群众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与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相结合等“三个结合”,科学分析研判,有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现象。二是把好考察识别关。变惯例“座谈”为“访谈”,深入到考察对象的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进行重点访谈和实地查看,听取考察对象直接领导、身边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收集第一手资料。严格执行“五个凡提必”,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资格条件从严把关,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把关,严防“带病提拔”现象发生。三是把好讨论决定关。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考察组汇报,坚决做到不符合政策和程序规定的不上会,有情况反映,未审查核实的不上会,上级没有批复同意的不上会。同时,强化监督,坚持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全程记实;开通“x”举报电话和手机短信举报平台;设立网络举报信箱;做到有规必依、有违必查、有责必问。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等制度,20xx年以来,先后对x名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x名拟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新提拔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下发正式任职文件。

(二)强化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认真落实两项法规,强化干部的规矩意识。认真执行科级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对填报内容进行查核,对虚报瞒报者严肃处理。加强对干部出入境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全县科级以上干部持有的出国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将x本私人护照(通行证)收交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杜绝领导干部违规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2.积极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委组织部部署,大力开展了行政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清查和消化治理工作。通过结合实际,采取理顺编制、规范职务名称、交流任职和免去现职等措施,已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任务消化完毕。

3.扎实有效做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肃管档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集中整治干部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造假问题的通知》和《xx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x卷干部档案集中进行了专项审核,对不规范的档案进行完善,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三)夯实基础,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

1.坚持精准发力,推进重点工作。以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试点为契机,在抓试点、破难点、出亮点上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县级以下“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现场会在x召开;在全县所有街道村(社区)建立了区域化党建机制,参与共驻共建党组织x个,承诺共建事项x余项,共享场地、物资等x个(处);扎实开展“两新”组织“集中排查、集中组建、集中培训”活动,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先后审批发展党员x人,依托“党建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关系在线接转、“三会一课”线上调阅等功能,融合网站、微信等信息载体,拓展党员教育管理渠道。

2.注重工作创新,激发党建活力。按照“一社一特色”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目标,着力打造党建特色x余个,x等被《x日报》宣传报道,x村(社区)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整合辖区各类党建资源,打造x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阵地,其做法被《xx日报》采访报道;在全市率先建立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搭建平台,实现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全市国有企业党建第一次联席会议在x召开。

3.强化工作保障,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为每个村(社区)配备x名专职副书记,推动“两新”党组织书记与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将村(社区)运转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城市村(社区)和村改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分别提高到x元/月(含五险一金)和x元/月;建立“党建计划”落实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一月一主题,赛进度亮成绩,查问题找原因,交任务抓落实,有效推动了“党建计划”在x的实施。

(一)干部政策法规理解不深,水平不高。部分领导干部对《条例》和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缺少自我加压、自我学习的主动性,仍停留在安排了才去学,认为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是组织人事干部的事,与自已关系不大。县委组织部因人员编制受限(总计x个编制,其中机关工委占用x个,因病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占x个,实际只有x个),客观上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很难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主观上也存在学习钻研的意识不够,视野不宽,对新政策、新知识的学习和把握还不够全面,对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等,服务和指导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的不够,办法不多。以往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都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新提拔干部培训班和后备干部培训班等至少x个以上主体班次的学习。自20xx年市委、市政府要求撤消城市区党校后,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要依托市委党校,按照全市的培训计划和安排,全县每年参加调训仅x人左右。虽然我们自己也曾分批次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聘请专家教授,举办了一些专题培训,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干部对各类知识的需求。同时,各基层单位虽然建立了专门学习日制度,但在实际落实中,仍存在针对性不强,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干部日常需求和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全县x岁以上正科级干部占总数的x%,年龄最大的x岁。正科级干部中x岁以下仅x名,占总数的x%,年轻干部存量明显不足,街道党政正职中x岁以下的仅有x人、x至x岁的仅有x人,队伍青黄不接,“老中青”优化结合的梯次配备没有形成。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选调生、公务员招录数量少。全县近几年新招录选调生、公务员不足x人,且大量存在工作时间短,未达到干部选拔使用的最低年限,难以为继。二是事业单位干部调任公务员通道出现瓶颈。公务员调任规定对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调任公务员岗位在身份、年龄和任职时间上都有明确要求,受这些条件限制,大量的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不符合要求,只能在事业单位干到退休,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短期空出困难,也造成了事业单位的优秀年轻干部不能够及时的提拔使用。

(四)干部队伍中专业型人才缺乏,弱势明显。x区科研院所聚集,做为人才大区,与之对应的干部队伍中专业人才占比却不尽人意,严重存在管理类党政干部多,专业技术型干部少的现象,造成指导和服务辖区企业、单位能力不强。客观上因待遇和发展空间的影响,学历层次高、技术能力强的专业人才不愿到区一级发展,即使招进来,遇有机会也都通过公选和考试另谋高就,出现人才难“引”和人才难“留”现象。主观上也存在人才引进的步子不大,办法不多,从而造成干部队伍中专业人才匮乏,如建设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等对专业人才需求迫切的单位班子成员中,几乎没有一人的专业与工作对应,严重影响了工作。

(五)干部超职数配备解决不彻底,问题尚存。近三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虽然我们对公务员(参照)单位的超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整改,并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消化任务,但事业单位的超职数配备问题还没有全部解决,全县事业单位还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x人,尽管上级对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的消化时限还没有进行硬性要求,通过认真的自查,我们已主动纳入整改消化范围。

(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不大,亮点不新。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还不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办法不多。比如对个人实绩的考评,虽然我们研究出台了一些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系统、不全面,对多数干部的了解和掌握还是主要依赖于选拔任用时的推荐和考察,对干部的内在表现和个人实绩还没有完全做到了如指掌,难免出现片面性的问题;在对干部“德”的考察中,尚处于探索阶段,基本是依据上级的考察方法,比葫芦画瓢,其结果往往是外在表现清楚了,而内在的素质却很难考察准确,缺少评价品德的钢性标准,实际操做中效果不明显。

(七)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力度不够。一些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不强,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途径不多;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有盲点;在具体监督措施上,存在正面要求多,具体措施少,缺少针对性的教育督促,事后监督抓得多,事前、事中监督抓的少,特别是在对因年龄和身体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上,除了安排他们到项目建设发挥余热和进行常规的年度考核外,日常管理不经常、不到位,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尽人意的现象。

(八)“两新”党组织认识有偏差,定位不准。部分规模较小的“两新”组织,党员人数少、员工流动性大,企业党务工作者大多身兼数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得不到有效保证。同时,受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党员职工流失严重,个别非公企业已濒临破产,导致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党员活动开展不经常;少数“两新”党组织负责人认识上存在偏差,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对加强“两新”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认识不深;有的“两新”组织虽然建立了党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就党建抓党建,没有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的不紧密、融合度不高,党组织定位不准、导致党建工作缺乏吸引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还不够强。

(九)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缺乏特色。虽然实施了机关党建示范化工程,在党员中开展了“亮身份、当先锋”活动,设置了“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但从实际工作中来看,机关党建工作大多按照上级要求按部就班多,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党员学习教育仍停留在传达上级精神、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的阶段,习惯用老方法、老经验开展工作,运用网络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和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等,创新性地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党建工作特色不明显。

(十)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不规范,形式单一。村(社区)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规范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性修养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带头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上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不够。同时,由于部分基层支部书记年龄偏大,在组织党员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时,多以集中学习文件讲话,观看党性教育视频等形式为主,不能结合新时代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党员实际需求,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方式较为单一,内容上缺乏吸引力。

(十一)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20xx年省委巡视组反馈xx市委问题中,涉及组织人事的x项,20xx年市委巡察x反馈了组织人事方面问题x项,我们都积极进行了认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也都按计划进行了整改,但从效果看,整改还不彻底,比如事业单位超职数问题还没有彻底纠正,街道纪工委书记还没有实现专职专责,还都是由副书记兼任等,主要原因一是客观上事业单位改革在即,想等上级改革政策全部出台后再行消化,主观上有等靠思想;二是符合选用条件的干部存量不足,干部来源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从大局出发,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制度,破解难题,加大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守则》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开阔眼界,创新办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发挥辖区教育培训的资源优势,主动与高校对接,加强广大干部对教育培训工作需求的调研,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合理设置培训班次,科学设定培训课题,创新教学内容,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少什么就提供什么,真正使干部学有所获,学有所益,全面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三)不断拓宽优秀年轻干部的补充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难题,不断壮大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大从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力度,腾出行政编制,专门用于申报选调生和公务员招录,把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优秀年轻人才不断补充到基层公务员队伍中。二是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营造干部成长的良好环境。严守《条例》规定,用好干部选拔政策,认真梳理工作中存的问题和难点,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破解难题,疏通渠道,对综合素质高、德才表现好、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积极通过公务员调任和提拔任职等政策允许的方式,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真正让年轻干部在基层能够干得好、留得住。

(四)加强专业型干部的引进和储备。制定专业型人才引进方案,设定人才专项编制,用于人才引进,坚持每年有计划的招录专业人才,对报名参加专项人才招录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审核合格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录用人员在优厚物质待遇的同时,符合《条例》要求的优先提拔使用,提高吸引力,以破解专业干部队伍短缺的难题。

(五)坚决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编制的法规意识。严格干部职数管理,做到职数不缺的单位坚决不配干部,杜绝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二是加大事业单位整改消化力度。继续通过完善编制、在干部调整中把超职数干部交流到缺职单位任职和免去现职等方法,消化解决事业单位超配问题。三是把县以下干部职级晋升与按职数配备干部有效衔接,为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腾出更大的空间。

(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实名制、全委会研究干部票决制和重点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制度。以县委目标管理为引领,研究制定干部平时考评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与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换届集中考察配套衔接的考察体系,抓好新建立的干部实绩档案的管理研判,做到把优秀干部发现在平时,把干部基本情况掌握在平时。加强“德”的考核考察,把考察了解干部品德的触角延伸到考察对象的家庭中、朋友中,对其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全面了解,确保干部选准用好。疏通干部出口,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制度,重点在干部的“下”上强措施、下功夫,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纪律上给予处分,职务上进行撤免。

(七)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宣传干部选拔使用的力度,让群众明白县委如何选人,进一步增加透明度。二是探索建立对干部八时以外的监督措施。采取个人报告、组织巡查,定期和干部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和个人动态,努力消除八小时外的监督盲点。三是完善监督措施。严格落实干部“凡提五必”要求,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坚持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把监督关口前移,在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前提下,研究建立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增强干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发生,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八)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一是探索推进互联网企业、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加快扶持和培育新社会组织,不断延伸党建工作触角,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二是在“两新”党组织中深入推进“双培”工程,着力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围绕企业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和“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对企业出资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育力度,将其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组织x次集中培训,以党建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九)进一步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力度。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履行主业主责。二是按照机关党建要“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强力推进“先锋队”工程,深入开展机关党员“亮身份、当先锋”和机关党员进村(社区)活动,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创建,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全面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换届工作,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养,严格落实党务工作者配备要求,全面推行专职专责。四是强化机关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要求,促进机关党建不断提升。

(十)全面规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一是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强化对基层“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全县基层各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督查调阅,通过月通报、季评比等方式把督促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制度抓在平常、严在经常。二是通过街道巡回观摩定标准、交叉观摩找差距、示范观摩学先进“三步走”工作法,扩大亮点、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破解难题,使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达标基层党组织奋力赶超、落后基层党组织加压前进,营造比学帮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托现有阵地和教育培训资源,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加快新时代“三新”讲习所建设,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设立流动讲习所、网络讲习所,逐步实现设施规范化、队伍多样化、内容菜单化、教材通俗化、方式灵活化、培训实用化,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促进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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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公平、竞聘、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村(场)、居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 镇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 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六条 提拔副村(股)级以上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政治素质好。

(二)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文化以上程度。

(三)身体健康。

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规定的党龄要求。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

第七条 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认真考察,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报请党委会研究。

第八条 镇级干部可以从镇机关提拔任用,也可以从镇机关以外选拔任用。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镇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三章 民-主推荐

第九条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

(三)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四)向镇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一条 班子换届,由镇党委会根据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镇党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个别提拔任职,由镇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十二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三条 个人向镇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四章 考察

第十四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镇组织科(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上级部门与镇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十五条 考察干部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  考察干部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六)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同时向本级党委报告。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八条 党委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九条 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五章 酝 酿

第二十条 干部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

第六章 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管理的,本级党委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第二十二条 镇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填写干部任免表决票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镇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镇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二十四条  需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镇党委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镇党委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第二十五条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 任 职

第二十六条 在镇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七条 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工作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二十八条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九条 干部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镇党委决定任职的,自镇党委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由镇党委向镇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镇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三十条 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聘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

第三十一条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制度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

(一)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竞聘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镇党委讨论决定。

第九章  免(撤)职及监督

第三十三条 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撤)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四)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撤销现任职务;

(五)严重违纪违法或其他原因的,应当撤销现任职务。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镇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是降职使用。

第三十六条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镇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镇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建立镇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召集。

第三十九条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单位(部门)存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 镇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宜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县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录  用

第二条  新录用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凡进必考”制度。一般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四条  试用期满,经个人总结、部门评鉴、政治处审核、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审批机关审批,转正定级。

第五条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本人不得提出调离本院、自费脱产学习或辞职的申请。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  调进调出

第六条  调进、调出人员,由本人申请、政治处审核、党组研究确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凡经组织同意并出资教育培训人员、在职读研人员需回院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提出调出申请。不听从组织劝告,坚持要求提前调出的,偿还培训费用后按辞退处理。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出的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第八条  经批准调出的,在一个月之内办理如下调出手续:

(二)政治处出具调出人员行政、工资介绍信,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超过一个月不办理调出手续、连续超过十五天不在原部门坚持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第四章  考  核

第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季审判业绩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审判业绩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以部门为单位分级负责。

第十条  因病事假和自愿离岗休息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

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和方法按县下达的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  被考核人对本人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院考核领导小组或县考核机构申请复核。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对被考核人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第五章  任  免

(一)晋升部门正职领导,应任副职两年以上;

(二)晋升部门副职领导,应任科员级三年以上;

(三)晋升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级别非领导职务或下一级别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晋升。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免职、降职和撤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轮岗交流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调配或干警申请,适

当安排轮岗交流。干警填写《轮岗交流申请表》,由政治处根据各部门编制、工作实际提出意见,院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在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中层干部原则上由院党组决定进行易岗交流。

第七章  工资福利

第二十条  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用、转任、调出、出国、辞退人员的工资核定及工资转移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内,不享受目标考核奖。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级别。

第八章  辞职辞退

第二十三条  符合国家规定,可以申请辞职、辞退工作人员。

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

(二)院党组集体研究明确意见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批。

(三)法官辞职的,依照有关程序履行免职手续。

(四)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辞职人员。

第二十四条  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除停发工资外,另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  辞退工作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部门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人员审批表》,向政治处报批。

(二)辞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三)辞退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部门和被辞退人员。

第二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者按有关规定领取辞退费。辞职或被辞退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二十七条  辞职或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移交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章  退  休

第二十九条  退休条件、待遇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到龄正常退休的,由政治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告之到龄退休人。

第三十条  经批准退休的人员,于15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有关证明学历、奖惩、考核等材料,由所在部门及时送政治处,经审核后送县干部档案室,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政治处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组织人事管理,保证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透明,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委组织部门依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书记和党群副书记的领导。镇及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组织人事问题上搞特殊化,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便利干扰组织人事工作。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镇领导工作调动时,不准突击提拔干部,不准借机提拔配偶及子女。镇领导离开原任职务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部人事问题。

1、提拨、任用、调整副股以上干部;

2、干部、职工调入镇府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3、镇委、镇政府、镇属企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4、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3、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按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审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五、坚持干部职务、职工调整由组织决定的原则,坚决刹住拉关系,走后门,伸手要官的恶劣风气。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搞个人封官许诺的也要严肃处理。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得自行招聘录用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一经发现未按规定程序聘用工作人员,将责成辞退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必须坚决服从,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和组织部门讨论人事任免的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事人透露。干部职务任免、调动决定未正式通知前,任何个人不得私下传播,无论是谁泄露了干部人事机密,都要认真追查,作出严肃处理。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检查,推行选人用人推荐制、考察制等制度,逐步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防止和纠正选拔和任用干部职工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八、对列入公务员系列管理的干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对非公务员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条例及镇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为加强幸福乡组织人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的正确贯彻实施,保证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防止用人的不正之风,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乡机关、站所、村场的组织人事工作,由乡党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权限、程序严格统一管理,由组织办具体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组织人事问题上搞个人特殊化,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便利干扰组织人事工作。

二、规范机关、站所人事制度。

1、对列入公务员系列管理的干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2、任免权在乡党委的,乡站所负责人的任免,任免前应征求所属县直部门党组的意见,任免后,应向有关县直部门的党组通报。任免权在县直部门党组织的,其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要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工作。加强站所负责人职数管理,严禁超职数配备站所负责人。

4、各站所以及站所干部职工在推荐、评选、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必须书面征求乡镇党委或所属县直部门党组织的意见。

5、机关及站所干部的工资晋级、晋档、异动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规范站所管理。

1、 各站所人员自觉遵守乡党委、政府对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突发性事项处置等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

2、各站所负责人每月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涉及村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及时报请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四、村干部的任免规定。

1、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500人以下的村场设村干部两人,500-1500的村场设村干部三人,1500人以上村场设村干部四人。不得突破县定职数要求。

2、村干部任免在换届选举期间严格按照选举的相关规定进行。

3、非换届选举期间村干部的任免工作,先由村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乡组织办,由组织办报乡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再进行相关的组织考察。村场提出申请考察对象时必须按照3:1以上的比例实行差额申报。申报前必须经村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组织办在考察结束后,至少要按2:1的比例向党政负责人会议呈报,供会议差额选拔。

4、村场干部分工分线后,由各线对应分管负责人及有关站所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5、村场干部除个人自动提出辞职情况外,其他免职、辞职等情况,均由乡组织办统一提出,统一归口,所有辞职、免职、退休、离岗等情况,必经乡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6、村干部的离职由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乡组织办,再由乡组织办报乡党政负责人会议批准,作为其任职工资报酬结算依据。

五、村干部工作考核规定。

1、村干部考核对象是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2、所有村干部要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3、村干部的考核由乡党委、政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村干部述职及民-主评议的结果等确定年终考核情况。

4、考核结果运用。班子或个人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班子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将报乡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决定村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对象职务任免。

六、村干部离任审计规定。

1、村级财务必须坚持一年一审,村场主职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2、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任期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主要有:(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如:财产物资、往来资金、货币,收入支出、收益分配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3)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开等。

3、村主职干部在职或离职时,对集体资金、资源及资产收益和“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资金,农村基建、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问题,由乡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重点审计。

4、审计工作结束必须形成书面审计报告,由审计负责人签名后,报乡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审计结论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

七、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

党委和组织办讨论人事任免的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事人透露。干部职工任免、调动决定未正式通知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无论是谁泄露了干部人事机密,都要严格追查,作出严肃处理。

八、本制度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员综合素质,推动财政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人事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条组织人事工作坚持严格、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是指局机关公务员(含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

第二章录用调配

第五条局机关录用或调入公务员,应严格控制在市编委下达的编制数内,按照考试和调配的有关程序,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六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试用单位出具写实性鉴定,组织人事处负责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调入公务员,无基层工作经验的,应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一年。

第七条调入工勤人员及对现有工勤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市级工勤人员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各处室原则上不准借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应提出借用人员数量、条件、期限,经组织人事处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期满,用人处室应做好清退工作并报组织人事处登记。

第九条从严控制临时聘用人员,确需聘用的,按照《西安市财政局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非机关编制人员,不得在会计、出纳等工作岗位从事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一般工作人员调出局机关,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处室签注意见,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局长审批。处级干部调出局机关由局党组研究审批。审批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章考勤考核奖惩

第十二条各处室要做好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如实填写《西安市财政局处室考勤登记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机关执行劳动纪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汇总登记,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外出执行公务,应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处室负责人需经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其他人员由处室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应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请假,需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副处级领导干部请假,需经分管局领导审批。

请假期满,本人应在次日上班时向组织人事处销假。

第十五条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机关职能处室依照《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的考核,由局考评办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降职或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工勤人员的考核,由局考评办参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勤人员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晋升技术级别的资格;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当年不得晋升技术级别;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解聘或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对工作人员的奖惩,按照《公务员法》和《西安市财政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选拔任免职务晋升

第十九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在规定的职务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二十条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由局党组按《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按考核结果正式任职或免去试任职务。考核程序: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本人写出述职报告,组织人事处发布任职期满公示,并与纪检监察室对其试任期间的工作、廉政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局党组书记签审,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报局党组研究,免去现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安排工作。

第二十二条为推进干部年轻化,对男年满五十七周岁、女年满五十三周岁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非领导职务。确因工作需要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免去现任职务:

1、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退职休养的;

2、经民-主测评和局党组研究确定为不称职的;

3、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情节较严重的;

4、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6、根据任职期间的表现,经组织人事处考察、局党组研究认定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第二十四条处级领导干部免职由组织人事处考察并提出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晋升,应遵照职位设置的相关规定,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晋升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第二十六条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征求处室意见,提出拟晋职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五章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西安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各处室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局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考勤登记,个人记好学习笔记。组织人事处要对学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适时通报。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应向组织人事处申请登记;取得学历后,应及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方可变更学历档案。

第三十条公务员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成绩等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任职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培训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交流回避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务员,应列入机关交流范围:

1、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在同一处室、同一职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

2、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在同一处室、同一职位连续工作七年以上的;

4、担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在同一处室工作十年以上的;

6、本人申请、处室研究,报局领导同意,符合管理权限和交流规定,要求在机关内部交流的。

第三十二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应进行处室内部岗位交流,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第三十三条公务员交流按《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员轮岗细则》的规定实施。

第三十四条结合机关实际,有重点、有计划地选择部分公务员到市级机关、部门或基层挂职锻炼。

第三十五条交流轮岗的公务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公务移交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离任审计。

第三十六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应当回避。

第七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七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晋升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正常增长机制进行。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按《西安市财政局干部职工休假暂行办法》执行。探亲、婚假、生育哺乳假、丧假等按《西安市财政局请销假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待遇。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申请辞职,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申请辞职,先由局党组研究免去领导职务,再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不遵守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消极怠工,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四十二条经批准辞职、辞退的工作人员,应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人事、党团关系转入接收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重要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进行离岗审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按开除处理。

被辞退(开除)的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和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组织人事处做好备案。

第九章退休

第四十三条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公务员和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的工勤人员应当退休。

第四十四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1、在国家机关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3、对因病、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

提前退休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按照有关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组织人事处在退休人员到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同本人谈话;到退休年龄满的下一个月,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章出国(境)政审

第四十六条公务员因公务出国(境),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般程序为:出国(境)人接到任务通知后,由处室领导写明出国原因及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填写《出国赴港澳人员登记表》、《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接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人员批件或确认件后,组织人事处负责办理政审手续。严禁借公务出国(境)机会游山玩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个人提出申请,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局长审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第四十八条工勤人员因公务(私)出国(境),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第十一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技术等级资格)考试、评定,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参加考试、评定,应由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组织人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第五十条工作人员经考试(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技术等级任职资格后,凭资格证书、审定表及职改部门的文件,到组织人事处办理档案变更手续。

第五十一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职数实行聘任制。聘任程序:个人申请、提供个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聘用在与技术等级相当的岗位上。聘用期一般为四年。

第五十二条聘用在技术等级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从下月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解聘人员需重新确定技术等级岗位,就近就低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安市财政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02〕515号)、《西安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市财发〔2004〕9 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法》相关配套制度颁布或、市政府颁布新的组织人事工作规定,以新颁布文件为准。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上级人事精神,继续以区教育局人事科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自我培训的实效性,从而将本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在原有水平上完成得更为规范。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开创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把握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精髓,探索规律,开拓创新,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管理水平,认真学习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开拓视野,丰富信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办事高效、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1、继续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一按核定的教职工编制,规范设岗;二按教师自愿报名公开竞聘,学校考核,决定聘用,签定聘用合同;三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为被聘教职工提出聘任工作;四经双向同意,与被聘任的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五是做好聘后的考核工作。

2、加强青年教师“一二三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期初制定青年教师成长的目标任务,要求每一位青年教师制定个人奋斗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期末对他们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使我校的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宣传工作服务。 做好本学期学校文书的归档工作,严格按要求保管、借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中资料的整理。

(四)搞好职称评聘、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职称改革

1、强化岗位意识,搞好岗位设置。加强调研工作,学习兄弟学校职改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科学设岗、按岗聘任。加强聘后管理考核工作。通过岗位设置,形成专业技术队伍合理结构,促进学科发展。

2、做好专业技术的职称评聘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大力宣传职称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继续研究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正确把握好职称工作的导向。把职称评聘工作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其成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激励机制。

(五)保质保量做好人事日常工作。

1、人事调配、干部晋级、日常考勤、职工离退休、奖惩。

2、工资调整、临时工管理、技工培训、劳动保护等。

3、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培训、教师评优报奖。

4、做好人事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模式工作;

5、完善学校教职工信息库工作。

三、大致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2、与教职工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新教师签定雇佣合同。

3、新教师填写干部履历表、建立个人业务档案。

4、学校本学年基本情况上报。

5、班主任津贴报批。

6、上报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奖励情况。

7、对教职工信息库中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9、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2、教师职称情况统计。

3、对晋升职务的教职工进行调资。

4、两年一次的正常工资晋升。

5、填写教职工工资变动表。

6、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7、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一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省职称外语考试及苏州市职称外语考试。

2、08年上半年职称计算机报名。

3、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整理。

4、完成教育局每年一次的人事年报和工资年报。

5、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6、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二月份:

1、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整理。

2、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

3、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4、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一月份:

1、教师学期考核工作。

2、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3、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4、学期工作总结。

5、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15年,在某的正确领导和青岛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某组织工作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狠抓思想解放和观念创新,以服务理念统领基层组织、干部和人才等各项工作,为某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是开展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主题研讨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青岛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强地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研讨活动。市级领导干部重点围绕继续解放思想、加强理论武装、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和-谐意识等内容,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研讨,推动了我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积极创新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法。为增强干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效果,今年以来,着重对干部教育培训方式进行了创新。通过实行案例式教学,组织学员对能人治村、工业园选址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既开拓了学员的思维,又为基层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整理了多角度的解决思路,实现了双赢效果;通过实行驻村式调研,组织学员驻村入户,利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一个从发现问题、“解剖麻雀式”研究到撰写出调查报告的系统实践,提高了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为为全市村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行现场写作,从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进行命题作文,极大调动了学员写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学员的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了“市管干部在职自学”活动。为提高全市市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新领导干部自身知识体系,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管干部在职自学的实施意见》,从2015年起,在全市45岁以下市管干部中实行了在职自学活动。学习的内容为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第二套干部教育读本,今年已分阶段安排了《中国公共财政》和《中国社会保障》的学习。为检验学习效果,每年6月和12月组织学习读本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干部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当年不准评优,在使用上不考虑,试用期内的延长试用期。7月份,我们对符合条件的91个部门的44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笔记督查和集中考试,大大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不断优化

一是认真做好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在实践中发现、识别和使用干部。今年以来,共调整干部7批259人,其中包括由副局级干部提拔为正局级的17人,由股级干部提拔为副局级的65人;平级交流122人;因工作需要免去职务11人,达到最高任职年龄改任非领导职务38人,接收安置团职军转干部1人,接收省公开选拔挂职干部1人,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领导干部到基层挂职3人,对违纪干部免去职务1人。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和分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于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股级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针对股级干部队伍长期存在的活力不足、业务和工作能力单一,以及部分执法和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干部长期不流动带来的问题,开展了股级干部跨部门、镇处交流工作。3月份,制定出台了《某市股级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采取了重点交流、任职交流、培养交流、回避交流等方式对涉及47个镇处、部门的50名股级干部实施了镇处之间、部门之间、镇处和部门之间交流,对7名年龄较大、长期在乡镇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股级干部交流进城工作,有效地激发了股级干部队伍活力。大众日报、青岛日报、青岛和省组工信息等媒体刊物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着眼于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修订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和《全程记实表》,大力构建“三三三”制全程记实体系,完整把握记实程序、记实内容、记实载体“三要素”,统筹抓好规范档案、责任追究、考察队伍建设“三结合”,着力破解群众难参与、领导难监督、责任难落实“三难题”,形成集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追究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在近三次干部调整工作中,对83名干部提拔全过程进行了记实,发现1名干部存在影响使用的问题,及时终止其考察对象资格,在全市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干部选任环境。

三是认真开展干部来胶挂职有关工作。按照青岛组织部要求,安排有关镇和青岛挂职干部对2015年挂职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投入帮扶资金等情况进行了汇总,组织考察组进镇入村,对挂职干部组织了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挂职干部评定等次和评优的建议。认真开展了青岛市挂职干部考察组来胶考察的有关服务工作,保证了考察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根据上级安排,认真做好12名青岛市直机关第四批来胶挂职干部、6名莱城区挂职干部、12名商河县挂职干部、12名平阴县挂职干部的安置服务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干部监督信访工作。结合组织系统信访工作特点,不断提高接信接访的规范化程度,通过建立健全、坚持实行“一岗双责”制、信访案件排查预警、公开承诺、部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稳妥有效地促进了我部信访工作的开展,办信办访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共接访36人次,接信82件,到老信访户家中走访面复2次,先后妥善处理了一些重点、难点信访问题。

三、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5、。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企业经营的新要求,着力提升我市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结合“全市企业发展年”活动,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浙江党校)培训班,组织30余家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骨干企业负责人赴浙江党校进行了为期8天的培训,围绕企业的管理与控制、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等6个热点主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到温州、台州、义乌等地的企业、市场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其中还组织了集体研讨,拖况了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视野,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二是进一步提升专家协会影响力。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专家协会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其凝聚力和知名度。今年,为发挥专家协会智力优势,普及医学科技知识,我们组织专家协会的医疗卫生组专家就消化、呼吸以及心血管疾病等六个方面的防治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摄制《多发病、常见病防治知识讲座》电视片,在市电视台进行播放,提高了专家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开展机关选调生赴基层挂职锻炼活动。为丰富机关选调生的基层工作经验,大力加强选调生队伍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选派选调生分批赴基层挂职锻炼的意见》。今年3月份,首批选派了50人到乡镇挂职一年镇长助理。其中,党群部门的选调生安排到经济、城建、信访等部门挂职,经济部门的选调生安排到有全市重点项目的镇处挂职,其他职能部门的.选调生安排到镇处挂职锻炼,有针对性的锻炼和提升不同部门选调生综合素质。为确保锻炼实效,明确规定挂职的选调生要参加党委会等重要会议,并单独分管一项或几项工作。另外规定了严格的检查督导制度,定期组织专人对挂职选调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通报,情况严重的取消其挂职资格,当年取消评优资格,并记入干部档案。工作开展以来,共对挂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和电话督察10余次,召开座谈会7次。

四是举办首期管区书记培训班。着眼为基层工作服务,顺应乡镇管区书记群体的强烈要求,弥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举办我市首期管区书记培训班,组织全市104名管区书记进党校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得到了各方面的积极肯定。培训前先后组织了两次管区书记座谈会,征集了近百条意见建议,在梳理汇总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贴近学员实际的课程,邀请了青岛市农委的领导以及我市优秀党委书记为学员授课,并引入互动式教学模式,得到了学员、派出单位以及授课教师的三方满意,为今后的培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三级联创”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了“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基层班子建设年”活动成果。为解决当前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工作责任制、履职承诺制、过错问责制为主要内容,以推行村级组织精细化、契约化和过程化管理为手段,扎实开展了村级组织“三制”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村级组织“三制”管理的意见》,并建立了事前制度规范、事中民-主监督、事后考评问责三大保障体系,全市农村基层组织的运作和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整体提升。进一步巩固村企结对帮扶村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成果,对全市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先后确定了109个作为重点新建或修缮的对象,并制定了三年工作规划。今年主要抓了青岛市援建的三个场所以及配套建设的18个场所的建设工作,在确保上级调拨资金专款专用、全额投入的基础上,设立了专门的配套资金,通过村企结对帮扶、强镇自行修建、财政配套补贴等形式,先后投入资金近120万元,并协调有关单位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这21个重点村庄的活动场所已经完全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扎实开展了机关党员“走进百姓村村行”主题实践活动。为不断拓宽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7月份以来,从市镇两级机关中选派了1600余名“民生联络员”,深入开展了“走进百姓村村行”主题实践活动。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出台了“六条禁令”和“八项理念”,建立了“民生联络员”请销假、“ab角”和双向联系制度,严格落实了督查考核制度,并建立了128个集中食宿点。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召开各个层次的座谈会2037次;走访农户127461个,收集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4127条,收回民-意调查问卷12万余份;先后对1000多名生活困难群众和困难学生实施了救助,在第一时间受理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2935件次;先后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134起、安全生产隐患158起、安保和社会治安隐患16起。另外,广大“民生联络员”在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和开展工作过程中,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成果和一系列惠农政策,有力凝聚了人心,统一了群众思想。活动取得的成效,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中组部、省组部、青组部等系统内刊物和各级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刊发或报道。

三是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联合设置工作。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产权不移、行政独立、组织统一、科学设置、面向未来、推动发展”的总体原则,在27个村庄和两个企业中试点建立了12个不同类型的联合党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规范村庄管理、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明显的作用。在社区党组织设置上,把社区党组织作为上联镇(街道)党(工)委、下联基层支部的纽带,将原先的管区进行重新划分设置,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中心设立党总支,由机关干部担任总支书记,所属村庄负责人为总支委员,在承担原先属于管区的相关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四是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某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举办了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对街道、镇组织委员、组织干事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目前共发展党员737名,其中35岁以下青年521名,女党员189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96名,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党员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结合庆祝建党87周年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市各党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开展了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了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结合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在全市党员中分五个阶段开展了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实践党的宗旨”为主要内容的“双学一实践”活动,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双学双强双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素质。认真做好了建国前入党贫困老党员的救助工作,年初共拿出113万元资金对1022名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88名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是积极探索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按照中央部署,根据要求,积极探索党代表任期制各方面工作,为代表任期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360名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了确认,终止代表资格、暂停和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21名,增补了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15名。制定了我市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拟定了代表学习培训、代表提议办理等八项工作制度;将全市354名代表划分为27个代表活动组,在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确定了38个调研课题;为每一位市级代表统一制发了《中国共-产-党某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证》;开展了代表提议和社情民-意办理工作。

五、大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组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大自身建设力度。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为总抓手,扎实开展各种学习实践活动。围绕增强组工干部的宗旨意识,分批次组织组工干部到孟良崮英雄纪念馆和革命老区参观学习,通过与老区组工干部和党员群众交流座谈,重温了革命前辈的丰功伟绩和奉献精神,增强了做好组织工作的责任意识。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组工干部通过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整改上有措施,同时全面总结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工作情况,认真查找部机关、各科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

二是突出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在坚持“每人一讲”、“周五学习日”等学习制度,不断提升组工干部能力的同时,按照锻炼渠道多-维化的思路,通过定期内部交流轮岗、外部上帮下挂、承担重大任务等方式,使机关干部在实践中丰富阅历、增长才干。去年以来,我们启动“组工干部轮训活动”先后安排部内股级干部轮岗8人次,安排3名干部到组织部、青岛组织部帮助工作,7名干部到联系镇处带任务锻炼,缺乏基层经验的年轻干部全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一年。另外,在抽调力量组建“机关党员村村行”活动办公室的同时,再选派5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作为民生联络员参加活动。通过不同环境、多岗位的锻炼学习,提升了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另外,积极引入能力锻炼的新方式,今年与青锋思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组织全体干部到青岛思博拓展培训学校参加了现代体验式拓展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综合协调、团结干事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扎实做好调研信息工作。制定出台了《2015年调研信息工作意见》,《2015年部内调研信息工作目标责任及奖励办法》,明确了全年调研信息工作的重点及目标。根据科室调整情况,重新制定科室调研信息任务计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结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开展了“组工干部访基层”活动,组织部内干部深入企业、村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的意见建议,提高了调研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已在组织工作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篇,信息条,其中在中组部、省组部发表论文4篇、信息3条。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151年,我科室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素质、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1、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依据社区基层党建队伍实际情况。,本文主要是关于人事科,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2011年,我科室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素质、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1、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依据社区基层党建队伍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配备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公开公正地招聘录用党建社工,进一步充实社区基层党组织队伍力量。

2、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集中一段时间,利用社区党校分校教育资源,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抓好新进党建社工专业知识培训,社区基

3、以点带面、以弱带强,全面加强基层党建点建设。加强党员服务站(点)实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和利用组织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培育特色工作,全面开展党员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拟按照“一个党组织有一个特色”建设的要求,探索开展“***组织一品”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建点引领作用。在升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内容,完善党组织建设相关制度,以升平党总支党建示范点为标准全面推广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层党组织负责人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抓好七一表彰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两优一先”评比表彰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真正评选出一批群众信得过、认可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员。

5、抓好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点,充分利用各居民活动室内的数字电视资源,做到居民区党员教育信息化、多样化;进一步探索党员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培训机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政治上的关心,积极引导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服务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努力做到对流动党员进行即时、动态的管理;继续做好志愿者服务和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工作,将党员志愿者活动的触角伸展到社区需要的领域,扩大覆盖面,加强慰问帮扶力度;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和站点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党员素质工程教育活动,将“红色讲师团”向品牌化、系统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工作水平。

6、抓好社区党校分校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巩固和发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围绕区委“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的发展思路,依托社区党校,开展“党员素质工程”,使党员在推动***静安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深入抓好党建“三个延伸”。继续抓好党建工作向物业、商场、市场延伸工作,物业、商场、市场所属区域党组织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建立党组织或委派党建指导员方式进一步开展工作,切实把物业、商场、市场党建工作纳入到社区党组织建设之中。

8、抓好居委会换届选举人选审核推荐工作。在抓好调研基础上,依据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干部情况,按照选举相关要求,组织推荐居委会人选。

二、真抓实干,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干部队伍

认真抓好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和社工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完成录用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及社工工作。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年轻化的社区综合干部队伍。

2、深入开展干部培训和学习教育。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要求,继续对公务员实施分类分项目的培训教育,完成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总结培训成果,做好“干部在线学习城”、“双休日培训”等的'组织和考核工作,以组织科为主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

3、继续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加大社工交流和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宽社工能进能出渠道,逐步完善社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学习培训,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着力探索社工队伍梯度培养。通过举办社工带教仪式、开展“居民区工作法”优秀案例征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注重队伍梯度培养,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力度。积极创新社工专业化培训、契约化管理、职业化运行的管理模式。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一、组织工作:

(一)理论教育

1、组织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干部培训、讲座,共计15次,人数达100名左右。

2、举办学校中层干部培训3次,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

3、做好“七一”期间的“一先三优”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评选出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市级优秀党员1人,学校基层先进集体4个,校级先进党务工作者2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17人。

(二)组织建设

1、指导各二级业余党校开展工作,并帮助制定了有关规定。根据业余党校各二级分校工作实际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工作。注重在校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99人,今年发展学生党员177人。

2、党员管理方面做好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党员信息库的日常维护工作,做好党内统计报表,收缴党费。

3、今年4月,根据市教育党工委有关文件精神,重新核定调整了我校党员党费标准。

4、9月2日下午,受组织部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委托,舟山市统计局调查队在我校进行了2015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和全省“万人评组工”活动民-意调查工作;按随机抽样方法,全校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共50人参加了问卷调查。我们与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舟山市统计局调查队,严格遵照民-意调查有关要求和纪律,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有关调查事项落实安排工作,确保我校2015年“万人评组工”活动民-意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5、2015年6月,校组织部坚决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制定了我校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每月向省、市两级教育工委创先办上报创先争优工作月报表;组织省、市教育工委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试点工作。12月组织了校党建工作研讨会,专题研讨了学生工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如何更好地在我校推进。

(三)干部建设

1、协助、组织部做好校级省管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协助进行了民-主测评、考察等工作,完成了各种材料准备和上报工作;有计划地输送优秀青年干部到外地挂职锻炼。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重进行了学校第三轮干部竞聘的前期考察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

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领导干部培训考核制度,根据省教育工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我校中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正式启用,共有49名校干部和32名部管干部注册进行网上学习,我们努力做好干部在线学习的服务、信息维护和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人才队伍

学校共柔性引进教授级高工1人,推荐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1人,市新世纪11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5人,市专业拔尖人才1人,高校国内访问学者3人,省“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2人。

二、人事工作:

(一)完成机构编制、干部职数

1、多次与市编办沟通,拟订的我校岗位设置方案、航海学校编制方案、海运学院编制重新调整方案已定稿并上报市编办,第三轮岗位聘任的前期工作已完成。由于学校机构发生变动,待市编办批复后再开展全员聘任工作。在内设机构与干部职数的核准中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已完成了舟山电大的人员分流工作。

2、已召开学校第三轮聘任工作安排动员大会,部署了第三轮全员聘任工作和学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完成了全校事业单位聘任之前的摸底工作,完成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设置方案和机构方案。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圆满地完成了今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今年共接受申请34人,其中:高级3人,中级 28人,初级3人。经校中评委评审,其中3人推荐到省教育厅高评委参加副高职务资格评审。28人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4人获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学校已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实施聘任。

2、树立人才强校的理念,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015年共引进各类人员2名,其中两名都硕士研究生。

3、在听取用人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配合学科建设,积极做好2015年度人才引进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定了引进师资40人的计划,将需求信息通过中国教育网、研究生就业网、百大英才网等权威网站向社会公布,11月份采用主动上门到有关院校招贤、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人才招聘会、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刊登广告等方式,吸引优秀硕士生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本科生来学院工作,目前已与20人达成了初步就业协议。

4、组织了对新进教师进行岗位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度的培训,加大对教职工的培训力度,2015年共有323名教师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培训与进修。

5、教师培训中心加强对年轻教师培养,完成每年三次的教师集训工作,安排教师参加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举办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研修班。专业师资委派培养184人,参加短期培训222次,学历进修101人。2015年度共有8人通过进修取得硕士学位,共有58人硕士在读。

6、使用管理软件初步建立了学校教师资源信息库,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基本建立完善。

7、8月份专门组织召开了校首届专业负责人培训交流会,十八个专业团队负责人就目前的师资情况、设备设施及近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作了汇报,同时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了下阶段的团队建设目标。

8、按照学校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制订了学校《2011年—2015年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加强航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等。

(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1、认真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事处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

2、认真学习新劳动法及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把学习与交流相结合,提高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3、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4、进一步完善处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工作监督,廉洁自律。

四、退管委工作:

为退休老同志做好服务工作。为老同志订阅报刊杂志,支持老同志上老年大学学习并报销学费,组织老同志外出参观舟山跨海大桥和党员活动。学校关心老同志的切身利益,认真按规定兑现待遇,并准时发放福利和养老金,共享学校事业发展成果。重阳节组织老同志参加欢庆活动,对他们进行节日慰问;春节前由校领导及我们职能处室同志一起走访慰问并向他们拜年。

回顾2015年,既紧张忙碌,也有收获,在全体同仁的齐心协力下,我们也做了不少工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由于部门人员少,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中也确实存在顾此失彼,具体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思想上没有及时跟上学校的发展节奏,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自觉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起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为实现“建一流学校,育优秀人才”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仙女镇党委辖4个总支、43个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22个、非公规模企业党支部4个。党员1499名,其中35岁以下231人,占15%;36岁至59岁818名,占55 %;60岁以上450名,占30%。2015年,镇党委在和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持党员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两大主题,把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四大重点,创新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工作机制,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今年,我镇的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工作和返乡青年“三培养”工作先后在全市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和人才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在刚刚召开的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会上,文化中心作为全市新社会组织的唯一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一、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镇党委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抓好班子、带强队伍,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和执政能力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责任,推进能力建设。镇党委班子坚持分工合作,镇委对班子成员实行目标考核,中心工作和突击性重要工作党委统一协调,党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协作完成。镇内人事、大额资金调度、资产处置一律按程序集体决定;对村支部、村委会制定了详细的百分制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直接与村干部工资挂钩,实行平时各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的考核与年终专班考核相结合;对各转制中心实行以钱养事新的运行机制,镇委对其实行合同制目标考核,每年两次由分管领导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兑现以钱养事经费;对机关干部制定了全方位的机关百分制考核制度。镇委在率先垂范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各级班子管理与建设,有效地增强了全镇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二是完善制度,促进科学决策。镇党委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镇党委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党委班子成员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记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强化学习和教育。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镇党委通过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党委议事规程、完善民情联系卡制度、坚持业务工作目标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三是强化民-主建设。镇委领导班子在研究本镇重大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委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对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如在民-主生活会前,由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广泛收集镇直各单位和村级组织对镇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

三是推进理论武装,服务科学发展。9月24日,全镇正式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后,各基层组织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制度保障入手,精心组织准备,通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保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在全镇迅速掀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在学习调研阶段,各支部细化措施,保证学习效果:推行“三包”学习工作法,广泛开展“八学”活动,创新学习载体,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在调研走访上,深入开展“五访五问”活动:访农户,问增收之计;访企业,问发展之策;访学校,问教学之需;访医院,问就医之难;访居民,问环境之虞。聚民智、惠民生,从民生最迫切的愿望入手,启动实施六大惠民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村级道路畅通工程、社会治安联防工程、扶农助农增收工程、集镇环境美化工程、乡村就医便民工程。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改进作风,构建和-谐社会。镇委继续深入开展民情联系卡工作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了“接受-记录-汇报-处置-反馈”的民情联系制度流程,镇各级党员干部在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动下,以卡为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全镇上下营造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今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通过民情联系卡接听群众各类电话1290多个,帮助解决各类实际问题184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以提高素质能力为基础,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层次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使用。一是大力加强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对选调生和青年干部,始终坚持“三个并重”(关心生活与关注思想并重、学习教育与培养管理并重、选拔使用与输送人才并重)的培养管理方式,为年青干部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良好成长环境、良好进步环境)。镇党委坚持每年召开全镇青年干部座谈会,了解青年干部思想动态,指导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对镇级后备干部,采取党委成员帮带、多岗锻炼、兼职加压、强化考核等方式加强教育培养,我镇后备干部素质和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在今年来,先后有2名青年后备干部被调和借调至办公室和组织部,在今年全市组织的镇长助理考录中,我镇有两名同志录取。二是加强各个层次的干部培养和选拔。对村级后备干部,采取优胜劣汰,不断调整充实,搭建平台促成长,保持村级后备干部的数量和质量,现有村级后备干部69名,有28名进入村团支部书记和村组长的行列。今年4月,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书面竞职、民-主推荐、个别座谈、考察预告等程序对农业中心、文化中心、水利中心、城镇建设中心主任实施了第二轮竞争上岗,其中两个中心主任易人、两个中心主任留任,现4名中心主任年龄都在40岁以下,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三是深入推进“领头雁”工程。在去年底换届选举后,先后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市镇两级培训4次,到先进乡镇和企业考察学习2次,今年年初组织支部书记座谈交流2015年思路措施。对各村支部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年终组织专班进行100分制考核,多途径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收看现代远程教育专题、举办辅导讲座、开展专题讨论、党员春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科学发展观理论、农业科技知识等。全年各级各部门共组织集中学习100多场次,其中镇委邀请党校老师、市有关单位领导为镇机关干部及各单位负责人集中专题辅导4次,镇委中心组和镇机关分别坚持每月底和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今年镇委还先后安排8人分别到宜昌、枝江党校学习培训。通过调频广播开设“每日一播”、观看革命传统影片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学习方式,使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入心入脑。

广泛开展老干部“五个一”活动。镇委在严格落实老干部的各项经济待遇的同时,在老干部中深入实施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会议,每年镇委政府召集镇退休老干部至少开一次形势通报会,及时向老同志通报镇域经济发展动态,征集老同志对促进和-谐仙女建设的意见、建议;一次现场视察,镇委政府每年组织老干部现场参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成果,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和喜悦;一次文体活动,全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老年文化娱乐活动,通过组织学习、宣讲政策、举办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老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送一块寿牌,只要是退休老同志过80岁寿辰,镇委将专程为老人制作一块寿匾,并派至少一名班子成员上门祝寿;一次慰问,对老干部中特别困难或因病住院的人员,镇委政府将拨出专项经费给予资助或慰问。

三、以优化“五个基本”为保障,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年来,镇委围绕基层党组织稳定可靠的基本队伍、标准规范的基本阵地、务实有效的基本活动、可行管用的基本制度、必要可靠的基本保障的“五个基本”内容,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党员作用能够正常发挥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

拓宽视野,创新方法,加大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力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注重从优秀回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2015年—2015年,我镇共发展农村党员44名,其中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及务工返乡人员20名,占发展农村党员的46%;实施“一村一名年轻党员”计划,保证每个村每年至少发展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党员;实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计划,即要求每发展一名党员,同时培养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拉近流动党员与党组织的距离,探索建立了镇、村、就业单位三级联管的流动党员管理模式,保证全镇78名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为20多名异地就业、退休返乡、迁移居住的党员接转组织关系,保证每名党员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党组织达100%,规模以下应建尽建,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健全“两会一制”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双培双推建双强”活动。先后选派8名机关干部到企业担任支部书记或党建联系员,使企业党组织有效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大力加强基本阵地建设。镇采取上级财政拨款、镇财政补助、村级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支持村级场所建设。目前投资180万元,烟墩包村村委会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规划选址,现已进入建设阶段。今年镇委还根据覃家坡、九龙两个支部的申请,决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从镇财政分别支持两村各5万元新建村级办公场所。镇还出资近2万元支持屈店、金湖等村完成示范点建设。对现村级办公场所陈旧、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村委会,镇委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在2015年前完成整改。目前,桃花当村村级场所整修工程全部结束,覃家坡、九龙两村办公场所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镇还出资1.6万元为全镇所有村(居委会)配齐电视机,确保了全镇24个现代远程教学平台全部建设到位并投入正常使用,搭建起了基层党员群众学习理论科技、丰富文化生活的快捷平台。

丰富活动,永葆先进性,大力开展基本活动。大力开展“双建双带”和 “建区设岗争八星”活动,全镇共有220名党员参加“双建双带”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双建双带”基地18个,创业示范基地10个,设立党员先锋岗位556个。各基层党组织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镇委立足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在全镇提出并深入开展“坚持科学发展,打造富裕生态和-谐窗口”主题实践活动,各支部也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烟墩包村党支部紧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为主题,以为企业和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为学习实践活动载体,今年全村共拆迁房屋77幢,征地480亩, 且实现“三无”(无人上访、无人闹-事、无人突破标准)。鲁港村“有困难找干部、靠山就是党支部”、屈店村“打造三大特色产业,建设富裕和-谐新村”、步步升公司支部“一针一线织绿色家园、科学发展建旅游名村”、文化服务中心支部“发展乡村文化事业、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深入实施“关爱工程”维护党员干部权益。镇委积极落实基层干部待遇保障,确保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干有所得、退无所忧。镇委在今年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为各村支部书记上调500元工资。认真落实退职主职干部补贴制度,目前,全镇享受退职补贴人员65人。认真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缴费参保151人,参保率达到77%,居全市前列。全力支持党员创业,为12名创业党员申报优惠贷款。在我镇原困难党员台账基础上,今年我镇又认真开展了60岁以上困难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党员个人申请--支部党员大会评议 - -支部审核、公示——镇委调查核实、审批——上报备案”程序调查建立困难党员台帐,经统计,全镇60岁以上困难党员280人,镇委已报至市相关部门申请享受有关政策。

深入实施“强村富民”工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针对税费改革后村级集体经济虚弱的状况,镇委深入实施“强村富民”工程,积极发展壮大了全镇村级集体经济。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研讨会,并组织村书记到周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二是发掘、培植、宣传本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各类典型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如烟敦包村经营增值现有资源、资金;覃家坡村创新思路,以租赁经营的方式,盘活村级砖瓦厂,增加村集体收入。三是分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制定集体经济5年发展计划,力争5年扫除空壳村,使各村发展有目标、有动力。四是镇委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范畴,与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挂钩,使各村发展有压力。目前,全镇已有8个村集体经济过5万元,其中过100万元的村1个。

四、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三培养”工程,激活农村人才培养源头。镇委从人才工作大局出发,加强人才队伍特别是农村实用人才的发掘培养、示范带动,大力实施把优秀返乡青年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成共-产-党员,把党员实用人才培养成村“两委”成员的返乡青年“三培养”工程,激活了农村人才培养源头,先后从返乡青年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85人,其中30人被吸纳进党组织,有53人进入现任村干部和后备干部行列。

大力发掘培养人才。今年来,镇委组织室和镇经济发展办联合对全镇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党政人才重新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四支人才队伍的台帐进行了优化和充实,并建立了150多人的农村实用人才档案。同时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上,我们对各类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奖励,今年镇拿出20多万元对全镇10多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给予了奖励和表彰。同时把高素质的人才积极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今贝公司总经理王荣斌、禧瑞塑业公司总经理张红喜分别为宜昌市人大代表和枝江市政协委员。

积极扶持宣传人才。去年10月,向巷村返乡青年邓术林在投资兴建枝江市世林鑫牛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时面临资金困难,镇委及时与信用社协调给予优惠贷款,为邓术林解决了燃眉之急。养殖大户杨发荣,想发展蛋鸡养殖,需要资金扶持,镇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养殖场调研,迅速将其作为支持党员创业项目进行申报。近年来我镇为扶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王荣斌创业,通过优惠政策为企业让利100多万元,支持他们把企业做大做强。我们还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宣传力度,全年在各类媒体上报道我镇优秀人才事迹材料达10篇。

五、以和-谐社会建设为核心,创新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工作机制

镇委现有各级党代表97人,经选聘的“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27人。镇委为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支持“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和-谐氛围。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在今年的党员春训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镇委要求全体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全程参加镇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努力提升和-谐社会志愿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引领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镇委将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和-谐社会志愿者的教育培训。

二是强化考评,增强工作责任。镇委将党代表工作纳入村级组织目标管理,对和-谐社会志愿者实行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和-谐社会志愿者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质量及效果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对和-谐社会志愿者考核的依据。今年七一,镇委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发挥作用常态化。镇委探索建立了“一访二联三察四会”的工作机制。一访,即每年集中一个月开展走访活动;二联,即建立两个联系制度(镇党委成员联系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和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联系1-2个党支部和原选区的党员群众);三察,即每年组织三次视察活动(在每年后三个季度组织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开展三次视察调研活动,主要视察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领头雁工程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四会,即全年开好四次会议(一季度召开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座谈会,二季度组织召开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业务培训会议,三季度结合“七一”活动召开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年度总结表彰会,四季度召开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议事会)。

四是加强服务和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落实服务管理机构。镇委成立了和-谐社会志愿者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委组织室,明确专人负责和-谐社会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建立小组活动制度。镇委将27名和-谐社会志愿者编排为三个活动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三是创新活动载体。考虑到大多数和-谐社会志愿者来自农村生产一线且身份具有多重性的特点,我们对和-谐社会志愿者活动实行“三结合”,即和-谐社会志愿者专题学习与镇委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会议与镇委综合会议相结合,专题视察与人大政协视察相结合。四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活动开展来,我们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采集“党代表到我家”和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工作的信息,对其中的先进典型进行整理上报,先后有100多条“党代表到我家”信息被《三峡日报》采用。我镇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中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材料也多篇次在《三峡枝江网》、《枝江通讯》和《枝江组工通讯》上刊发。我们把这些文章复印给全镇27名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以强化他们对党代表身份及价值的认知,提高他们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积极宣传,有效激发了党代表和-谐社会志愿者履行职责的信心和热情。

2015年我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些特色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有五篇材料在上级工作会议上得到交流发言,全年在《今日湖北》、《枝江通讯》、《三峡日报》、《三峡枝江网》、《枝江组工通讯》上发表党建工作信息文章30多篇。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党委及全镇各级党组织将以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克难攻坚,开拓创新,以争先进、创特色为动力,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服务经济、凝聚民心的新途径,在亮点、特色上下功夫,为把全镇组织工作推向更高水平而努力奋斗。

组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1、切实做好2011年第四季度党员发展工作,发展新党员43名,预备党员转正28名。下发了《黑水县2011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及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新审批2011年“三老干部”20名。春节前夕,对全县154名贫困党员和30名贫困“三老干部”的进行慰问,发放慰问经费80400元。同时配合省、州慰问团对我县8名贫困“三老干部”和2名贫困党员进行了慰问。

3、完成党的十八和省十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准备工作。完成和省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宣传工作;完成黑水县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和四川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初步人员的提名、推荐工作。

4、完成全县2012年各类党刊党报的征订工作。全县完成2012年《共产党人》声响教材212套,《党课》285套,《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157套,《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166套以及100份《大学生村官报》的征订工作。

5、完成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的年度党建考核工作。针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全年的建设情况,专门拟定了考核和评分细则,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受时间限制,各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的考核,以自查的方式完成。完成考核结果的汇总、评分工作。

6、完成“千名干部下基层”和大学生村干部的考核工作。完成全县36名第二批“千名干部下基层”下派干部的考核工作,对2011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了考核,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年度总结。

7、完成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保险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大学生村官在人数的清理,完成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8、完成全县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情况统计。对全县17个乡镇机关,124个行政村,2个社区的远程教育设备安装情况进行统计、整理,为下一步完善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9、准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群众工作每日、每周信息,周报、月报以及开展工作情况报告的报送,协调处理群众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10、完成村党支部评估定级和转化工作、全州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工作,总结形成全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调研报告。

11、在部机关及各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州“推进藏区百乡千村党建提升工程实施“强乡兴村”战略现场会”精神,就2012年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