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招标公告模板

时间:2023-06-29 06:00:14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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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一

怀宁县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xx-189 (财20xx年第266号)

根据《xxx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怀宁县公安局委托,对怀宁县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怀宁县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3、招 标 人:怀宁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高河镇

2、项目投资:72万元

3、供货周期:30个日历天。

4、采购项目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xxx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二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就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xx013-jgb-02

四、采购内容: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预算总价约70.5万元,如下表: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于20xx年4月25日9时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20xx年4月4日

2.公司环境卫生整理公告

3.垃圾车招标公告

4.乡镇环境卫生公告范文

5.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经济区20xx-20xx年度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已由 / 以/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保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经济区20xx-20xx年度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包括对临港经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道路(包括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作业,实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与中心城区同等标准,负责区内主干道路夏季洒水除尘工作,负责区内雪后道路的清雪工作,负责区内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的清理工作,负责道路两侧两米范围内尚未绿化空地的保洁工作,负责道路两侧公共土地上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治理渣土、垃圾乱倒现象,负责对运输车辆撒落、洒漏、轮胎带泥污染道路等行为实施环卫监察管理,制止违章行为并监督其对污染道路进行清整,对作业车辆收取环境卫生代清代扫费,负责甲方临时性安排的环境清整任务,并保证质量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临港经济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20xx-20xx年度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包括对临港经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道路(包括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作业,实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与中心城区同等标准,负责区内主干道路夏季洒水除尘工作,负责区内雪后道路的清雪工作,负责区内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的清理工作,负责道路两侧两米范围内尚未绿化空地的保洁工作,负责道路两侧公共土地上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治理渣土、垃圾乱倒现象,负责对运输车辆撒落、洒漏、轮胎带泥污染道路等行为实施环卫监察管理,制止违章行为并监督其对污染道路进行清整,对作业车辆收取环境卫生代清代扫费,负责甲方临时性安排的环境清整任务,并保证质量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道路清扫、保洁等相关内容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完成清扫工作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 本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4.2报名审查资料: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 11 月 19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xx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xx 年 11 月 19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xx年 11 月 20 日至20xx年 11 月 2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钟晓龙(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大道2669号

邮政编码:300452联系人:李晓津 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传真: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李冬

电话:

传真:

1.天河区各街道环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情况表

2.20xx环卫保洁队工作计划

3.20xx年环卫工作计划

4.环卫设施保洁制度

5.20xx年环卫工作计划

6.环卫保洁倡议书

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四

2、招标编号:yxzb-2018125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采购预算:545万元

7、招标内容:租赁一批环卫专用设备(车辆),包含电动三轮垃圾车、电动三轮保洁车、垃圾收集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收集箱(不锈钢)12方联体压缩垃圾箱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符合《xxx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五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区环卫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环卫车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xx-33(2)

2、项目名称:环卫车辆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498 万元。

第一包:8吨洗扫车 (5辆) 预算:380万元。

第二包:8吨高压冲洗车 (1辆) 58万元、12吨洒水车 (1辆) 45万元、1.5吨自卸式垃圾车 (1辆) 15万元 预算:118万元。

投标人按包投标,可以全投,全中。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供应商须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天上班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此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025—注册或登录后可见)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封装于开标前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xx年 11 月 2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1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 系 人:唐 奇

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传真:-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保证金事宜及合同见证:郭杭榕 -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邮 政 编 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3143*506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帐 号:

14、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15、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xx〕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政府采购中心。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11月8日

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六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竞标人进行谈判。

一、项目编号:whqs-hw-20xx-325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压缩垃圾收集车28台

五、合格竞标人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符合《xxx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环卫招标公告模板篇七

受周市镇环卫所委托,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环卫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sxj20xx-g-031号

二、招标内容:环卫车辆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评委进行审核。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评委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注: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不带现场将不通过评委资格审核

1、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单位若非生产厂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