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书和不告知承诺书(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2 17:42:44 作者: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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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有限公司。

日期:员工(签名):日期:

告知承诺书

所有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需符合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的要求。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贵阳市辖区内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告知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管理,从源头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安监站)告知,乙方(施工单位)承诺如下要求:

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1、按照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二、总包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1、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受监安监站书面报告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

2、总包单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具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

3、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时应当停止作业,待运建筑垃圾做到密闭遮盖存放。

4、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总包单位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5、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

6、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7、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

三、总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四、总包单位如有违反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告知方:

负责人:

承诺方: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告知承诺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临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长们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小学生骑车上街、上路。

2、暑假期间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3、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严禁爬高和携带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带,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击。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

7、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等不健康场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活动中磨炼意志;带领和鼓励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两次)、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从小树立对社会的承诺感。

9、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放假期间,家长是子女的唯一监护人,对学生安全负全责。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假期内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假期内学生一切承诺事故由家长负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告知承诺书

同志,你在签订此风险告知承诺书后,将视为你已经全部阅读并同意以下承诺书内容与要求,并将按要求认真履行承诺及矿山救护队员义务。

1、新队员培训为期三个月,期间进行封闭式训练,每周休息一晚上,其余时间不得离队。

2、培训结束入队后,新队员要经过三个队的编队实习方可正式参加战备值班,救护大队战备值班每9天为一轮,3天值班队、3天休班队、3天工作队,入队新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救护大队战备值班制度。

3、救护队是处理水、火、煤与瓦斯、煤尘等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属高危行业,存在相当风险,所有队员必须事先知晓,并自愿从事救护工作。

4、救护队员日常训练比较辛苦,所有队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5、救护队为准军事化单位,事故处理时必须服从命令、令行禁止,出现畏缩不前、临阵脱逃者,性质严重时将解除劳动合同。

6、根据《矿山救护规程》要求,救护队员服役年龄有严格要求,如你不能成长为指挥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规程要求,适时安排队员退队返矿。

承诺人:

家属:

告知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精神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执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岗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依据企业特点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根据行业特点、生产经营规模,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需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资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帐。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定;特种设备、设施按规定检测、维修、更新;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厂内承包作业施工资质、施工方案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安全审查;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七、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不安全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评估)、检测、监控、建档工作。

八、关心职工健康,为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订立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工伤保险、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依法办理、及时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九、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资金、装备和人员。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告知承诺书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阅读签收,并按承诺要求负责贯彻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违法、违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告知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告知承诺书

××区(县)人事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上海市人才活动条例》。

(二)《人才市场治理规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治理暂行办法》。

二、许可条件。

申请人才中介业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业务的应当具备:

1、企业名称能够体现人才或咨询服务;。

3、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

4、具有必须且相关的办公设备;。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网络服务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服务设备证实;。

3、信息网络专职工程技术职员证实。

(三)申请培训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专兼职师资证实;。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实;。

3、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实。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测评技术和软件证实;。

2、相应设备证实;。

3、专职评测职员证实。

三、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人应当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申办人才中介机构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书和已有的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关的材料,并索取《人才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或向本区工商部分提交以上材料,由工商部分将收到的材料移交本行政机关。

2、本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及有关材料后即可核发有效期为三个月,许可业务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的《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

3、本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取得的临时性《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到期后,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承诺履行情况颁发有效期为一年、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项目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申请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或者将经营场所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五、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告知承诺书

为了您和他人的消防安全,请您注意:

一、您已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注意预防火灾。

二、留意单位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

三、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本单位。

四、爱护消防设施,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

本单位具备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设施完备,全体员工均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参加过多次消防演练,能熟练处置初期火灾事故,我们将为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告知承诺书

登记备案申请专用。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

本行政机关就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法规依据。

(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三)《江苏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二、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物业管理招标业务代理(咨询)的企业。

(二)在市区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三)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四)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其中物业管理师1人,造价师、经济师或会计师1人,工程、公共管理类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1人,其他工作人员不低于中专学历。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和开展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六)有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七)从事招标代理的专职工作人员熟悉物业服务招投标法规政策。

(八)能够认真执行物业服务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

(九)积极参加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的考察考核、培训、会议等。

三、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原件)。

(三)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登记表。

(四)从事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专业证书,按规定应当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五)办公场所内硬件配置的相关材料及清单。

(六)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不实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备案的,经查实不予受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贰份,一份由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承诺企业归档。

申请企业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咨询。

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备案承诺书代理机构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联系电话:联系人:

l、本单位对贵行政机关告知的内容己全面、清楚了解,承诺严格履行,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本单位承诺已经达到申请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条件,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3、本单位己知晓并愿意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4、以上承诺是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自愿承担责任和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告知承诺书

乐山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告知承诺书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请专用)。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制。

本行政机关就核发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告知如下:

一、法规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以下简称《办法》);

3、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45号);

二、条件。

新设立企业: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申请核定三级资质企业: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三、提交资料。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3、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行政管理要求。

1、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符合条件的,核发暂定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等级。

3、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十三种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4、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处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服务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6、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7、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8、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9、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五、行业规范要求。

1、规范建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事件,并及时更新信用信息。

2、建立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及其相应的档案进行查验,并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办理交接手续。

3、严格落实物业服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4、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等。

5、定期开展物业管理专业技术培训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

6、严格落实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有关规定,无乱收费、卖口子等违规行为。

8、按照要求配备满足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力量。

9、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

10、按照要求公开服务内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物业服务电话。

六、不实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物业服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证书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2、物业服务企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贰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承诺企业归档。

申请企业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告知承诺书

从4月1日起,湖北全面施行工商登记“双告知一承诺”制,告知市场主体及相关行政审批机构及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促进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实现监管无缝对接。

据了解,工商登记“双告知一承诺”制度适用对象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情形为:办理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各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湖北省将全面实行向申请人告知制度。

4月1日起,登记受理人员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会依据申请人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对照省政府授权省编办、省工商局发布的《湖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拟制《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提交核准人员审定。

经核准人员审定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在发放营业执照时一并送达申请人。

湖北工商正在推行全程电子化注册方式,对涉及需要告知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能采取短信告知、网上告知等多种方式向申请人告知后置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全面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度。

4月1日起,申请人申办登记注册时,要按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书面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相关后置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等诚信守法事项。

全面实行向相关部门告知制度。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会及时向“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由各级相关部门按省政府文件要求通过“共享交换系统”及时认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或属于本部门主管职责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由省政府主导,省工商局负责建设,目前正在襄阳试点,计划8月底前投入全省应用。

在“共享交换系统”全省应用后,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将由内部综合业务系统自动推送到“共享交换系统”。

在“共享交换系统”全省应用前的`过渡期内,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告知、电子邮件告知或通过地方电子政务平台告知等多种形式,每两周向同级相关审批部门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委托工商所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由登记机关负责告知。

告知承诺书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医院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月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五、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医院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苏州瑞华医院。

告知承诺书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员工(签名):日期:

告知承诺书

(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辨)。

合肥市卫生局: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从事经营(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义务,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2、本人承诺一定按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进行经营和管理。

3、本人承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贵行政机关的许可,不从事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的经营。

4、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本人承诺对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行政机关有权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人予以行政处罚。本人也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