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

时间:2023-07-12 11:42:56 作者:江sx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篇一

1.及时成立领导机构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十一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入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改革。3月24日,区委常委会研究成立怀柔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改革的总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监督。参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设置方案,结合怀柔工作实际,成立了区委改革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改革等13个专项小组。

2.全面推进专项改革

目前,全区13个专项小组已召开全体会议,制定改革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单位和责任单位,设立专项小组联系人,建立内部联系机制。2014年至2015年,9个专项小组确定了改革细化任务。其中,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制定的《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工作计划》已通过区委专题会议,已正式实施。政府职能改革专项小组初步完成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局的体制改革,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协调员统筹管理的意见》,并通过区政府办公室实施。空气污染治理改革专项小组制定了《空气污染综合治理属地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城市规划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目前已启动《怀柔新城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并着手研究优化完善新城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农村和新型城镇化改革专项小组开始全面推进新三工作,重点开展振兴农村闲置住房发展农村休闲养老试点工作。党建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

3.改革的作用逐渐突出

协调联动、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文件。在协调推进专项小组开展工作方面,区委改革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近期工作的通知》、《关于修改完善2014-2015年重点改革任务的通知》、《区委改革办关于建立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各专项小组近期及长期工作的内容和时限进行跟踪和督促,同时参照北京市2014年改革重点任务,对各专项小组上报的改革任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各专项小组的改革内容和措施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推进改革工作方面,区委改革办深入社会办、经管站、龙山街道等相关单位开展调研,与相关部门就改革重点任务制定和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共同商讨解决有关难题。在沟通交流机制建设方面,区委改革办开办了《怀柔改革工作简报》刊物,主要用于通报市委改革办相关指示精神和区各专项小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共下发11期。

目前,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影响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应该是中央和北京市负责,区县只要抓好贯彻落实就可以了。因此在工作中存在观望心理,缺乏主动作为、敢于负责的意识和大胆创新的精神。二是改革成果不多。我区各专项小组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基本已经确定了2014年至2015年改革要点,但是都还没有对本领域的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基本没有形成“叫得响”的实质性成果。三是改革办编制尚需明确。区委改革办已从全区借调了5名工作人员,借调期限为半年。所有人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已较好地适应了新工作要求。当前,区委改革办正积极与市委改革办及周边区县进行沟通,结合怀柔实际,起草编制人员配备方案,以便更好地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推动全区改革工作尽快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学深、吃透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的改革任务,围绕落实总书记对北京的讲话精神,围绕我区“三个转变”阶段性特征,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工作。区委改革办将结合怀柔实际尽快起草《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区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提供重要指引。

二是完善改革总体设计。按照中央及北京市改革部署,依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结合怀柔实际,编制完成《怀柔区2014年至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下发。同时,启动2015-2020年改革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研究确定“十三五”期间改革任务,确保全区各项改革工作方向明确、目标清晰、推进有序。

三是协调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结合怀柔当前和下半年工作重点,改革办将会同各专项小组通过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区域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下一步,改革办将和各专项小组一起,重点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管员统筹管理改革和农村闲置资产养老试点等工作。实现以重点领域的改革实效带动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让改革切实成为破解难题、助推发展的新动力。

四是抓好改革基础工作。首先,进一步深入各委办局、乡镇、企业及农村和社区等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当前怀柔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和人口调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推进模式。其次,要完善改革领导小组内部工作机制,建立督察、通报制度体系,建立高效有序信息共享模式。最后,加强改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改革方面的综合性培训,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篇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篇三

今天,梨林镇商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隆重召开了,这是我镇工商界人士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镇统战工作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对进一步加强我镇工商界人士的团结和协作,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梨林镇委员会、梨林镇人民政府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我镇经济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各位会员同志,以及全镇工商界人士致以亲切的问候!

各位会员、同志们,这次选举产生了镇商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会长、副会长。这次大会是一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是一次统一思想、鼓劲加油的大会,更是一次催人奋进、加快发展的大会,必将对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在换届工作中,筹委会的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商联的文件精神,坚持“统战性、民间性、经济性”的原则,全面征求全镇各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在组织结构上强调商会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和民间性。在规范组织老会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会员,为使第三届会员大会成为一个生机勃勃、团结合作、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集体而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广大工商界人士也积极响应,配合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为这次大会的顺利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一、迎接新的使命,勇挑历史重任

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是工商联合会的基础组织,是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和民间性的群团组织;是协调、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发展的组织。同时商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主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党和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这是历史赋予商会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做好商会工作,将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商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是长期的,可谓任重道远,大有作为。目前,我镇面临着加快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商会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发挥民间商会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不辜负党中央和上级工商联的信任和期望。

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完成党交给的光荣任务

商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在他们中间努力培养和建立起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要积极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那些规模比较大,生产经营比较好,经济实力比较强,在同行业中有影响的人士,帮助他们介绍党的方针、政策,听取并向上级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扩大生产,搞好经营,使他们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希望商会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在加快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特别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充分运用商会的民间优势和具有广泛社会联系及组织网络的特点,积极开展对内对外的联络和交往,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参与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主动同政府部门加强联系,努力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努力,完成上级工商联交给的光荣任务。

3、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务实,找准商会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事情,商会都可以做。商会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这项工作做好了,会对我镇经济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

三、围绕经济建设,发挥基层商会作用

企业与政府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从而增强对会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使商会在经济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进一步发挥商会的作用。

希望在座的各位会员同志,今后要更加重视发挥商会对内对外的联谊作用,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繁荣我镇经济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领导,搞好商会自身建设

商会领导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代表和反映会员的利益和要求,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真正使商会成为统战性、民间性、经济性的外引内联的群众团体,协助党和政府团结广大工商界人士,使梨林镇的综合经济实力,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商会要健全组织网络,按照工商联章程和上级工商联组织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同业分会和行业协会,逐步形式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组织网络。

各位会员、同志们,目前正是我镇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的重要时期。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委、政府对我们寄予很大希望,新的形势和任务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相信,有党委和政府支持,镇商会一定能在xx大精神的正确指引下,解放思想,同心协力发展我镇经济,为我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各位会员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谢谢大家!

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篇四

为加快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度,推动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根据院党组工作计划和部署,近期市中院研究室组织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既全面总结成绩,也全面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法院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法院工作安排,清远两级法院参加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紧跟省法院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及时出台改革方案和开展改革动员,积极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一)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一是出台《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审判团队组建办法、审判权运行机制、院庭长监督管理权限和法官办案责任等作具体规定,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二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按照“3+3+3”或“1+1+1”模式组建合议制或独任制审判团队***个。其中,中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基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并投入运作。三是建立完善其它配套工作制度。出台《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规定》和《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实行边试边改边完善。

(二)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一是科学分配法官员额。推动员额分配向案件多的法院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如清城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占中央政法编制**.*%;而连山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仅占中央政法编制**.*%。二是严格开展法官入额遴选。遴选***名法官进入员额,占政法编制数的**%。入额法官平均年龄 44 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历占**.*%),担任法律职务10 年以上的占**%。三是规定院庭长办案任务。如中院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处级审判员)、副庭长全年参与审理案件数分别为普通法官办案数的 5%、**%、**%、**%。四是对未入额法官进行初步安置。部分继续办案或协助办案,部分转至立案、执行、审判管理、行政后勤岗位或提前退休。五是加快招录审判辅助人员。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助理***名,书记员***名,书记员已基本满足各法院配备需要。

(三)在省级财物统管方面。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财务人员配备,以满足省级预算编制工作需要。二是邀请省法院行装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相关业务培训。三是按期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核定上报等工作。四是及时将各项非税收入按要求全额上缴省级国库。五是完成与省法院、省财厅及当地财政部门对接及经费保障。目前各类经费项目主要由省财政厅保障,部分经费项目仍由地方保障。六是完成各项预算编制工作。

(四)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完成法官等级套改,实现法官按期晋升。二是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改革,按期完成干警调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雇员待遇保障。目前,中院行政辅助类雇员本科月薪 4**元,专科月薪 3**元,后勤服务类月薪 3**元,比改革前人均月薪 2**元有大幅提升。四是加强干警年底绩效考核。对部门及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嘉奖立功依据,并与年底绩效奖金挂钩。

(五)在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方面。一是完善“一网双微”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拓展以案释法工作平台。二是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以案说法”类新闻稿件 400 多篇,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到公园、广场、工厂、学校等开展法律咨询。四是邀请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五是配合拍摄法治微电影《春风化雨》,创新法律宣传。六是出台司法公开、法制宣传考核方案,重申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六)在其他改革方面。一是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7 月 1 日起将全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由清新区法院管辖。改革实施以来,清新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67件,其中152件为异地案件。二是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粤北(清远、韶关、云浮)地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佛冈法院则集中审理前述地区范围内属基层法院管辖的跨地级市区域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一审案件。目前已成功调解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诉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三是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佛冈法院被选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法院及省编办审核审批。

二、当前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审判团队作用、成效发挥还不明显。二是审判辅助人员不足,基层经费保障标准过低,特别是法官助理有较大空缺。三是省级统管机制不畅,改革前在建项目及历史债务化解难。如清城区法院新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及连州法院、阳山法院的历史基建债务没得到化解。四是地方保障部分落实不畅。一些当地公务员可享受的地方性津补贴,一些法院尚未发放到位。

一是司法责任制方面,着力抓好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和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重点建立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二是人员分类管理方面,重点解决审判辅助人员、尤其是法官助理配备管理及未入额法官分流安置。三是省级财物统管方面,重点解决历史债务化解、改革前在建项目经费保障及新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缓慢等问题。四是职业保障方面,重点落实“托低保高”及政府聘员经费论,努力解决个别基层法院聘用制人员收入过低、队伍不稳定问题。五是以案释法制度方面,重点抓好司法公开、法制宣传常态化与规范化。六是其它改革方面,重点加强智慧法院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化 3.0 版工程,加快建设全市法院信息数据中心。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力争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标准要求的诉讼服务中心。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 月 25 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 2015 年 9 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 9 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 年 8 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 92 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 53 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 3***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 45 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具有 10 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今年 1 至 8 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 120.4 件,同比上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31 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 年 1 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 637041 件,占结案总数的**.*%。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 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 1***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 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 4***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 1***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 年 9 月起在 9 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 1***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 7 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 件,排除非法证据 64 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 年 9 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 12004 件 13***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其中判处缓刑的占**.*%。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 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 年 9 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 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 7 家高院和***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 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 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 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个,今年 1 至 8 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 27 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个特邀调解组织、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 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 5 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 1 至 8 月,全省 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62722 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 7 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人 248 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 年 7 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 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 7 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 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万件,执行到位金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和**.*%。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 ”“标准化 ”“数字化 ”,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 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 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 300 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 40 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的独立、公开、公正。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11月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这一改革重点,立足本地实际,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有效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全州“两院”按照州委和省院要求,从强化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入手,坚持将顶层设计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及时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司改方案及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员额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员额检察官遴选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并及时落实运行,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稳定有效推进。同时,及时召开司改动员大会,向全体干警讲明白改革的意义,引导干警澄清模糊认识、打消担忧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成为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司改办牵头、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准备到位、工作方案制定到位、规章制度建设到位,为稳妥推进司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夯实了思想根基。

(二)人员分类管理,全员定岗定责。根据《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均采取比例制的方式,按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确定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经过前后 2 次遴选,全州两级法院共选任出员额法官***名,员额检察官***名,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并按新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办理案件。同时,优化内设机构,全州两级法院共设置 5~8 个相对固定、专业化的合议庭,在合议庭员额配置上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中院 3:1:1、四县基层法院 1:1:1的模式,各合议庭法官之间各有侧重、统筹协调、均衡办案。同时采取法官轮流驻庭与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全州两级检察院以1:2:1 模式设置办案组,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案件数量整合内设机构,州院将原有业务处室整合为“一局七部一组一室”(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政治部;纪检组;驻门源监狱检察室),各县院按***人以上设“一局五部”(门源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行政事务部),***人以下设“一局三部”(祁连、刚察、海晏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行政事务部),力量得到整合,运行更加顺畅。

(三)明晰权力清单,强化办案责任。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始终坚持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导向,坚决贯彻“权力落实、责任到位”的权责一致原则,积极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了彻底放权、严格监督、科学追责三位一体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一是落实审判、检察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二是划清权力界限,细化了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权限。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减少审委会、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将审判和检察权充分下放给法官、检察官。如 2016 年 1 月以来,门源县法院共召开审委会 3 次,同比下降**%。海晏县检察院共召开检委会 14次,同比下降**.*%。四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法官、检察官考评办法,考核不达标的,退出法官、检察官员额。五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四大公开”、网上立案等信息化平台,全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加强对办案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案件办理及监督全程留痕,主动把案件的相关信息晾晒在人民群众面前,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职务序列改革,落实职业保障。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省院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有关要求,按照省下达的员额比例和数量,推行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2016 年 3 月起,按照“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制度安排,先后给予不同标准的增资预发,新的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即将实行。

(五)及时清产核资,完成财物省级统管。实行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资产管理机制,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了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债务核实、资产划转、专网安装测试、财务人员培训、编报预算等工作,人员工资、办案经费、差旅费报销均通过省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发放,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实践,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也为全省牧区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累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全州“两院”把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作为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石,通过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考核,先后完成了三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定位工作,促进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初步构建起了以法官、检察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检察工作为重心的司法人员配置模式,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一方面大胆放权、各尽其能,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初步建立起权力、责任、监督制约“三位一体”的新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了责权一致。一线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消除了部分法官、检察官的依赖、推诿心理,办案责任心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了法官、检察官对审判权、检察权的滥用,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和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法官、检察官肩上的责任更重,工作的热情更高,职业尊荣感更强。三是法官、检察官自我充电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员额动态管理、随机分案等制度的落实,使广大法官、检察官都感受到不学习就会落伍,不钻研就会办错案,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办好案、办铁案成为大家的共识。四是领导回归一线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全面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法院确定正副院长按法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检察院确定正副检察长按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也有利于发挥院领导业务知识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同时也实现了审判资源和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

(一)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工作仅停留和局限在法检内部,社会知晓面不广、知晓度不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宣传、解读不到位,致使不少人误以为改革就是给司法人员涨工资、提待遇,从而对改革的认识产生偏差。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实行后,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入额法官、检察官数量有所减少,但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立案数每年大幅度增长,员额法官、检察官面临的办案压力增大,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既影响案件办理效率,也不利于法官、检察官身心健康。

(三)辅助人员配置不尽合理。按照法官、检察官、助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3:1:1和1:2:1的比例,司法辅助人员配置较少,且在实践中由于人员缺少,甚至连规定的比例都未达到(基层检察院基本是 1:1:1),难以充分发挥协助和保障作用,法官、检察官仍然置身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无法专心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同时,目前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职业预期模糊,晋升途径不明,如果与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差距过大,极有可能出现法官助理留不住、干不久的问题。此外,由于配套制度建设滞后,检察院内设机构尚未批复,有的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不尽切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四)司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现有员额法官、检察官业务素质和信息化能力与其承担的职责有一定差距。部分法官、检察官法律水平有限,办案实际经验不足,不能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和随机分案的要求,独立承担办案的信心不足,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感到压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进度甚至办案质量。二是人员进入渠道不畅通,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日益凸显。有的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年龄偏大,加之法官、检察官职业准入门槛较高,致使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基层院“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少。随着“两院”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审判、检察工作及政务工作都要通过信息化应用系统进行,而基层院网络管理人员缺少(四县都只有 1 名),影响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司法行政人员配备过少(专项编制的**%),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只有 1~2 名,不能满足正常的政工、纪检、党务、行政事务、维稳、扶贫等众多工作的需要,导致后勤保障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五)基建资金及各项经费保障不畅。人财物省级统管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机制滞后,后续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如州检察院、门源县法院建设项目迟迟不能下达批复,现有业务用房面积过小,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的各类信息化设备“休眠”于仓库,发挥不了作用。而刚察县法院审判大楼已竣工两年,但因后续建设资金不到位,部分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办公桌椅等无法落实,至今不能搬迁,办公大楼闲置。全州“两院”办公楼取暖费用拨付标准低,无法保障正常的取暖需要,尤其是各项经费及司法救助基金申请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不能及时到位,难以保障正常办案的需求。同时,地方享有的各种奖励性待遇难以落实。

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公信力低等问题。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制度机制的完善健全、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层次调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是空前的。为此,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坚定改革信心不动摇,持续做好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凝聚改革共识,勇于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破解司法体制改革中面临的诸多体制、机制难题,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创新相结合,认真做好总结可复制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反映我州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多争取上级机关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保障司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和新媒体,讲清楚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性质、目标,增强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积极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建议把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加大对司法改革的支持,形成改革合力。

(三)强化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着力在提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上取得突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通过交流挂职、实务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现有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理论、法律适用、办案技能、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拓宽人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和调解能手。广大法官、检察官要自我加压,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尽快适应随机分案要求,拓宽学习范围,提升素质能力,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要积极向省院反映,充分考虑农牧区办案半径大等因素,科学确定员额法官、检察官比例,适当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在空编内按规定及时补充专业人员,解决一线办案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和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的问题。要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配置与保障,尽快建立一支保障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地方党委要加强对“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关爱,将“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建议省院在法官、检察官的招录、遴选和退出机制以及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等顶层设计上要给予支持,确保边远牧区基层院引得进、留得住优秀法律人才。

(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举措,是司法工作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完善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审判(检察)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监督、有效制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立足实际综合测算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绩效,合理体现法官、检察官工作量与工作奖励的对应关系。要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法,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有效建起“防火墙”、划出“隔离带”,为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排除各种干扰提供制度保障,构建权责统一、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要正确处理好完善司法责任与保障审判权检察权独立的关系,既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法官、检察官违法办案责任,又要充分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既要明确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情形,又要明确司法豁免原则和免责事由,实现司法责任与司法豁免相统一。

(五)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机制。要加强汇报衔接,及时向上级院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逐步解决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结合信息化建设新要求,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办公用房,为履行审判检察职能提供良好的物质装备保障。要抓紧解决人财物省级统管后财务报账手续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经费保障。

(六)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公正高效司法的外部环境。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虽然实行了人财物省级统管,但维护地方稳定、惩治犯罪、化解纠纷、保障权益等方面的司法责任和服务功能没有变,尤其在案件办理、干部管理等方面与地方联系密切,各相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法检“两院”工作,关心司法队伍建设,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事务性任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 讲话稿

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篇五

党的十八大作出在全党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统计部门一定要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深化改革的真实内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开放的思维、全新的理念、包容的心态、全局的观念、创新的举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工作作为反映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晴雨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但党政领导关心重视,老百姓也十分关注;不但关心统计结果,也关心统计过程;不但关心经济指标,也关注社会事业指标。,统计工作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任务越来越繁重,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统计工作中还有不少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还有不少影响统计整体功能充分发挥的薄弱环节,还有不少制约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困难和矛盾。可以说,统计事业进入了加快改革和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统计事业发展转型的矛盾凸现期,我们必须清醒的认清统计工作现状,更要准确把握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促进统计事业发展。

现有统计体系和统计指标虽然不断优化调整,但步伐不快,仍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反映总量和速度的指标多、结构和效益指标少,反映经济发展的`指标多、社会进步指标少,反映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指标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指标少。

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对统计调查内容的时代性、客观性和可用性要求,更加注重增强发展协调性,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以及如何加强资源、能源、环境、服务业等统计,增加反映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统计等,都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急剧转型、人们观念的不断变化,调查对象呈现出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变动频繁、基础薄弱及对统计调查支持配合度下降等特点,瞒报、虚报统计数据现象时有发生,妨碍统计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统计,都给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搞准、搞实统计数据的难度越来越大。

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统计监测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统计信息的广泛性和时效性不够,咨询建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够,统计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力度不够。同时,缺乏有效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互为补充的部门统计机制尚未建立,都直接影响了统计整体功能的发挥。

统计任务与统计力量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基层统计力量不足、负担较重,部门统计力量分散、薄弱,统计工作的条件、环境、基础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

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原因。科学发展观,既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也是各项工作的行动指针。作为统计部门,更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统计体系,适应新时期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中央正确把握当前形势作出的准确判断,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统计工作是认识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实施宏观调控、进行监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统计工作题中之义,要确立“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统计,科学统计促进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最新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报告优质篇六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不同,新疆南、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中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差距,可以说天山北部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

我在农四师六十八团挂职期间,通过学习农四师部分团场的工作经验并对天山北坡经济带进行认真地考察调研,进一步提高了对林果业在农业产业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并对全面推进伽师县林果业发展产生了许多启示。

一、农四师林果业发展的现状及主要做法

农四师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境内,东起南北疆交界的天山那拉提达坂,西至中哈边境,北东南三面环山,成立于1954年。五十年来,全师各族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南泥湾精神,以"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豪迈气概实践和铸造了兵团精神,在亘古荒原上开创了阡陌纵横、屋宇罗布、树木成荫,小城镇初具规模的绿洲,使四师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发展成为党政军企合一、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交建商服综合经营的特殊社会集团。

(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农四师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改变过去的陈旧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大力发展林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以优质产品拓宽市场,以市场来调整林果业结构,使林果业快速步入高产、高效、低投入的发展道路。

(二)大胆引进,提高质量。从引进优良品种入手,加大了优质品种的引进力度,彻底改变过去的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观念。由于农四师过去的果树品种差、产量低,不适应市场的要求,根本找不到市场。在这样的压力面前,农四师在优化品质上下工夫,积极培育和引进既高产、优质的果树品种,努力在市场上创造坚实的立足之地。

(三)大力发展中、小型加工企业。农四师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建立了一批中、小型加工果品企业,解决了农民卖不出去水果的困难,农民对发展林果业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农民和企业之间形成了互相服务、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有利关系。

(四)建立健全专业组织、行业协会,构建市场和营销体系。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则,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农户为基础,建立各种形式的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市场机制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建立专业化的产前、产中、产后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致富职工群众。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生态与林果业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优势,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果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优惠政策、优势品牌战略、林果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调动全师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龙头企业投身于林果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伽师县基本情况及发展林果业的必要性

伽师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喀什地区。距喀什市75公里,东邻巴楚县,西接疏勒县,南靠岳普湖县,北依天山山脉的柯坪南支,西北与阿图什市毗邻。现辖11个乡,2个镇,自然资源,农副土特产丰富,总人口31万人,人均收入1500元。主要有伽师瓜、杏、酸梅、小回香红花、甘草、羊牛等,有“中国伽师瓜之乡”、“中国杏之乡”、“中国酸梅之乡”的美誉。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我县林果业的发展也有了明显的变化。林果业逐步走向规模化、多样化、优质化。但仍然存在的果品销售难、价格低等许多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由于棉花价格的下降和伽师瓜市场的饱和,严重地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促使进一步提高农民对林果种植的积极性,这对我们针对如何发展林果业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粮食和棉花价格低、伽师瓜的销售率不高的问题,无疑给予生产小麦、棉花、伽师瓜的伽师县带来了一个新的课题,这新的课题就是如何利用退耕还林的政策扩大林果业,促进林果业的产业化发展,以此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了地震以外每年还发生冰雹、洪水、干旱、风沙、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使农业生产受到制约。面对这种情况,发展林果业就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必要的途径。

(三)目前我县林果业的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粗放,科技含量低,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配套等。

三、伽师县发展林果业的优势

(一)自然优势。伽师县作为一个南疆县,夏天天气炎热,日照时间较长,气候干燥,土壤适合于种植杏子、酸梅、葡萄、石榴、无花果、甜瓜等水果。

(二)基地优势。我县现有10万亩杏子,3万亩酸梅,2万亩石榴和葡萄,每年可生产11万吨杏子,2.5吨酸梅,这是很好的一个基础优势。在这个基础上,不断扩大面积、规模,才能形成一个市场优势。

(三)品牌优势。伽师县以味美香甜的瓜果出名,“伽师瓜”品牌闻名全疆,这个“品牌”有望建成专业的批发市场。

(四)品种优势。伽师的杏子耐贮存、便运输、糖份高的特点,深受大家的喜爱,有其他地区无法替代的品质优势。

三、促进伽师县林果业产业化的几点思考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刻认识到促进伽师县林果业产业化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打破传统的林果业生产模式,深刻认识到产业化是林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伽师县林果业受到冲击,若长期下去必将影响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没有林果业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伽师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我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林果业产业化的组织领导,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建立林果业产业化新格局,实现我县林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围绕林果业产品的加工和流通,高起点地培植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和龙头产品。伽师县在创建企业上,应先建立果树育苗场、冷藏库、果酱、果冻、果汁等加工企业。把企业生产出的新产品销售与市场结合起来起来,形成完整的林果产业链,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配套,促进一体化的经营格局的建立,带动千家万户发展。

(三)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产业化组织形式不断创新,为推进林果业产业化提供动力。实施林果业产业化,就必须逐步加大瓜果一体化进程,彻底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形成一个以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同农户的经营机制,实现林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四)要正确处理农户、乡村、企业的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采取行政命令的手段是搞不好产业化的,要采取产、售合同制,用合同明确农民与乡村、乡村与工厂之间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或与基地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还可以在瓜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建立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年终按股份来分红。

总之,只要充分利用我县的优势,积极学习和借鉴北疆地区好的经验和管理模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我县林果业就会得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