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09 07:07:43 作者:江sx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资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制止乱埋乱葬现象,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卫生文明城镇,保护土地资源*自然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政〔2009〕1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沿铁路、沿国省县乡镇公路、沿江堤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林)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等“一点三沿五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乱埋乱葬坟墓为整治重点,通过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推动全县面上乱埋乱葬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基本实现骨灰进安息堂、散坟入公墓、退坟还耕田、祭祀讲文明的整治目标。

(二)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一律实行迁入安息堂存放或易地迁入公墓。无法迁移的,要求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恢复地貌。城镇规划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乱葬坟墓,一律实行易地迁移。

(三)各镇根据2009年整治任务,原则上,上半年以“一点三沿”为整治重点,下半年完成“五区”*“一点三沿”整治范围外的乱葬坟墓整治工作。各镇应视本镇实际情况*整治工作进度,调整穿插整治区域,以全面推进,力争提前完成整治任务。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坟墓坐落位置,由各镇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面上的方法进行清理整治。

(二)分类整治的原则。根据坟墓类型、所在位置、建墓年代,分别采取覆土绿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迁入公益性安息堂(公墓)等方式进行整治。

(三)方案公布的原则。各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整治计划。对整治方案确定的有关事项要广泛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操作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操作,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09年2月20日至2009年2月28日)。

1、各镇根据整治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核准应整治坟墓数量、位置,编号登记,查清墓主。

3、核准已建公益性安息堂*公墓的数量、位置。

4、摸清殡葬车营运现状,制定好公益性安息堂(公墓)建设规划。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2月25日至2009年3月5日)。

1、召开县整治乱埋乱葬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编印下发《殡改政策文件汇编》。

3、召开各镇、村(社区)*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县整治乱埋乱葬工作动员会议,下达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4、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墓主座谈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各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好整治方案*工作计划。

第三阶段:专项整治(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力度,做细工作,按照“谁家坟墓谁负责,谁的范围谁整治”的原则,督促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自行进行整治。

2、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各镇结合本镇实际可给予适当补偿。对逾期仍不按规定迁入安息堂(公墓)又不就地处理的坟墓,由各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解决,直至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3、整治结束后,整治范围内如再出现新建坟墓,或深埋后又重建、重修的,一律按无主坟墓进行平毁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考核(12月)。

对专项整治实施情况,由县整治乱埋乱葬工作领导组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县成立整治乱埋乱葬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民政、财政、督查、*、物价、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委、林业、水务、河道、工商、卫生、城管、广电、文化旅游、监察、文明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整治乱埋乱葬日常工作。各镇要相应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同时,实行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包干负责,一抓到底。各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目标管理。县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各镇也要与各村(社区)签订《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责任落实到基层。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利用清明、冬至前后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引导群众理解*接受殡葬改革政策,自觉进行殡葬整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做好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殡葬改革。

(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各镇根据制定的公益性安息堂(公墓)规划要求,加快公益性安息堂(公墓)用地的审批*建设步伐,对按规划要求按时完成公益性安息堂(公墓)建设任务的村(社区),由各镇结合本镇实际,给予奖励补助。同时,对殡葬运输业严格依法加强管理。

(五)严格考核奖惩。在专项整治期间,县政府对各镇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创建*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县政府将视各镇整治乱葬坟墓*公益性安息堂(公墓)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拿出一定资金,实行以奖代补。

(六)建立督查制度。对各镇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组织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跟踪报道。

物资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认真执行_、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坟墓整治工作,杜绝散葬及乱埋滥葬现象,树立对外开放和文明城市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

1、位于境内下列公路可视范围(第一山脊线以内)内的坟墓:烟青公路、同三高速、绕城高速、河滨南路、奇泉路、五区连接路、802省道(高疃镇政府驻地以东)、烟凤线(张格镇政府驻地以东)。

2、虽不在上述公路可视范围,但处于山林密集地带,存在防火隐患的坟墓。

3、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坟墓。

三、整治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公路视野范围内看不到坟头、墓碑,消除山林密集地坟墓防火隐患,以及不再出现乱埋滥葬现象为整治目标,具体完成四项任务。

1、对农村零散的坟墓就近搬入公益性墓地内。对成片、成规模的公益性坟场限制墓穴面积,核定区域范围,实施竖碑改卧碑、植树绿化遮挡。卧碑使用厚3厘米、长60厘米、宽40厘米、底座高度不超过30厘米的石材,绿化遮挡主要采用侧柏、龙柏等大规格常绿树种,以能遮挡住墓碑、墓地为标准。

2、对林区坟地建设防火隔离带或防火隔离墙,彻底消除防火隐患,防火墙高度不低于2米。

3、对建成区范围影响市容市貌的坟墓进行搬迁,墓主可将骨灰迁至英山公墓或寄存在骨灰堂、殡仪馆。

4、建立墓地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_《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规定》,全面制止乱埋滥葬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深入宣传发动(3月16日前)。召开全区墓地整治工作会议,发布关于干线公路两侧和林区墓地整治的通告,并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二)细化实施方案(3月21日前)。对整治范围内现有坟墓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的基础上,由所在镇街、高新区逐类逐个研究制订整治具体方案,编制工程预算,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开展集中整治(4月20日前)。由各镇街、高新区根据“属地管理、分头负责”的原则,按照区里的统一要求组织进行。对散葬、乱埋滥葬坟墓,原则上要迁移,超过限定日期仍未清理的,视为无主坟予以平除。对靠近干线公路的墓地使用卧碑、绿化遮挡达不到整治效果的,一律要深埋或搬迁。

(四)组织检查验收(4月30日前)。区墓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其中4月初进行一次集中督查,4月中旬全面检查验收。

(五)建立长效机制(4月30日后)。检查验收结束后,民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法规和规章,抓紧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非法墓地、乱埋乱葬的长效机制,逐步把殡葬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农村提倡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用于村民寄存骨灰;对安葬在公益性墓地内的坟墓,依照缅怀林的形式,使用卧碑并加以绿化。区政府每年在清明节前后组织一次复查。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墓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墓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各镇街、高新区是这次墓地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本辖区内的墓地整治工作。

(二)实行区镇两级财政补助政策。墓地整治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区镇两级政府全额负担,其中干线公路两侧及建成区墓地整治费用按照6:4比例分摊;林区墓地整治按2:8比例分摊;需要搬迁的,补助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8〕40号文,由区镇两级按上述范围同比例分摊。区级分担部分待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到位。

(三)注重讲究工作策略。在整治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事,提倡人性化执法,切忌简单粗暴行为。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区墓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高新区墓地整治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详见附件2),分工负责相关区域墓地整治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区政府对墓地整治工作实行问责制,由区领导小组分阶段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组织考评。对按期完成墓地整治任务的镇街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

物资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集团公司[2017]178号文件精神,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持融入管理,查漏堵缺,建章立制,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协调统一。坚持规范管理,提升实效,强化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建设,细化操作规程,实现效能监察水平提升和企业综合效益提升的协调统一,为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二、监察目的

通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管理,避免和纠正在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环节中的违规行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三、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宁秋实

副组长:潘英敏  吴昌祥  张德胜  宋国良  吕德全

孙玉玺  高亚楼  王伟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审监察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主  任:宋佳龙

副主任:桑立恒

成  员:各直属单位办公室主任  高希会  付  宇

四、监察内容

1、检查是否建立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2、检查是否建立修旧利废制度,是否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是否合理。

3、检查是否明确有废旧物资回收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履行职责情况。

5、检查是否按规定处理废旧物资,并严格出库手续,在回收处理废旧物资中有无违规行为。

6、检查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后的资金是否缴入财务,并及时入账。是否存在“小金库”和“账外账”现象。

五、方法步骤

监察公司设备日常消耗、大中小修、技改所产生的废品处理各环节,从制定完善修旧利废,废品处理等各环节相关制度,保证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化、程序化,对废旧物资利用加大监察力度,提高员工修旧利废热情。监察物资管理人员的制度执行情况,对废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由各单位自查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有无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废旧物资处理的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废旧物资形成原因,是否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报废现象;有何相关意见和建议。7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公司纪审监察部。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由公司纪审监察部组织监督小组成员按监察内容检查各单位废旧物资管理情况。8月1日至31日完成。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各单位要对查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明确整改方式、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对效能监察小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环节的监督与考核。9月31日之前完成。

六、具体要求

要把废旧物资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摆在深化企业管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综合效益的突出位置来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通过下达监察建议,作出监察决定,督促整改到位,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处理存在的问题,对违规问题,要严格履行组织和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根据上级公司要求,结合东至供电公司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公司系统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为使效能监察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上级公司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县级供电企业突出矛盾和问题排查”和“三指定”等专项活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持融入管理,查漏堵缺,建章立制,促进公司健全内控机制,实现公司科学发展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协调统一。坚持规范管理,提升实效,细化操作程序,实现效能监察水平和企业综合效益的'提升,为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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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管理,避免和纠正在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环节中的违规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范围

公司系统各单位2017年至2011年期间折旧、淘汰、报

废的废旧物资回收、保管、处理的情况。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万标

副组长:朱灿章 江 华 陈宏斌 胡振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效能监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责任部门指定专人(名单9月12日前报监察审计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

1.生产部负责公司35千伏输变电工程及生产工区(所)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检查废旧物资回收审查、报废鉴定、处理方式、程序等工作的情况。

2.营销部负责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以及营销三中心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检查废旧物资回收审查、报废鉴定、处理方式、程序等工作的情况。

3.诚兴公司和阳光公司,分别负责本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

4.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废旧物资回收、报废鉴定、处理

等情况的清理和登记。

5.财务部负责检查废旧物资处理后的资金是否缴入公司财务帐、是否存在“小金库”和“帐外帐”现象以及账销案存的情况。

6.安全部负责检查废旧物资被盗、流失情况。

7.监察审计部(监察)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组织检查效能监察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并对重大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及时收集汇总检查情况和资料,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部门或人员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并进行督促指导和工作总结。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9月8日至9月20日)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公司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生技、营销、物资、监察、财务、安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2.制定,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责任部门。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会议。各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部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一)自查内容

1.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废旧物资处理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出库手续是否规范,是否进行了账务处理。

3.检查是否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回收废旧物资,并严格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4.废旧物资回收的数量,形成的原因,是否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报废现象,在回收处理废旧物资中有无违规行为。

5.两年来共处理了多少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处理款项是否入大财务帐,有无截留废旧物资处理款项的现象,是否存在“小金库”和“帐外帐”现象。

6.检查废旧物资账销案存情况。

(二)自查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自查工作安排,层层明确工作重点、自查方法、人员安排、工作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和发现的好做法分别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公司监察审计部。

2.自查的问题必须做到三个清楚。即:问题的情节、背景要清楚;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要清楚;问题的责任人员要清楚。

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自查情况汇报会,听取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督导检查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要求在自查范围的全部记录、台帐、凭证、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对自查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式、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于11月1日前完成整改方案。

2.对个案的自纠整改,必须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着力挽回、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必须严格掌握政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时根据问题性质区别对待,对于有意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纪律进行处理,对涉及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自查工作中敷衍了事、瞒报漏报问题的,经督导检查发现,将严肃查处。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环节的监督与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1.对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要注意收集自查、检查或抽查中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认真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2.各部门(单位)在 12月 15 日前向公司监察审计部上报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有关表格及图片和音像资料。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把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摆在深化公司管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效益的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上下必须按照统一部署,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态度积极、行动坚决、措施得力、组织严密、精心实施,切实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1.实行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

(单位)要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公司把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2.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审计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运用监察手段,通过下达监察建议,作出监察决定,督促自查和整改到位。

3.严肃处理发现问题。在自查整改过程中,要严格区分不同性质问题,运用经济、行政和纪律手段,认真处理存在的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履行组织和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物资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篇四

通过集中整治,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道路交通违法得到有效治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县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整治

1.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工商、环卫、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集贸市场和临时摆摊设点经营管理,坚决取缔占机动车道路摆摊设点“马路市场”,防止因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引发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路面管控。以 201、方虎公路等国省道,以城区主干线街路,商服集中地周边道路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部署警力,强化路面勤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保证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监管和整治

驶人驾驶校车。

(三)加强旅游客车监管和整治

安监、交通、交警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旅游车辆排查,对旅游客车和驾驶人进行检查和审查,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杜绝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旅游车辆。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交通、安监、交警部门要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全面掌握危运车辆底数,技术状况,驾驶人、押运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加强路面管控,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车辆责令停运整改,绝不许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交通、交警、安监部门要对客运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教育,严把出站、出城、出境、上高速和国省道“四关”,严格路面管控,对七座以上的客车逢车必检、必查、必登记,确保客运车辆安全。

(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物资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活污水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整治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加强我市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的规范管理,保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厉查处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行为,从源头上严控餐厨垃圾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规范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行为,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筑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为广大市民打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全市建成区区域内,所有产生、排放生活污水及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

1.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

3.将餐厨废弃物交由非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行为;

4.随意向雨水管网倾倒生活污水的行为。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餐饮从业单位(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餐饮从业单位底数,建立详细工作台账,为日常监管和责任落实夯实基础。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成效。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扩大整治成果。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在不断扩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措施,强化监管力度,将整治工作日常化、常态化,确保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