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有哪些管理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3-11-15 20:06:32 作者:笔尘 库房有哪些管理制度(模板19篇)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规章制度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

6、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原料。

7、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要定期清扫,保持库房、货架清洁卫生,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兴鑫幼儿园。

20xx年8月。

库房管理制度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4.1出入库手续。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贮存管理。

1、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工作人员随意出入;有事须进库房时,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2、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物品码放应距墙面20厘米以上,必要时,采取上苫下垫措施。

3、仓库内温度应控制在5-38℃,湿度在30-80%之间。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温湿度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措施。

4、仓库应保持光线充足,保持通风透气,避免阳光直射,不积水,不积尘,不结蜘蛛网,阴雨天气及时关窗。

5、仓库内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6、仓库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

7、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打扫,保持库房环境清洁,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8、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9、酒精等化学品必须进行隔离存放,搬运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烟火,做好防护措施。

9.1化学品管理职责:采购部负责公司化学品采购。原材料库负责对库存化学品进行管理。

9.2化学品管理规定细则:原材料库对库存化学品进行隔离存放,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存化学品台帐,标识卡片等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以生产日期为准,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出库。化学品存放地点应避免高温线照射,温度过高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10、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10.1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料卡片,原材料和配件要填写该批料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填写仓库物料标示卡。10.2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库管员根据成品进仓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填写有关帐、卡。

10.3库存物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发放的物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的物料。

10.4原材料、包装材料出库时,由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到库房领用,库管员根据审核后的领用单进行发货。

10.5成品出库时,库管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出库单》进行发货,详细记录发货数量,编号及货物流向。

10.6所有存货每季度盘点一次,及时填写有关帐,卡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10.7发生盘盈(亏)时,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查明原因,责任人须提交说明报告,如数额巨大,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0.8对于退回的不合格品,库管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隔离存放,同时做好不合格状态标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10.9仓库内无人时必须关灯,断电,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盗措施。

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

对幼儿园的物资、食品进行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适用于幼儿园对物资、食品使用的控制。

3.1 仓库管理员

——负责物资、食品的仓库管理工作。

3.2 其他部门

——负责物资、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1 幼儿园的仓库分为:物资库、食品库。

4.1.1物资库管理的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儿用品、设备、工具、备品、配件等。

4.1.2食品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粮食、食用油、酱油、醋、调料、蔬菜、干菜等。

4.2 物资入库及入库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物资入库

a) 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蔬菜除外)一式三联(库管联、财务联、采购联),连同采购物资交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交库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签字确认,并保存库管联。

b) 依据《入库单》,由库管员在物资台帐上进行进帐处理,必要时填写物资卡片。

c)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入库单》上必须有库管员、检验员签字,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4.2.2 根据物资分类,管理员对物资入库情况(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类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建立台帐。

4.3 物资标识

a) 管理员负责在仓库内设立标识(可以插牌、划定区域等)

b)状态标识

——合格区;

——不合格区。

c) 物资标识

——建立物资卡片,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出入库记录等

4.4 物资防护

4.4.1 物资存放仓库的基本条件:

——窗明库净,无蜘蛛网(每周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通风良好(每天通风);

——光线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虫等;

——具有足够的摆放架。

4.4.2 对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物资应单独设置仓库或隔离存放,并应注意:

——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仓库门内开;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进行管理。

4.4.3 易发霉、生锈的物资:

——注意通风;

——放置在有防潮设施的仓库内。

4.4.4 易碎、易损的物资:

——体积较小的物资,应放置在货架的底层或地上;

——体积较大的物资,应靠墙立放,物资上方不能有悬挂物资;

——有胶垫保护。

4.4.5 食品:

——防鼠、防虫、防蛀、防潮;

——先进先出的原则;

——严禁贮存过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分类、上架摆放;

——所有盛装容器、袋子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进行清洗,保持外观干净;

——对于易发生霉变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尽可能计划采购,并定期晾晒。

4.5 出库手续的办理

a) 物资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b) 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物资,逐一发放;

c) 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资台帐;

d)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还应在《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e) 管理员应于每日下班前,将《领料单》汇总后核对,并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f) 管理员按照物资分类负责建立并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在物资借用时,经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6 定期盘点工作

4.6.1 每学期末,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资进行逐一清点;

4.6.2 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

4.6.3 管理员应将库存物资台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进行核对:

4.6.4管理员应在放假前,将学期《库存物资盘点表》送交财务室审核,并上报园长。

4.6.5 财务室应于放假前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园长。

4.7 记录管理

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财务室、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库房管理制度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

1、入库的产品一定是经检验和试验后验收合格的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或待检的产品不能入库,待检的产品应放入待检区。

2、入库的产品出入库时一定要办理出入库手续,用料单位领料一定要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库房保管员不得发料。有消耗定额的产品必须按定额领料和发料。

3、已入库的产品应合理的分类摆放或码放,并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产品混料或混批以及产品之间的相互影响。

4、已入库的产品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超期贮存、变质、失效、腐蚀、丢失、损坏或降低产品的质量特性。

5、对贮存的产品应具备一定的储存条件,仓库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条件。

6、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贮存的产品应定期盘点(对有在制品的企业更加重要)。

8、对出库的产品在发料时必须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特别应注意有保质期的产品)。

9、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定额(包括:最高储备和最低储备)。

10、对超储积压的产品应及时办理财务核销。

11、库房储备产品的价值量应与财务储备资金的价值量保持一致。

12、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产品(材料)标卡和保管台帐,应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库房管理制度

一、仓库有业务训练计划,各单位、各类人员有完成训练计划有效措施。

二、结合仓库特点,积极开展多样方法、多种形式的专业训练活动,使业务干部和专业兵在熟悉本职专业的基础上努力做到“一专多能、一兵多用”。

三、坚持每周半天的业务训练日,各类干部和专业兵的在职训练时间不少于30天。

四、业务训练要有考核、登记,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五、组织好仓库战备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的.训练,增强仓库的应急保障能力。

六、注重智力投资,搞好必要的训练设施建设,做好训练的各种保障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档案能够永久安全地得到保存。

二、接收档案进库时,必须是组卷完毕、验收合格的档案,以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三、档案的存放,必须使用统一的装具,统一编号、书写工整、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四、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严禁烟火,对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照明线路应搞好日常管理,彻底消灭一切火灾隐患。

五、注意防潮、防虫、防晒、通风,坚持每天测试温湿度,充分利用库房现有设备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控制。发现虫害、霉变及时处理。

六、定期做好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馆藏档案相符;定期检查档案安全状况,及时向档案室主任汇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复制工作。

七、注意防盗、防火,定期维修、检修安全保护设施,确保其防护功能。

八、经常更新档案管理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使档案建设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电子网络化发展。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1、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2、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锁好门窗,保证安全。

3、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4、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5、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6、后勤主任监督检查库房管理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一、学校车棚(库)为本校师生提供无偿停车服务。师生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实行定时、定位停放管理,非存取车时间段不存取车辆。

二、师生的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地上车棚内;教师的汽车一律停放在地下车库内,车位有限,停满为止。非本校师生的任何车辆一律不得在车棚(库)内停放。

三、进入车棚(库)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必须服从车棚(库)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在棚内骑行自行车。

四、自行车、摩托车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汽车进库必须关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发生车辆损坏或车辆及物品被盗,车主应及时报告学校安保处,安保处将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学校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不准任何人偷骑、偷开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车门的视为偷窃行为。

六、汽车进出车库一律不准鸣号,要减速慢行,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若发生安全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处理。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中心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库房管理制度

(一)物品验收入库:。

1、对单验收:对照进货通知单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等逐项检查商品,注意有无单货不符或漏发、错发的现象。

2、数量验收:一般是原件点整数、散件点细数、贵重商品逐一仔细检对。

3、质量验收:通过感官或简单仪器检查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价格,如外观是否完整无损、零部件是否齐全无缺、是否变质过期、易碎商品是否破裂损伤。

5、入库物资规格、型号、数量正确,质量符合要求,方能验收入库。

6、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员自留,一份仓库管理员自留记账,一份交给出纳报帐)。

7、验收一般应在当天完成,大批量进货三天内验收完毕。

8、采购的材料一律进仓库。(除库外堆放的物资,如:黄沙、石子、砖块等土建材料)。

9、材料进库时,在存货卡上按其数量加,发出时按数减,并结出余数,标在存货卡上。

(二)存放:。

1、一律按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等集中按固定位置摆放。摆放要整齐,不能积压的材料要用层架平放。

2、材料分类摆放,易碎、易燃、易挥发的材料应隔离摆放。

3、采取防护措施,做到防锈、防潮、防霉、防老化,做好虫、鼠防治工作。

4、对保管条件发生变化(高温、潮湿等)影响材料安全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措施,以便及时纠正,确保材料的储存和保养质量。

(三)出库:。

1、领用材料,需凭各管理员签发的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领料部门留存,一份仓库管理员留存,一份交出纳。

2、库存物料在发放前应进行检查或性能检测,如不能使用,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日常工作台账,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废处理。

3、领料单应注明材料用处,个人专用工具(如钳子、螺丝刀等)要填写个人领料单,由个人保管,如有遗失,由个人承担责任。

4、对离职员工的领用工具及时收回。

5、领用工具,如自然报废,需填写报废单,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如意外报废,要写明原因,否则照价赔偿。

6、借用疏通机、电钻、电锤等贵重工具时,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归还仓库。

1、库房内设置: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并有相应的标识牌。

2、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每天打扫卫生,清除浮灰,每周整理仓库一次。

4、仓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合理,注意器材使用期限。

5、仓库范围内不得生火及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

6、仓库管理员离库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窗锁门,切断水、电源。

7、仓库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由他人自行入库取物。

8、仓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应禁止吸烟,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五)盘存:。

1、每月月底对库房内物资进行一次盘点,登记在《盘点表》上,并做出下月补充物资的采购计划。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查库、清点造册,并与会计核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按照常用物资储备,及时提出进货计划,主动备货,做到品种齐全对路,不断档,保供应。

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二条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库房管理制度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

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