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9-14 03:56:48 作者:书香墨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通用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精选篇一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精选篇二

“ktv”作为一种“舶来品”,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传入中国大陆,至今已成为我国都市休闲娱乐生活的一种新兴产业。对于ktv承包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ktv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一、租地点:长兴国际大酒店4f。

二、经营内容:ktv及演艺酒吧。

三、租期三年: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第一年租金280万元

第二年租金290万元

第三年租金290万元

2、付款方式:

第一年:签订本合同五天内,乙方要付给甲方租金人民币120万元整,余额人民币160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90天付清。第二年、第三年:付款方式同第一年,但每年必须提前一个月付款。

五、押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足押金),合同期满退还给乙方。

六、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权转租给第三方。

七、续租: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ktv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ktv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地点:主题酒店副楼。

二、经营内容:ktv娱乐

三、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不包括水电费、空调费、电话费等)。

2、付款方式: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壹天内付人民币 元整;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五、押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币 元整(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足押金),合同到期后返还给乙方。

六、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权转租给第三方。

七、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ktv,乙方应如期交还。

八、责任及义务

2、乙方人员如需在甲方职工食堂用餐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到期,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续租:如乙方要续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提前壹个月付清下年度租金。

5、乙方不准以甲方名义向外融资或借款;租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有正常的经营管理权,但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7、乙方经营所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自觉遵守公安、消防、税收、物价、卫生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和五星级的服务规范。如乙方在经营期内有任何违法经营行为,乙方要负一切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和甲方无关。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和甲方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有维护酒店整体形象和整体利益的义务。

10、乙方不能改变经营项目。

11、在租期内,乙方不能将场地转租给他人。

12、水电费、空调费、税金及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费由乙方自负。

13、乙方的员工须经甲方审核备案。

九、乙方必须维护好甲方所有设施设备,人为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ktv。

十一、争议的解决及其他

如执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形式

甲方将其所有的ktv包房共八间交由乙方自主经营管理,同时甲方按月收取相应利润。

二、 合作期限

自20xx年07月04日至20xx年8月03日,一个月试运营期。

三、 结算方式

3、 乙方自行支付ktv包房专业服务人员薪资;

4、 双方按月进行结算;

5、 双方签、免单金额月末结算时在各自利润中扣除。

四、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3、 甲方根据实际营业状况,保证乙方合理的劳动报酬前提下分得利润;

6、 甲方同意试运营期过后,双方将视情况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二)乙方权利义务

4、 乙方负责记录每日收入,次日与财物核对一致后双方签字确认;

5、 乙方所销售之商品保质保量;

6、 乙方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并亏损严重时,可以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或转让于第三人经营;

8、 ktv现有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

五、 合同终止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终止合同,并协商处理善后工作:

2、 遭受不可抗力(如政府改造、拆搬迁等)因素,任何一方终止本合同应于提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六、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约定,否则:

4、 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将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归还甲方,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七、 争议解决

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涉诉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 附则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精选篇三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_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精选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 。(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以 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 元。维保费用按 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

开 户 行:

帐 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 基本检查

4.2. 基本模块

4.3. 井道模块 (曳引电梯)

4.4. 井道模块 (液压电梯)

4.5. 厅门模块

4.6. 门机模块

4.7. 主机模块 (曳引电梯)

4.8. 主机模块 (液压电梯)

4.9. 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 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 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 终止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保定市电梯维保合同精选篇五

六、质量保证与保修

1、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即从设备完成调试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2、乙方对设备质量负责“三包”售后服务。设备使用期间,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的一小时之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

3、免费保养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两次到甲方现场,对所安装的电梯设备进行免费保养。

七、相关约定

1、乙方负责向当地技术监督质量检验行业管理部门申报电梯安装许可和安装调试后的报验及注册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费用按原合同规定由甲方承担。

2、电梯验收以当地技术监督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

3、其它事项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乙方:

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鉴于发包方愿将名称为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工程交由分包人(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实施,各方本着尊重事实、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时间内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其分包工作内容,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在强制时间完成施工节点的工程,分包人按照发包人违约金额赔偿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节点工程未完成或影响工程竣工验收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赔偿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二、分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工程质量的问题,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经二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连带责任的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三、若指定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未能达到“中山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指定分包人承担违约赔偿金额。如发包人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违约赔偿,发包人向承包人的违约赔偿金额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四、承包人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维护施工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因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损坏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应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分包人应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收集点,在施工过程的垃圾负责及时清理,如不遵守承包人的指示,承包人可另雇用他人进行清理工作,由分包人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工程竣工之后和移交完成工程之前,分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剩余材料设备、垃圾,保证整个工程的整洁,如分包人在合理时间内未把材料设备、垃圾清理运出,承包人可委托他人清运,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七、施工水电费用

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为该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rmb:40262元),该费用由分包人一次性交给承包人。

八、工程资料

分包人要按承包人的要求做好工程资料,并在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交由承包人归档。

九、安全协议

分包人应在施工前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并交rmb50000.00元安全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承包人无息返还给分包人。

十、本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与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工程的《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有冲突的条款,按本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九、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

承包方(公章): 分包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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