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

时间:2023-07-07 05:55:22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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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一

乙方: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 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

日期: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二

合作人各方: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各方自愿合作经营,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作名称:经营地点为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2、当然退出。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

一、为合作负责人。

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

(签名和按手印):

年月日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三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13.违约责任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四

合伙经营是指二名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资,合伙开展经营,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 %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

x年 月 日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3.违约责任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五

甲方: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乙方: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成立 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开展市场经营活动。

2、分公司是甲方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

3、分公司由乙方 为主的团队组成,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设立所需资金、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以及分公司名下项目所需资金、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全部由分公司自行筹措解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形时可以及时终止。

三、上缴利润

分公司每年须向甲方上缴利润 万元。上缴方式:按照《授权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乙方作为新加入甲方的合作

1 分公司,须向公司缴纳50万元保证金。如合作期间无违规现象,没有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合作期满后保证金全额退还;有违规现象及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令改正后仍然违规或不能弥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与分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消防目标责任书等,分公司应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目标责任。

(二)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人员使用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整改直至经济处罚。

(三)甲方有权向分公司下达经营指标及收取保证金。

(四)分公司违反本办法,符合强制撤销条件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对分公司采取强制撤销措施并依法追究合作方责任。

(五)甲方为分公司在开展公司资质范围内经营业务时使用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时提供相应支持,并且依照公司规章提供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社保、培训取证、基本福利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和帮助,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一)分公司开展公司资质范围内经营业务时享有与自营分公司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使用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二)分公司应健全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生产、经营、2 技术、财务等基本管理职能;有权提名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自行招聘人才;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关系;有权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工程项目管理。

(三)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面履行应尽责任义务,独立承担相应费用,服从集团公司统一领导,接受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分公司应确保完成《授权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经营目标。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时应向公司缴纳50万元保证金,合作期间无违规现象,没有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合作期满后保证金全额退还;有违规现象及给企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令改正后仍然违规或不能弥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分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在100万元以上。

(六)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纠纷,包括分公司代表公司所承建的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纠纷由合作分公司全权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案件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案件应缴纳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额支付。

(七)分公司应自行培养建造师、安全师、高级工程师等,使用本分公司以外人员证件时应按公司规定向证件所有人及公司支付使用费。

(八)分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在100万元以上,应按时发放管理人员、农民工工资,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得拖欠。

(九)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纠纷,包括合作分公司代表公司所承建的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纠纷由合作分公司全权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案件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案件应缴纳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合作分公司全额支付。

七、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一)分公司必须按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按省、市、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创企业“优良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二)分公司应按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求按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

(三)分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只能以自建工程形式进行,不得出卖企业资质,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分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程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五)乙方负责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承担分公司的一切经济责任、债权债务责任、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分公司所经营的各类款项必须进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类款项的支付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公司有权对分公司所有资金进行监控。

七、合作关系的终止

(一)合作经营期限未满或未出现应强制注销分公司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二)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公司有权利撤销分公司,宣布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1、分公司违反双方合作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2、根据年度考核不符合合作条件的分公司;

3、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给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4、投诉事件较多(一年内不同投诉两次以上),处理投诉不及时的;

5、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6、申请加入公司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有虚假信息的;

7、多次触犯公司经营红线,不积极整改的。

八、双方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履行完毕。

分公司属于合作经营期满申请撤销的,合作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存在工程项目未完情况,公司根据未完项目产值确定管理费收取比例,分公司按比例上交公司管理费。

分公司属于强制撤销,终止合作关系的,存在工程项目未完情况,公司除根据未完项目产值确定管理费收取比例进行收取,还应根据双方协议追究合作方责任,给予经济处罚。

九、合作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合作经营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

5 向,乙方应向公司提交合作申请书,经公司审查同意后,按照本办法继续执行。

双方如无继续合作意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予合作经营期满前10天收回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所有公章,涉及有关遗留问题需盖章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总经理办公室盖章。

十、债权与债务:

(一)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全部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公司无关。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二)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公司、分公司无关。 十

一、违约处理:

(一)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7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六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模式

1、乙方在______市成立分公司,开展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该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第三条、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_____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_____%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第四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六条、合同终止与债权债务

3、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争议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双方同意由甲方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七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八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

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

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 甲方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经营或投标所

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等资料给予支持(但

使用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参加的招投标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协助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 分公司承担。

7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8、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5、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7.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并管理的甲方名义的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额每年不少于,以工程竣工结算为依据;

3、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9、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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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九篇)篇九

电 话: 住 址:

乙 方各位股东:

股东1: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股东2: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股东3: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各方实际出资额及所占比例以本股东合作经营协议为准,(工商登记出资金额仅供参考,不为实际出资额);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备案,便于遵守执行。

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乙方出资如下:

x万元 ;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x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乙方:王继明应缴出资额人民币: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额:x万元 ;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x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5、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东风雪铁龙品牌汽车,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任何一方未征得股东会同意不得退股,不得对外出资、抵押、质押、赠与、转让、托管等;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内部转让股份。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经召开股东会选举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乙方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监事兼财务经理。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各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股东各方分工如下:

(1)、董事长主要负责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董事拟定应由董事会负责拟定的提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财务经理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负责 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 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 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 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在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召开股东大会或公司会议全体表 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 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 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9、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承担公司债权、债务。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度收入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纯利润,如果 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5、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召开股东会 商议制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股,随意解除本合作协议;如有违反,一方可追究违者的责任,同时公司永不退还违者的股金,作为对违者的惩罚。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1、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10 年,即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作经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可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司盖章

签订地点: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