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

时间:2023-06-23 09:45:33 作者:曹czj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一

承租方:______乙方______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山及附山:______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______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二

合同编号:

(说明:本合同适用于单位或个人以租赁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山林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时使用。)

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山林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向林权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登记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 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 ;  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七、违约责任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 其它事项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签章):

监证人(签章): 监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实测地形图

1.山林租赁合同范本

3.山林转让合同范本

4.山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5.有关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6.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7.有关商铺的租赁合同范本

8.有关写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 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四

发包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_______

洛江区镇(乡、街道) (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_______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_______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机关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五

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国家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计_____年。

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总面积亩(大写)林地,四至:东:;南:;西:;北:。(四至界线以附图为准)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具体亩数及四至范围以乙方具体种植为准。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四、甲方责任:

(四)甲方帮助乙方加强生产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林地生产经营所有所须办理的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六)甲方负责办理林地生产经营的有关手续(林权证等)费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责任

(一)租赁的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三)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四)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水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

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国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如国家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同规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村委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见证单位:

年月日订立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七

甲方(流出方):地址:

乙方(流入方):地址:

合计租赁面积(大写): 。

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上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1、租赁期内,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臵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签章):

监证人(签章): 监证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八

承租方: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 ) 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 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 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山林租赁合同 山林租赁合同协议优秀篇九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山林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林属自留山,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林业环境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总面积约亩。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租金 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

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