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监理审核意见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方案精选

时间:2023-05-28 09:07:22 作者:曹czj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方案篇一

(1)协助业主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按照规定配备。

(3)审查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危险源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工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序各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现场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的不得投入使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6)及时准确的收集安全监理资料,整改安全监理文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方案篇二

1、程序性审核

2、对照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审核

3、目标设置的针对性审核(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能否满足项目目标)

4、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与防范

6、质量保证体系与管理制度是否责任到人

7、应急预案是否满足要求

二、符合性审核

1、程序性审核:

⑴编制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②报审程序应符合规范要求。

⑵编制依据与目标审查:

③采用的规范、规程和相关文件是否有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中约定的;采用的地质报告是否有效;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要求。

④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参附件)应齐全。

2、工程概况的符合性审查:

⑴、建设地点、规模应与施工许可相吻合;

⑸、室外原有地下管网状态及室外管网设计符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⑹、工程特点、难点分析符合工程项目客观情况。

三、针对性审核

1、施工准备阶段审核要点:

⑴审核项目组织机构

②、项目组织机构组成与职能分工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项目工程管理要求;是否持证上岗并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分工层次是否清晰,职责分工是否体现了项目经理负责制和责权一致的原则,是否有利于快捷、优质高效的工作。

④、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工程施工的工人(包括劳务工)都应技术熟练。

⑵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是否合理:

②有关临建、材料堆场和材料加工场、施工道路布置、现场排水及施工用水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比标准》jg/t77-200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范》cjj6-85等规范以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

③砼搅拌站的位置及砼的运输方案要合理。

④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是否合理;施工用电总量的控制应能满足施工生产用电的要求; 现场规划的线路布设与电器开关柜(箱)的设置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三相五线制(三根火线、一根零线、一根地线)布设。

⑤主要施工机械的数量、性能及规格型号不应与投标承诺有较大的差距;

2、施工方案的审核要点: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施工方案反映了施工部署、技术运用和施工方案的确定。(审核时主要看流水段的划分、大型机械的选择、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工艺选择是否合理,主要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等)

①有关施工部署、技术运用、施工程序与顺序的确定应合理可行;采取的施工方法是否具有针对性;有关涉及工程费用、工程造价的增加的内容应严加控制。

②对季节性施工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着重按照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审核其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与可靠性。

③有工程材料与设备计划安排一览表;有劳动力需求和计划安排一览表;有施工机械计划进场安排一览表。

3、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要点

①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的总工期、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否留有调整余地。

②各分部工程工期节点是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目标控制要求。

③施工项目划分是否合理并周全;施工顺序搭接与安排是否合理;能否保证施工的可行性、连续性和均衡性。

④现场施工机械的数量、性能及规格型号、进场时间安排应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求。

⑤对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数量、套数投入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匹配。

⑥各工种劳动力配置是否齐全;各工种劳动数量以及进场时间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⑦ 进度计划横道图的审核要点:

a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c工作面是否能满足劳动人数安排的要求。

⑧施工单位对进度是否有定期检查、统计分析与纠偏调整的措施。

4、施工质量技术保证措施的审核要点:

对于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应有预控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要健全,责任要明确,人员要到位,质量保证措施与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前瞻性。

①原材料的进场验收、报验制度是否完善;方案所采用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与设备品种与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和设计与规范要求。

②施工单位工序质量“三检制度”是否完善;责任至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个人。

③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与报审制度是否完善与规范;

④相关的技术保证措施:

i、基础工程基坑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工程质量措施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对不利地质、水文条件方案应有相应的有效的处理与预防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是否有防范措施,是否制定了安全警戒范围和设置了安全警示标示。

ii、有关主体与屋面工程质量措施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的强制性规定要求。

iii、装饰工程质量措施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等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⑤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移交与报审制度是否完善并规范;

⑥单位工程验收移交与报审制度是否完善并规范。

⑦是否有成品保护、材料管理检查制度。

⑧是否有工程档案资料的保管与移交制度。

⑨是否有特殊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

5、施工进度保证措施的审核要点:

①是否有与总进度计划相配套的细部实施计划安排;

②是否有保证施工进度计划落实的技术、组织和经济措施;

③施工单位对进度是否有定期检查、统计分析与纠偏调整的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审核要点:

①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应健全,安全文明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应合理,安全自检系统应完善。

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高层建筑施工、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安全网、临边与洞口及出入口等的安全防护措施均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l130-20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比标准》 jg/t77-200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范》cjj6-85等强制性规范以及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

③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以及操作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jg5099-199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88的规定要求。

④有否配套的劳动动力技术安全培训计划。

⑤审核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与防范措施是否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⑥审核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

7、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措施审核要点:

②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商检证明文件。

四、其他审核要点

1、对于安装工程应着重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组织各层次岗位与职责是否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材料设备审批、原材料设备检验、工序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系统性试验与调试制度)应完备。

2、对照合同和招标文件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与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与出厂日期进行查验。

3、应明确需要单独编制调试方案(包括系统压力试验;消防联动实验;灌水和通水试验;风机运转、排烟防烟阀门联动试验;通风系统实验;空调冷暖调试;电气系统通电试验;智能化系统调试与联动试验;机械设备安装单机调试与试运转试验等)和应明确需要单独编制的安全方案。

4、注意明确进口设备的质量控制程系,如开箱查验、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等。

5、某些材料,根据需要进行防火安全和使用性能检测;保温材料的防火和保温性能检测。

6、要在方案中明确安装和装修、安装于与土建预留预埋的配合程系和工作措施。材料与设备的进场计划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五、监理审核后的意见签署

1、签认时间应与开工报审及施工单位报审时间相对应,监理签字顺序及资格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应注明监理审核的次数,以突出监理的控制工作过程。

3、若组织设计问题不多,无需作重大或较多的修改,监理认为需补充的意见不多时,可采用“原则同意本组织设计,但应按以下意见一并执行,1)、„2)、„„”等词句。

4、若存在问题较多,需做重大或较多的修改补充时,应将具体的意见说明(报审表写不下可附页),并确定重新报审的时间要求;同时注意重新签认时的时间仍应与开工报审及施工单位报审时间相对应。

5、签认时还应注意有无涉及费用增加,强调涉及费用增加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6、根据工程实际如若需要作出调整,施工单位须另行补充后在零星报审。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方案篇三

(一)事前控制

1、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审核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监理及项目公司审批,合格后报工程管理部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施工单位可以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合并到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须跟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编制,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现场平面布置、材料、机具堆放标准审核

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高2.00m的砖围墙或彩钢围挡,如果为砖围墙内外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涂白色涂料和标语。

2)、入口处设置成品钢质大门,大门两侧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及施工标语,并在围墙外设置企业经营管理标语,设置拟建建筑效果图、平面图等8版2图。

3)、场区内基础回填完成后,及时进行道路硬化,场区内确保排水畅通、平整,清洁干净。施工现场内塔机、脚手架、材料存放处的排水必须顺畅、实用,确保在雨季施工时能够及时排除现场内的积水。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合理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图,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要求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材料存放必须按规格、大小、长短、品种集中存放,设置标牌,写明名称、品种和规格,施工过程中必须长期保持。机械设备挂设操作规程牌,其中砂浆和砼搅拌机四周挂密目网密封,减少扬尘。

5)、脚手架搭设应按规范和安全文明标准进行施工,立杆必须垂直,横杆必须水平,扣件牢固,做到横竖成线,表面平整,连墙杆固定合理、牢固,标示齐全。密目网绑扎在一个平面内,接缝严密,不漏扎。防护栏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踢脚板距地面间距相等,固定可靠、牢固。脚手架搭设每层完成必须经各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验收。

3、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程序的审核

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可以针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重大事故的预防预案。事故预案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预防措施及预案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批,合格后报工程管理部、主管副总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

1、每月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检查

工程管理部每月巡查时,根据施工单位开工前所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其未落实的写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整改。

安全事故预案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各种演练,演练要有记录。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拿出针对性措施。工程管理部在巡查及日常的工作中,将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验收

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制度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对提高其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要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执行,使此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工程管理部对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的见证性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资料内容的符合程度和有效性。

4、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

在每月的巡查中,工程管理部将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写出具体限期整改通知。项目公司要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对所提出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工程管理部也将在复查中对上次所提问题进行复查。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价

工程管理部根据上述检查情况,对每一单位工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评价。评价每月进行,包括巡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对其单位工程有阶段性评价。单位工程完工后,根据月、季度评价对单位工程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档案资料,作为以后选择合格供方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方案篇四

各位领导:

下面我把湖州仁皇山新区s14s19s20地块一期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做的监理工作简要汇报一下。

工程位于湖州仁皇山新区,仁皇山路南侧,太湖路西侧,由8栋主楼(12~19号楼)和2个地下车库(a1、a2)组成,14、15号楼主楼26层,12、13、16号楼主楼28层,17、18、19号楼32层,地下均为1层,总建筑面积约20万m2,工期590日历天。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降低工伤事故频率,监理的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确保达到“湖州市优胜标化工地”要求。创建花园式的施工环境,做好工程周围公益、环保事业,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检测标准。

作为工程监理人员,我们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活动的现实意义,积极参与,认真开展。针对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方面的通病和习惯性违章现象,按照检查考核及评分的要求,制订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要点,具体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真正把活动纳入到监理的日常工作中来,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发挥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作用。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在向施工方进行监理交底时,专门就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进行了交底和布置,明确了工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要点、步骤、检查、整改、考核等各个方面内容和环节,以便达成共识,便于操作,着重落实。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并上报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专项方案。

项目监理人员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标准化专项方案,并就其需要修改的地方提出监理审核意见,以便于施工单位进一步加以完善。

(1)开工前,项目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各种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用等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重点检查现场项目部的各种制度及人员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的编制情况;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施工临时用电布置、施工机具准备等,并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按实记录。

(2)施工中,项目监理人员按考核表的内容对项目进行巡视或旁站检查,重点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事前安全生产监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落实、现场作业违章现象及事故隐患的查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监理部已进行了安全文明施工检查26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已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单9次,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每周召开现场工程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同时强调整改落实。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束时,重点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现场清理及场容场貌、对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

(4)结合湖州市建委安质监总站开展的各类季节性和阶段性的专项安全质量大检查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

(5)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考核的记录及时上报业主并将其纳入监理现场资料,以备检查。

(1)查人员:查工程现场管理层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岗位职责、组织机构的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现场项目操作层施工人员上岗证(包括特殊作业工种上岗证)及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劳动用工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2)查制度:查现场各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的制订及现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

(3)查管理:查工程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如施工爬架、塔吊等。

(4)查资料: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是否完善齐全并符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包括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过程控制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检查记录、整改措施以及开展活动记录、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等。

(5)查现场:查现场各类人员的到岗到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控制。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现场布置条理化以及机料摆放整齐定置化;场容场貌是否整齐清洁;现场施工噪音及对环境的污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查整改: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并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限时整改且符合要求,形成有效管理。在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中,项目监理人员十分注重发挥施工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为,具体工作的每一项、每一步还是要依靠施工单位来贯彻执行,才能得到落实。所以,监理人员坚持“热诚服务,监帮结合”的监理工作方针,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为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提供便利条件,使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不断顺利开展。

尽管开工以来的各项安全监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我们也感到安全监理工作存在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意识,加深对湖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文件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技能,总之,湖州仁皇山新区s14s19s20地块一期工程自开工以来,得到了湖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得到了业主的大力支持和施工单位的密切配合,通过相互支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在此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的检查指导!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方案篇五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 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 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 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 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