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3-07-06 14:46:29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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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一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二

在**市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卫生局会同财政局核定。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一)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一)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中心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三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 秉公办事。

二、做好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的收付工作,及时记账,每月 做出银行对账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

三、对收付款项要逐笔核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余额。

四、一切开支都要先审查其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原始凭 证要有领导签字,再看有无经手人签字,经审查无误后方可 办理。

? 五、千元以上支出,必须使用转账支票,不得用现金支付, ?大额支出必须附有合同。

六、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用白条抵库存,不准坐支现金,不 准借用外单位帐户套取现金,不准租借或转让银行帐户,不 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中心 会计职责 会计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坚持 原则,热爱本职工作。

二、坚决杜绝白条或收据入账现象。

三、拒绝办理违法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对财务收支进行 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四 、负责审核所负责单位的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五、对所负责单位原始票据进行记账、装订、整理。

六、管理所负责单位的财务档案。

(暂定保管 3 年,然后返 还原单位) 七、每月 5 日前,将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返还所管单位,以 便单位领导及时掌握本单位的业务情况。

八、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界 提供或泄漏单位的会计信息。

九、负责提供上级及有关单位需要的数字、报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中心 工作流程一、 乡镇、中心卫生院报帐员负责初审原始票据的真实性、 合法性。

二、 报帐员将票据交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会计负责审核、 填制记账凭证,并记账。

三、 管理中心会计将记账凭证装订、整理并归档。

四、 每月 5 日前,会计将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交给单位主管 领导,以便单位领导及时掌握本单位的业务情况。

五、 报帐员及时与中心会计对账,如有问题及时和管理中心 联系。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 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 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 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确处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 大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 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 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 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 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 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五

1、我院设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诊断标准,完善医院感谢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并监督实施。

2、研究并确定我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3、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讨论在贯彻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遇有紧急问题时随时召开会议。

5、开展我院医院感染管理研究,全面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质量、技术指导并监督改进措施的实施。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加强医院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特别要加强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各病区治疗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六

一、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路线不逆行。

二、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窗收发,分室存放,设单独窗口发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三、严格掌握各种医疗器材的洗涤、包装、消毒技术规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种消毒包应有明显灭菌标志,如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责任人、消毒者。标志不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

六、严格掌握高压灭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学指标剂,每日做b-d试验,每锅有物理监测记录,每月一次生物检测。

七、进入无菌室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无菌物品每月一次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空气、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消毒液培养。

八、每天一次紫外线照射,灯管二周一次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医疗废物管理

1、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等由供应室统一领取并进行质量验收,未拆除外包装放入专室内,已拆除外包装可放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2、使用后由供应室一对一以旧换新,统一毁型,浸泡消毒(1000mg/l康威达浸泡1小时)实行登记签名。

3、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装箱,每1—2天由废物处置中心专用车回收,做好登记签名工作。

4、回收点保持环境卫生,堆放整齐,门窗加固防盗。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七

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中午12:00-2:00;晚5:00至次日上午8:00;周日 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8、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课时。

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五)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六)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医生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六、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重整者要签全名。

6、护士长组织每天大查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液体瓶口有无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明显标记;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备检查;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输液记录单放在病人床尾,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物名称、时间、配药者,并签全名,输液完毕由查对者签全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与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全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篇八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3.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4.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

5.疫苗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

6.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

7.疫苗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8.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

9.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10.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

11.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12.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

13.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14.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15.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