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

时间:2023-08-09 15:03:49 作者:江sx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一

xx市全市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后勤、宿管人员)。

(一)检测时间及核酸检测人员分配原则

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四天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安排由教育党总支、市直学校(幼儿园)联合属地卫生部门商定具体事宜。

各乡镇(街道)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分配原则,第一天检测总人数20%,第二天检测总人数30%,第三天检测总人数30%,第四天检测总人数20%;分配人员时,此次检测为混采,以10人为一组,尽量减少试剂浪费。

(二)管理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党总支、市直学校(幼儿园)联合属地卫生部门,本着避免聚集、安全、方便的原则,为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

(三)组织流程

一是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提前一天做好核酸检测人员组织工作,摸清教职工详细信息底数后,教育党总支负责将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详细信息推送给属地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并由教育党总支安排本辖区专人做好登记,直至本工作结束,事后存档。

二是辖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教职工认真开展核酸采集工作,全部结束后将采集标本和教职工信息送至医疗集团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反馈给教育部门。

(四)注意事项

三是接种新冠疫苗24小时后,如果要做核酸检测需要把接种新冠疫苗时穿的衣服换掉。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序、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全力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根据《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南》和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24小时内完成辖区内56万人口全员筛查的要求制定工作预案,组建标本采样队伍,多个采样点同步实施完成采样任务。分区分类按照1:1、1:5、1:10方式检测,大规模筛查标本检测主要由市里统筹,县里补充的方式完成。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pcr实验室及第三方实验室(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医疗机构、隔离点应检尽检和社会层面愿检尽检标本检测。

二、组织保障

成立象山县新冠疫情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采样检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安全维稳组、运输保障组和数据统计组7个工作组,负责统筹全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人员排摸、组织发动、采样检测、物资调配、队伍建设、宣传引导、安全维稳、全县调度、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核酸筛查工作安全有序展开。(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三、前期准备

(一)工作人员准备

1.组建采样点工作队伍。采样点由各镇乡(街道)或相关单位(企业等)负责建设和管理。每个采样点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全面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每个采样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设置若干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上岗期间至少配备工作人员9名,包括负责人1名(可兼任)、入口管理人员1-2名、出口管理人员1名、等候区工作人员2名、采样准备区工作人员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为确保采样点24小时运作,每个工作单元需安排2倍数量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轮班,准备区和采样区每班工作2-4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同时,每个采样点应配备1-2名样本打包员。采样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其他工作人员由镇乡(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或相关单位(企业等)负责落实,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人予以协助。

2.组建核酸检测队伍。县域四家实验室符合核酸检测资质的52名检验技术人员通过再培训、再考核,以实验室为单位组建核酸检测队伍5支。

3.组建运送队伍。每个镇乡(街道)安排2名人员负责辖区内标本收集转运,要求每组配备安卓系统手机1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采样单元设置情况,按照分区包干的原则组建若干个医疗废物收集运送队伍。各组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巡回收集标本和现场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或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接受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

4.组建采样质控队伍。抽调县级医疗机构院感和护理专家36人,每2人一组,每组负责一个镇乡(街道)采样单元,巡回指导督查各采样单元工作人员采样操作技术是否符合规范,个人防护是否到位,现场流程设置是否合理,标本打包储存和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保障现场采样质量,防范现场感染风险。

5.组建应急队伍。县委宣传部负责向社会招募志愿者100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抽调核酸采样医护人员100名,组成村(社区)核酸采样应急小分队,每组4名(信息采集志愿者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用于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小规模村(社区)核酸采样和混采阳性复采复检。

(二)采样对象准备

1.人员排摸: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开展辖区常住人口排摸,实时掌握筛查人口底数和分布,包括近阶段内短期外来人员,同时要摸清本辖区内老弱病残无法自行前往采样点的人员名单。预先确定各采样点承接的人口数量、覆盖区域和采样顺序,制定采样计划表。工业园区要摸清园区常住人员与工作人员,并与园区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密切沟通,确保人员排摸到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实时掌握临时务工人员信息,落实责任人,各宾馆、景区要负责大规模核酸筛查启动时,本区域内人员固定和信息提供。

2.人员组织:一旦启动村(社区)新冠核酸筛查工作,由各镇乡(街道)牵头,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和采样计划表,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为最小单元,有序组织群众(随带身份证,外籍人员随带护照)分批前往临时采样点采样。企业采样对象排摸和组织,由企业负责协调各镇乡(街道)落实。

(三)采样点准备

1.场地选址。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由属地根据目标要求,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交通环境、天气因素等情况制定采样点和采样单元设置方案,根据需要可以多个采样单元集中在一个采样点或者一个采样单元负责多个采样点。原则上就地选择面积宽裕、通风良好,便于出入口管控的广场、空旷场地作为采样点优选条件,固定采样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能满足每小时300人次以上排队采样的工作需要。采样点需提供电源和网络,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

2.布局分区。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准备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等。各分区之间设置警戒线,避免交叉重叠,有明显标识,室外场地可按需搭建临时帐篷。采样点入口、等候区、准备区、缓冲区、临时救护区设置在上风向;采集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和采样点出口设置在下风向。

(1)出入口:采样点设置若干个出入口。入口处设置1台自动测温仪或配置若干把测温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测温和查验健康码(甬行码、甬行证)和行程卡。出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分流,便于快速撤离。

(2)等候区:在醒目位置张贴采样流程、注意事项等须知内容。等候区设置人员通道,同时设置一米间隔线保证采样对象的防护安全,避免人群聚集。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等候。有条件的在等候区设置间隔1米间距的简易座位(如小塑料凳)供等候群众就座等候。志愿服务人员负责秩序维护、现场安保等工作。

(3)准备区: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在准备区配备2张桌椅;设备配置首选2台安卓智能手机和配套充电设备,同时配备1台笔记本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和1台扫码枪,并调试连接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工作人员负责采样对象信息登记、采集管准备(包括条码绑定)和采样对象分组等工作。

(4)采集区: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在采集区配备2张桌椅,以及采集用消毒用品、医疗废物桶(袋)、拭子、采集管、专用转运容器,并为采集对象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必要时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用于无法及时送检标本的临时暂存。

(5)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样点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等。

(6)临时隔离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过程中发现的高危或可疑人员的暂时隔离。

(7)临时救护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现场人员突发意外时的紧急救治。配备临时急救设备、器械和急救药品,并能满足病人在急救转运前的暂时留置。所有参与采样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紧急医学救护知识培训并具备相应能力。

(8)医疗废物暂存区:在室外设置围栏或搭建帐篷,并配备若干个密封容器,用于临时存放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四)物资准备

1.后勤物资。采样点布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线)、照明、监控、标识标牌、办公用品等设施,信息采集所需的手机、笔记本电脑、身份证读卡器和扫码枪等设备,必要时标本储存所需的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等均由镇乡(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提前准备到位,或由镇乡(街道)统筹配置,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2.采样物资。采集管和采集拭子由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提前采购储备,采集工作人员所用防护口罩、隔离衣、手套、鞋套、面屏、防护服、手消剂、消毒用酒精等消毒防护用品,医疗废物袋(桶)、标本转运箱等物资由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备,防护用品按照每个采样单元1组工作人员需求量打包成防疫包储存在备用仓库,应急时由每组指定人员领取即用,节省时间、避免遗漏。

(五)信息系统准备。

1.采样检测系统。使用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浙江省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备用),每个镇乡(街道)需提前准备4台笔记本电脑、4台身份证读卡器、4台扫码枪、6台安卓智能手机(含流量卡)以及相应的充电设备和电源(线),安装好系统程序和设备驱动备用,日常有专人保管和维护。提前测试信息系统,使用身份证读卡器、二维码扫码等信息化手段关联受检者信息。县卫生健康局提前准备能与检测实验室lis系统对接的编码,在启动时分发各镇乡(街道)。同时准备村(社区)大规模新冠核酸筛查信息系统的单机版软件,以及手工方式进行采样对象信息登记核对、编码并与采集管绑定等的工作预案,以便应对断网、断电等突发情况。

2.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指挥部调度系统,实时反映全县各采样点设置、采样进程、标本收集检测情况,便于指挥部根据各镇乡(街道)现场进度随时调度队伍和物资,及时进行策略调整。

3.视频监控系统。采样点附近应有监控摄像头,或者在现场安装临时摄像头,对采样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至少保存1个月,以便必要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六)运送车辆准备。根据镇乡(街道)采样点数量配备标本转运车,原则上至少每个镇乡(街道)配备1辆,丹东、丹西、石浦、西周、鹤浦至少2辆,负责收集辖区内各采样点标本运送至县检测机构,县卫生健康局安排若干辆标本转运车,负责将全县标本统筹运送至县外检测机构。标本转运车辆,统一挂牌生物安全标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采样单元数量安排医疗废物运送车辆,统一制定医疗废物标识。每组车辆进行编号,分区负责,统一调度。分区域集中安排车辆消毒点,用于转运后消毒处置,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七)完成人员培训。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乡(街道)预案培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基层分院院长、核心实操骨干、采样人员、运送队伍、应急小分队的培训。内容包括采样全流程、采样点布置、系统应用、各岗位职责以及个人防护等;各镇乡(街道)负责各采样单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系统应用、个人防护、场地消杀等方面的培训。

(八)检测实验室准备。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实验室力争达到每日5000管的检测设备储备。县机关事务局改造老便民服务中心水电设施和污水处理系统,作为方舱实验室用地。

四、筛查启动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应急状态下成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县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县疫情防控办,根据镇乡(街道)发生新冠疫情(包括发生本地病例、聚集性疫情、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检测阳性等情形),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县两级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认为有可能在镇乡(街道)内造成村(社区)传播的,县卫生健康局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办,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并向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命令。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需筛查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下达启动大规模村(社区)全员核酸筛查指令,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通知村、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负责人,由联村(企)、村(社区)干部包干包片负责通知到户、到人,充分依靠网格管理员、辖区民警、村(企)、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示、发送短信、上门通知等方式,告知辖区内广大居民(包括居住人口),主动前往采样点配合进行集中核酸采样检测事宜,做好前期人员排摸情况比对登记,确保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现场采样

1.采样点启用。按照封闭区、封控区、闭环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域先后顺序启用采样点,区域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分区和预先设置的平面图和流程图尽快布置到位。由镇乡(街道)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个采样单元工作队伍名单组织人员到岗,完成采样点布置,设备、系统调试,实施流程预演。各医疗健康集团、质控队伍、卫生监督所做好现场场地设置、院感防控、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置等环节督导。

2.信息登记。采样对象到达采样点后,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措施,体温或两码异常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并联系专车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体温和两码正常者由现场志愿服务人员引导到等候区排队等待进入准备区。在准备区,工作人员根据采样对象的身份证逐一采集个人信息,对未携带身份证的采样人员指导使用本人(或现场志愿服务人员)的智能手机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触碰采样对象的身份证件等随身物品。

3.人员编组。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先通过手机扫描转运容器条码和采集管条码,完成采集管与标本专用转运容器绑定,随后根据封闭区、封控区、闭环管理区等要求以1人一组,5人一组,最多10人一组进行人员身份信息与采集管条码绑定。工作人员如与采样对象有身体或随身物品接触,必须用手消剂进行手卫生。

4.标本采集。人员编组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将同一采集管绑定的.一组采集对象引导到相应的工作点位进行采样(首选鼻咽拭子),并按照编组人数进行样本混合,形成待检样本。封闭区按照单人单管方式采集。采样完成后,引导采样对象从出口处快速撤离。

5.标本送检。样本采集量达到标本转运箱最大量后,准备区工作人员更换标本转运专用条码。经核对采集管数量无误,由采样区工作人员对专用转运容器规范打包,并在外包装贴上专用条码,等待标本转运人员交接运送。实验室收到专用转运容器时,在信息平台输入专用转运容器条码并核对数量无误后,完成标本转运交接。送检机构由县卫健局根据采样数量和检测能力统一调度。样本原则上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在采样点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样本采集后应当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6小时内上机检测。

6.环境消毒。采样结束后,医务人员负责工作区域物品(包括现场登记使用的所有电子设备)消毒,镇乡(街道)安排专业消杀公司按规范进行采样点环境消毒。消毒规范参见《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_〕276号)附件2中的“清洁与消毒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

7.防护要求。采集区工作人员采用n95及以上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防护服、乳胶手套(必要时双层)、防水靴套;准备区工作人员采用n95及以上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防护服(或隔离衣)、乳胶手套(必要时双层)、防水靴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标本运送人员采用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及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其他工作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必要时,等候区志愿人员可使用kn95及医用防护口罩,佩戴防护面屏。

8.医疗废物处置。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应做好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性医疗废物。所有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由医疗废物转运队伍负责各采样点医疗废物转运处置。

(三)样本检测

由县卫生健康局协调市卫生健康委支援,按照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标本分配。检测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_〕352号)和有关文件执行。

(四)结果反馈

标本送检后,力争在24小时内反馈结果,受检群众通过“浙里办”或“健康象山”等平台查询检测结果。

(五)应急处置

检测机构一旦发现阳性标本,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村(社区)、公安尽快排摸、控制、单人单间隔离相关人员,通知县急救站派遣负压救护车运送阳性人员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流程规范接诊救治,县疾控中心进一步流调,排摸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实施隔离观察,指导疫点消杀处置。混检检测阳性时,立即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落实被检人员一人一管单采,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制定辖区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的主体责任,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大规模核酸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县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开展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压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配合有序开展采样工作,避免出现混乱、恐慌和人员聚集等现象。

3.做好应急准备。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制定本辖区大规模核酸筛查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的原则,做好采样点布置平面图、工作人员组织及培训,物资准备和调度预案,同时组织开展辖区不同层级应急演练,持续完善工作预案。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三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四早”要求,确保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能够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全街道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主动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源,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所开展的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工作,应根据不同情景和响应级别采取适当的筛查检测策略。

二、目标原则

以5-7 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为工作目标。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评估、迅速反应、规范有序、应检尽检”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

在街道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公共服务办:具体组织、协调街道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制订实施方案,配合村社落实转运所需的车辆配备、应急处置、物资后勤保障;协调其他各办科工作对接联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党建办:负责数据收集通报、信息评估及发布等。平安建设办:负责共同维持现场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采样点附近区域交通疏导或管制;其他各办科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社会面动员、安保维稳、协调村社落实现场管理等。

村、社区:全面组织实施本辖区目标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开展常住人口登记摸底调查、采样点选址和设置、宣传发动。负责组织辖区常住人口有序分批到事先安排好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落实好采样现场管理工作;每采样小组相应配备登记人员2名。(一般安排熟悉辖区人员的社区工作人员)。

蜀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卫健部门协调,安排好全街道采样和检测人员,加强全程质量控制;准备好采样耗材、检测试剂、配套设备、防护和消毒用品等专业物资保障;(每个集中采样点至少需配备电脑2台、身份证读卡器2台、标签仪2台、消毒用品若干)。

蜀山街道派出所:负责共同维持现场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采样点附近区域交通疏导或管制。

四、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

1.对象基数摸底。各村社区应提前完成本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基数摸底工作。《蜀山街道各村、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备案表》(附件1)

2. 采样点预选址。各村社区原则上以每村(社区)为单元设置1 个采样点,人口较少的村(社区)可以就近合并设置;每采样点按每 5000 人口以下配备 1 个采样组。对工作量较少或提前完成任务的采样组实行机动调配。同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首次转运样本的集中接收点。(附件2)

(二)现场分区

等候区。根据天气条件,各村社适量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外科口罩,以备受检者使用。如受检人数较多,可设置多条检测通道,同时设置“一米线”以提醒等候人员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对所有等候人员实施亮码测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异常立即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区进行排查。

登记区。根据天气条件,各村社适量配备帐篷、冷/暖风扇、桌椅、笔记本电脑等。村社工作人员采取一级防护,负责核实(收集)受检者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登记联系电话、采集地点、采集日期和时间。做好登记后发放条码标签。

采样区。每个采样小组每天配备2套桌椅、3套消毒用品、1000支病毒采样管、1000支鼻/咽拭子、1000份序号标签、50孔试管架4个、消毒用品(75%酒精1瓶、手消剂1瓶、医用垃圾袋5个)。

缓冲区。每个采样点均需设置缓冲区,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病毒采集管以及消杀器械等。

临时隔离区。每个采样点需设置一个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应急处置区。用于处置在采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需配备相应紧急救治药品、设备和临床医生。各功能分区在启用前和每天采样结束后均需由经培训的消杀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三)启动流程

1、我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或区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后,该预案立即启动。

2、街道防疫办通知各村社紧急联系人,联动蜀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蜀山街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立刻着手准备核酸检测工作。

3、各村社按照《蜀山街道大规模检测采样点备案表》(详见附件2)通知组织好辖区常住居民的核酸检测工作;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指导落实好采样点的功能分区划分,落实好采样小组人员、相关器械等。

4、核酸检测数据统计小组成员立刻开展工作,统计小组成员填好每日的《蜀山街道大规模核酸检测居民采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3)

五、经费保障

街道大规模核酸筛查采样检测所需工作经费用由政府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提前谋划,精准施策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实施大规模核酸检测预案管理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强化底线思维和应急准备,落实属地和部门职责。提前谋划,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体系,提前开展辖区内常住人口、检测能力等摸底调查,事先管理和储备各类应急资源,做到心中有底,常备不懈,切实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的各方面准备。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各村、社区要相应制定工作预案,并结合实际调整完善,适时开展全流程培训演练。

(三)全力保障,严防反弹

继续严格落实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机制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以准备的确定性应对疫情的不确定性。一旦启动大规模检测,坚持综合协同、条块结合,保证储备物资、器材等及时配备、调拨到位,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开展检测工作,为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链条赢得先机,严密防范疫情反弹。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会议部署从严从紧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体函(xx)33号)及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晋市疫防办发(xx)33号)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泽疫防办发(xx)36号)精神,指导各校定期开展师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根据我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更早发现、更快措施、更彻底落实,持续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组长:杨前进

副组长:

成员: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含民办幼儿园)、各校(园)分管疫情工作负责人。

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含学校临聘人员、后勤食堂人员、安保、保洁、宿管等服务人员)、在校学生。

(一)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按照每周25%比例抽检,周三核酸检测,每月完成一轮师生全员核酸检测。

(二)学校、幼儿园重点人群(后勤食堂人员、安保、保洁、宿管等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建立重点人群台账,落实每周2次核酸检测,周一、周三核酸检测。

总负责人:杨前进

核酸采集组:

第一组:

负责金村中心学校、金村小学、霍秀小学、黄头小学、东六庄小学、柳泉小学、背荫小学、崔庄小学、金村幼儿园、霍秀幼儿园核酸采集工作。

第二组:

负责孟匠中学、孟匠小学、龙化小学、侯匠小学、孟匠幼儿园、枣园幼儿园、嘉悦幼儿园、康悦幼儿园、齐家乐幼儿园采集工作。

信息报送组:

负责各校每周抽检人员信息,每周核酸抽检结束后,搜集抽检信息台账,并将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信息汇总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现场准备组: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各校(园)负责核酸检测场地安排,组织好教职工和学生,有序进行采集。

物资采购组:

负责核酸检测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储备等工作。

1.所有人员不得离校,已离校的不得走动,全校停课并立即封闭校园。

2.对疑似人员,启用单人单间隔离室,对其他师生员工立即组织到操场等空旷地带,戴口罩、拉一米线,切莫集中到礼堂、餐厅、图书室等密闭场所,并立即向疾控专业人员求援,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溯源,全面掌握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等人员情况,确保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

4.立即进行校园全面消杀。

5.完善对隔离期间和非“绿码”师生员工的服务保障,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实行日报告。

6.做好隔离师生的心理安抚,学业辅导,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相关证明。

1.安排核酸抽检工作。中心校集中组织每周抽检工作,各校按周组织好每轮被抽检人员,并做好抽检信息台账。

2.有序组织核检,确保师生安全。确定核酸检测时间、地点后,各校要组织力量,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分工,有序组织师生员工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注意往返路途安全,严禁搭乘“三无”车辆,严禁个人私自活动。

3.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校园安全。各校(园)长是核酸检测抽检和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校内外人员分工和职责,周全考虑,做实工作,确保核酸检测和校内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4.做好统计工作,完成上报任务。各校(园)在每轮核酸抽检结束后,及时将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到金村中心学校安全工作群。

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是当前中心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实做细做好检测工作,确保各校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成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五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承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82 号)以及《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 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20〕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 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 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 实施“愿检尽检”。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20〕113号) 由县政府承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 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八

按照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疫控办〔2020〕88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设立7个核酸检测受理点(具体信息见附件),遵循自愿自费原则,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检、出具报告等服务。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执行,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1、核酸检测需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核酸检测点采集标本。

2、检测途中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3、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各检测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本人,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上报120,由120统筹调派“发热”专用救护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简报篇九

血站开展核酸检测是保证血液安全的重要举措。《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15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为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不断提升血液安全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一规划,统筹资源。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统筹规划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合理配置相关资源,优化血站布局和结构。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血站核酸检测发展规划和策略,鼓励采血量较大、管理规范和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血站开展核酸检测。

(三)坚持强化基础,提高能力。以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检测服务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提高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升血站实验室检测水平。到2015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应当构建总体布局合理、资源配置高效、检测功能完善的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网络。建立和完善血站实验室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提高检测水平,保证质量,稳步推进集中化检测。

2.阶段目标。

2013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7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80%以上;中部地区应当达到5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3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40%以上。

2014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7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8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90%以上;中部地区应当达到6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50%以上。

2015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9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100%;中部地区应当达到7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70%以上。

以上核酸检测覆盖率指核酸检测标本数量占总采血标本数量的比例。

(二)工作任务。

1.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规划布局。合理配置血站实验室检测资源,充分发挥血液中心技术示范以及质量监督作用,逐步形成以“血液中心加强质量控制、基层血站延伸采供血服务”的模式,即“质控上收、服务下沉”。

2.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管理,完善和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完善核酸检测模式下的实验室质量运行评价体系,整体提高血站实验室管理水平。

3.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各省(区、市)应当充分发挥血液中心在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方面的带头作用。优先支持采血量大、管理规范的中心血站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在确保检测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检测覆盖范围。

4.稳步推行集中化检测。各省(区、市)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论证,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和完善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方案和流程,稳步推动以血液中心为主体的集中化检测工作进程,并保证至少有2处规范的核酸检测实验室互为备份。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血站核酸检测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操作规程等,建立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血站和血站实验室管理水平,确保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血站实验室的建设、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和室内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检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人员培训体系和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核酸检测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和管理能力,建立技术过硬、管理规范的人才队伍。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血站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原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会同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估,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血站核酸检测工作作为提高血液安全水平的核心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指导各级血站认真开展血液检测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

(二)加大投入,保障运行。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切实保障血站核酸检测及正常工作经费需求,统筹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积极探索,务求实效。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血站应当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及时总结,切实落实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探索提高血液检测水平的有效方式,确保各地核酸检测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