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实用8篇)

时间:2023-09-12 02:48:46 作者:飞雪 最新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实用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一

买 方:

供 方:以上双方*****有限公司(下称 “买方”)和xxxxxxxx(下称“供方”),于 20**年**月**日(下称“生效日”)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本来料加工协议(下称“本协议”)。基于本协议的规定,买方委托供方生产,并从供方购买产品和/或服务。

2.0 产品&服务

供方将按相关采购说明书中的规定,提供订单中规定的产品及服务。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对采购说明书进行更改,供方将向买方递交关于更改所产生的影响的说明。对双方接受的更改将列入经双方签字的修改后的采购说明书或更改单中。

3.0 价格

3.1 定价:产品及服务的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供方向买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买方需在3日内盖章、签返,如果不能确认或有异议,应及时反馈给供方。

3.2 重新定价: 经双方同意可在协议有效期内每年会面一次,评审和重新制定采购说明书中规定的价格。经过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仅适用于其生效日之后发出的订单。由于市场、工程更改或其他因素导致价格变动,任何一方可提出,双方重新协商定价。

3.3 工程更改产生的成本变动:

3.4.1如果因工程更改而导致价格变动,则经工程更改交付的产品(不包括工程更改前已完工的产品和未完工的半成品),按双方书面确认的新价格计算。来料加工合同3.4.2因买方工程更改给供方造成成品和半成品的返修费用和材料、工时损失费用,供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买方确认后给予补偿。

4.0 付款

4.1 付款: 货到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4.2小批量工程费:

买方因经常性的生产小批量性订单而给供方造成成本增加,需支付供方加工费用以外的额外费用补偿。

4.3滞纳金:买方逾期没有付清的货款供方按每日0.3%收取余款的滞纳金。

5.0交付

5.1 订单签返:买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加盖公章的订单后,供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买方是否接受订单。经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签返的订单中的各项条款,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等双方应予全面履行。

买方协商,并尽快通知买方最新交付日期。

5.3供货期:在甲方套料到齐且合格的情况下,于第7天开始交货

5.4材料损耗:

5.4.1 片阻片容,片状电感,片状晶体管及不可由外形丝印加以区分的元件,平均报废率为0.6%。

5.4.2 pcb及其它元件;平均报废率为0.15%;

5.4.3小批量产品原则上不受上述报废率限制。(可由外形丝印区分的高单价ic类除外)

5.5 包装:供方应采用适当的安全的包装,能防潮、防湿、防震、防尘,供方应对因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坏负责。因供方提出包装运输隐患或改善建议而买方不采纳,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6.0 工程更改

6.2 供方提出工程更改:供方可以提出工程更改方案提交买方评审,经买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0 设备、工装夹具及钢网

7.1所有权及责任:买方为履行本协议而购买的设备和工装,所有权归买方。由供方负责保管、校验和日常维护,当出现问题时由买方负责修理。如因供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供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但正常损耗,磨损造成的损坏除外。

8.1 检验规范:双方同意按照ipc-a-610c-class ii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任何对验收测试规范附加和修定的条例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后方能生效。

8.2 出厂验收:出厂验收应在供方的生产工厂,由供方的人员根据采购说明书的验收测试规范进行。买方可以自费派人参与该测试。如果买方提出合理的确认质量的要求,供方应积极进行合作。

8.3 接受:产品检验合格后视为买方接受产品。如产品未能通过检验,经供方确认后,买方可以要求供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买方合理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

8.4 质量控制:在试生产阶段,买方应对供方进行技术质量方面的指导和确认。在生产过程中,供方应利用完善的工艺手段和检验手段确保产品质量。

9.0 保证

提供周到和熟练的服务;(5)产品没有超过其储存期限。

9.2 买方做出下列陈述和保证:(1)买方有权签订本协议,且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对买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法律、规章或法令;(2)有效指导并改善供方现场管理、工艺制造、材料采购等事项。(3)不存在针对或危及买方的,将对本协议项下供方权利构成影响的索赔、留置或诉讼;(4)尊重配合供方的管理制度。

10.1 授权: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及专属于买方的商标、标识、bom等合法权利归买方所有。供方承诺,非经买方同意,供方不向买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许可使用或者自行使用买方提供的外观设计及专属于买方的商标、标识、bom等。买方保证所提供给供方的技术、资料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10.2 归属:协议双方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留各自的权利。

(1)使买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符合本协议的产品和服务的权利;(2)修改产品和服务,使其不侵权并符合本协议;(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协议的产品和服务替换该产品或服务;(4)如果买方要求退货或终止服务,供方应同意该要求并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或服务费。

11.2免于赔偿: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供方不承担责任:(1)买方将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结合,且如果不是这种结合的话,产品和服务不会侵权;(2)供方采用的是买方原设计或遵守买方的指示而导致侵权;(3)非供方作出的或未经供方授权而对产品进行的修改。

12.0

12.1 期限:本协议自生效日开始生效并且在协议被终止前始终有效。

12.2 协议终止:如果协议的一方严重违约、无力偿还债务、或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申请/被申请破产(“终止原因”),并且这种情况在前述终止原因发生后30内仍未消除,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对方而立即终止本协议,而不必因此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未执行的采购说明书或订单,则任何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12.3 终止的效力:本协议终止后,(1)双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对方退还包含另一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所有资料和物品;或者依据对方要求将这些资料和物品销毁并提供书面销毁证明;(2) 供方应向买方交还买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工装等;(3)买方应向供方偿付清楚所有款项金额。

协议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索赔的权利。

13.0 总则

13.1 修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且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有效。

13.2转让: 在未征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对方不得无理拒绝作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对本协议的任何未经对方许可的转让均属无效。

13.3 通讯: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的所有通讯都将通过双方代表按相关采购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

13.4 复本: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份均被视为正本。所有复本将构成同一协议。

13.5保密:所有保密信息的交换,均应当根据双方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进行。 双方不得在任何广告、销售或促销资料上宣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除非法律有此要求,但条件是宣传方应进行任何可进行的保密处理。

13.6 不可抗力:对于因受影响方所不能控制的任何事件导致的本协议的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洪水、旱灾、风暴、暴风雨和暴风雪、泥石流、水的冲蚀、爆炸和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暴动和罢工,不包括劳资纠纷。

13.7 先前的函件及先后顺序:本协议将替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标的达成的任何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或其他函件,但任何保密披露协议除外。如果这些文件之间发生任何冲突,那么,其先后顺序为:(1)相关订单中的数量、支付及交付条款;(2)相关采购说明书;(3)本协议;以及(4)相关订单中的其余条款。

13.9 可分割性:如果主管司法机构裁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不可强制执行,那么,只要这种不可强制执行对本协议项下双方权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将继续有效。

13.10 继续有效:本协议以下条款及分条款中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将继续有效,直至得以履行:“保证”、“知识产权”、“赔偿”、 “法律和仲裁”、“保密”以及“先前的函件及先后顺序”。

13.11 弃权:本协议项下的有效弃权应由弃权方以书面形式签字作出。 一方对另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下其责任与义务的任何一次权利要求的放弃并不等于对随后各次权利要求的放弃。

14.0法律和仲裁

14.1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14.2争议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15.0有效期

本合同自20**.**.**起有效,至20**.**.**结束,如有需要继续订约,双方均可提前1个月相对方申请、协商。

**********有限公司 xxxxxxxx

姓名(打印):

签名: 签名: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职务: 姓名(打印): 职务: .


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二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三

受让方: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与乐里村所签的合同规定的四底界为准。

二、双方议定该片山林价格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应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必须要有甲方的领条。

三、甲方保证该山林在合同期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在本协议规定内出现纠纷等问题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返还的购山林款。

四、该山林转让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20xx年3月3日止,乙方必须将木材砍伐完毕,如有延误罚款伍拾万元。

五、涉及该山林原来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该山林自转让之日起,合同规定该山范围内的一切杉松木,均归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内的土地使用权)。

七、甲方保证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车辆通行)不受任何阻拦。但公路桥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权证书,先林合同以及其它与此山林有关的所有证件等;都交归乙方。

九、违约规定: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毁约,罚违约方伍拾万元给守约方。

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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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四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 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 ,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万元,车辆购置日期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 元;

客运附加费 元;

营业税 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

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一个星期为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本合同自动延续为正式合同;合同终止前两天,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问题。

第二条 乙方应聘的工作岗位是 ,甲方根据企业情况有权调动乙方的工作。

第三条 试用期内乙方若提出辞职,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试用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并承担甲方出资的相关教育培训费用。

第四条 试用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乙方可转为甲方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正式员工将享受企业规定的福利待遇。

1、工资

(1)工资由基本工资+奖金组成。

(2)根据不同的岗位及业务水平等分别确定工资和奖金标准。

(3)转正后的最低工资(含津贴、福利等)不低于 元。

2、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按国家或地方规定执行。

3、加班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安排,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换休或支付加班费。

4、其他福利 (1)全勤奖(2)免费供应工作餐 (3)年休假。

第五条

1、乙方若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不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2) 消极怠工或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不能胜任工作。

2、 甲方若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威胁乙方身体健康。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每月定时给乙方发放薪金。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3、对乙方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乙方责任

1、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遵守公司的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德。

3、参加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以提高工作能力。

4、乙方应将本人的手机号、住宅电话等通讯方式告知甲方以防耽误工作。

5、乙方未履行辞职手续而擅离职守的,一次性赔偿甲方五千元整,由于擅离职守而造成的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予以追讨。

6、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员工守则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使甲方免受损害;在不违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乙方应付的赔偿费用。

第七条 双方需明确的其它事项:

1、附件一《保密责任书》,附件二《培训条件承诺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违反这些附件中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反合同,故均应按违反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并详尽了解本合同所含条款和条件。

第八条 此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定,立即代替双方之间以前一切口头和书面的合同和协议,乙方确认已与除甲方外的其他雇主终止了所有用工关系或劳动关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调解决或在西安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理签字: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盖章: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员工守则》)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六

山地是一个众多山所在的地域,那么签订山地承包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山地承包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地址)

一、甲方自愿将石头村小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8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 25 年,自 20xx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6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400元,每年共计15200元(面积38亩),20xx年共计 380000 元(大写:叁拾捌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为2年,包费共计304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为3年,包费共计456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为5年,包费共计76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为20xx年,包费共计228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0xx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

甲方 (手印)

乙方

中证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 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5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计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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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七

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条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

抵押物质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物权属):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1.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

3.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7.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况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抵押人应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3.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4.如果抵押权人不适当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抵押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抵押人违反主合同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制裁。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抵押人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抵押权人履行债务。

(3)抵押人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抵押人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3.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住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可终止主合同。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当抵押人为主抵押人时,主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规定履行债务,一经发现,抵押权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

4.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职场合同书 来料加工合同来料加工合同书(8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