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情况汇报(精选16篇)

时间:2024-03-03 09:17:05 作者:文锋

情况汇报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能够有效传达信息和意愿。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来阅读几个成功的情况汇报案例,看看他们是如何表达的。

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贺党〔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任务清单,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36910目标和8+1重点产业全面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引领支撑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现就科技局20xx年一季度乡村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是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支持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类项目3个,争取资金15万元。二是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先后4次组织400余家企业参加自治区科技厅“企业家精神”线上培训会,引导企业重点熟悉科技政策、科技理论知识等;组织科技特派员参加线上成果推介会4次,协调对接宁夏林研所、贵州辣研所等线下成果推介会2次,企业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为广银米业、生瑞米业2家企业争取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金融贴息贷款51万元。为6家科技型企业推荐申请“宁科贷”资金1350万元。对接育种专项项目,指导宁夏科丰种业有限公司争取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4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育种研发投入。三是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支持贺兰县中医院25万元开展《宁肺固肾散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肺肾气虚证患者的疗效观察及机制研究》,推进慢性病防治技术攻关工作。

(一)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服务质量。

围绕县8+1产业现代农业领域开展科技服务,深入农业企业宣传科技政策精准对接。指导服务塞尚乳业、北方高科等4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指导服务天荣现代、海永生态等4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贺兰中心方案制定,建设贺兰县重点产业专家智库,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提供人才支撑。协调河海大学来贺开展“打造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课题研究”调研工作,下一步将签约《贺兰县与河海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挂牌共建河海大学商学院——贺兰县“政产研学”合作基地,开展人才合作和科研合作。依据《贺兰县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20xx》(贺政办发〔20xx〕11号)和《贺兰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贺政办规发〔20xx〕2号),结合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8+1”重点产业和“36910”工作思路,组织企业申报奖励扶持各类项目67项,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初审。

(二)围绕特色产业,科技公关。

聚焦贺兰县重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突出重大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牵头制定《贺兰县“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贺兰县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支撑贺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征集上报自治区、银川市重大、重点研发项目96项,已立项21项,争取资金1466万元,重点开展枸杞萃取、牛奶膜蛋白、智能制造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河海大学首次来贺调研工作,正在筹建贺兰县“政产研学”合作基地;征集并组织申报枸杞、设施园艺、节能环保等领域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正在评审阶段。印发《贺兰县20xx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围绕葡萄酒、枸杞、奶产业、绿色食品、种业发展等方面征集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目前正在征集中。制定20xx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计划,与结对村联合开展文明健康知识科普宣传2次,开展“赶农村大集”科普宣传2次;坚持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五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科技支撑环境污染治理。

发布《20xx年度贺兰县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大气污染、废水处理、土壤改良等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林带植被恢复与人工林选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生态系统布局优化与功能提升、城市大气污染物精准检测、水污染治理关键集成技术和装备集成创新与应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支持开发塑料回收、固废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及再生利用等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项目等。指导海永生态公司联合中国海洋大学实施银川市“三池两坝”渔业尾水处理成果转化项目。

(四)抓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结合县委“8+1”重点产业,支持移民地区开展食用菌种植、枸杞芽菜等产业成果转化项目;支持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类项目,已立项3个,争取资金15万元;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待自治区科技厅评审审核;组织宁夏农林科学院与企业召开对接会,签订协议3项;各帮扶干部按照时间节点每月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工作,有序解决移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二是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统一服务和销售能力较弱,创建品牌意识较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科技局下一步将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对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全县农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认真梳理企业需求,针对征集的科技项目依规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工作,围绕需求科技攻关,解决好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实施揭榜挂帅,寻求解决的最佳方案。科技支撑乡村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对接区市科技部门,组织好我县农业企业申报区市各类科技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是围绕环境治理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县实施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打造绿色、有机、融合发展的环境优美的贺兰新农村。

四是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作用,围绕“四大提升”行动,继续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结合科技“三下乡”加大科技培训,发放科普材料、科技政策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公民科学素养。

文档为doc格式。

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将村容村貌整治作为主攻方向,力求找准抓手,创新举措,动员村民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先破后立、循序渐进的原则,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且便于操作执行的配套措施、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天祝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天祝县20xx年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天祝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通过村庄广播、微信、短信、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和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内容,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清扫相结合,累计开展宣传19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累计发动群众参与0余人次。通过宣传,农牧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有了深刻认识,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县财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xx年,按照“大干多支持,小干少支持”的原则,县财政以奖代补分配落实奖补资金2000万元,同时落实村庄清洁行动省市奖补资金326.4万元,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组建理事会174个,并制定理事会章程等相关制度。按照“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对行政村内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台帐,落实管护责任。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6321名,其中保洁人员2852名,实现行政村保洁队伍全覆盖。对专项基金实行乡管村用、专账管理,健全完善管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落实省、市、县级配套资金376万元。

以开展“四个归整”、推进“五项清理”、实施“六化治理”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5000余吨,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烂房烂墙烂圈、废弃厂房棚舍等4000余处,整齐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1900余处,完成通道绿化120.5公里、义务植树102万株。回收废旧农膜700余吨,回收率达69%;有效利用畜禽粪污88.0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17万吨,利用率达85%。创建“清洁村庄”86个。

20xx年,全县计划改厕1286座,卫生旱厕实验示范300座,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天祝县20xx年农村卫生旱厕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发动群众1690人参与,落实市级财政第一批奖补资金已下达6.6万元,完成卫生农厕新建改建931座,在天堂镇、哈溪镇等5个乡镇完成卫生旱厕试验示范212座。

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帐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足,积极性不高,“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行动自觉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垃圾革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必要性。

二是按照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与脱贫攻坚、产业培育、乡村治理紧密结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三是做好新建厕所督查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探索成本适中、行之有效、群众更加愿意接受的改厕模式,督促指导乡镇尽快完成卫生旱厕试验示范点建设,并提交试验示范成果报告,为今后在全县推广农村卫生旱厕提供有益经验和成熟模式,确保新建厕所质量合格,群众满意,四季能用。

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完善建设管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组建资源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扬尘治理措施

根据《北京市xx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打击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各基坑土方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工作负总责。按要求足额支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加大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建设单位要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要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要对存放在施工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要对开发小区内现场的公共道路、公共区域进行扬尘治理。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含渣土、土方等)运输车辆负监管责任,开工前必须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选择“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并与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消纳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土方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以上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专业承包单位)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扬尘治理专项工作负责人。

2、现场出入口处应安装高效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并确保车辆上盖密闭、不遗撒。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结构牢固可靠,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污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施工及房屋拆除等作业。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5、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7、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

8、土方、拆除工地出土前,通知项目部上级单位派人员盯守,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

以上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全责,对不能落实责任书所列的责任工作和其他工作要求,出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或道路遗撒的,将受到处罚、停标、记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市住建委、区住建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汇报

为最大限度防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设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临建质发20175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在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强力推进扬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整治措施,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县36家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参加,就城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做了专门部署,下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蒙建发[2017]11号),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提出十项整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的要求,目前已检查工地7处,其中一处工地已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

路、新城路、叠翠路临街工程项目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必须创建文明工地,彻底改变城区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改善城区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明确管理责任,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住建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扬尘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整改。并把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体系,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计入信誉档案,不良行为直接与资质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投标资格、执业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

按照实省、市各级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的部署安排,住建委把提高城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我市城区建筑工地开展了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针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开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动450余人次,检查城区工地425(个)次,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5份,限期整改项目45个,发放《× ×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暨扬尘治理指导手册》500份,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350余份;城区设置建筑工地高标准围挡约2.8万余米,车辆冲洗设施65(台)套,硬化道路约6.2万平方米,处理扬尘污染扰民投诉37件,完结时间和结果,群众满意。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防扬尘处理措施及管理办法。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了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和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二是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三是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现在城区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极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与人居环境。

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存在的成因 1、部分责任主体对文明施工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投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如施工现场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 不洒水湿润, 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产生扬尘;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 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冲洗等, 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2、部分工地规范管理与现场条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实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动性大,有效施工时间短,白天保交通、夜间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影响,给施工组织带来挑战,难以全封闭施工,现场管理矛盾重重。

3、非市政综合管线施工缺乏有效管控手段。电力、通讯、部队等管线工程施工,有时毗邻建筑工地,他们均有自成体系的管理模式,又属于垄断行业,监管部门方法不多,使得扬尘管控措施无法发挥最优效果,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

4、城区拆迁量大,拆迁工地往往封闭围挡不严、拆除和清运环节没有防尘降尘设施,出入口未设置洗车设备,车辆上路撒漏严重也是扬尘污染的重要原因。

5、道路施工对整个路段的建设缺少规划,先对整个路

段进行开挖,甚至对市政道路的地段不止一次两次的反复挖开,又不进行必要的围护等防尘措施,施工断断续续,时间拖延较长,道路沿线在施工期间由于机动车的交通影响,扬尘十分严。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暂停施工企业招投标、项目经理记分、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控制。

扬尘治理措施

2、严禁高空抛撒建筑拉圾,防止尘土飞扬,清除建筑物楼层废弃物时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拉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养活养活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拉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拉圾堆放场地或拉圾箱进行存放。

4、运输砂、石、水泥、土方、拉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

5、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6、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的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7、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8、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9、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扬尘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我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全面着手开展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邓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郑州市新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对我项目部提出了如下要求:

1、必须全面无误的理解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目标。

2、扬尘治理工作是现场工作之首,必须高度重视。

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调配人力、物力进行治理。

4、根据扬尘治理文件要求,不遗余力的全面贯彻实施。

5、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要全面开展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6、扬尘治理要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不懈保持如一。

我项目部根据扬尘治理文件及上级要求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我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部相关人员为扬尘治理成员,并落实工作,明确责任。

2、施工现场已采用封闭式彩钢板围挡,围挡上端均设置喷雾装置并在外侧张贴安全生产方面宣传画;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且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南侧设置门卫室,专人看护并在门卫室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出口主要道路、操作场地、材料堆场已采用混凝土硬化,并安排人员定时洒水,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不泥泞。

4、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已配备并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

设置两级沉淀,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安排专人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土方已集中堆放并使用密闭网加以覆盖。

6、施工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已采用全覆盖的密封措施,确保运输途中不飞扬、撒漏。

7、施工现场已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及时的进行清理。

8、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9、遇有大风天气,对建筑材料易飞扬的颗粒进行加固覆盖,禁止飘散。

10、施工现场已建立防尘扬尘治理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

10、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的措施。

六个百分百: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按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集中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实现“天更蓝”的目标,我委对中小企业创业园建筑、拆迁等建设工地的扬尘进行了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委会同环保局、住建局对负责的26个工业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将其中5个涉及拆迁、在建、扩建、改造项目纳入检查治理范围。

一、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我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采取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营造宣传氛围,提升整治成效。工作人员每到一个工地,均就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讲解,同时利用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遵照整治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打下了良好基础。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密闭盛放生活垃圾,湿化绿化临时土堆,配备清扫保洁队伍等。建设工地严格实行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混合料施工时序,及时铺筑、压实、覆盖,设置冲洗台确保净车离场等。

二、工作成效

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全力督促整改,目前各建筑工地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与施工单位等对接,不等不靠,积极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覆盖裸土,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部门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多部门管辖地区的文明施工管理。

2、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整治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坚持巡查,重点加强复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长效化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扬尘治理措施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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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措施

区住建局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提高城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提高城区范围内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区住建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承担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筑工地防尘。成立巡查组,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配合工地承包责任人对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二是征收工地防尘。我区几个重点征收工地进行了环保治理工作落实与检查,基本上能够积极有效的落实房屋拆迁拆除工地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市政建设工地防尘。在道路日常维护中积极落实《市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道路施工对大气、噪音等环境的污染,并做到及时清理道路维护施工垃圾,减少使用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在铣刨施工中减少道路扬尘。四是环卫清扫防尘。严格落实机械洒水和机械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了防尘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工地责任主体对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思想上存在懈怠,防治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被下督办单和停工整改通知书。二是征收工地中,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为赶进度,存在放松和降低环保安全防范工作的情况,导致降尘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部门拆除现场无围护围挡等问题的产生。三是在市政维护施工过程中,由于市政维护属于散点工程,现场经常难以封闭,存在粉尘和噪音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高度重视扬尘防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发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小组职能,督导工作开展,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实施主体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专项方案,把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实施计划,明确“包项目领导和监督人员”,落实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治到位,并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确认。

要求的施工工地,要及时责令停工整改,并通报属地单位实行联动,加大治理力度;仍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一个月内不得再参与城区内建筑施工招投标。

(四)强化督导考核。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网格化管理、属地管理,按月进行集中考核;对进展缓慢或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实施黄牌警告和挂牌督办,并通报属地。

治理公路三乱情况汇报

一年来,县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纠风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中央、盛州、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我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基础性工作

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交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路政管理所,由叶贵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安排。

2、制定了《××县交通局2009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

3、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违规行为。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检查工作,尽早发现苗头,及时帮助处理。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做到及时调查、依法查处,对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议,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增强执法透明度的有效途径。我局在规范行为,注重文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建设法治交通,廉政交通强基固本。

1、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素质形象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满意”活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防止“把经念歪”。

2、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五不准”等职业道德,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抵御诱惑的能力和水平。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真正服务于执法中,服务于管理中。

4、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防止以收抵支或座支挪用现象,确保执法公正,坚决制止执法趋利,徇私枉法的事件发生。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齐心协力下,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交通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不适应建设“法治交通”的素质要求。二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难度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

扬尘治理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方案.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会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不知不觉中,人生的第一次社会实践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现在才写总结,跟队长道歉了!

记得这是自己的一句玩笑话,没想到我们几个却把它变成了现实,觉得我们真的挺强的.

开始活动前,我们趁着考试间隙制作调查问卷,知识讲座,感觉即将到来的暑期实践会很顺利轻松,可当真的开始了,才发现困难重重.参观记录,发放问卷,联系媒体,写通讯稿,活动总结,这些安排的紧紧的内容让我们身心疲惫,也给了我一次从没有过的体验.

活动第一天参观选煤场,由工人带着讲解,收获颇丰,发现印象中简单的煤的分拣原来需要那么复杂的程序才完成.最意外的发现是高中物理中我最讨厌的传送带问题在这儿居然有那么广泛的应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活动期间,为了锻炼我们的意志,队长组织我们开展了一次登山活动.这次活动的目的在我这儿应该是达到了.去实践前为了精简包裹,我一双凉鞋远赴xx阳泉,登山的时候真是痛苦啊,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登山一定不能穿高跟鞋!

太久没写过东西了,有点乱,总之,这次社会实践很难忘!我们应该给煤都带去了一抹色彩!

扬尘治理措施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场容场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沧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天津市久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

项目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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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方案.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1.1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扬尘治理方案.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