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精选5篇)

时间:2023-09-11 11:02:23 作者:笔尘 最新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精选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大全篇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

1. 甲方为依据_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旗下拥有开展直播经营活动所需的产品、商标、及其它业务资源。

2.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主播的重要潜质,有志于在甲方的协助下长期在直播平台上发展。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按照各渠道直播平台的要求安排乙方入住各主播平台(快手、抖音、微信等直播平台合作,乙方负责主播工作),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机会和相关技术支持,同时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推广工作,并对优秀的主播提供内容制作与内容分发的支持。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在各渠道从事主播导购工作,并成为甲方在各直播平台的独家合作方。

二、合作期限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即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培调和引导乙方在主播平台建立个人形象,负责为乙方进行粉丝导流,负责为乙方提供持续的工作机会,负责安排乙方在卖家的服务市场承接导购及产品营销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主播直播过程中进行审查,对于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视频直播内容的,根据直播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各渠道直播资格。

3.甲方提供商家合作资源对接,品牌方资源对接,及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对接,乙方需在本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渠道的推广合作,甲方拥有乙方对接各类推广活动资源的定价权。

4.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维护乙方的名誉不受侵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各主播平台,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直播工作等与各渠道推广相关的内容输出(如:发图文和视频等)。

2.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过程、直播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不得私自与经甲方推荐商家达成私下合作协议,如果发现,赔付预付款的10倍。

5.乙方有权取得相应的合作报酬,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开展相同或者类似的合作,乙方明确,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合作内容是独家的,如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非直播时间亦爱护自身形象,不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序良俗的行为,如违反本条款导致甲方商业利益减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肖像使用

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大全篇二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法》、《_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实行下列第 项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经_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 经_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标准为: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说明: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或者根据甲方通过 方式发布的确定计件工资标准文件为准。)

(三)其他工资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详见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四)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1、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2、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 日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三门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按乙方前 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未向乙方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甲方因《劳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按规定发给乙方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一)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双方对乙方赔偿数额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未履行期限每满________年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6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不满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四十二条 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三条 在此期间,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资的 %总额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 倍。

第四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乙方确定下款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大全篇三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进行直播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1、甲方提供直播场地和直播所需设备设施,乙方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进行直播服务及其他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摄的照片、视频等)。

2、合作方式为:乙方为甲方进行直播推广服务,每场直播时间不得少于个小时。

1、乙方直播推广服务费用按场计算,每进行一场直播推广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服务费。

2、直播服务费由甲方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

1、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直播场地和直播所需设备设施。

3、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运营和用户管理、客服服务并承担前述事项产生的费用。

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直播服务费。

5、鉴于甲方与他人签订的《直播服务合同》,甲方在征求乙方意见后,有权根据乙方的时间安排对乙方直播服务进行合理安排,并制作《直播排班表》,以明确乙方每周提供直播服务的具体时间。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网络直播服务及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摄的照片、视频等),享有接受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的权利。

2、乙方应当保证每场直播的时间不得少于个小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场。

3、乙方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直播排班表》的时间和地点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并通过钉钉软件进行上播、下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否则,乙方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该次直播服务费用50元。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上播的,应当提前7天向甲方负责人报备,以便甲方对后续的直播安排进行调整。确有紧急情况无法上播的,应当向甲方出具符合事实情况的书面说明。

4、乙方应当规范自身直播行为,并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严格遵守直播平台规定,并在直播前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好准备,保证直播的流畅性。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消费者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代替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诺和/或保证。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直播内容进行直播,不得在直播期间直播甲方及甲方产品或服务之外的内容。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介绍、说明、文件、材料等据实进行直播推广服务,不得对甲方产品或服务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8、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质量、性能、有效日期等内容据实进行直播推广服务,不得通过恶意贬低、故意抬高、恶意比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直播。

9、乙方应当宣传理智消费,不得在直播期间向未成年人推销、销售酒类产品,不得蛊惑、诱惑未成年人“冲动消费”。

10、乙方在进行直播推广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与暴力、赌博、毒品、淫秽等违法犯罪相关的内容。

12、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内进行诋毁、侮辱、污蔑等可能对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内容或行为。

13、乙方在直播期间应当文明直播,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低俗内容,直播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不得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内容。

14、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恐怖主义、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内容,不得宣传、传播违背民族大义和民族精神的内容。

15、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涉嫌或企图分裂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或行为。

16、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7、其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除已经公开的信息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本合同之外的个人、单位、企业等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给予或转让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合同内容。

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仍具有约束力,直至甲方选择主动公开或法定公开。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和推广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解说视频、音频,及与本合同事项相关的任何文字、视频、音频等,以下统称为“合同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合同期内及期满或终止后,甲方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成果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提供、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及获得任何收益。

甲方充分保证合法使用上述合同成果。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继续使用合同成果,不构成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除使用合同成果外,需使用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双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说明情况和提供证明,未说明情况或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任一方均有权解约,且均不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且合同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约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事先向乙方说明情况,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因此遭到任何第三人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进行全部追偿。

5、如乙方未严格按照《直播排班表》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又未事先向甲方报备的,导致甲方为维护直播正常进行而需聘请其他人员进行代播或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直播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如乙方在直播期间被直播平台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导致甲方直播间被直播平台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下架、直播间关停等处理结果)的,甲方除有权扣除乙方该次直播的服务费用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经提前30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8、经甲方查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3年内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或乙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的,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不得被理解为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另一方的行为负责或受另一方行为的约束。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大全篇四

1.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限内,乙方至少应向甲方平台推荐 名主播。

乙方推荐后,甲方对该主播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并书面(含邮件)认可后视为乙方成功推荐该主播(下称“乙方推荐主播/推荐主播”)。

乙方负责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平台规则及甲方的要求管理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活动、解说活动及其它活动。

乙方具体的推荐主播名单具体以甲方每月《结算单》中载明的名单为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荐的主播进行试播,试播效果的判断由甲方确定。乙方向甲方平台成功推荐后,乙方安排其推荐主播于首次开播前在甲方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且以其个人名义入驻甲方平台开通直播间进行直播。

4.合作期限内,乙方每位推荐主播自在甲方平台首次开播之日起,每自然月内的有效直播天数应大于或等于 天(仅当单次直播连续达 分钟以上才计入有效直播时长,当日有效直播时长达 分钟以上计为一个有效天,以上数据均以甲方平台后台记录为准),并且每自然月内有效直播时长总计不得低于 小时。

“有效直播”即指乙方推荐主播本人出现在直播画面内,以下将上述最低有效直播天数及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统称为“有效直播时长要求”。

如甲方对乙方某位/某些推荐主播有特殊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则该某位/某些推荐主播的最终有效直播时长要求以甲方邮件/微信/平台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的内容为准。

以下将达到上述“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主播称为“有效主播”,将达到上述“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主播人数称为“有效主播人数”。

主播签约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签约合同大全篇五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 订立。

甲方: 公司(下称"公司")

乙方: (下称:"艺人")

证件号码:

双方合约如下:

一、定义及诠释: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 电视、电影、广播、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

(2) 歌唱、演唱会;

(3) 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 填写歌词;

(5) 电影配乐;

(6) 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 拍照或出任模特;

(8) 录音或音像制作;

(9) 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 各类广告、剪彩、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

(11) 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12) 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 艺人的聘用;

(2) 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 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 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 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 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 _______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地域"指整个世界。

二、委托

2.1.2 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 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 艺人承诺向公司即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 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三、选择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 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四、公司担保及职责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 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4.4 全力协助艺人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艺人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4.5 负责艺人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4.6 向艺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请确定是否给艺人上保险)

4.7 向艺人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双方具体商定。

4.8 负责艺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基本人身安全。

4.9 维护艺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五、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 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 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 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 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 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艺人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艺人需以第一时间知会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艺人接洽任何有关艺人演艺事项的事宜。未经公司同意,艺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为艺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8 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 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艺人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1 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 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 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 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

5.14 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 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 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 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 艺人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公司协助并负责办理艺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5.23艺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六、艺人职责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包括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艺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约有抵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6.3 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6.4 做出任何影响公司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6.5 确认公司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公司拥有安排、洽谈艺人演艺事项的决策权。艺人向公司提供演艺服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 在合约有效期内,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6.7艺人同意为证明公司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 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艺人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公司参考,公司应考虑艺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6.9 了解及遵守公司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公司安排参加任何与艺人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6.1 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公司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6.11向公司提供艺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艺人联络并发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13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艺人应继续为公司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公司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艺人争取合理补偿。

6.14 接受公司认为有利于艺人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艺人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艺人自理。

6.15 负责办理公司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七、利益分配及佣金

7.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7.1.1 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

7.1.2 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7.1.3 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7.1.4 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约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7.2 公司对艺人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 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从第五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证艺人收取的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7.3.1 上述收入的3%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推介艺人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艺人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7.3.2 上述收入的7%份额由艺人获取。

7.4 艺人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艺人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艺人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7.5 艺人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公司代艺人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八、账目

8.1 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8.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8.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8.4 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九、 转让

9.1经双方协商,公司在征得艺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授权公司在合约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9.2艺人无权转让艺人在本合约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十一、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十二、违反

12.1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b) 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 利息;

(d) 律师费。

十三、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 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 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十四、暂缓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 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 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 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十五、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十六、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 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 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 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十七、 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约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约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合约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十八、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十九、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二十、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二十一、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二十二、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三、其他

23.1 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 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 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本合约为唯一全部关于双方于本合约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约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23.5 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有效期为八周年。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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