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实用8篇)

时间:2023-09-10 20:52:38 作者:紫薇儿 2023年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实用8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一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规格:

单位:吨

数量:按工地工程需要为准

单价(元):485元/吨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32.5r)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乙方负责自行送货到南山创意新城6号路工地,甲方只负责验收。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中间计量以乙方供货数量累计达到三百吨(300吨)水泥时,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45500.00)时,甲方给予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间向乙方付货款,乙方可拒绝供货;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供货完毕及材料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二

十二、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三、乙方履约延误及误期赔偿费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赔偿费率按十三条第2款执行。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拖延交货,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0.2%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总额不超过该批货款的5%。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待料,施工单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赔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按十三条第2款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后,还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费用。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出现违约而甲方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的话,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能被没收,乙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战争或暴乱、火灾、洪水、流行病、防疫限制和禁运。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五、争端的解决

买卖双方应通过直接的非正式协商,友好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该非正式协商开始后30天内甲方和乙方仍不能友好解决合同争端,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可要求将争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税费

乙方对合同货物递交给甲方以前应支付的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一切税费负全部责任。

十七、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1、乙方应就交付的货物(包括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负有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包括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合同货物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因为第三人对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为解除纠纷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九、通知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地址,传真须经书面确认。送货通知由甲方指定的材料管理员电话通知乙方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确认。

二十、廉政约定

甲、乙双方都必须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礼品或现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甲方的相关人员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致电甲方电话:。

二十一、合同份数与有效期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 卖 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人:(以下简称乙方)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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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三

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以上价款总计 元(大写: )。 以上数量以实际送到工地并经乙方签收为准,如市场价格有大的变化,以上价格以乙方通知甲方前30日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予以调整,并经甲乙双方认可。

二、质量标准:甲方提供出厂质量通知单。乙方凭单验质。

三、产品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送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但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五、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乙方在元。

2、乙方在通知甲方供货时预付货款的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三日内支付总货款的 ,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再支付总款的 ,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 天内结算付清。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了定金手续后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或者于 年 月 日本协议终止。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四

乙方(购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水泥销售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地区水泥销售代理商,具体销售区域为漯河所辖区107以东,乙方的水泥只能在上述地区和区域进行,如有举报一车水泥销往其他区域者,每车一次罚款壹仟元。

二、甲方供应乙方销售的水泥为“昆峰”牌

32.5级硅酸盐、42.5级普通硅酸盐袋装及散装水泥。

三、乙方月销售量淡季20xx吨,旺季3000吨以上。

四、水泥价格:依照市场情况,甲方参照到乙方所在地的卸货价随行就市定价。以32.5级的袋装水泥价格为基础,42.5级袋装水泥高于32.5级袋装水泥价格每吨50元,散装水泥低于袋装水泥每吨15元。价格变化甲方应书面或电话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以推销甲方水泥产品为 主,通过打品牌占领市场。

五、付款方式:乙方直接往甲方指定的财务账户汇款或交款,款到甲方财务科即可开具水泥票,车到提货,无款不开票不装车。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运输,运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负责车辆运输,情况特殊乙方要求甲方帮助运输的,甲方可以安排车辆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漯河市所辖区

市场的可除以20xx元/车罚款。

八、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水泥销售,如发现向其他区域,如西平县境销售水泥,每接举报一车水泥罚款20xx元,所罚款项从乙方所交的水泥款中扣除。

九、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保准供应乙方水泥。甲方

合格后再使用,使用时应留足封存样。水泥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向市以上水泥质检部门送检,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用户在使用水泥反映质量问题通知甲方时,甲方应在48小时之内到现场予以解释或处理。

八、水泥供应:甲方无论在水泥销售淡、旺季,均应保证乙方的水泥供应,因设备维修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任何一方人民法院裁定。

现统行计价并开通具合知水同开泥内票容室按按票,每吨水泥乙方应付装车费元。

十一、其他事项

经过半年运作,乙方不能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经销商。

十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协议签字 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运输价格表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原因,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格调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17日依据甲方供应散装水泥工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所有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计划及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工地。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及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格调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准确、及时、安全,工地当天水泥必须当天送到(除特殊情况外)。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六条:计量和分量差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六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运输价格表 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原因,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格调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17日依据甲方供应散装水泥工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所有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计划及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工地。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及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格调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准确、及时、安全,工地当天水泥必须当天送到(除特殊情况外)。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量和分量差

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七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20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供方出票方式:二票制

八、其他约定事项: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4、由于抽检局限性大,抽检不等于百分之百合格,因此,曾经抽检合格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供方责任的理由。如果因为使用供方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水泥生意合同合同 水泥供销合同篇八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新兴镇兴隆家苑售楼处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1.1水泥采购:

1.2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 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装卸、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发票、税金费用。

2.1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2.2交货地点为位于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分场的甲方工地库房。 2.3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2.4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1‰之內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1‰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

4、货款的结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货物按照国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标准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品质应达到该条上述规定的标准);如甲方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1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7.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7.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洼县或盘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