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优秀20篇)

时间:2023-12-22 08:12:46 作者:XY字客

工作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以及明确的责任分工。下面是几个实际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自己的方案。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10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2020年9月17日,四合乡在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2*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3)林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20〕9号)和《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澄委办〔202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月城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推进镇域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林业生态屏障,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为目标,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为加快推进“生态月城、绿色月城、美丽月城”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绿色化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发展。结合我镇林业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注重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领导及部门领导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确保“一山一带、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确保林长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12月底,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等资源“三增、三保、三防”(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自然湿地保护率;三保,即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湿地面积稳定;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2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在773.52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9770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在305.7公顷以上;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等稳中有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利用。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镇级总林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林长由党政班子领导共同担任,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任村级林长。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科,加挂镇级林长办牌子,配备1人从事林长制日常工作。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

(三)部门联动机制。

镇级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镇行政审批局、镇派出所、镇交通执法中队。镇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镇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明确工作职责。

镇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

镇林长:负责协助镇总林长工作,牵头组织分管行政网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部门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林长制工作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负责林业、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建养护范围内的网格管理体系,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拟定并组织实施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维护,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及监督管理。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指导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负责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保护提升森林景观。负责对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建设局:大力开展镇区公园、绿地建设及绿化养护。配合做好江河、湖泊、水源地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协助做好养护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对公路建设中林地(湿地)征占用进行监管。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行政审批局: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及治安案件工作。

镇交通执法中队: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的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并设置林长制工作的监管员、护林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增设档案员、宣传员等。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施生态修复。以实施江阴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关规划为抓手,认真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统筹推进全镇绿化行动。

(二)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根据我镇森林资源现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对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建立完善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落实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计划安排。

20xx年11月—12月,落实林长制工作进度安排,出台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保障措施;构建林长制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人员名单、责任区;建立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会议,明确部门和责任人员及对应的职责;构建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评价指标。

20xx年1月—2月,镇级重点责任区树立公示牌,每个镇级林长责任区的显著地段树立至少一个林长制公示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2月—3月,全面推进月城镇林长制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为下一步开展林长制工作做好准备。完善月城镇林长制运行机制及制度体系,丰富林长制保障措施,巩固提升林长制阶段性成果,将林长制作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镇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林长制会议制度,落实会议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方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总林长亲自抓、林长具体抓、各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林长经常性地听取工作汇报,坚持与林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合理统筹整合省财政和市财政森林等资源管护资金,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森林等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等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管理部门(单位)、监管员、护林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管理区域图等内容。主动公布林长制工作内容和进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镇人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月城建设。

(五)建立网格管理。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块林地、湿地都有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等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两级林长为层级,形成“市级考核评价镇级、镇级考核评价村级”的两级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镇村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真正实现林业管理源头重视和长效管控。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稳步有序,加快建立林业全方位管理体制,推动生态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和提高生态治理能力水平,促进生态功能发挥优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战略,实行“增绿、护绿、用绿”等有效举措,构建乡、村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坚持党政领导、镇村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

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干部直接责任,形成镇村联动,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一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两级干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19年底,完成全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到2035年,全镇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分级设立林长。

由镇党委书记xx同志担任林长、镇长xx同志担任第一副林长,xx同志担任副林长。分管林业负责同志负责本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林长,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副主任)担任副林长。

结合森林防火护林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组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同时配置林业站人员为指导员与监督员。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林业工作站、镇党政办、司法所、财政所、文化站、农业综合站、水利站、小学、派出所、国土分局等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在镇级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自然村或山头地块为单位;护林员责任区域为管护责任区域,具体见林长安排表。

镇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林业建设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村级“一长两员”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生态护林员负责责任区域内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及相关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定期巡护责任区,并做好巡护记录,对责任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林长办;协助委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工作;及时制止非法野外用火、报告火警与病虫害疫情,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员负责对生态护林员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与指导,确保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

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林业工作站负责具体林长制业务,指导检查各村的业务开展情况;

镇党政办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与印发;

司法所负责调处林业林地纠纷;

财政所负责争取林业资金及涉林资金的发放;

文化站负责加大对林长制的文化宣传;

水利站负责协助林长制与河长制工作联结;

中心小学负责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创建小手拉大手的活动;

派出所负责处理打击违法犯罪,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高速、铁路沿线绿化,持续增加全镇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提升森林质量。按照“美化、彩化、珍贵化”要求,在高速、高铁沿线、老高塘片区等区域通过实施生态复绿和林相改造,营造彩叶、开花、珍贵树种,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对疏林、低产低效林实施补植改造,大量补种乡土珍贵的彩叶树种,提升森林质量,打造森林景观。

提升生态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重要生态区域林木禁伐政策,全面停止保护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严格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使用林地,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批率达100%;加强水土保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带动林业规模化经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抓紧建立镇村林长制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我镇林长制顺利推行。x月上旬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实现制度上墙。

(二)严格考核问责。把林长制纳入各村考核,考核各村规范化建设,队伍运转情况,林业发展情况等。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维护好护林标志、林长公示牌,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35年,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

二、组织体系。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络单位。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级林长联络单位一名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区划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统筹规划、分区施策、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管。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加快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白于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强化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创建。

(四)加强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落实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和防灭火体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蔓延,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六)加强监测监管。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查处乱砍乱伐、乱捕乱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护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工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相关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根据需要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级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区域(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和林长制工作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生态区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来源:陕西发改研究院。

污泥资源化制备非金属陶粒技术。

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泥,河道淤泥,河湖底泥,建筑渣土,工业固废处理迫在眉睫。国家于2020年9月新修订的《固废法》正式实施,提出了法律监管处罚量刑的严格要求。

为彻底解决污泥污染问题,促进成熟先进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应用,经过近5年的具体项目工程化验证,新推出“环境友好型绿色领跑者技术——污泥资源化制备无机非金属新型建材陶粒。它是一种具有微孔状的轻质颗粒,呈圆形、椭圆形球体或不规则碎石形,具有质轻、高强、保温、隔音、抗震等作用,可替代沙子、石子作为人造轻集料广泛应用于海绵城市、水体治理、高铁吸音、建筑节能、透水砖,无土栽培等多个领域。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增绿增效,推进国土绿化;坚持依法治林,加强资源保护;发展特色林业,提高林农收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提供坚强森林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单位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单位协作,层层落实责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有效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蔡村镇情况,因地制宜,根据生态功能类别分实行对应管理,对全镇森林资源实行分类保护、科学管理。

坚持严格考核、问效追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长制的长效实施。

2017年年底,乡、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并完成林长制管理办法、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到2020年,完成县下达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到202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多元化全面增强,基本实现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的目标。

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增绿增效、管绿护绿、强绿富农”发展目标。

(一)实施增绿增效,推进国土绿化。

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是认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宜林山地攻坚绿化工程,以宜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石质山地等为重点,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突出山地造林,抓好山地造林攻坚,做到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全覆盖。结合蔡村镇林业产业特点,重点围绕笋竹两用林、青檀、经果林,建基地、建园区,巩固毛竹示范园基地,以产业发展推进造林绿化。实施农田沟渠路林网提升工程,结合高产高效农田整治及水利兴修等基本建设,做到基本农田沟渠路全绿化,提升农田林网建设水平。实施林苗两用林基地建设工程,鼓励、支持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和造林大户,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合法有序流转土地,建立造林基地,大力发展以乡土树种、珍稀树种为主的林苗两用林。二是开展“三线四边”绿化提升。重点围绕皖南“川藏线”蔡村段、322省道蔡村段等沿线,积极开展风景林、彩色林,提升绿化档次,打造一批景观带和生态廊道。三是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巩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成果。

强化森林经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泾县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1号)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控“三线四边”林木成片皆伐。二是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采挖天然大树。三是对重点区域(省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水源保护地、生态脆弱区、城镇规划区)实行禁伐或限伐。

有效提升森林质量。一是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着力竹林培育,优化树种混交结构,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二是实行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以速生丰产、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培育重点;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中药材、特色苗木花卉等新兴产业。

(二)坚持依法治林,加强资源保护。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坚守林地红线,严格按照《泾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建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验收制度。

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一是定期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常态化巡逻巡查机制,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规范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利用行为及狩猎活动。根据《泾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要求,加强对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利用场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狩猎行为。三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全镇现已登记建卡古树逐一落实保护措施,实行挂牌保护,定期开展巡检,重点加强镇内古树、景区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村庄片林以及具有独特景观的古树保护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古树生态文化。

加强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三是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按林地0.8元/亩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切实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保障水平。四是动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成立各村、经营户为主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加强监测预警、检验检疫和应急除治,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二是明确重点,强化保障。本着“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和松褐天牛、松毛虫、松毒蛾、刚竹毒蛾等常见病虫害防治工作。

强化林业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强化法律宣传效果,配合森林公安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全面推行生态护林员巡护制度。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优先选聘具备巡护能力的建档立卡户及其家庭成员。二是落实生态护林员的巡护职责,同步建立巡护监督网络。三是建立生态护林员奖惩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制。

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适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

(三)发展特色林业,提高林农收入。

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因地制宜地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以月亮湾等景区景点为重要依托,全面提升蔡村镇乡村旅游质量。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林农、林药、林菌等复合经营模式,引导和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林间采集加工等,积极创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二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家庭林场、森旅民宿等林业新型经济体。

加快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二是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三是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四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

优先做好森林资源助力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因地制宜整合森林资源,采取联合经营的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和其它富农项目。二是依托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经济体,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

(一)组织形式。

分级设立林长,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机构。设立乡级正副林长,分别由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村级正副林长,分别由总支(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同时各乡镇聘请专职生态护林员,组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乡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镇纪委监察室、林业站、国土所、水利水保站、城建站、财政所、安监站、农经站、人社所、民政所、卫计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文明办、扶贫办、工会、招商办、统计站相关人员组成。

(二)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村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乡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乡镇区域,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区域;流转山场以林地经营者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按照企业工委的安排安部署,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计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将活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按照动员部署,调查研究,深入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活动。在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党委书记李斌代表党委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公交”推动公交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客观需要。李斌强调:公司党委一是要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年活动的东风,推动公司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公司改革发展的思路上来,形成活力,创新发展;三是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流动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在讲话中李斌要求: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公交和谐”、“公交优秀”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实现“两不误、双促进”。

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党委对行政、退休两个支部作了调整和充实,组建了公司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学习宣传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

根据公司党委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计划》党委围绕中心,结合实际,以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为龙头,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把握活动的各个重要环节,抓宣传学习教育不放松。一是建立健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编写理论学习提纲,加强形势任务教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坚持每周一的“干部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的学习例会;三是每月坚持不少于两次的党员集中学习制度;四是结合实际选择教材发放到个人自学;五是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党委书记李斌带头讲党课、作专题发言,广大党员主动学习,形成了公司上下共同学习提高的良好氛围。

党委书记李斌分别作了《以xx大精神为动力一心一意谋发展》的专题讲话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奋力开拓公交新局面》的党课讲话。鼓励全体党员和员工要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状态,抢抓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安顺建设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的机遇,开创工作新局面。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以更多的辛苦和心血,以更好的作风和精神,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三)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

活动中,公司党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党委开展了“抗冰灾、保畅通”、“学习新党章”、“支援四川灾区献爱心”、“交纳特殊党费”、“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回头看对照自查”、“基层党组织满意度测评”、“新党员入党宣誓”、“八一老兵座谈会”、“与紫云白石岩乡长山村结对帮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修改、完善和建立了相关制度。同时,以实现安顺公交优先发展的美好愿景激励党员,刻苦学习,自我完善,努力建设一支充满创新力的知识型党员队伍,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利用《简报》、专栏、板报、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建设年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公司各基层党组织、50多名党员参加了活动,活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公司荣获“五好基层党组织”和“科学抗雪凝切实保民生”先进集体。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放在首位,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把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市第二次党代会、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省委“1+9”文件和市委11制度性文件、党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xx同志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李源潮同志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党课、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理论学习、专栏板报、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深入组织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思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学习效果,推进了学习型企业建设。

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每月编写《理论学习提纲》发放到党小组,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中,党委明确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抓紧抓实,贯穿建设年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题学习辅导,了解党的历史,掌握党章基本内容,理解精神实质,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义务。进行了党章知识测试,开展了“学党章、谈体会、见行动”心得交流,党员写心得体会35篇。

(二)调整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

公司党委严格落实党章和上级要求,从工作实际需要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进行调整,建立健全基层组织,针对公司重组成立前党支部尚未健全的情况,对行政、退休两个党支部的人员作了调整和充实,使基层党组织得到充实和加强,保持了基层党组织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强化了党支部的功能。使各基层党组织在总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执行政策、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求实创新的能力得到提高,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在群众中树立起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党小组较好地坚持了“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和监督等制度。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做到了制度化,为党员作出表率。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任务,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严格把好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关。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带动工建,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机构。工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有力地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推动了企业文化建设,活跃了企业生活。

(三)把握特点,强化党员服务意识。

党委根据公司工作的特点,紧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把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公司领导干部深入到特困老党员、困难职工家走访慰问;主动与离退休老同志座谈;做好待岗、歇岗职工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有效地化解了群体上访事件。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为服务群众是否满意,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努力协调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不断拓展业务,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年初“抗雪凝”、“5.12”汶川地震和“迎奥运,保安全、保畅通,促稳定、促和谐、促发展”中,党委再次经受了考验。

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教育力度,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边查边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了相关制度,把廉政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中,有效地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内容。

党委深入基层、到职工群众中,以主题实践活动为手段,推动党建工作创新,营造了大家相互支持、沟通与理解的氛围,实现了部门、同志之间的融合相处。通过“学习新党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活动,形成了“人在组织中,组织在活动中,党在我心中”的良好状态。党委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行政支部党员多、分散,难集中的情况,将党支部党员分成各党小组开展活动,每月编写理论学习提纲,发放到党小组,由各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学习。

党委提出通过建设年活动,建设开拓型的领导班子、学习型的党员队伍、长效型的工作机制、管理型的基础工作、文化型的思想阵地和务实型的党内生活,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新思路,展示了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内容,也为创新党建工作提供了借鉴。

(五)建立健全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力求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使党建责任制更加落实,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更加明确,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制度更加有力。同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争先的局面。

在总结建设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党委认识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才能更好的发挥长效作用;必须把成功的经验上升为长效机制,才能持久坚持,使基层组织建设产生事半功倍的效应。党委完善和建立了《党委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健全责任制,增强了党委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落实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xx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公司党委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创业就业求发展的大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抓好巩固建设年活动成果的各项工作,把开展建设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巩固下来,坚持下去。下一步公司党委要根据上级的要求。改进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发展不够平衡、有时开展活动与党员思想实际以及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工作不够到位、软弱涣散的现象有时依然存在的情况。从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来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努力。

今后,要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目标和要求,对需要充实完善的做法进行充实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对需要坚持的,要坚决巩固下去,提高到建立长效机制的高度。公司还要按照上级的要求,一是找准立足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二是抓住着力点。一方面要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强化业务学习,把着力点放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三是选好切入点。当前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是改变思想观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和谐公交作为重点,认真开展作风建设,解决好作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践行“xxxx”重要思想,落实宗旨意识,以作风建设推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努力做到理论武装深入好,堡垒作用发挥好,作风改进好,规范管理程序好,和谐环境建设好。

加强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石宗源同志在安顺调研和陈坚书记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扎实工作,努力探索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xxxx”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公司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集合

报告是一种正式文件格式,具体指调查本身的陈述或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吸取的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今年以来,县林长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管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林长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和巡林登记制度,有效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四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五是服务三级林长的“五个一”平台基本建立。

一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多次深入国家湿地公园调研,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管理机构,依据总体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以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级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省局。三是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疫情防控和造林绿化同步推进实施,县级常务副总林长多次对全县重点地段造林进行调度,各县级林长分别深入到林长责任区督促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全县超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目前,造林主体正在加强对现有林木特别是新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果。四是依法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抽调专人组成野生动物监管执法队伍,及时印发通知,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果断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五是坚决筑牢林业灾害生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扇舟蛾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今年以来,xxx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xx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x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x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度出台《xx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二)坚持协助联动,明晰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体系。xxx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强化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划清责任边界,明细责任内容,根据xxx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一是划分13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13名县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和所在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和村级林长;二是划分29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和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三是除县、乡两级林长责任区外的所以森林、湿地资源设立村级林长。此外,印发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xx实际,xx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xx林长巡查制度》、《xx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四)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林长制改革的任务体系。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完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一是聚焦增绿,扩面提质。坚持工程化造林与社会化造林相结合,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相结合,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积极拓展增绿空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去冬以来,全县各乡镇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完成造林8699亩,占省市下达任务(6000亩)的145%;完成森林抚育12000亩,占全年任务的100%;新增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4个省级森林村庄。二是聚焦护绿,固本强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全面完成美国白蛾工程化飞机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结合精准扶贫,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200名生态护林员。三是聚焦用绿,多措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全方位拓宽“用绿”途径。四是聚焦管绿,守土护源。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大力宣传,积极推广优良乡土乔木树种,扩大商品用材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五是聚焦活绿,深化改革。2018年,xxx为贯彻落实省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针对xxx实施的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和省县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采取“包、保、联”的方式,由县财政包干土地租金和苗木采购费用,中标绿化公司保证造林成活率,经营主体联合有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签订经营托管合同,采取投入入股的方式融入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为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林业经营风险,让各类经营主体共享改革发展红利,xxx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对全县502314亩的商品林和23431亩的省级公益林全部进行投保,协助保险公司对因水灾、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受损的林木进行定损理赔,2018年,保险公司共受理森林保险理赔案件50余宗,理赔资金近百万元。

(五)坚持舆论引导,拓展林长制改革的宣传体系。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xxx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今日头条、工作简报、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和林长制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今年以来,在宣传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10余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2期,全县范围内群发短信1次,树立三级林长公示牌503块,其中县级林长公示牌49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116块,村级林长公示牌338块,并通过扫描公示牌二维码浏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林长制改革相关信息。

虽然xxx林长制改革总体上呈现出进展快、步子稳、效果好的工作局面,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技术力量薄弱。林长制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改革,涉及组织、宣传、编办、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城管、水利、林业等23家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全部林业工作,林业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绝大部分工作的落实任务,但xxx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仅3个,编制共13人,在岗人员仅6人,乡镇也缺少负责林业管理的独立机构,现有人员难以组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专业队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长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林长制改革总体推进力度不大。xxx虽然出台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体系,但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确定的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了解不深不透,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和开展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及时,各乡镇、村还未制定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改革经验不足。由于林长制改革是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没有前车之鉴,只能自行摸索,势必会在林长制改革过程中走弯路,出错误。

一是协调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建议xxx根据xxx林情现状,协调恢复乡镇林业站建制,增加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同时通过人才引进、招录等方式配齐配足基层林业站和局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缺口。

二是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根据xxx森林资源现状,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级林长责任区“一林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近、中、远期规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折不扣完成林长制“五绿”目标任务,真正把灵璧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好,开辟林业成为全县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议xxx加大对推进林长制改革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xxx对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责问责。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1)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20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20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0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0]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1.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9﹞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19〕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19)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2020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0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0]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20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2020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20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10.5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县级财政承担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20〕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20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2020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2020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1、2020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2020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20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20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2020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xxx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xx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x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x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度出台《xx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二)坚持协助联动,明晰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体系。xxx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强化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划清责任边界,明细责任内容,根据xxx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一是划分13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13名县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和所在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和村级林长;二是划分29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和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三是除县、乡两级林长责任区外的所以森林、湿地资源设立村级林长。此外,印发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xx实际,xx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xx林长巡查制度》、《xx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乡镇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报告,中文字,[释义]动态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负责人制度是基于“分级责任制”原则上,在省、市、县、村建立五级林场负责人制度。各级林务主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监督指导,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林业的科级干部担任,其他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担任,设立兼职护林员,由乡聘请专职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设立警长由森林派出所所长担任。设立乡、村“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xx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级“常务副林长”担任,由林业派出所所长、林业工作站站长,林业干事担任成员。

林长职责: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制定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方案、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进程;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进行管理、考核。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二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三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防火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二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建立古树名木监督岗,实行挂牌保护。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求。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全乡商品材及自用材按县林业局下达指标实行计划限额管理;二是落实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三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森林村庄建设;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物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二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

(三)大力提升产业效益。

1、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一是以xx省xx森林公园xx片区为龙头,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重点打造森林观光、森林康养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二是开发一批森林旅游产品,应道经营主体注册林产品商标,做好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三是做好森林乡镇和乡村森林公园创建工作。

2、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3、加快盘活林业产权。一是完善乡、村二级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有条件林地通过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二是严格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林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三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到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镇之间纠纷主动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林区稳定,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增长和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入对各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结合全乡封山育林,在林区山口或醒目的地方树牌立碑,设置护林标志,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范围、面积、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管理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重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责任、等级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其他领导负责,部门和有关部门领导各负责,层层压实责。

(三)坚持因地制宜、正确的对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治疗,根据土地条件、情况措施、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有效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监管检测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广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森林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森林拥有量不减,确保森林垄断率、森林储备量稳步增长,确保森林火灾防治、森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的执行同时,充分发挥森林水源养护、防风固砂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保障黑地增产。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保护发展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管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验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整理、修正、检查缺陷,探索系统完善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线索,加强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责任和责任人,不断加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分级负责、土地管理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的林长制成员和包保区由镇有关负责人担任的林长成员部门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担任的村下设置一些管理网长,各村的网长由各村的林长担任。

村级林长的责任:负责推荐网格长,组织开展网格巡逻和一线普法宣传的林长信息公示标志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协助执行巡逻要求的承包经营者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坚持走绿色、循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着力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xx。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域范畴。

在全乡区域内实施的“林长制”,是指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林长”、“副总林长”,乡班子成员相关人员担任区域“林长”,推动乡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山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三、目标要求。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设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18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覆盖乡村二级,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0年,全乡林地保有量稳定在5.7765万亩,森林面积达到5.164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51%以上,全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乡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林长、副林长”和“村林长、副林长”;村组设立专职护林人员。

乡设立林长和副林长,乡党委书记xx担任林长、乡长xx担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

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干部担任副林长。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担任。各村级林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林长制”办公室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乡镇级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乡镇党办、政府办、新村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工作站、水务站、国土所、派出所等。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乡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国有林场由分管林长负责。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林长、副林长负责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林长主要负责本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及时向乡林长报告。

村林长对乡林长负责,乡林长对村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办、政府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新村办负责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创建森林村庄。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和湿地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林业工作站负责推进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防护林等建设,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野生植物移栽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及对村级林长和协作单位的考核等工作。

水务站负责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湿地水资源保护管理,湿地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环境恢复治理,山体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控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的衔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

(三)乡林长办公室职责。

落实乡级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乡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报告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承办乡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乡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森林资源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山地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森林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森林防火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与森林资源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森林资源权属管理。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核发林权证的,要严肃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但尚未登记核发林权证的,尽快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限期作出争议调处意见,尽快登记发证。

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发证管理,及时掌握流动动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登记手续完备、流转发证程序合法。稳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权属,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审批,依法流转。

(三)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充分认识林地“红线”和林地定额管理的重要性,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视林地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合理依法使用林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严格核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禁止乱批滥占及毁林开垦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全力做好全域性封山育林工作。按照封山育林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全域性封山育林各项工作。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物和古树名木。加强巡护检查,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破坏、移植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天然商品林保护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的重要部署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扩面提标”的有关要求。将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完善护林员管理体系,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天然商品林保护的林地,依法按要求逐级报批,并严格实行“占一补一”的政策,确保“占补平衡”,天然商品林保护面积不减少。强化资源监测和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及管理。

资储备库,为森林火灾处置提供必须的物质保障。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健全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提高林业有害预警能力。加大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林木疫情疫病的监测预防。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的疫区,加大疫木除治力度,防止疫情疫病蔓延。

(八)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哄抢、盗伐国家和集体所有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杀、走私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破坏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从重从严处理,教育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对非法干涉、阻挠林业执法和包庇、怂恿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查处。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林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乡党委、政府和各村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对森林防火、封山育林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事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乡、村二级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林长制”工作列入乡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计算得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乡、村“林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森林资源规划编制、专项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足额保障护林防火、林业执法等人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和乡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树立标志牌,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山场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森林资源保护自觉意识。着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典型带动和案件曝光正反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压实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省考察重要讲话,以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指导、土地条件,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建立党政同责、土地责任、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全域垄断长效机制,统一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复盖率达到46.5%,森林积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复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沙化土地得到管理。到2035年,三秦大地山青、天青、水净、景美初步实现。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省副总裁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分管副总督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的特点和保护发展需求,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包括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包括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地区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总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分管副总督兼任,组织领导责任地区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系方式。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执行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林长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格保护生态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坪、湿地等生态用地成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督。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对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加强森林抚养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正确提高。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责任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机构建设。

(四)加强灾害预防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实行政府责任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和系统,坚决控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治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图动态监控系统,提高资源监控智能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调查乱伐、乱猎、开垦林地和非法占有林地、草原、湿地等事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理队伍的建设,逐一执行林长和生态护林员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全权复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1)合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制、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督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以上。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按需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林长制各成员参加。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树立林长作为实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一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地区(部门)合作、工作审计、信息公开、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加强技术支持。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重要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综合示范和转型应用,加快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沙漠技术推进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审查问题责任。建立健全林长制审查指标体系,林长制监督审查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审查审查范围,县级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审查,审查结果作为地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审查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查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严重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依法依规追责。

(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和林长制的工作状况。在责任区域的显着位置设长公示牌,明确林长林长的责任、生态区域的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乡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从2018年到20**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范文

尧渡镇2021年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使全镇林业有了新的面貌。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1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1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1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1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2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各级实行党的领导和分管森林资源保护创新领导制度,是指各级实行党的领导和分管森林资源保护创新领导制度,包括一般政府的责任和森林资源开发的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三、主要目标。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18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四、重点任务。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管理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重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责任、等级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其他领导负责,部门和有关部门领导各负责,层层压实责。

(三)坚持因地制宜、正确的对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治疗,根据土地条件、情况措施、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有效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监管检测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广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森林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森林拥有量不减,确保森林垄断率、森林储备量稳步增长,确保森林火灾防治、森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的执行同时,充分发挥森林水源养护、防风固砂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保障黑地增产。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保护发展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管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验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整理、修正、检查缺陷,探索系统完善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线索,加强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责任和责任人,不断加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分级负责、土地管理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的林长制成员和包保区由镇有关负责人担任的林长成员部门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担任的村下设置一些管理网长,各村的网长由各村的林长担任。

村级林长的责任:负责推荐网格长,组织开展网格巡逻和一线普法宣传的林长信息公示标志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协助执行巡逻要求的承包经营者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进贤县委、县政府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健全组织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生态保障。

(一)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

(二)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实施;

(四)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

(五)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目标,实现全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18年12月底,完成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和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

2020年,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41.9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0.5893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达到3764.6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2823.4公顷,境内湿地面积有增无减,全乡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建设初见成效,生态脆弱区域得到有效治理,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到2035年,全乡林地(湿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状态,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森林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生态环境更加宜居,实现“山更青、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乡辖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辖区,落实到山头地块。流转山场以林地经营者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乡、村两级林长体系。

乡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林长,乡长担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

乡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配备若干工作人员,负责林长制具体工作。

乡级林长对乡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

乡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协调推进“增绿、护绿、用绿”三大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管理和考核。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负责责任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定期向上级林长报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责任区生态护林员的管理,落实上级林长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湿地)综合效益,带动本乡农民增收致富,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一)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和完善发展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发展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严守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最严格的森林、湿地、物种资源保护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效益补偿制度;确保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严禁开发,确保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再增加,濒危野生动植物全部得到保护,严防“青山白化”现象发生。严格实行采伐限额管理,继续在“五不准”地区实施“零采伐”。实施好防火防虫工程,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党委书记负责制和“三级包保”责任制,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四大体系。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松毛虫防治工作。加强对野生映山红、兰草花、都支杜鹃等资源的保护,严禁采挖、移栽和贩卖。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统筹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公益林保护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增绿增效行动,努力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拓展造林绿化空间,积极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稳步推进茅草山造林。

(三)发展特色林业,促进林农增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推进低产低效林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林分树种结构,发展特色林业。力争到2020年,特色优势产业在现有符合产业脱贫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一至两种相关林下经济发展和“短、平、快”增收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油茶、发展养殖和种植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同时对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提升。

(四)切实加强依法治林。严格依法保护林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批。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和思茅松毛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

健全林业普法体系,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森林防火以及毁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森林资源情况,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措施。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发展,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使林长制落地生根,发挥预期效益。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各村考核内容。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严厉查处。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让市民参与生态建设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组织开展摄影大赛、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及“爱鸟周”等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发放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资料,提高宣传成效。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部门联动,加强监督。加强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和光荣义务。各相关部门要在林长和林长制会议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合力。建立森林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或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压实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省考察重要讲话,以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指导、土地条件,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建立党政同责、土地责任、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全域垄断长效机制,统一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复盖率达到46.5%,森林积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复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沙化土地得到管理。到2035年,三秦大地山青、天青、水净、景美初步实现。

二、组织体系。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省副总裁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分管副总督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的特点和保护发展需求,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包括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包括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地区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总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分管副总督兼任,组织领导责任地区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系方式。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执行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林长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格保护生态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坪、湿地等生态用地成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督。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对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加强森林抚养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正确提高。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责任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机构建设。

(四)加强灾害预防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实行政府责任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和系统,坚决控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治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图动态监控系统,提高资源监控智能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调查乱伐、乱猎、开垦林地和非法占有林地、草原、湿地等事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理队伍的建设,逐一执行林长和生态护林员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全权复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1)合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制、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督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以上。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按需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林长制各成员参加。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树立林长作为实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一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地区(部门)合作、工作审计、信息公开、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加强技术支持。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重要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综合示范和转型应用,加快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沙漠技术推进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审查问题责任。建立健全林长制审查指标体系,林长制监督审查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审查审查范围,县级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审查,审查结果作为地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审查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查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严重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依法依规追责。

(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和林长制的工作状况。在责任区域的显着位置设长公示牌,明确林长林长的责任、生态区域的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坚持走绿色、循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着力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xx。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域范畴。

在全乡区域内实施的“林长制”,是指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林长”、“副总林长”,乡班子成员相关人员担任区域“林长”,推动乡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山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三、目标要求。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设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18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覆盖乡村二级,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0年,全乡林地保有量稳定在5.7765万亩,森林面积达到5.164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51%以上,全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乡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林长、副林长”和“村林长、副林长”;村组设立专职护林人员。

乡设立林长和副林长,乡党委书记xx担任林长、乡长xx担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

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干部担任副林长。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担任。各村级林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林长制”办公室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乡镇级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乡镇党办、政府办、新村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工作站、水务站、国土所、派出所等。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乡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国有林场由分管林长负责。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林长、副林长负责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林长主要负责本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及时向乡林长报告。

村林长对乡林长负责,乡林长对村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办、政府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新村办负责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创建森林村庄。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和湿地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林业工作站负责推进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防护林等建设,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野生植物移栽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及对村级林长和协作单位的考核等工作。

水务站负责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湿地水资源保护管理,湿地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环境恢复治理,山体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控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的衔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

(三)乡林长办公室职责。

落实乡级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乡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报告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承办乡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乡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森林资源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山地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森林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森林防火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与森林资源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森林资源权属管理。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核发林权证的,要严肃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但尚未登记核发林权证的,尽快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限期作出争议调处意见,尽快登记发证。

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发证管理,及时掌握流动动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登记手续完备、流转发证程序合法。稳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权属,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审批,依法流转。

(三)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充分认识林地“红线”和林地定额管理的重要性,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视林地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合理依法使用林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严格核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禁止乱批滥占及毁林开垦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全力做好全域性封山育林工作。按照封山育林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全域性封山育林各项工作。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物和古树名木。加强巡护检查,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破坏、移植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天然商品林保护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的重要部署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扩面提标”的有关要求。将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完善护林员管理体系,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天然商品林保护的林地,依法按要求逐级报批,并严格实行“占一补一”的政策,确保“占补平衡”,天然商品林保护面积不减少。强化资源监测和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及管理。

资储备库,为森林火灾处置提供必须的物质保障。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健全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提高林业有害预警能力。加大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林木疫情疫病的监测预防。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的疫区,加大疫木除治力度,防止疫情疫病蔓延。

(八)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哄抢、盗伐国家和集体所有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杀、走私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破坏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从重从严处理,教育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对非法干涉、阻挠林业执法和包庇、怂恿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查处。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林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乡党委、政府和各村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对森林防火、封山育林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事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乡、村二级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林长制”工作列入乡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计算得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乡、村“林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森林资源规划编制、专项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足额保障护林防火、林业执法等人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和乡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树立标志牌,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山场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森林资源保护自觉意识。着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典型带动和案件曝光正反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压实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35年,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络单位。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级林长联络单位一名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区划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统筹规划、分区施策、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管。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加快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白于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强化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创建。

(四)加强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落实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和防灭火体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蔓延,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六)加强监测监管。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查处乱砍乱伐、乱捕乱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护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一)协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相关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根据需要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级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参加。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区域(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和林长制工作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生态区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重点推进林长制工作,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提高特色林果业质量效益,控制主要病虫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xx镇20xx年在全镇积极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这几年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全镇林业发展有了十分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32.1万亩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置林长公示牌14个,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正副林长26人,落实专职护林员17个。2020年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督查指导各村林长制执行情况,同时在全镇利用横幅、广播、标语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森林采伐蓄积8435m3,未突破上级下达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各项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常年巡山护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等。当年全镇共发现采伐林业案件2起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4.5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1151.5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5.7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5.30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xx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xx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xx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县委: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绩。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进一步完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相继出台了《芜湖县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芜湖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若干政策》,规范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强化落实措施办法,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执行林长制会议、督察、考核信息公开四项制度,以制度落实保障工作落实,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召开了一次林长制调度会议,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对巡林中发现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县级林长共计巡林5次,发现问题14个,督促整改完成6个。

一是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今年省市共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42200亩,其中人工造林8700亩,森林抚育32000亩,退化林修复1500亩。针对造林空间少、造林任务重等不利因素,我县早安排、早行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深挖造林空间,狠抓造林绿化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人工造林8740亩,任务完成率100.5%,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也已完成。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个,新建面积108亩,参加植树人员25.3万人次,植树80.8万株。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森林村庄创建,今年继续申报省级森林村庄5个,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是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普查摸底工作,新增后备待认定古树35株。开展古树保护修复试点,对全县的一级古树3株、二级古树4株和部分三级古树开展修复。落实整改县人大代表探视认养古树意见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古树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镇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保留芜湖东草湖湿地自然公园,芜湖陶辛水韵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以及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再保留。东草湖湿地公园目前已完成3000米步道、农垾溢流堰、梅垾人行桥建设和勘界立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现有自然保护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我县的湿地、森林、风景等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评估,计划申请安徽九连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安徽芜湖青弋江省级湿地公园。

四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春季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坚决杜绝防灭火意识淡薄、防火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不到位、火灾处置不及时、指挥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春季及清明防火期间,悬挂防火宣传标语100余条、印发张贴相关资料1000余份,野外巡查巡护6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五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木企业检疫检查和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检疫执法活动,检查木材加工企业76家,检查苗木企业28家,规模造林企业3家;完成美国白蛾、杨扇舟蛾越冬代蛹和成虫的调查;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完成美国白蛾和食叶害虫共8个监测点设备安装工作。3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并按要求全部进行了除害处理,并通过上级验收。

六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全县19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逐一上门宣传政策,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开展“2020守护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对县内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整顿,指导做好日常消毒、防护隔离等防控措施,加强宣传,对重点林区、重点路段的野外巡护检查力,严厉惩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共投入野外巡护166人次,巡护里程500余公里,发放粘贴宣传资料600余份。

七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规范发证管理,做好森林限额采伐台账后伐后更新工作。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加大自然资源巡护和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持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工作举措》,加大对森林和湿地资源的保护投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明确各项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支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示范家庭林场和专业合作社5家,开展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申报。积极推进林下经济、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的绿色产业发展,申报2020年度市林下经济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个。加快推进林区道路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今年拟新建林区道路26.8公里。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强化投融资服务,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全县已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41户,省担保公司完成24户尽职调查,2020年第1季度发放贷款12笔,贷款额7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根据省林长办《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精神,全省选择30个地方作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我县位列其中。要求我县主要围绕完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林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制度等任务,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下一步,我们将精心组织谋划,制定县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创建实施方案,聚力推进落实,加快推动示范区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加强政策支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是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做好雨季补植补造,保证造林质量,开展县级秋季造林验收,督促各镇村按时完成森林村庄建设任务,按时上报自查成果,迎接省级核查验收。切实做好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工作。根据新一轮古树普查结果,及时开展古树级别认定、公布,完成一级古树、二级古树和部分三级古树修复工作。

三是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目前林长制的许多制度还只停留在文件层面,并未落实到位,特别是镇村级,对林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如巡林工作流于形式,很少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形成从上到下完整的履职体系。

同时要加大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全县林长制最新工作动态,督促各镇、村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为林长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进一步完善“五个一”平台建设。更新“一林一档”中林长信息档案和责任区森林资源现状信息,及时完成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工作,完成“一林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落实“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员”工作。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尧渡镇2020年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使全镇林业有了新的面貌。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退化林修复6000亩;

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