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大全

时间:2023-08-24 16:18:14 作者:曹czj 最新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大全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篇一

转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下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现将坐落于xxxxx。包括房屋______间,猪舍______间,鸡舍______间,空地约______亩、水进、电线等场地转租给乙方使用。

二、转租期限为______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承租甲方养殖场经营期间,乙方享有独立经营管理权,甲方并保证养殖场无任何争议和保证不受外界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管理,若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原甲方种植树木仍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增加种植任何树木和增加房屋建设。乙方如需要扩建猪、鸡舍需要占用场地,甲方要移植或砍伐有关树木,不得干涉,补偿资金按国家征收标准或双方协商。

四、合同生效后前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元(10000元/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后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贰千元(1_________元/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次^v^前四年租金,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四万元(40000元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金每年一付。乙方须在每年1月5日前付本年的租金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出收款收据。若乙方在逾期内还不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须保证路通、水电正常使用,水电费按实际用量计算,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六、在承租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合同期内收回,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所建房屋按国家征收标准补偿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因国家征收此地段,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退回乙方提前支付的租金。

七、遇到国家征收这块山地,乙方所扩建的房屋补偿金按各50%与甲方分成。

八、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后,这块山地(养殖场)之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应确保不因之前的债权、债务影响乙方经营管理。否则,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排污问题,甲方应协助解决,如建化粪池等排污占需用占用甲方种植树木范围,甲方应允许乙方兴建,不得收取任何补偿费用。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盘点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等签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承租期间保证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完整正常使用。如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自然灾害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签名并原出租人签名同意后本合同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出租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篇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从签发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一)工程合同价款:

(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五栋基础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35%。

2、五栋猪舍人字架搭设完毕,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5%。

3、瓦屋面工程完成,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出具决算书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退还。

(三)工程结算依据:

1、工程量方面:按竣工图以《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

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金华市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价格以发包人签证为准。

六、工程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联系单。该项目变更联系单由甲方提出变更的部门或人员签发。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决定成立施工现场管理小组,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工程的质量、进度的监督与检查,现场材料的验收与价格的签证,变更及办理验收等有关事宜。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材料的报验,人员的组织与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以及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

2.施工所用的材料应选用优质名牌,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材料采购前应征得甲方对材料品牌的确认。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乙双方驻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规范操作,保障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安全,乙方向甲方承诺对安全施工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开工前将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报甲方备案。

九、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十、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十一、违约责任和违约的处理

1.违约责任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质量要求:合格。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按期完成,延迟完工的,乙方应按迟延完工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五百元的违约金;迟延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2.违约的处理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及合同争议的处理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本合同的执行,则本合同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另一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

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5.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双方均有权向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诉讼期间除正在受理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的其余部分。

第二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综合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土建工程保质期为壹年,从工程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电路故障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第三部分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篇三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1)原路面清除表土,淤泥和杂草,采用片石或中块石补强并调平。

(2)二灰碎石基层配合比为8:12:80,压实厚度不低于15厘米,宽带不低于米。

(4)根据原公路两侧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 (5)人工培土路肩,与路面结构层一同分层填筑并碾压,宽度达到30厘米。

三、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期限叁个半月,因特殊情况,工期须延,但必须确保在 年 月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为每公里x万元,全垫资,以县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按实际验收里程结算。如出现合同外的路基加宽,涵洞、挡墙等其他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并据实收方,据实结算。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将公路建设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如路基加宽,就地取材。因原路基确实不够宽的,根据实际情况。

(2)负责处理公路建设占地和青苗补偿,落实并提供路基加宽、培路肩等用土、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4)配合乙方做好路面施工养护期间相关工作。

(5)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县补助资金拨付等事宜。

(6)积极协调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给乙方。

2、乙方责任

(1)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等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必须立即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积极、主动的搞好与公路沿线群众的关系。

(5)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全垫资开工建设,等工程完工后,并经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总造价95%,其余尾款5%,如工程质量没问题在一年之内付给乙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乡(镇)政府、县农路办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乡(镇)政府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监证机关(盖章): 监证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

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2. 乙方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乙方首付(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 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 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 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 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猪场买卖合同再有法律效应篇五

合伙合同应该包括合伙协议应该载明的事项,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