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培训通知(通用15篇)

时间:2024-02-04 03:26:09 作者:雁落霞

通知的发布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如果有需要写通知的朋友,不妨参考以下范文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培训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30时。

二、会议地点:xx市民办金盟学校底楼阶梯教室(区石化街道荔浦路110号—原平乐路)。

三、出席对象:已申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具体操作人员、部分业务主管单位联络员(详见附件)。

四、会议内容。

1、介绍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申报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

2、部分单位作经验交流;。

3、解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

4、领导讲话;。

会议重要,请与会人员准时出席,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二、培训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自20xx年6月1日后入职的员工。

四、培训内容:

1、公司制度

2、企业文化

3、借支、报账流程

4、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培训要求:

1、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照后附名单组织新员工参加培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提前通知综合办。

2、要求参训员工在8:50准时在大会议室签到,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培训开始仍未签到者,将按缺岗处理。

3、请参训人员自带笔和笔记本,培训当天不再另行提供。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xx年8月19日

培训通知

各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育人为本、改革创新”的教育指导方针,提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教育学术水平,特别是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的能力,省教育学专委会决定举办第八届名家小学语文、数学 “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教育研讨暨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届时将邀请久负盛名的浙江省特级教师、全国小学作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化万老师,全国对话教学的开拓者与先行者孙建锋老师,《中国教育台》名师大课堂主讲人、北京市特级教师吉春亚老师,浙江省特级教师郭昶老师,大竹县优秀青年教师何小波老师,成都市优秀骨干教师唐霖老师、何艳老师上教学观摩课、做专题报告,并就大家日常教学中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1、会议时间:20xx年10月4日—7日(10月4日14:00----21:00

报到,5日,6日,7日教学观摩、研讨。)

2、会议地点:成都市新南路88号空军礼堂(一环路南二段磨子桥旁)

3、会议内容:

(1) 张化万老师:五年级现场作文,讲座《活动作文是习作教学的一次革命》。

(2) 孙建锋老师:六年级作文课,讲座内容:《小学习作指导与欣赏的科学追求》。

(3) 何小波老师:《 “奇思妙想”和“情真意切”》作文教学观摩课。

(4) 吉春亚老师:五年级 《圆明园的毁灭》或《凤辣子初见林黛玉》阅读教学观摩,讲座《语文课,教什么与怎么教》。

(5) 唐霖老师:《幽默使我们更可爱》作文教学观摩。

(6) 郭昶老师:五年级《唯一的听众》阅读教学观摩,写作课《赏艺术,谈感受》。

(7) 何艳老师:《寻找那盏最亮的灯》作文教学观摩。

届时将邀请久负盛名的北京教育学院特级教师刘德武老师,浙江省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朱乐平老师,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副校长、小学数学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北师大版课标教材培训首批聘任专家刘松老师,上教学观摩课、做专题报告,并就大家日常教学中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1、会议时间:20xx年10月14日—16日(10月4日14:00----21:

00报到,15日,16日教学观摩、研讨。)

2、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0号龙江路小学分校阶梯教室(武侯祠旁)。

3、会议内容:

(1)刘德武老师:小学六年级《怎样使得数最大》教学观摩课,讲座:《我该怎样修改课堂练习》;龙泉驿区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2)朱乐平老师:小学五年级《用字母表示数》教学观摩课,讲座:《用字母表示数的教学研究》;锦江区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3)刘松老师:四年级《乘法分配律》教学观摩;青羊区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4)周心老师:龙江路小学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小学校长、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班主任、教研员等教育工作者。

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每位代表缴会务费、资料费共290元,其他费用(交通、食宿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1)为了更好的做好会务事宜,请参会单位在会议举行前10日将参会人员名单告知会务组。

(2)中心可代为安排食宿,参会人员需提前预定。

(3)此次会议由四川省塑人教育文化发展中心承办并出具发票。

(4)凡全程参加研讨会的教师,发给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联系人:廖 东 秦兴林 罗云梅 熊元娟

(6) 联系方式:

e-mail: 网址: qq:

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

20xx-9-1

培训通知

为帮助新员工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概况、企业文化及基本制度流程、产品知识等内容,并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养成良好的职场习惯,以更快更好地融入z大家庭,按公司《培训管理纲要》相关规定,培训发展部决定举行《新员工入职特训班》,现将此次培训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17:30,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30期间。

二、培训地点:z科技园

三、参训人员:详见附件:《参训员工名单》

四、培训计划:详见附件:《新员工特训进度计划表》

五、自备物品:受训员工在军训期间需自行准备军训用鞋

六、咨询电话:

七、培训考核:

1、本次培训重点内容都列入考核范围。

2、考核采取闭卷笔试形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讨论、相互抄袭、查找资料等违纪行为,违纪以0分计算;对考试不合格者,针对具体内容限期自修,并重考,补考不合格者将不予以转正。

新员工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特训期限内有客户紧急需求,或其他不可抗拒的重要事宜,请按流程请假并经副总裁级以上领导审批后报培训发展部备案,方可准予请假。

附件:《新员工特训进度计划表》

《参训员工名单》

人力中心培训发展部

二0xx年七月四日

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对职工薪酬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新准则。为配合财政部做好新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应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决定于今年4月、5月份举办三期“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邀请财政部负责起草新准则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1、境内外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3、高等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昆明班,20xx年4月18―22日,18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昆明市云安会都。

桂林班,20xx年5月9―13日,9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桂林宾馆。

西安班,20xx年5月23―27日,23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西安市西北饭店。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职工薪酬、长期投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准则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对如何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1、传真报名。请您填写《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010-68xxxxxx、68xxxxxx)。

2、报名审核。中国会计学会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周,我们再以电子邮件通知您具体报到事宜,并将报到事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公布。

3、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开班前1周停止报名。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200元培训费(含资料费等)。如学员是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每人收取20xx元培训费。培训费请在报到现场交纳(现金、刷卡均可),也可提前汇款至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单位: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银行:

账 号: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约为每人每天300元左右。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20xx年2月13日

培训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强全省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打造一支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中青年企业家队伍,省经信委确定举办第3期山东省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通过前两期的培训,我市积极推荐学员参加,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企业家培训力度,确定继续推荐我市优秀中青年企业家参加省培训班。现就组织推荐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加强对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国家宏观战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培训,提高企业家的战略决策能力;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方法的培训,提高现代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加强对现代金融、资本市场的培训,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加强对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培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加强对境外投资、跨国并购、国际贸易规则的培训,提高国际竞争力。培训突出实务为主。每个专题主要请党政机关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领导、著名机构的高层领导和专家、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讲课。

二、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从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信息产业企业中选择具有强烈的学习欲望、善于创新发展、干事创业、诚信经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优秀董事长、总经理或二代接班人,在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家优先推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各县市区择优推荐2名人选。

三、培训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2月,每个单元集中学习4天,共7个单元。

四、培训费用

培训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负责推荐企业家学员,学员要求必须是董事长、总经理或二代接班人,市里将择优筛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2、企业家学员要确保学习时间,按时参加省里组织的学习活动,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必须是学员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如发现不请假缺席培训、找他人代替的现象,将取消学员培训资格,并相应减少相关县市区的培训名额。学期结束时,将根据学员学习情况给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推荐其他培训班的参考。

3、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见附表1,盖章),推荐的企业学员填写《学员基本情况表》(见附表2,盖章),并于3月6日前统一传真(或发扫描件)至市经信委企业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jxxk@)。

培训通知

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培训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助、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反。

(二)培养和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现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分期分批开展开展业务进修掌握基本的教学技术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相关创业知识和法规政策意识。通过教学实践交流、模拟演练、专业进修等形式,为周边地区培养专职创业培训师资骨干。

(三)组织专家志愿咨询团、邀请社会各方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探索和创新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结合本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实行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技术,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创业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提供开业指导的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立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教育实体。

(二)具备固定的培训教室、咨询指导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产权明晰,房屋、教学设备、设施未被挤占、挪用、平调。

(三)具有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力量和专家队伍。专职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开展"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的基地;syb培训师不少于3人。建立一支由社会各方面专家(包括政府官员、教授学者、企业家、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队伍,能对创业学员提供培训、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四)具有明确的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课程和一定的创业培训规模。基地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省辖市不得少于1500人,县(市)不得少于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五)能发挥培训基地在教学管理、培训方法、培训质量和培训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当年的创业培训计划;

(四)近两年的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成果;

(五)机构管理人员及教师名册和教师任职资格证明。

(六)《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附后)。

在具备一定条件前提下,经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条件的,由省厅统一挂牌。

四、组织管理。

(一)省厅负责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审批、政策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负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创业培训基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经认定的省创业培训基地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报市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五)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当年培训业绩通报全省和所在地政府。省创业培训基地每两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挂牌资格。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培训通知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高校20xx年岗前培训工作的安排,现就学院20xx年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近两年新入职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按照《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见附件)要求完成个人自学内容。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26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http://进行报名。

(二)论文提交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2日至10日期间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论文。

(三)培训考试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1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结业与发证

《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联系人:xxx。

附件: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组织人事处

20xx年6月19日

培训通知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 12月2日下午 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月2日 (星期五)下午3时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1、请各单位于 12月1日 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 12月2日 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xx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培训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召开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非公党建培训会的通知》(陕中企非公发[20xx]6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商州区荆河工业园区、洛南县陶岭工业园区、丹凤县工业集中区、山阳县工业集中区、商南县工业集中区、柞水县小岭工业园区、柞水县盘龙园区、镇安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或负责人)。

二、 会议时间及地点

20xx年8月21日(星期五)培训半天。参会人员于21日

上午11时前在止园饭店贵宾楼三楼会议室报到(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下午14:00时召开培训会。

三、培训内容

一是由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党红忠局长做培训动员。

二是由省委非公党建工委杨国锋处长就如何开展非公经济党建工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进行辅导授课。

三是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省委非公党建工委副书记魏安民作总结讲话。

四、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开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会议安排中、晚自助餐。请各县区局参会人员按时入会并于8月18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局中小企业科,电话2xx97。

商洛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xx年8月17日

培训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

自20xx年7月份至今,公司入职一批新员工,为使新员工更好的`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更快地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现特于本周六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详见附表;

二、培训时间:12月22日(周六)下午15:00开始;

三、培训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由副总裁主持,行政人事部赵元煜主讲;

五、新员工都应准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事前请假,事后补训;

六、本次培训效果由人事部进行跟踪,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测试;

七、请参加培训人员注意培训时间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同曦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2月20日

培训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举办xx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班的通知》(xxx〔xx〕16号)精神,应届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作为我市人事培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要求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我中心现定于今年7月中旬开始举办~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进入xx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职业生涯规划与成功之道;。

(二)职业初期的心理调适;。

(三)职业道德规范与修养;。

(四)职业人士的沟通与礼仪;。

(五)xx经济与社会发展;。

(六)xx风貌与xx人精神;。

(七)参观考察。

培训采用xx市人事局组织编写、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教程》一书。

(一)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班,7月19日至22日;第二期培训班,7月26日至29日;8-9月份各期培训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xx市人才培训中心(xx路266号北秀大厦)。

每人缴交培训费用23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参观考察费、证书工本费)。

请各单位填写《~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班报名表》(附后),在当期开班时间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务员培训部;学员请于开班当天上午8:30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交培训费及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培训通知

各科室:

现将举行全院医、技人员医疗安全培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医疗安全 常增林 主任医师 医务科副科长

20xx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

参加科室:普外科a、普外科b、骨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手外科、肛肠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皮肤科、口腔科、门诊医生、体检中心、社区医生,病理科、核医学科、放射科全体医技人员。

20xx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5: 00

参加科室: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肾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a、消化内科b、肿瘤科、肿瘤科血液科、疼痛科、儿科、icu、急诊科、贵宾病房、功能科,药学部、检验科各室全体医、技人员。

注:目前在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参加当天所在科室的培训,2月7日(星期二)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参加2月8日(星期三)下午的培训,2月8日(星期三)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提前参加2月7日(星期二)下午的培训。

本次培训所有科室主任必须参加,请各科科主任组织本科所有医、技人员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人员一律扣200元。其他人员及来院进修实习人员自愿参加。

培训地点:康泰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医务科

二0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