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

时间:2023-07-07 08:16:01 作者:曹czj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一

1)关于华夏天信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关于发行人与华夏天信的股权调整和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保荐机构无法提供有关邓克飞欠李汝波的6,万元欠款、邓克虎欠华夏天信的2,万元欠款、白鲸创投欠邓克飞的万元欠款、李汝波欠邓克飞的万元欠款的,以及邓克飞从华夏天信获得得3,823万元股利及利息的;对于债权债务抵消后李汝波应付邓克飞的1,658万元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

请发行人:(1)提供上述欠款及缴税的客观证据与基础协议并标明相关的协议条款,债权债务抵消后李汝波应付邓克飞1,658万元款项的实际支付流水与相关协议约定;(2)基于上述情况说明相关股权调整及债权债务抵消的真实性,与华夏天信的股权调整及债权债务分割是否清晰有效。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股东出资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2019年11月1日,邓克飞将1,万元转账给许一鹏,同月20日,许一鹏使用同一银行卡将1,万元汇入青岛众信诚,用于出资入股发行人。保荐机构说明,上述款项系归还邓克飞家族与许一鹏家族的债务。

发行人股东青岛智胜创业投资中心实缴资本为170万元,15名出资人均发行人员工。督导发现,其中153万元为现金出资,系沈宜敏(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于2019年7月存入,其余17万元为丁国力转账出资;另一员工持股平台青岛乐胜沈宜敏相关的22万元出资也为现金。保荐机构说明,上述175万元现金存款的主要来源为沈宜敏与其配偶的积蓄、沈宜敏儿子的婚礼礼金等。督导发现,保荐机构,亦未说明上述时间间隔是否合理。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邓克飞家族与许一鹏家族债务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协议文本;(2)青岛众诚信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3)沈宜敏通过现金出资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现金取得与出资时间间隔是否合理;(4)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是否实缴出资,出资来源及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11的相关规定。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资金流水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保荐机构未调取,其中多数关联法人为境外企业。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调取上述关联法人的银行流水,核查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对关联交易披露完整性、银行流水完整性以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说明,二轮回复中认定对代理商和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有无资金、业务往来情况的,是否未审慎发表核查意见。请全面复核梳理首轮二轮回复中是否存在类似未审慎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形。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克飞获取资金的主要流向为上海东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珠置业”)。公开资料显示,东珠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崔克敏,最终受益人为崔克敏、崔鸿杰,第一大股东上海华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崔克敏、崔克华。保荐机构说明,邓克飞女儿邓眉向东珠置业购买房产,购房合同签署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价款为**元,截至督导组离场,已支付**元,目前尚未办理房产证。保荐机构说明,目前邓眉已入住该房产。督导发现,上述房产2020年5月和7月的,对于户主为尹伟敏的原因,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督导发现,2019年12月25日,邓眉与上海赞飏建筑装潢事务所(以下简称“赞飏建筑”)签订了上述房产的装修合同,金额**元,该装修合同未约定装修标准,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且合同签订当日即全额支付装修款。保荐机构说明,赞飏建筑的股东蔡榕为东珠置业关联方,购房款总价为**,因装修合同税费较低,分**购房合同和**装修合同两笔签订系地产公司通常做法,可以节税。但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房产在房产交易中心的登记备案情况,房产证办理的进展,剩余购房款的支付情况,房产是否存在抵押及其他获取融资的情况,相关房屋装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2)上述房产燃气费单据户主为尹伟敏的原因及合理性;(3)东珠置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东珠置业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购房合同、装修合同及相关合同履行行为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邓克飞、郑红霞、杨绪峰等大额取现合计约1,万元,保荐机构说明,上述取现为个人消费或招待费;邓克飞及发行人员工与第三方(部分为发行人代理商、供应商股东)之间存在资金往来较多;2019年6月,关联方tx投资收到2016年股权转让款后随即对外支出780万美元,银行流水摘要显示为“gicpurchase”,但未显示交易对手方。

请发行人说明:(1)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任职人员存在大额取现、资金往来的原因;(2)2016年的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支付的原因;(3)相关款项的最终流向,。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上述异常大额取现、资金往来、以及资金最终流向的核查是否仅依赖相关方的说明,对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协助发行人进行体外循环或体外支付的核查是否充分、有效,如何保证公司收入的真实性、成本及费用的完整性,确保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4)关于高毛利、相关研发投入与技术水平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研发投入高回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油气钻采领域研发团队中无相关背景的专业人员,相关业务高增速及研发投入高回报的原因及合理性;(3)核心技术关联度较高的生产设备与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及核心技术产品产量的,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5)关于代理模式及直销模式销售费用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中加特,且代理模式内控资料较少,对代理商的考核主要通过日常沟通,;代理合同与销售合同均为双方合同而非三方合同,中加特客户也无法协助证明是否存在代理。代理费计提分为底价模式和比例模式,但代理费率波动大,且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过程无制度化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师底稿显示,发行人质保费明细中含两笔外协质保费,支付对象分别为太原市平阳煤矿机械厂和山东锐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申报会计师仅依据对方确认,将其调整至代理费。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各项业务如何确定是否需要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判断是否需通过代理商销售的具体依据,报告期内是否一贯执行;(2)与代理商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完整,代理费用无法拆分至具体的各项代理服务,如何保证代理费用定价过程的合理性及代理费用的完整性;(3)除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外,是否存在通过其他法人或自然人进行客户拓展及销售的情形,代理商成立之前是否以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形式与公司进行合作。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1)在公司相关内部控制不完整,未签订三方合同,且无法通过下游客户进行验证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核查的充分、有效;(2)仅根据依据对方确认,就将相关费用调整至代理费的依据是否充分,在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代理费用的真实、准确、完整,如何保证发行人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会计报表是否能全面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2017-2019年,发行人支付的代理费金额为10,万元。根据反馈回复,代理商平均销售利润率。发行人,如获取单位收入所需的销售费用,经督导组测算,报告期直销收入相关的销售费用约为21,万元,而代理费之外,发行人报告期销售费用合计仅为6,万元。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保荐机构称直销模式与代理模式业务逻辑不同,不具有可比性,但未提供业务逻辑不同的直接证据。

根据督导,保荐机构说明,同一客户既有代理模式又有直销模式,主要包括如下情形:通过主机厂向终端用户销售时,发行人与主机厂签订合同,部分终端用户采用代理模式,部分终端用户采用直销模式;向部分客户销售变频调速一体机时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其他产品时采用直销模式;部分客户由直销模式转为经销模式。但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

请发行人说明:(1)平均代理费率与直销费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直销及经销模式下,是否未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获取下游客户;(2)列表说明采用代理模式及直销模式的终端用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的具体销售占比、中间环节的具体主机厂商,该部分终端客户与采用代理模式的终端客户具体有何不同,不需要通过代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3)向部分客户销售变频调速一体机时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其他产品时采用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客户由直销模式转为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4)直销模式及代理模式的业务逻辑,具体有何不同,是否能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各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3)核查发行人对于代理、直销、经销等销售模式的确定依据是否合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督导认为,保荐机构未提供充分证据以核查发行人是否、以及的情形。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通过以及与最终达成销售交易价格的关系,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说明,申报前对于相关事项的核查不充分,督导期间无法提供充分核查材料,的原因。

6)关于收入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主要为设备送货单、客户验收单、对账记录。督导发现,2017-2019年发行人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的比例分别为、、,;客户验收内容主要为产品数量、型号、外观、合格证等。根据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共计22个客户)合同条款的梳理,仅3个客户未在合同中约定发行人负有安装调试或指导安装调试义务。根据大部分合同约定,质保期起算时间与产品验收相关。督导发现,发行人收入确认与设备安装调试时点差异较大,但保荐机构未提供所销设备的调试时间等资料。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无法获知产品准确的安装调试时间。同时,督导发现,终端客户在采购更新改造设备之外,会采购部分备机,但保荐机构未提供发行人备机销售资料。

请发行人说明:(1)在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中未明确披露以设备送货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仅披露“收入确认时点为取得验收单,或双方就产品验收入库对账无误”是否存在误导及信息披露不实;(2)报告期内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的比例不断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原本以验收单、对账记录确认收入,后期改为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的情况,明确披露报告期内以各类依据确认收入的;(3)报告期各期下游客户采购备机的具体情况,与销量的匹配性,备机销售会计核算的准确性;(4)设备送货单,结合销售合同具体条款说明各类产品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是否准确;(5)大部分合同存在安装调试条款,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与设备安装调试时点差异较大,且质保期起算时间与产品验收相关,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准确;(6)若以调试完毕或最终验收确认收入对报告期内收入的,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合理。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会计师工作底稿显示,部分应收账款函证和收入函证(财务章和财务科章计入财务专用章),且应收账款回函差异较大。保荐机构未提交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另外,督导发现,部分收入确认时间与客户应付款入账时间差异较大,如2019年对中天合创的390万元的销售收入(含税),中天合创入账时间为2020年3月。督导组同时关注了信用政策的实际执行(即销售回款)情况,督导发现,发行人2019年与张家口煤机签订的一份销售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和期限的约定与说明的信用政策不符。根据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未对预收款、尾款、质保金进行明细核算,故未向督导组提供相关明细资料。但公司在反馈回复中说明,其向代理商支付的代理费与销售回款基本匹配。

请发行人说明:(1)部分收入确认时间与客户应付款入账时间差异较大的原因;(2)信用政策实际执行与说明不符的原因,对客户信用政策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3)未对预收款、尾款、质保金进行明细核算,如何确认公司向代理商支付的代理费与销售回款基本匹配,反馈回复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在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中未明确披露以设备送货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督导期间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充分,对于收入、应收账款等重要科目在申报前的,未勤勉尽责的原因。

7)关于研发费用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部分研发项目存在的情况,报告期内涉及金额万元。发行人研发领料存在的情况,如2019年7月领料万元,占当年研发领料的。但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督导发现,发行人部分研发材料,报告期内涉及金额万元;发行人部分研发材料,2019年涉及金额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研发项目存在取得安标证后继续领料的原因;(2)研发领料存在集中领料的原因及合理性;(3)研发材料来自不良品库及维修库,;(4)针对上述情况,逐项分析说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核查说明,公司研发费用金额。

8)关于成本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2019年5月前,维修业务材料成本通过“其他出库单”。2019年5月开始,发行人逐步规范领料,通过“生产领料单”归集项目领料成本。至2019年12月末,仍有少量领料出库时未归集到具体维修项目。中介机构未能提供资料以供督导组核查维修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请发行人说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具体原因,维修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关于票据收款

关于与关联方间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情况,发行人在反馈回复中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天信传动、山东拓新、青岛派特森等关联方之间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的情况,累计发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背书转让金额3,万元”。督导组获取了保荐机构提交的发行人与关联方间票据背书转让明细,金额合计亿,保荐机构未能提供有效资料说明其中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金额的准确性。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原因,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10)关于安标证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二

由于科创板较创业板推出早一年,现场督导的案例更多。限于微信文章篇幅的原因,此主题拟分为上下部分,在按照项目时间倒序的前提下,本文主要呈现的项目。

一、光华科技

(一)第三轮反馈

1)关于专利

2)关于研发费用

3)关于成本及毛利率

4)关于客户

5)其他

二、禾信仪器

(一)首轮反馈

1)关于前次问询回复

三、鸿铭股份

(一)第三轮反馈

1)关于营业收入

2)关于成本核算和核查

3)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4)关于关联方

5)关于江苏鸿禧建设工程

6)关于其他事项

四、赛赫智能

(一)首轮反馈

1)关于收入确认

2)关于研发费用

3)关于商誉

4)关于银行流水

五、艾索信息

(一)第三轮反馈

1)关于收入确认政策

2)关于收入截止性

3)关于2019年末向新增客户销售产品

4)关于与河南中融交易

5)关于研发费用及成本

(二)第五轮反馈

1)关于对广东军丰销售的商业合理性

六、中加特

(一)第三轮反馈

1)关于华夏天信

2)关于股东出资

3)关于资金流水

4)关于高毛利、相关研发投入与技术水平

5)关于代理模式及直销模式销售费用

6)关于收入

7)关于研发费用

8)关于成本

9)关于票据收款

10)关于安标证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三

公司(以下简称^v^乙方^v^)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xx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 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xx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xx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xx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xxx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v^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v^根据现行《^v^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v^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地址:

电话: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四

甲 方:

乙 方: ____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v^科学技术部监制

为掌握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及建设期和投产后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潍坊____公司委托____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环保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及预付款后7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总量申请版,如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环评所需资料及经费,则评价进度顺延。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准确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基本情况资料(工程概况、企业简介、总平面布置、资源、能源的储运、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污染物排放参数,污染治理措施等)及与工程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周围环境的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社会情况、工农业情况、土地利用规划等)。

2、提供环评执行标准的批文批复和总量申请指标确认书;提供经发局(委)的项目立项(备案)文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乙方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的39;协调工作(如污染源调查;用水、用电、供汽等证明;污水处理接收证明;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等)。

4、甲方负责提供公众参与调查材料。

5、甲方应为乙方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提供方便条件。

6、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由甲方委派专人同乙方项目负责人协调落实。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由乙方协助甲方将编制完成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____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乙方将负责根据各有关部门、专家组的意见,修改送审版环评报告书达到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2号),该项目技术服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180000)(包括监测费,不包括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和评估费)。合同签订后预付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报告书通过专家组评审,报告书(报批版)完成后付清余款。

因工程内容导致环评内容改动较大的,甲方要求评价时间加急等其他特殊情况,评价经费另行协商。

1、环评期间遇到的其他相关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环评涉及的项目名称如需修改,在报告书、报告表完成前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名称(或姓名) 潍坊____公司(签章)

乙 方 名称(或姓名) ____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签章)

日期: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五

卖方(乙方):市建邺区博世装饰材料销售中心

甲方向乙方购买地毯用于 总部办公室精装 项目,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详见乙方送样及附件项目材料表;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材料品质参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并满足业主方对地毯花纹及色泽的要求,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单位所确认的地毯样品,并确保所供产品符合甲方和业主的要求;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应规范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

1、供货的数量:由乙方自行前去现场实地测量以确定供货数量;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按乙方的包装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的下列要求执行:不计价、不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付

1、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办运输;(3)甲方自提自运。

3、 到货地点:

4、 运费、装卸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产品的交货单位: 甲方指定之施工现场负责汪宣南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

1、暂定合同总价为小写: 大写:人民币

2、供应单价:固定单价,上述供应单价包含完成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全部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及成品安装费用,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现场裁切安装费用、工人安装人工费、辅材费用、安装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包装、防护、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货送到 的运费、卸货费用、保险费及提供安装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等。

3、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署,支付2万元作为乙方备料款。 进度付款及结算:货物到场并经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凭外观检验而无法检查的其他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完成后按实际铺装面积结算,在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开具全额^v^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尾款5%作为质保完工一年后后支付。

5、付款方式,按下列第(2)项执行: (1) 现金;(2)支票;(3)汇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按业主、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报验。

第八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在10天内向乙方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包括邮寄函件、传真、书面递交等),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款额的2%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乘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违约金。

6、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在乙方供货期间连续贰次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并整改无果后或者乙方不予响应,买受人可另行指定合适材料供应商供应任何甲方认为合适的材料。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他两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1、询价函、乙方的报价资料及乙方的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以时间先后为准。

2、此合同单价金额如遇政策调整或市场物价等因素调整,本合同单价金额不得调整。合同单价亦不会因为最后供货数量与暂定数量的差异、人工、物价、汇率及费率的变动而调整,及与该些调整相关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本合同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六

在,我们自动化专业在校仪表楼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实习,此次实习由邓九英老师指导。实习内容是对石油化工的焦化实验装置的流程的认识与学习。在这两天的学习中,我懂得了延迟焦化的生产流程以及一系列在石油化工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这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

实习内容:

焦炭化(简称焦化)是深度热裂化过程,也是处理渣油的手段之一。它又是唯一能生产石油焦的工艺过程,是任何其他过程所无法代替的。尤其是某些行业对优质石油焦的特殊需求,致使焦化过程在炼油工业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焦化是以贫氢重质残油(如减压渣油、裂化渣油以及沥青等)为原料,在高温(400~500℃)下进行深度热裂化反应。

通过裂解反应,使渣油的一部分转化为气体烃和轻质油品;由于缩合反应,使渣油的另一部分转化为焦炭。一方面由于原料重,含相当数量的芳烃,另一方面焦化的反应条件更加苛刻,因此缩合反应占很大比重,生成焦炭多。

延迟焦化是一个成熟的减压渣油加工工艺,多年来一直作为一种重油深加工手段。近年来随着原油性质变差(指含硫量增加)、重质燃料油消费的减少和轻质油品需求的增加,焦化能力增加的趋势很快。

延迟焦化装置目前已能处理包括直馏(减粘、加氢裂化)渣油、裂解焦油和循环油、焦油砂、沥青、脱沥青焦油、澄清油、以及煤的衍生物、催化裂化油浆、炼厂污油(泥)等60余种原料。处理原料油的康氏残炭为3.8%-45%或以上,比重指数为。正由于焦化装置能处理炼厂各种残渣物料被称之为炼厂的“垃圾桶”,同时也是目前炼厂实现渣油零排放的重要装置。

延迟焦化装置的作用:将重质油馏分经裂解,聚合,生成油气、轻质油,中间馏分油和焦炭。

工作原理:由于重质油在管式炉中加热,采用高的流速(在炉管中注水)及高的热强度(炉出口温度500℃),使油品在加热炉中短时间内达到焦化反应所需的温度,然后迅速进入焦炭塔,使焦化反应不在加热炉中而延迟到焦炭塔中去进行,因此,称之为延迟焦化。

焦化所得的气体烃和液体油品中含较多的烯烃,安定性较差,故往往作为其他装置的原料或经加氢精制等处理后成为产品。

工艺流程

一、 焦化反应化学原理

焦化原料油所含烃类的分子很大,并有相当数量的芳烃。

2.缩合反应:烃类又发生缩合反应,使渣油转化成焦炭。

二、 工艺流程

延迟焦化装置的生产工艺分为焦化和除焦两部分,焦化为连续操作,除焦为间隙操作。由于工业装置一般设有两个或四个焦炭塔,所以整个生产过程仍为连续操作。

1、首先原料为温度90℃的减压渣油,由罐区泵送入装置原料油缓冲罐,然后由原料泵输送至柴油原料油换热器,加热到135℃左右进入蜡油原料油换热器,加热至160℃左右进入焦化炉对流段,加热至305℃进入焦化分馏塔脱过热段,在此与来自焦炭塔顶的热油气接触换热。原料油与来自焦炭塔油气中被凝的循环油一起流入塔底,在380~390℃温度下,用辐射泵抽出打入焦化炉辐射段,快速升温至495~500℃,经四通阀进入焦碳塔底部。

2、循环油和减压渣油中蜡油以上馏分在焦碳塔内由于高温和长时间停留而发生裂解、缩合等一系列的焦化反应,反应的高温油气自塔顶流出进入分馏塔下部与原料油直接换热后,冷凝出循环油馏份;其余大量油气上升经五层分馏洗涤板,在控制蜡油集油箱下蒸发段温度的条件下,上升进入集油箱以上分馏段,进行分馏。从下往上分馏出蜡油、柴油、石脑油(顶油)和富气。

3、分馏塔蜡油集油箱的蜡油在343℃温度下,自流至蜡油汽提塔,经过热蒸汽汽提后蜡油自蜡油泵抽出,去吸收稳定为稳定塔重沸器提供热源后降温至258℃左右,再为解吸塔重沸器提供热源后降温至242℃左右,进入蜡油原料油换热器与原料油换热,蜡油温度降至210℃,后分成三部分:一部分分两路作为蜡油回流返回分馏塔,一路作为下回流控制分馏塔蒸发段温度和循环比,一路作为上回流取中段热;一部分回焦化炉对流段入口以平衡大循环比条件下的对流段热负荷及对流出口温度;另一部分进水箱式蜡油冷却器降温至90℃,一路作为急冷油控制焦炭塔油气线温度,少量蜡油作为产品出装置。

4、柴油自分馏塔由柴油泵抽出,仅柴油原料油换热器、柴油富吸收油换热器后一部分返回分馏塔作柴油回流,另一部分去柴油空冷器冷却至55℃后,再去柴油水冷器冷却至40℃后分两路:一路出装置;另一路去吸收稳定单元的再吸收塔作吸收剂。由吸收稳定单元返回的富吸收油经柴油富吸收油换热器换热后也返回分馏塔。

5、分馏塔顶油气经分馏塔顶空冷器,分馏塔顶水冷器冷却到40℃,流入分馏塔顶气液分离罐,焦化石脑油由石脑油泵抽出送往吸收稳定单元。焦化富气经压缩机入口分液罐分液后,进入富气压缩机。

6、焦炭塔吹汽、冷焦产生的大量蒸汽及少量油气,进入接触冷却塔下部,塔顶部打入冷却后的重油,洗涤下来自焦炭塔顶大量油气中的中的重质油,进入接触冷却塔底泵抽出后经接触冷却塔底油及甩油水冷器冷却后送往接触冷却塔顶或送出装置。塔顶流出的大量水蒸气经接触冷却塔顶空冷器、接触冷却塔顶水冷器冷却到40℃进入接触冷却塔顶气液分离罐,分出的轻污油由污油泵送出装置,污水由污水泵送至焦池,不凝气排入火炬烧掉。甩油经甩油罐及甩油冷却器冷却后出装置。

焦化生成的焦炭留在焦炭塔内,通过水力除焦从塔内排出。

延迟焦化装置所产气体、汽油,分别用气体压缩机和泵送入吸收稳定部分进行分离得到干气及液化气,并使汽油的蒸汽压合格;柴油需要加氢精制;蜡油可作为催化裂化原料或燃料油。

三、 除焦原理:

由高压水泵输送的高压水,经过水龙带、钻杆到水力切焦器的喷嘴,从水力切焦器喷嘴喷出的高压水形成高压射流,借高压射流的强大冲击力将石油焦切割下来,使之与水一起由塔底流出。

钻杆不断地升降和转动,直到把焦炭塔内石油焦全部除净为止。

延迟焦化过程的主要设备:

1)焦炭塔是用厚锅炉钢板制成的空筒,是进行焦化反应的场所。焦炭塔是轮换使用的,即当一个塔内焦炭聚结到一定高度时,通过四通阀将原料切换到另一个焦炭塔.聚结焦炭的焦炭塔先用蒸汽冷却,然后进行水力除焦。

2)水力除焦设备

3)无焰燃烧炉。焦化加热炉是本装置的核心设备,其作用是将炉内迅速流动的渣油加热至500℃左右的高温。因此,要求炉内有较高的传热速率以保证在短时间内给油提供足够的热量,同时要求提供均匀的热场,防止局部过热引起炉管结焦。为此,延迟焦化通常采用无焰炉。

延迟焦化过程的产品

延迟焦化过程的产品包括气体、汽油、柴油、蜡油和石油焦。

焦化产品的主要性质如下:气体 焦化气体中含有20~35%的不饱和烃和30%左右的甲烷,是化工和制氢的很好原料,也可作为燃料。汽油 焦化汽油含有较多的烯轻组分,性能很不安定,辛烷值也很低,质量较差,不能直接作为商品汽油出厂,必须经酸碱洗涤再蒸馏,或经过加氢精制,才能作为出厂商品汽油的调合组分。柴油 焦化柴油也因其安定性能不好,亦需再次加工才能使用。可和蜡油混炼作为催化裂化原料,也可作催化加氢的原料,进一步生产其它优质燃料油。蜡油 焦化蜡油可供其它二次加工装置做原料,很少直接出厂。亦可和其它渣油调合作为锅炉燃料。石油焦 石油焦是焦化装置的独有产品,其数量和质量是延迟焦化装置的主要控制指标。

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实习,我认识到了石油化工生产方面的一系列知识,加深了我对石油化工的认识,激发了我对石油化工的兴趣,也让我看到了未来就业的方向。同时我也要感谢老师们对我们的详细讲解。这次实习让我们都受益良多。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七

根据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涉及“搅拌装置”的设备为3台15立方米搅拌罐,投入使用时间为2018年。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有3台污水处理装置,其中1台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台账显示“3#釜搅拌改造”信息,改造时间为一天,但相关信息未显示设备改造与搅拌装置专利的关系,保荐机构亦未提供该专利对污水处理作用的试验资料。根据发行人二轮问询回复,公司在2020年5月之后的全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均与“搅拌装置”专利相关。

请发行人说明:(1)首轮回复中3台搅拌罐涉及“搅拌装置”,与督导发现仅1台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台账显示“3#釜搅拌改造”;(2)首轮回复中“搅拌装置”专利涉及的3台15立方米搅拌罐在生产过程中如何运用、相互关系,是否互相替代或为工序上前后关系,是否均结合“搅拌装置”专利予以改造并有改造记录,改造具体内容、时间;(3)发行人全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水处理流程,全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搅拌装置”有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均需利用3#釜进行进行搅拌处理。

就“陶瓷用辐射固化环氧树脂涂料专利”,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根据保荐机构工作底稿,该专利用于生产gh2233聚酯树脂产品且仅于2020年5月实现了两笔销售,合计收入万元,未见购买该专利前使用该技术。根据二轮问询回复,公司目前开发的陶瓷用粉末涂料聚酯树脂产品(即gh-2233)在2020年5月实现了万元销售,金额较小,主要系下游客户对于新技术产品推广接受尚需时间。根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由于成本、性能、环保方面的因素,聚酯树脂在粉末涂料中的用料比例逐步上升,越来越多地取代了环氧树脂等用料。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购买“陶瓷用辐射固化环氧树脂涂料专利”所生产的陶瓷用粉末涂料聚酯树脂产品(即gh-2233)产品性质,属于聚酯树脂还是环氧树脂;(2)环氧树脂逐渐被聚酯树脂涂料代替的原因,替代情况,发行人利用“陶瓷用辐射固化环氧树脂涂料专利”专利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行业发展主要趋势,该类产品未来是否能够持续获得收入,下游客户对于新技术产品推广接受尚需时间的原因。

2)关于研发费用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研发技术服务部门隶属关系;技术服务部门人员薪酬高于其他研发部门的原因,其从事的主要工作与销售售后工作的关系,是否;按照承担工作实际内容,划分上述部门人员从事的研发工作和销售售后工作;(2)、主要记录内容,除定期会议记录外是否存在其他工作记录及主要内容。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1)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上述7位人员的主要日常工作,说明基于重要性原则将其计入研发费用是否合理恰当。

保荐业务督导发现,反馈回复中披露的“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及产品名称”中,存在研发形成的的情况。2017至2019年,上述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万元、17,万元和20,万元。

根据二轮问询回复,发行人研发项目部分形成了产品,部分未形成。请发行人说明:(1)出现研发形成的产品牌号时间晚于该牌号产品销售时间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2);部门项目其的原因。

保荐业务督导发现,编号3号的反应釜,且研发和生产的;保荐机构工作底稿中,研发釜写明了“未编号”。督导发现,申报前保荐机构进行资产盘点时,。督导期间,保荐机构也未提供进一步证据,证实前述编号同为3号的研发用釜和生产用釜并非同一个釜。

请发行人说明:(1)生产中的3号的反应釜存在研发和生产同时进行的原因;公司针对研发反应釜是否进行编号,研发中是否适用生产反应釜的情况;(2)生产用反应釜和研发用反应釜的具体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成本及毛利率

请发行人说明:汇总说明充分利用反应釜有效容积、缩短生产周期、提高设备运行次数对2万吨聚酯树脂项目产能利用率的提升情况,并分析产能利用率维持在高水平的合理性。

保荐业务督导发现,发行人2016至2019年的投入产出率分别为、、、。根据保荐机构提供的《聚酯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物料平衡表显示,发行人聚酯树脂产品的总收率为;根据保荐机构新戊二醇(npg)与对苯二甲酸(pta)的酯化反应方程式,计算出聚酯树脂占总投料的摩尔质量理论比例为。督导组抽取了ep-1705、gh-1156b、gh2210、gh-4403、gh-5501等5种产品的投入产出情况,其中2018年gh-5501号产品、gh-4403号产品,以及2019年gh-4403号产品的投入产出率均超过了前述投入产出率参考依据,且gh-4403号产品产能利用率持续上升。

根据二轮问询回复,从单个产品或批次来看,公司部分产品或批次的得率可能高于理论值,主要原因为:公司聚酯树脂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不能作为产成品入库的头尾料或不合格品可作为其他产品或批次的生产投料进行回掺导致。

请发行人说明:(1)《聚酯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反应方程式中计算的投入的影响;公司投入产出率高于反应方程式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8年gh-5501号产品、gh-4403号产品,以及2019年gh-4403号产品的投入产出率超过投入产出率参考依据,且gh-4403号产品产能利用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保荐业务督导发现,保荐机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推算出平均每吨酯化水需投入的双氧水数量为160-180千克。但是,根据保荐机构提供的40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样本(保荐机构自行抽样),督导发现,该台账记录的每吨酯化水耗用双氧水数量。

请发行人说明:(1)台账样本中记录的每吨酯化水耗用双氧水与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的原因;(2)分析双氧水的耗用量和聚酯树脂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公司研发活动是否需要予以排污,是否耗用双氧水及相关情况。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客户

保荐业务督导发现,根据保荐机构收集的相关回函情况来看,其。2017至2019年,报告期各期销售金额排名100名之外的中小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3,万元、19,万元和21,万元。根据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部分销售人员的薪酬与销售业绩挂钩。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补充核查了该部分销售人员的薪酬与销量的一致性。

请发行人说明:(1)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下滑的原因;公司,之间的匹配关系;(2)。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1)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是否能够保证公司收入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5)其他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福利企业考勤系统打卡记录中,2019年1月整月的福利企业考勤记录存在考勤时间、打卡记录异常,79名残疾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勤,保荐机构无法合理解释缺勤原因。该月缺勤半月以上残疾员工与全勤残疾员工的工资无明显差异。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申报社保、税收优惠时;(2)。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1)关于前次问询回复

发行人在本次申报前曾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前次科创板申报已撤回。

请发行人说明:(1)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结论;(2)前次申报撤回原因;(3)两次申报差异情况及原因;(4)更换审计机构的原因。

1、经营规模

问题分析:前次申报中,公司经营规模较小,前次审核对公司“预计市值能否满足10亿元”重点关注。

2、部分会计处理的恰当性

具体问题

问题分析

前次申报中,公司研发样机实现销售时,比照产品销售确认收入,。前次审核重点关注研发样机确认销售收入的合理性及。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

前次申报中,公司从2018年开始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16年及2017年均未确认),导致前次2018年申报报表所得税费用为负。前次审核重点关注。

研发样机与存货的划分

前次申报中,公司将禾信康源研制的10台cmi-1600中的5台认定为研发样机,另外5台认定为库存商品。前次审核重点关注在领料及研制过程均的情况下,。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9篇)篇八

1)重点关注。这也切合科创板特点。上交所督导时对研发费用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等。

2)上交所更专业,真正做到了的督导。深交所要求范围大,从结果上来看似乎有点。

3)从两个板块的督导情况来看,多数项目在经历两轮反馈,交易所对项目大概摸底熟悉过后,会对发行人启动项目督导,这样在第三轮披露的反馈回复中便能体现现场督导的结果。当然,也不乏经历一轮反馈后乃至于无反馈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项目,这样的项目自然是扛不住而以撤回告终,我们便无法从公开渠道中查阅到任何信息了。

5)。关于现场督导的信息只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检索得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交所现场督导的理念,也与上文第2、第4点遥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