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

时间:2023-06-28 10:09:54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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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篇一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乡村绿化美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与农民群众期盼的优美生态环境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乡村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产业发展需求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瞄准乡村绿化突出短板,一村一策,缺什么补什么。避免发展模式趋同化、建设标准“一刀切”。

2.保护优先、留住乡愁。保护乡村地形地貌、水系水体、林草植被等自然生态资源,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维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综合提升乡村山水林田湖草自然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

3.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基础,尊重村民意愿,按照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有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合理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标准。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动员村民自己动手,自觉投身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调控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6.4%,努力建成365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力争创建3-5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一)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结合古村落、古建筑、名人古迹等保护,依据地形地貌,加强护村林、风水林、景观林保护,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古树名木、风水林、珍贵树种等进行挂牌保护。对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发挥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的巡护作用,落实巡护责任,抓好林草火源监管和重大病虫害灾情报告,及时组织除治,减少灾害损失。

(二)增加乡村生态绿量。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护路林、护岸林、风景林、游憩林、康养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林网等建设。推进乡村绿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地形地貌,将农田、果园、山地、森林、草原、湿地、古村、遗址等特色景观联成一体,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开展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矿山废弃地、重金属污染地等绿化美化。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有条件的可开展立体绿化,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慎用外来树种集中连片造林,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防止“奢侈化、媚外化”等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做法。

(三)提升乡村绿化质量。要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壮苗,优先使用保障性苗圃培育的苗木开展乡村绿化。重视种源和遗传品质,造林用种用苗必须具备“两证一签”。做好绿化苗木供需衔接,避免长距离调运种苗。鼓励营造混交林,加强造林后期管护,确保成活成林见效。对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河流公路两侧林带、环村林带、农田林网等进行补植修护,构建完整的村庄森林防护屏障。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实施修复改造,提升防护林网功能质量。对成过熟林、枯死林木进行更新改造,优化防护林网结构,提升防护林网、林带生态功能。对乡村范围内的中幼龄林,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促进天然更新,优化森林结构,培育健康稳定的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草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林草产业品牌,提升林草产业品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林草产业振兴,实现林草产业富民。做好“特”字文章,结合地方传统习惯,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干鲜果、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推广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用好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县域内乡村绿化美化的内容、任务、标准,将任务落实到行政村,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重大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利用生态科普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解读乡村振兴政策,提高村民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抓点示范。各市(州)至少确定1—2个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2-3个乡镇开展森林乡镇建设试点,每个乡镇至少确定3-5个行政村开展森林乡村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批乡村绿化美化成功经验,形成一批能复制、可学习、可推广的成熟技术、建设方式和管护机制。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8月23日前将确定的试点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名单上报省林草局。

(四)持续稳步推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既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分阶段部署、分年度实施,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和传统习俗,根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产业发展需要,由易到难、有序推进,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常态化。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节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自然条件好、气候条件适宜、树种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加快乡村绿化美化进程。有条件的地方要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创建更多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干旱地区要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林草比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逐步提高生态宜居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乡村绿化美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各项任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对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县进行通报表扬,重点宣传。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督促指导。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促请党委政府将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责任清单。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策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结合现有林草工程,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成果共建共享,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四)确保建设成效。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下乡指导编制乡村绿化美化规划设计,以建立科技示范点、技术承包、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技术指导服务,提高乡村绿化美化成效。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树立良好的村风村貌、家风家训,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村民生态保护意识,巩固乡村绿化美化成果。

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篇二

根据《__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__市村庄绿化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村庄绿化中的经验和问题,制订本实施计划方案。

一、绿化原则

2、分类指导,因村而宜的原则。依据我县区位、经济状况,我县村庄绿化分为三大类,即(一)园林型:指经济状况较好,处于城市周边或交通干线上,要达到村内有园,村外有林,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化效果;(二)林果型:指经济状况一般,适应种植林果的村庄,要体现街道大树成行,庭院花果飘香,村周林果满山的效果;(三)生态型:指经济状况较差,地理偏辟的山区、丘陵区,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体现村内随处有绿,村周林木遍地的效果。

3、统筹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村庄绿化内容包含五方面,即村道绿化、街巷绿化、村周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农家庭院绿化。设计施工要兼顾五个方面,但重点是村内外街道和村周绿化,按工程量划分是:村内外道路占工程量的50%,村周绿化占工程量的30%,庭院和公共场地占工程量的20%。设计施工中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紧邻村之间通道绿化衔接,公共绿地共享;二是村庄绿化中原有林木与新栽树木之间的衔接,要较好地体现整体性。

4、主体明确,专业施工的原则。村庄绿化的实施主体是有绿化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它是村庄绿化的组织者、享有者、管护者。因此各乡村必须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有关工队进行设计。绿化施工依设计进行。要尽可能采取专业化施工的方式,栽植抚育一年后由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兑现补助资金。所栽树木、绿地由实施村做好长期的管护工作。

二、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是:村庄主要进出村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要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

2、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高大乔木,常青树种可营造小景点,或在乔木内侧点缀栽植。

3、村中街巷绿化要在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树种主要以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

4、村内学校、村委、街心等公共场所绿化可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以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

5、环村林带绿化原则上沿路渠、河滩地、边缘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层山脊线内。

6、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岛状栽植高大乔木,也可营造小景点。

7、平川区村庄绿化率和新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山区、丘陵区和旧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三、技术指标

1、苗木指标:进出村路、村街道绿化苗木不小于2.5厘米,针叶乔木要求树高1.0米、冠幅0.4米以上并带好母土,核桃、枣、杏树等经济树苗木为两年生的嫁接苗,灌木树种为两年生,株高0.5米以上或头数为五头左右。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2、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7米×0.7米×0.7米,灌木树坑规格为0.5米×0.5米×0.5米,村内街道、进出村路、单位绿化乔木换土要求为1米×1米×1米,花灌木换土为0.6×米×0.6米×0.6米,草坪换土要求为0.6米厚,并对土壤改良。在保证不窝根的前提下,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单位绿化要注重树木搭配的艺术效果。

3、管护要求:及时松土、除草、浇水,修理树盘,防治病虫害,促进其快速生长,使其早日成景出效。

四、设计、施工和验收

村庄绿化以省市县资金为基准,按资金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村庄绿化施工采用专业施工的制度,由林业部门监督,实施村发包招标,招标后严格按设计施工。村庄绿化要严格按设计标准,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验收,成活保存率大于85%。具体标准执行市林业局的验收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任务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督导和组织验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能、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所实施的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庄绿化成果。

(三)严格检查,限期完成。县政府将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对各乡村进行认真严格考核并及时组织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乡村予以表彰,完成任务差的乡村进行通报批评。

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篇三

根据《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晋中市村庄绿化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村庄绿化中的经验和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2、分类指导,因村而宜的原则。依据我县区位、经济状况,我县村庄绿化分为三大类,即(一)园林型:指经济状况较好,处于城市周边或交通干线上,要达到村内有园,村外有林,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化效果;(二)林果型:指经济状况一般,适应种植林果的村庄,要体现街道大树成行,庭院花果飘香,村周林果满山的效果;(三)生态型:指经济状况较差,地理偏辟的山区、丘陵区,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体现村内随处有绿,村周林木遍地的效果。

3、统筹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村庄绿化内容包含五方面,即村道绿化、街巷绿化、村周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农家庭院绿化。设计施工要兼顾五个方面,但重点是村内外街道和村周绿化,按工程量划分是:村内外道路占工程量的50%,村周绿化占工程量的30%,庭院和公共场地占工程量的20%。设计施工中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紧邻村之间通道绿化衔接,公共绿地共享;二是村庄绿化中原有林木与新栽树木之间的衔接,要较好地体现整体性。

4、主体明确,专业施工的原则。村庄绿化的实施主体是有绿化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它是村庄绿化的组织者、享有者、管护者。因此各乡村必须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有关工队进行设计。绿化施工依设计进行。要尽可能采取专业化施工的方式,栽植抚育一年后由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兑现补助资金。所栽树木、绿地由实施村做好长期的管护工作。

总体要求是:村庄主要进出村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要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

2、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高大乔木,常青树种可营造小景点,或在乔木内侧点缀栽植。

3、村中街巷绿化要在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树种主要以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

4、村内学校、村委、街心等公共场所绿化可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以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

5、环村林带绿化原则上沿路渠、河滩地、边缘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层山脊线内。

6、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岛状栽植高大乔木,也可营造小景点。

7、平川区村庄绿化率和新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山区、丘陵区和旧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1、苗木指标:进出村路、村街道绿化苗木不小于2.5厘米,针叶乔木要求树高1.0米、冠幅0.4米以上并带好母土,核桃、枣、杏树等经济树苗木为两年生的嫁接苗,灌木树种为两年生,株高0.5米以上或头数为五头左右。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2、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7米×0.7米×0.7米,灌木树坑规格为0.5米×0.5米×0.5米,村内街道、进出村路、单位绿化乔木换土要求为1米×1米×1米,花灌木换土为0.6×米×0.6米×0.6米,草坪换土要求为0.6米厚,并对土壤改良。在保证不窝根的前提下,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单位绿化要注重树木搭配的艺术效果。

3、管护要求:及时松土、除草、浇水,修理树盘,防治病虫害,促进其快速生长,使其早日成景出效。

村庄绿化以省市县资金为基准,按资金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村庄绿化施工采用专业施工的制度,由林业部门监督,实施村发包招标,招标后严格按设计施工。村庄绿化要严格按设计标准,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验收,成活保存率大于85%。具体标准执行市林业局的验收方案。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任务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督导和组织验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能、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所实施的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庄绿化成果。

(三)严格检查,限期完成。县政府将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对各乡村进行认真严格考核并及时组织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乡村予以表彰,完成任务差的乡村进行通报批评。

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篇四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美环境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培育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形象,做到以环境带作风,以环境树形象,以环境提效能,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根本目的。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梁鸽翔

2、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后勤组全体同志

三、工作任务

1、绿化美化校园按照“能绿则绿”的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绿化,科学搭配花草树木的品种,针对目前学校的整体格局,充分开发每一块能够绿化美化的土地资源,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智慧,深入调研,全面谋划,认真落实,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2、利用本土苗木种子结合本地实际,就地取材,充分发动全校师生捐献花草苗木的种子和幼苗,用足用实用好本土资源,恰到好处地实现绿化、美化的目标任务。

3、积极创设景观通过垂直挂绿,阳台摆绿,栏杆绕绿等方式,增加校园绿量,提升校园绿化档次,要求各班及处室,充分发动师生,献策献力,在教室及处室内栽培合适的花木,并安排学生专人管护,以此达成育花育人的双重效果。

4、净化美化校园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大整治活动,消除校园内的垃圾和杂物,使校园卫生干净整洁,在师生中开展“我为校园增绿”和“校园花朵我载植”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全体师生“爱花、爱草、美化环境、美化校园”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立足现状,大胆创新对我校现有花园、绿化带重新进行修剪、整形。以求有新变化、树立新形象、创设新环境。

6、针对我校今年校园、操场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大谋划、小调整。重在维护、修剪、整形。工程结束后全面实施校园绿化美化,改善校园面貌,优化育人环境,树立学校新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20日),宣传动员。学校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全体师生参与绿化美化活动。

第二阶段(3月21日―――4月10日)制定计划。校工会和政教处、后勤处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要求。

第三阶段(4月11日―――4月20日)组织实施。根据实施细则,按计划有步骤地高质量地落实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各班组、各处室全力抓好落实,做到空地绿成苗,花园花常开。

第四阶段(4月21日―――5月10日)总结汇报。“五一”假后,学校按照实施细则和工作要求,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面积达标,质量创优。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校园环境的优化美化活动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作风,提升质量的有效措施。因此,全体师生要人人参与,全员动手,积极完成此项工作。

2、科学谋划校工会、政教处、后勤处要在全体师生中展开调研,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细则,为第三阶段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当好指挥。

3、落实责任根据“谁的区域谁管护”的要求,落实好绿

化美化区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抓好抓实花木的日常施肥、浇水、修剪及除虫防病害工作,做到个个参与,责任明确。

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篇五

为认真开展好我村“美化家园清洁乡村”活动,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以“六清理三绿化五改一建立”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通过“六清理三绿化五改一建立”,使农村路渠通畅,村庄绿化美化,人畜住舍分离,垃圾统一处理,管理机制健全,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明显加强,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1、农民自主、“两委”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在活动开展中,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动员村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村“两委”在全局上进行引导,积极争取上级在技术、资金和物质方面的支持,广泛动员本村富裕党员和个体老板支持和参与。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满足村民实际需要为前提,以现有条件设施为基础确定活动目标和项目,量力而行搞建设,先易后难地开展活动,不搞政绩工程、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3、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服从和服务区、镇整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杜绝浪费。科学制定和实施计划,分步骤扎实推进,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事情入手,立足于逐步改善,不盲目求快。

4、统筹兼顾、长效管理。既注重短期内使村民能看到效果的整治项目,又统筹兼顾有利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建设项目。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避免反弹。

(一)集中进行“六项清理”。针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棚舍乱搭、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畜禽乱跑等现象,集中开展“六项清理”活动。

1、清理农户室内卫生,实现住舍与圈舍分离,牲畜不散养、乱拴。

2、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

3、清理疏浚村内排污沟,争取新建煤建路、水厂路、粮站路两侧排污沟,总长670米。

4、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整修残旧的围墙院落。

5、清理公共地带的垃圾和牲畜粪便。

6、新规划建设3个垃圾池。

(二)全面开展“三项绿化”。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有一块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四旁”(即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充分绿化,庭院绿化率达到60%,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1、绿化庭园。利用房前屋后“四旁”空地种花植树,因地制宜发展“四小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苗圃园)。

2、绿化村庄。利用空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发展片林或林带。

3、绿化道路。全面绿化乡村公路、连接村庄的道路以及河流、渠道、塘坝两边。

(三)大力开展“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厨)工作。

1、改路。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干道以及户户通道逐步实现硬化,主干道与公共活动场所有路灯照明,排水通畅。无路障。

2、改房。逐步对房屋墙壁统一粉刷,使村庄房屋墙体整洁美观。杜绝危房。乱搭乱建全部拆除。新建房屋必须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改水。争取市财政资金,对村集中供水系统进行彻底改造,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实现100%安全饮水。

4、改厨。结合沼气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秸秆气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用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现在农村的柴草灶,方便生活,净化厨房。

5、改厕。拆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在人口较多的居民点建设无害化公厕,鼓励农民建设沼气式厕所和家庭水冲式厕所、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购买保洁工具,建立村保洁队伍,负责村庄内生活垃圾收集,村庄主干道路以及公共场所保洁清扫,用机动三轮车、人力环卫车将垃圾运送到中转站。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定点投放垃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保洁工作有章可循。开展“十星文明户”、“文明村组”等创建活动和篮球赛、歌舞大赛等文化活动,树立和奖励典型,促进和带动村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增强文明意识。建设文化大院,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不断提升村民文化层次和综合素质。

(一)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动员广大村民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活动能够顺利推进。

(二)健全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注重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手、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责任。各村民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最新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文章实用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