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

时间:2023-07-14 07:08:27 作者:储xy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篇一

为巩固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使参保群众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院配合医疗保险中心对参保群众进行健康体检。

一、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漏保、断保的除外)。

二、体检时间:

2008年7月8日至2008年10月31日

三、体检项目:

内科:包括血压、心肺听诊

外科:包括腹部、四肢关节、淋巴结、甲状腺、脊柱、泌尿生殖系统 妇科:包括乳透、生殖系统、宫颈刮片等(宫颈刮片由司机班负责送至东杉医院并取回检验结果交医务科)

功能科:包括全腹彩超、静态心电图检查

检验科: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脂全项、血糖、肝功加奥抗(奥抗阳性者查乙肝五项)。

放射科:包括胸透

四、体检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清华

(二)体检科

体检科主任:张月云(负责体检具体工作)

孙福栋组:负责各科体检、出终检报告

成员名单:

内科:、王云(副主任医师)、马洪玲(主治医师)、王连清(主治医师)舒晓媛(医师)、高淑芹(主治医师)、杨秀云(主治医师)外科:高连中(主治医师)、钱鑫(医师)、屈广新(医师)妇产科:李冬辉(医师)、^v^凤(医师)

放射科:冯建华(主治医师)

功能科:王海江(医师)、曾建华(医师)

检验科:陈细文(主管检验师)、吴娜(检验师)

冯宁组:打印体检报告

成员名单:胡永红、李阳

韩雪英组:导医5名

五、具体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后勤准备工作:

(1)对原口腔科、眼科进行清洁整理,口腔科用屏风隔断,作为内科、外科体检处,眼科做为b超体检检查室。

(2)设立体检科,牌子钉在原耳鼻喉科门诊外面,做为体检电脑存放处,并将便民服务处封顶,安装空调,收拾干净。

(3)其他检查科室标识由后勤负责安排制作,于7月8日前与医务科协商粘贴在适当的位置(其中内科、外科体检处在原口腔科门诊,b超体检处在原眼科门诊,妇产科、五官科、放射科、心电图、检验科在本科室门诊,乳透在妇产科)。

(4)在大厅设立举报箱、公示栏,公示栏内容由医务科撰写。

(5)后勤印制体检表及发放体检人员一封信。

2.器械科准备工作:

(1)电脑、宽带、刷卡器安装在便民服务处,保证设备完好,迎接2008年度医保体检。

(2)申请购买乳透仪一台,安装在妇产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医务科准备工作:

(1)体检组织(凡抽调的人员不应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体检组织)

(2)体检工作开始前再次召开参加体检工作人员为主的专题会

议,演练部署体检工作程序。

(3)安排专职人员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程序

4.护理部准备工作:

(1)抽调专职导医人员并作好培训。

(二)体检过程中具体要求:

(1)各科应认真、细致、按要求检查,不要走过场,不要给体检人员留下不负责任的印象,另外尽量减少某些疾病的漏诊。

(2)要求全天开放

(3)体检科人员要细致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卡号。体检后化验单粘帖、分类汇总、上传,尽量作好、作细。体检结束后,3天内将体检表终检写好,体检建议打印好,3天后交给体检人员。

(4)对体检人员耐心解答,尽到告知义务,避免发生吵架现象。如抽血后检验医师应提醒体检人员按压5分钟以上,超声检查应空腹憋尿,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体检人员或家属。

(5)2008年内住过院的,有过体检的人员,想换药的要出具相关的证据(出院证及诊断证明或检验、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由张月云主任开具处方并签字才能到药房取药。

(6)导医人员导引工作热情、周到,不能敷衍了事。

总之,医保体检是对医院能力的考验,还是医院外树形象的宣传,各科室配合好工作,圆满完成今年体检任务。

医务科

2008年7月1日

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篇二

为加强我院医保工作的管理,更好的履行我院与xxx市区县医保局签订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承诺,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医保的目的和意义

1、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2、逐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3、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国梦。根据协议要求,结合我院院情,不断以满足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从整体上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原则和目标

原则:自愿交费,以收定支,就近就医、方便群众、自主选择,科学管理、民主监督、互助共济,科学补偿,合理利用,普遍受益。

-1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保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篇三

衡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v^《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对不同层面群体的医疗保障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需求;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群众自愿,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的衔接。

第三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市、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第四条 市^v^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拟定、实施、管理和监督;市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核拨工作,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市^v^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参保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础医疗服务;市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入托幼儿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市^v^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和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市民政部门负责低保、低收入人员身份认定,配合^v^门做好特困人群的数据统计和参保登记工作;市残联部门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身份认定,配合^v^门做好残疾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市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县(市)上述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桃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相关部门的工作,具体组织好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参保登记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学校、幼儿园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办机构,在各级^v^门指导下,具体承办入户调查、申报登记、材料信息审核、信息录入和医保病历本、ic卡发放等工作。

第五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市、县(市)为统筹单位,由市本级、县(市)两级统筹,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同时启动,同步推进。桃城区、开发区参加市本级统筹,其余县(市)统一执行本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的主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参保范围

(一)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

第三章 筹资标准和补助办法

第八条 市本级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外,剩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各补助50%。

第九条 除中央、省财政对各县(市)补助外,市财政不再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市)补足。第十条 各类学生、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10元)。个人缴纳50元,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补足。

上述人员中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1-2级)居民,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负担,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补助。在校大学生所需政府补助资金,除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补助。

第十一条 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50元)。个人缴纳190元,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补足。

上述人员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1-2级)居民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负担,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补助。

第十二条 属于市开发区所辖的各类居民的补助,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外,市财政和开发区财政各负担50%。

第十三条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单位补助资金在税前列支。

第四章 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

第十四条 各类学生、入托幼儿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将参保人员基础信息、代收的医疗保险费,统一报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城镇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所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为参保居民打印缴费单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参保居民将医疗保险费缴至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

(一)低保对象;

(二)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含各类学生);

(三)年人均收入不足本市、县(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分之一的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第十五条 参保居民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凡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同时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新生儿自户籍落户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一年一次性预缴费制,一年为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

(一)各类学生、入托幼儿按学年缴费,每学年初办理参保登记和变更相关参保信息、缴纳本学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期。

(二)除学生和入托幼儿外的其他城镇居民,均按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办理参保登记、预缴费及变更居民医保信息。2009年征收半年医保费并报销下半年医疗费,2010年1月征收2010年度医保费,以后每年9月至10月征收医保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期。

第十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参保居民人数和财政补助金额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列入下年度预算。财政部门于次年1月底前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财政专户。

第十九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帐户。

第二十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纳入统筹基金后不予退费。

第五章 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儿童用药品种和范围。住院发生的费用除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外,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二十二条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二)支付各类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及肝、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缓解期的血液病发生的门诊费用。 第二十三条 城镇参保居民每次住院需自己负担一定额度的医疗费,即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等级确定: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0元。

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统筹基金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000元。第二十四条 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以及使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的,个人先自付10%,其余90%再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第二十五条 参保居民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及肝、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各类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缓解期的血液病)需要门诊治疗的,持本人医保证(ic卡)、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期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验、化验报告等资料随时申报,经^v^门认定后,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医疗证》,持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门诊治疗可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每年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缴费年限与医疗保险待遇挂钩。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累计最高不超过9%。参保居民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按新参保人员重新计算缴费年限。第二十七条 参照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运作方式,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甲类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75%,个人自付25%,乙类先自付10%后,再按此比例支付。大额医疗保险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

第六章 医疗管理

第二十八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参保居民因病需要就医时,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险ic卡、医保证到^v^门公布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就医。

第二十九条 参保居民因病住院确需转外治疗的,须由转出医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因急诊需在非定点或非选择医院住院的,应于入院后3日内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转到外地住院或非定点医院治疗的,出院后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手续、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收费明细表和有效费用单据按规定结算。未按程序自行入院治疗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一)在国外或港、澳、台治疗的;

(二)自杀、故意自伤、自残的;

(三)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五)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一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定点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监督管理。违反协议规定的,追回违规资金并处以违约金,违约金可用于奖励、宣传等支出;情节严重的,终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各级^v^门组织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v^门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第三十三条 参保居民弄虚作假,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居民医保基金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基金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四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各级财政的补助基金、基金利息和增值收入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组成。第三十五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项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管制度。第三十六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国家规定免征各种税费。

第三十七条 各级^v^门和财政部门,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八条 市^v^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居民收入的提高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办法和医疗保险待遇等做出相应调整,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 各级^v^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居民人数按比例增加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第四十条 每个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使用再就业公益性岗位指标配备1-3名医疗保险协管员。各级财政对每个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拨付开办费10000元,并按参保居民人数对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学校、幼儿园给予经费补助,补助标准2元/人年,开办费及补助资金属于市本级管理的由市、区(桃城区、开发区)财政开支,属于县(市)管理的由县(市)财政开支,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市本级开办费的补贴由市、桃城区各拨付5000元,经费补助由市、桃城区各补1元。属于开发区所辖社区的补助由市、开发区各负担50%。第四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各级^v^门负责本辖区医疗保险协管员的管理,街道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v^门负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和工资发放,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因重大疫情、灾情及突发性事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四十三条 市^v^门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实施方案由市^v^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方案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篇四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成机构改革后的各项事务工作

东湖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东湖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作为二级事业单位从区人社局划归区医疗保障局管理。东湖区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迅速制定了三定方案,调整了办公用房,配齐了工作人员,理顺了单位隶属关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为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工作

1.巩固成果,努力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在2019年度缴费结束前,我局进一步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向社区居民发放医疗保险宣传材料,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功能,清理出2018年已缴费但2019年未缴费人员名单,通过短信通知其及时缴费。截止12月底,我区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万人。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566元调整为至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703元,提高中小微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2.落实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贯彻落实^v^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洪发[2009]25号)文件精神。将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63家,职工6785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做到应保尽保。

3.加强协调,平稳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交接工作。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对接与沟通,及时与税务部门交流、研究社会保险费征政策,协调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参与税务统一征收的经办模式、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等的构建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征缴相关的基础数据的清查整理工作。努力做到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平稳过渡、无缝街接。

4.贯彻落实门诊统筹制度,保障参保群众医疗待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政策秋冬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共印发五万份宣传资料,通过“五进”方式开展秋冬集中宣传活动。2019年11月12日联合区卫健委开展南昌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启动仪式。12月13日,南昌市首例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受益人在东湖区产生。

(三)落实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政策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脱贫解困政策。我局认真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做好我区城镇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意见,并编制宣传手册,加大对此项政策的宣传。同时,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为城镇贫困群众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助。实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拟参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标准为全区3310名城镇贫困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城镇贫困患者最终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2.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我局从2019年4月份开始选派人员到区民政局参与医疗救助相关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平稳顺利交接做好准备。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将城镇特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筹资人群范围,将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城镇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合理设置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自负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全区2019年已完成医疗救助万元。

(四)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为切实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按照国家、省、市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和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专门成立了稽核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15家医院、22家卫生诊所及121家药店进行了检查,并发放了400张宣传单,对已发放宣传单的药店进行了回头看。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积极开展稽核行动,发现问题医院3家(南昌东大肛肠医院,南昌市十二医院,江西省水利水建医院),责令整改后并对以上3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处罚,合计处罚金额元,切实维护了我区参保人员的医疗合法权益,为我区医疗专项资金的合法使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健全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2019年9月6日,我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v^东湖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支部支委会。10名正式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5名支部委员会委员。机关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到方志敏纪念馆、市廉政教育馆和挂点社区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进服务群众意识。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9月17日下午召开了东湖区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v^^v^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对全局开展主题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参照区委实施方案制定了本单位的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9月22日--24日,举办局机关党员干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班》,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观看红色教育和警示电教片、参观红色记忆馆等方式学习^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初心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的要求,开展好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2篇。2019年12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查摆了突出问动认领、主动担责;班子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对号入座、勇于领责。2020年1月15日,按照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五指导组胡天诚、涂志勇同志的指导下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

(六)认真改进作风,积极开展机关文化活动

1.局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严格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完善的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强化工作人员遵纪、守规意识,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杜绝“庸懒散奢”和以权谋私等不良风气。

2.组织全局职工出游踏青、参观革命纪念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积极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羽毛球、工间操等各项比赛活动,并在工间操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医保政策改革工作

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制度,对我区生育保险资料进行整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的开展;贯彻执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业务工作。

(二)抓好医保经办服务,简化办事程序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便民为原则,梳理办事流程,探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推行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辖区内城镇贫困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积极完善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措施

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精准识别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对象。实行城镇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医保信息系统提供接口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及时变更城镇贫困人口信息,确保城镇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到人,及时享受待遇。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脱贫解困政策,城镇贫困群众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对符合条件、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贫困群众,实施疾病应急救助。

(四)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切实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

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篇五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保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明 副组长:陈 立

成 员:王海琴 张 坡 沈迎春 王常红

杨晓红 王娜欣 康小会 雷 明

二、工作目的1.推进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促使我院的医 疗保险执业行为更加规范。

2.加强相关科室管理,使职工自觉遵守医疗保险政策,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指导参保者规范使用医疗保险卡。

3.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参保人员规范使用医疗保险卡 的意识,提升医保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整顿内容

1.是否存在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情况。

2.是否存在盗用参保人员信息,虚开门诊处方等诊疗 费用或伪造住院病历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3.是否存在病人住院期间,扩大、伪造病人病情,串 换诊疗项目及药品,或以虚开诊疗项目、虚假延长诊疗时间以增加诊疗费用的行为。

4.是否存在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医药项目变通记入 医保基金支付的行为。

5.是否存在利用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超量购药、搭车 开药、从中牟利的行为。

6.是否存在非诊疗需要进行过度检查治疗或重复检查 治疗的,或违反临床用药常规及联合用药规范,超剂量、超品种用药的,使用非本病种治疗药物的,医嘱外滥用药的行为。

7.是否存在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 准、分解收费项目收费的行为。

8.是否存在违反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这次整治达到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目的,共同参与管理医疗保险基金,保护参保者的利益。

2023年医保调研工作计划及方案汇总篇六

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现象,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各种医保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1.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管理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

2.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经考核考试分别授予普通处方权、医保处方权。

1 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4.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于以前住院医生已经给患者进行过检查或者治疗而在病程记录中未做详细记录这一现象进行整改。定期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保科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5.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

四、严格执行自治区、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让病人签字后才能转给收费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五、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2 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州市医保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总之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收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