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08 15:35:38 作者:李Y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

本人保证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工作期间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时刻铭记三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对煤矿企业来说,井下安全是其经营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任何的生产活动都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近期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警示我们:煤矿安全一刻都不能放松!

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安全为第一前提,保证不三违,凡是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制度操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在材料管理岗位上,坚决保证杜绝未达到安全标准的材料下井,保证安全生产材料供给。

在工作期间,不私自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时,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于未然,保证自己及身边无事故发生。

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为了大刘煤矿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共筑未来、共筑希望,相信在全体大刘人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的大坝会永远矗立在大刘煤矿和我们心中。

xxx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发生的不二法门。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

xxx

年月日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静态漏失:泥浆泵停止灌液一段时间之后,再从泥浆池灌液直至井口,直到灌满,看泥浆池(池里有刻度)减少了多少,就可以得到漏失量。

动态漏失:在建立循环的情况下,看泥浆池的减少量,就可得出一段时间漏失量。

方余:是钻具入井后,留在钻台面以上的部分的长度。

方入:是钻具入井后,进入在钻台面以下部分的长度。

打捞杯:本体与环空用来打捞一些难以循环出来的铁屑,铁块,胶皮等。

定位密封:与插入密封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有no-go部分,用来定位,在打捞过程当中,no-go经常用于增加打捞精度。

油管挂:长度是从本体到下脖子的位置,内部有bpv螺纹,用来安装背压阀。丢手工具上体内部的j形槽形状是,丢手下体在外壁有三个凸耳,挂在j形槽结构里,因此,在脱手时,下压、正转、上提脱手。

中和点:中各点是整个钻柱不受拉也不受压的一点,比如上提悬重32t下入悬重是30t,悬重31t的位置就是中和点的位置。

泄油阀:里有剪切销钉,下边有一托盘(在负压反涌的时候上边那一个没有托盘),投棒剪切销钉,用来打通油套环空,建立循环通道,洗压井用。

安全阀:与放气阀是一个管线,中间通过三通相连,在接三通的时候注意放气。

放气阀:用来释放生产出和分离出来的气体,通过液控管线接到地面,控制开关。

泵工况:一个sensor用来监测地层状况,如果地层压力温度,吸入口压力等数据。

动力电缆:下边是4#电缆,上面是2#电缆。

启泵电压:启泵的时候由于电缆有电阻,在传输过程中,电压会下降,1000米大约80v,在地面应该把这个压差补上。

螺杆泵:由抽油杆、转子、反洗阀、定子、限位器、支撑卡瓦、引鞋等组成。

转子:上接抽油杆,外边是螺旋状花纹,转子在弹性橡胶内以较低速行星转动将介质螺旋挤压出去,每隔一段油管会接扶正器,扶正抽油杆。

定子:里面有胶皮,与转子配合,转子转动,使整个泵的容积变化增压,抽出油。

抽油杆:最下端是转子,最上端是地面驱动,传递扭矩,外径是28mm。

支撑卡瓦:在限位器下面,用来支撑到套管壁上,固定螺杆泵。

倒扣块:潜油泵的电机上焊有倒扣块,防止电泵倒扣。

油补距:从油管四通上法兰到钻台的距离,cb是从油管四通到海平面的距离。

坐封球:顶部封隔器坐封球1-7/16″备用球是1-3/4″,第一次坐封失败时,再投备用球。

防砂的时候在钻杆上标记:r反循环位置c冲砂位置s坐封位置。

在单层防砂之中:在坐封位置上提2ft是冲砂位置再上提7ft是反循环冲砂位置。

钢丝工具串最大外径是是58的。

冲管:防砂过程中冲管是内层冲砂管柱,作为冲砂液流通的通道。

打捞筒:篮瓦有不同的型号,6112系列的,其外径相同,只是内径不同,用同一个打捞筒,适用于不同的打捞范围。在工具串下井过油管四通时一定要缓慢下放,防止损坏油管四通。

几个重要参数:上提下放悬重、漏失量,泵压,扭矩、漏失量。

电测校深:在射孔之前电缆测深,利用ccl同位素定位,对节箍,测gr和cbl曲线校深。套管底部有同位素短节, gr参数是不变的,通过gr与cbl双重定位主要是比较峰值,峰值相接近为准。

反循环冲砂:反循环可以增加管内的泥浆流动速度,携砂能力强,正循环容易卡。

螺杆泵拆装设备:抽油杆卷盘、底座、导管、驱动头(通过链条将抽油杆抽出)

压力短节:为了好接液控管线,向下传压,加工成中间粗的部分,中间一凹槽,便于过小扁电缆。

循环测试:下放钻柱至循环位置,关bop,进行正循环测试,以便确认循环位置及测试地层情况。

防砂液流通通道:混砂泵—固井泵—方井口—管柱—钻井四通—高压管汇—方井口—沉砂池—泥浆池。

负压返涌:rtts封隔器座封之后,投棒砸泄油阀,由于rtts封隔器以下的管柱环空与管柱打通,钻杆内没有灌满泥浆,因此形成一个负压,环空里的液体会大量进入钻杆内部,达到清洁炮眼的目的。压力大小由钻杆内灌的液面高度有关,液面越低,负压值越高。投棒后立刻接管线反循环,观察返出。压力是每1000米10mpa。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五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发生的不二法门。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

xxx

年月日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六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

本人保证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工作期间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时刻铭记“三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

20xx年10月17日

井下安全工作总结篇七

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5年2月25日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五、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七、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严禁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炭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用爆破器材是指在煤矿井下使用的一切爆炸材料。

第三条凡从事煤矿用爆破器材研究、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全国煤矿用爆破器材实施监督管理。各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煤矿用爆破器材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与煤矿用爆破器材有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技术负责。

第六条各煤炭工业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察员。

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第七条凡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煤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建立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凡从事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煤矿用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经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章生 产

第九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实行定点管理,根据煤矿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第十条已建立的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生产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必须提出定点申请,经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定点生产证书。

第十一条煤炭行业新建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露天煤矿建立炸药生产地面站或购买现场炸药混装车,必须向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新建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或对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线进行改建、扩建,必须申请立项,经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批准;建成后,由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准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必须由有爆破器材工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煤矿用爆破器材工厂和生产线的设计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实施入井证管理。

第十五条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由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获得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的企业及产品名单在《中国煤炭报》公告。

第十六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的试验或试制,应在专门场地或专门试验场进行。

第十七条煤矿用爆破器材新产品的鉴定应按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或转厂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八条煤矿用爆破器材新产品设计定型鉴定前,必须取得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试验证,完成煤矿井下爆破试验;生产定型或转厂验收鉴定前,必须取得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试用证,完成煤矿井下爆破试用。

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定型或转厂验收鉴定后,申请办理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第十九条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试验证有效期6个月,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试用证有效期12个月,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有效期30个月。

第二十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检验制度。不合格的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不准出厂。

第二十一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应做好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产量、质量及主要原材料消耗的统计工作。

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用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特种材料应专用。

第四章销售与购买

第二十二条煤矿用爆破器材属于国家计划分配物资。

煤炭部直属、直供煤矿需求煤矿用爆破器材,经矿务局(公司、矿)、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由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定向供应。应急需求的煤矿用爆破器材由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调拨。

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煤矿用爆破器材的供销。跨省需求煤矿用爆破器材由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组织平衡。

第二十三条销售、购买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取得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爆炸物品购买证》。

第二十四条无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的企业严禁销售煤矿用爆破器材,煤矿严禁购买无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或入井证超期的煤矿用爆破器材。

第二十五条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的进出口,必须向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申报,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章储存与运输

第二十六条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煤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必须取得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煤矿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的建设和储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每一矿井应建立煤矿用爆破器材装运、领退、保管、销毁、电雷管编号及全电阻检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丢失处理和奖罚制度。

第二十九条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放炮员前,必须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第三十条跨地区长途运输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

附件二: 

第一条 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 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四条 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五条 无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应反向起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 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爆破和放糊炮。

三、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四、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

五、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八条 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煤体中,为增加煤体裂隙、煤体松动而进行的10m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放顶煤工作面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第十条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六、为降低震动爆破时发生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防护;

八、采用金属骨架措施揭穿煤层后,严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第十一条 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十二条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应按本规定第十三条执行。

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第十三条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六、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 . 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 . 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 . 3m。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顶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和进行爆破。

第十五条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第十六条 爆破前,机械、液压支架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第十七条 每次爆破作业前,放炮员必须用电阻检测仪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放炮器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各矿对放炮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对放炮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校验,并进行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第十八条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

四、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十九条 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掩护地点到爆破工作面的距离,由矿务局(公司)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等5s,方可通电起爆。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情况。

第二十一条 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第二十二条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起爆;

五、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掘进机工作面5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