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时间:2023-08-02 09:12:29 作者:韩ll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一

乙方:__________

2.根据乙方生源状况、办学条件及管理水平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下达至乙方。

3.依据教学计划拟订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提供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并适时选派教师赴乙方进行集中面授和辅导。

4.负责对乙方指导教师资格和能力的审查、考核、聘用,对甲方授课教师的管理和教学业务指导。

6.负责学籍和成绩管理,制作、颁发毕(结)业证和学位证书。

8.对乙方在管理人员配备、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及教学组织等方面实施日常监控及年度检查。对乙方在上述各方面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将给予限期(一般为四个月)整改的警告,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停止招生直至撤销远程教育中心。

9.签订合作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用印章,并出具乙方向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文件与资料。

1.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种远程教育管理规定。

2.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依据学员数量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中心主任的选配由乙方推荐人选,但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任命。

3.根据甲方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协助甲方组织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如实向甲方上报招生人数和费用。

4.负责本中心学员的教务和学籍管理工作,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将学籍资料上报甲方。

5.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6.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并上报甲方批准。

7.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自我检查、评估制度,并于学年度开始和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坚持经常性的自我检查,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检查与评估。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二

有用之人,勇于实践做有为之人”,适应学院管理的需要,培养良好习惯,严格训练,严于律已,尊师重教,团结同学,极大鼓舞了参训人员的热情,使训练工作计划有续进行。

了集体荣誉感,为学院的校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存在问题:

1、个别教官在组织训练中,方法简单,存在着体罚和打骂现象。

2、部分学生比较娇惯,缺乏吃苦精神,小病大养,以各种理由逃避军训。

3、个别教官在组织施训过程中存在着管理漏洞,平时训练要求不严,方法不得当,造成了部分学生动作要领掌握不到位,影响了整体效果。

纵观训练全过程,从计划到组织实施,从训练动员到今天的考核验收,在训练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经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积极配合,训练科目得以全面落实,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军训任务,经群众评议,训练小组审核,评选出了先进集体5个,优秀学员60名。同学们军训工作今天结束,下步就要正式上课了,希望各系把军训成果和良好的作风巩固和发扬下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人生道路上打好基础,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三

截止。。。月份以来我所共接待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人属保外就医人员。。。人属假释人员,。。人属于缓刑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我所为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并且每周最少一次电话与矫正对象沟通,充分了解其即时思想动态;每月组织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性劳动,并每月组织到司法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8小时;每个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一次书面汇报思想动态;司法所还和每个矫正对象的家属签订矫正工作监护协议书;矫正对象有事外出还需提前向司法所做好书面请示报告;司法所每月不定期派人员会同帮教志愿者深入矫正对象所在村庄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下,把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以主管领导亲自抓,所长负总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负责。根据矫正对象所居住村的情况,调动矫正对象所在的村治调会参与,增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力争社区矫正工作切合实际。同时充分发挥曙光基地的作用,安排矫正人员就业,更好的解决他们生活及精神的压力。

司法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希望上级今后进一步加大力度,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

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优秀兄弟单位进行考察学习。

司法所 年10月1日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四

该同志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实践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同时认真学习和钻研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理论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全面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和信访处理能力,做到文明服务,扎实工作,成为一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比较高的同志。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推行标准化管理,该同志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市处理劳动仲裁信访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仲裁信访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和办事规则,强化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则的贯彻落实。先后制定了《**市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细则》、《劳动保障信访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工作考评办法》、《**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评估实施办法》等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信访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劳动保障系统信访工作的办事程序、规则、责任,以及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响应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建设,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劳动争议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等。采取便民措施,实行导诉服务,快速、公开、“速审庭”办案,对困难群体实行劳动仲裁费用减免,对弱势群体仲裁开放“绿色通道”,坚持热情文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劳动仲裁信访文明用语,为做好劳动仲裁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近几年来,在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而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该同志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新路子,大胆采用仲裁员独立审理、简易审理、缺席裁决等方式,使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

制度的完善,提高了办案效率,规范了仲裁信访程序,劳动仲裁信访工作实现了有规可遵,有章可循,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方针,运用劳动保障信访、企业调解等综合手段,将大量劳资纠纷解决在用人单位内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2007年6月份市商务局下属某单位6名职工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多次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介入后,引导6名职工走仲裁程序。经庭下调解,单位为6名职工补缴了所欠的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6532元。这一集体争议案件的处理,及时有效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到xxx门上访的群众,大多是弱势群体,他们或因解除劳动合同拿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因长期艰苦劳作却拿不到合理的报酬等,求助于xxx门为其主持公道。该同志能够换位思考,使用文明用语,为他们让座倒水,耐心劝解并宣传相关政策,使职工群众合理考虑自己的要求,能当场予以答复的,当场协调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限期给予答复,使来访职工基本达到带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归。面对这些困难的上访职工,该同志能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依法接待,按政策处理,使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努力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绿荫。

在工作中, 该同志秉公办案,公正裁决,自觉抵制人情案,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好评。劳动关系“有争议,有纠纷,找劳动仲裁”已成政府、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口头禅,在企业和职工心目中树立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2007年,案件当事人多次到科室表示感谢,并赠送了“天地有正气”横匾。

几年来,该同志没有发生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不当而引发问题,也没有发生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不当而引发职工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实现了把问题处理在部门和系统内部的目标,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五

工作总结既是对过去一个阶段工作的回顾与总结,也是总结成绩,认识缺点,吸取教训,提升认识与能力的过程,任何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实践,经过不断的总结,才能更好的推动工作前进。

通过在总结的过程中回顾过去所开展的工作,所碰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发现规律。遵循这些规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能更好的联系工作实际,达到顺利开展工作的目的。

总结是培养与提升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可以丰富专业知识,提升技能水平,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各项能力。

总结一般都是给领导看的,在总结提出自己的想法,有利于得到领导的支持,也有利于团结身边的同事,更好的开展工作。在工作总结中,肯定成绩,找出缺点不足,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意见与目标,得到大家的肯定与支持,最大限度的团结身边的人,引起领导的重视,最大的获得领导的支持。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六

实习工作的总结,总结是为了寻找差距、修订目标,是为了今后更好的提高。通过不断的总结,不断的提高,我有信心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完成任务。

一、 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专科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实习,学生将进一步掌握和强化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了解社会需求,增强专业责任感、使命感,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实际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 实习说明

(一)实习时间: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二)实习单位:审计局

(三)实习形式:毕业实习

三、 实习环境

实习地点在,xx县审计局位于。

四、 实习主要内容

x月下旬,我进入了审计局,进行审计助理的实习。虽然我学的是会计与审计专业,但是审计方面的知识很浅,而进入审计局学习也对我将来的就业大有帮助。审计局从每年的十一二月份直到来年的三四月份,都是其业务的高峰期,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十分急切,因而这时候他们通常都愿意接纳较大量的应届毕业生作为实习生来补充原本所内编制工作人员的不足。这样我们应届毕业生与审计机关各取所需,达到双赢的效果。而我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到审计局学习,增加工作经验的同时更为自己未来的就业打上基垫。因为审计师的工作流程通常都是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里面取证,然后再根据取证单出报告,所以,出外勤是经常的事。常常复印原始凭证,错账调整,数目大的科目还要抽查进行询证。

(一)业务范围:

1.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 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5. 国际组织和外国援助、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二)实习内容:

我主要是参阅审计工作底稿,从中学习审计知识;而后整理工作底稿,更深入的了解审计工作以及各个科目之间,以及底稿本身系统的平衡和钩稽关系;在对审计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实际的接触了审计工作,参与了几个单位的实际审计工作。以下是我在工作中对审计的认识。

1.对审计业务的初步认识

审计是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属于鉴证业务。审计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师的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

通过对以上信息的审计形成审计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报表数与总账,总账与明细账,总账、明细账与凭证的一致,以及账实的一致,还包括对会计政策和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2.对审计报告的初步认识

审计报告是审计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在实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收件人;引言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审计师责任段;审计意见段;审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机关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期等九项。

3.审计工作底稿的构成和填制

工作底稿是我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最多的资料,是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也是审计机关重要的档案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为审计报告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证明审计师按照审计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是重要的审计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要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

资产类工作底稿、负债类工作底稿、所有者权益类工作底稿,损益类工作底稿主要是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当期损益类科目的审定,是报表可信的保证,是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矗主要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当期损益类科目的审定,包括报表和总账、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与凭证的核对。根据报表和总账、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填制科目的审定表,根据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与凭证的核对填制科目抽测表。

在实习期间,我所参与的审计报告基本都是比较规范的单位,审计工作不是很复杂,做底稿一般比较顺利,出具报告及审计过的报表和报表附注按照模版都很好出,但在审计工作中,一定要仔细认真。

五、 实习心得

在工作中,不仅为单位创造了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自己,我刚从学校毕业,更需要通过多做事情来积累经验。特别是现在实习工作并不象正式员工那样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如果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没有事情做,所以平时就更需要主动争取多做事,这样才能多积累多提高。工作往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一个团队在完成一个项目,在工作的过程中如何去保持和团队中其他同事的交流和沟通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位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曾对团队精神的能力要求有这样的观点:要有与别人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与人合作的能力。合理的分工可以使大家在工作中各尽所长,团结合作,配合默契,共赴成功。

个人要想成功及获得好的业绩,必须牢记一个规则:我们永远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团队利益之上,在团队工作中,会出现在自己的协助下同时也从中受益的情况,反过来看,自己本身受益其中,这是保证自己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步入社会就需要了解基本礼仪,而这往往是原来作为学生不大重视的,无论是着装还是待人接物,都应该合乎礼仪,才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平时多学习,比如注意其他人的做法或向专家请教。

作为学生面对的无非是同学、老师、家长,而工作后就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关系。无论是和领导、同事还是客户接触,都要做到妥善处理,要多沟通,并要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换位思考,而不是只是考虑自己的事。因为自己缺乏经验,很多问题而不能分清主次,还有些学习不能找到重点,随着实习工作的进行,我想我会逐渐积累经验的。

有工作做时可能就会松懈,不能做到主动学习,这主要还是因为懒惰在作怪,在今后我要努力克服惰性,没有工作任务时主动要求布置工作,没有布置工作时作到自主学习。在工作中,不允许丝毫的马虎,严谨认真是时刻要牢记的。这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也是我自己选择的,因为在我看来,只有被市场认可的技术才有价值,同时我也认为自己更适合做与人沟通的工作。

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我基本上掌握在整理资料的同时发现问题并归集。这次实习为日后审计更好的铺了一条平坦的道路,希望我能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好。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七

国内外同类研究进展情况,本项目研究结果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比较。例如:国内、外同类研究进展如何?与我们研究有什么相同与不同之处,我们研究结果先进在什么地方(不要写的太多)。

写本研究详细的技术工作内容。研究的对象、使用的先进技术、做了哪些工作?研究结果是什么?要具体写到应用多少病例(或动物),治疗组和对照组情况,使用方法,观察时间及结果。顺序按研究内容重要程度,不按论文发表时间先后写(要详细,写出难度和工作量)。

研究中所取得的创新点(成果),要逐条写明。创新点是指在国内外首先提出的新观点、发现的新规律、创建(开展)的新技术等,要与一般研究结果区别开(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结果)。

1该研究结果实际应用情况,包括本单位和推广单位实际应用情况。例如:临床开展的治疗或诊断新技术项目,要写治疗、诊断病人数包括本单位和推广应用单位分别写,应用效果如何。

2发表论文情况:在国外、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及被引用收录情况

3参加学术交流情况:参加国内、国外学术会议交流次数,是否大会发言及权威专家的肯定性评价。

4举办学习班、培训班情况,参加学习人数,培训进修医生数。培养研究生情况。

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仲裁员,同志们:

一、作为一名仲裁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这是做好仲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仲裁工作二十几年来的发展证明:仲裁案件质量是仲裁的生命线。要保证仲裁案件的质量,仲裁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尤为重要。仲裁员的职业素养包括思想、业务和人格素养。首先,仲裁员应忠于法律,公道正派,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能超然于案外,探寻当事人的契合点,消除对立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交往,实现仲裁执法的高起点、高境界、大作为。凡是具有较高思想素养的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做到公平公正,评判标准也较为客观,绝少臆断,尽可能地杜绝仲裁过程中的主观性错误;
而思想素养不过硬的仲裁员,则不具有此胸襟,有时很难摆脱社会关系的干扰,不自觉地会带着既定的目标办案,走入主观认识的误区,偏离判断是非的客观标准。其次,是如何将仲裁法提出的“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实际办案当中,这就需要较高的业务素养。仅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惯例,能够扩张法理,智慧引法,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灵活地处置各种实际问题,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仲裁裁决,充分体现仲裁的灵活性、快捷性、和谐性、兼容性。再次,仲裁员的人格素养在案件办理中有特殊的功效。如果说思想素养解决的是履职的立场和境界问题,业务素养解决的是尺度与标准问题,那么人格素养则解决的是二者的实现方式问题。它是仲裁活动润滑济,是仲裁员从事仲裁工作不可或缺的要素。仲裁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同样的问题不同的仲裁员解答,当事人的认可程度截然不同。这就是人格素养的魅力之所在。仲裁员在仲裁过程要注意塑造自己的人格形象,充分发挥人格魅力的作用。应摆正位置,开诚布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平等的心态对待具体的人和事,使人感到可信、可敬、可亲。通过细致入微,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消除误解,缩短距离,最终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平衡,矛盾得以解决。仲裁员的人格素养绝不可小视。它是实现程序公正到实体公正的桥梁。没有以人格相伴的程序公正,很难达到当事人所认同的实体公正,更无从言谈案件的处理效果。

二、要有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仲裁员在庭上要庄重耐心,尊重并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到庭上来的心情,每个仲裁员都应该体谅,他们的要求和意见都希望仲裁员能倾听,都能够记录在案,可是如果我们的仲裁员在开庭时手机声不断,随便进进出出,或认为自己是边裁,心不在焉,就会令当事人失望(过去出现过这种情况,我们这次确定续聘人员时,对有过这种不注重庭审纪律的人员作了重点甄别)。当事人抱着很大的希望来,他们希望仲裁员能够在开庭前认真阅卷,掌握双方争议的焦点,清晰案情。认真审查所有证据材料,能够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仲裁员在庭上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他们感觉心里凉凉的。虽然这仅仅是一个很细小的表现,但是会挫伤当事人的感情,让他在心里打了个问号,再碰上裁决的结果跟他所希望的有距离,他就有情绪,有的还会闹。我们要避免这些负面因素,不要火上加油,不要因为自己的举动让当事人产生误解。因此,我们的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勤勉,依法负责,审好每一宗仲裁案件。

三、要有准时出庭、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

我们仲裁员都是兼职的,都有本职工作,当然本职工作应该放在第一位。但是,在确定开庭时间时要提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不要临时才改期。我们要求办案尽量快捷,这是仲裁的优势。如果我们连开一次庭都要费尽很多周折,那么仲裁的优势就很难发挥出来。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考察一个仲裁委的业务单单是办案数量和标的额,要有三个指标,即“快速结案率”、“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当然,有些案件要经过审核评估,这些我们无法控制,但有些时间我们是可以控制的。当事人就是因为不堪讼累,才选择仲裁,如果选择仲裁还跟诉讼一样,仲裁的优势就丧失了,当事人宁愿要法院的判决书,何苦要等仲裁委的裁决呢?所以我们仲裁一定要充分重视“及时”,共同关注,哪怕是抓紧一天半天都好。提前一天可能就进入一个新的境界,推后一天说不定就可能顺延一个月,寸阴必争,时间也是仲裁的生命。

四、既要当好仲裁员,又有当好宣传员

仲裁法已经颁布实施二十七年了,仲裁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仲裁法律制度还不能说已深入人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首先,仲裁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使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认识仲裁、选择仲裁,使更多的人懂得通过仲裁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我市仲裁事业发展;
其次,各位仲裁员也要当好宣传员。作为一名x仲裁委的仲裁员,你首先就要热爱仲裁,相信仲裁。我们评价一个仲裁员是不是优秀仲裁员,不单是看你办案质量如何,还要看你对仲裁的宣传做得怎样。特别是律师仲裁员,在你的顾问单位、你代理的案件中,甚至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首选仲裁。同志们,众人拾柴火焰高,我相信,只要我们x多名仲裁员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已的主观能动性,真正热爱仲裁、关心仲裁、支持仲裁,你们每人每年带一个案子到仲裁来,x仲裁的案件数量就能实现一飞跃,x仲裁就能得到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同志们,仲裁员是一个高尚的职业,社会对仲裁员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业务表现等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人们一直把仲裁员当作正义的象征、公平的化身和良好的守护神。优秀的仲裁员不仅应当具有相当的法学功底,能够准确地根据法理明断是非,而且应当掌握丰富的司法技能,准确体认社情民意,熟练地运用法律解决纷争。只有思想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精通的仲裁员才能运用好法律,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有效地实现法律的价值。我们对仲裁员进行培训,就是希望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员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遵纪廉政教育,严格对仲裁员办案程序的监督管理,提高仲裁的水平和仲裁的影响力。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创x仲裁美好的明天。

最后,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进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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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九

我是济宁市诚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2002年被济宁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担任仲裁员当然很荣耀,但如何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仲裁任务?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仲裁员,不辜负双方当事人的重托?如何提高仲裁的信誉度和公信力,这是我多年来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通过仲裁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沙龙活动和向成功仲裁员学习,结合承办仲裁案件的实践,我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了一些粗浅的体会。

我认为“好的仲裁员”可以用两个客观标准进行衡量:一方面他们应当具有处理仲裁案件的相应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必须具备仲裁员应有的较高的职业操守,并且能够严格执行相应的行为规范。我们聘任的仲裁员都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相应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因此我想从恪遵职业操守谈起,因为职业操守贯穿于仲裁案件的始终。

当接受每一件仲裁案件后,作为兼职仲裁员,一定要克服“工作忙、顾不上”的思想,切实把接手承办的仲裁案件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抓紧抓好,那种“平时忙于其他,临时仓促上阵”的方法,对办好仲裁案件非常不利,应当注意克服。

第一,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1、及时召开或按时认真参加庭前会议。根据仲裁委办案规则,组庭后,应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这时,作为仲裁员就要积极主动,尽快地进入角色,为尽快地进入“角色”,首席仲裁员,就要尽快安排召开庭前会议,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不应该拖拖拉拉。具体说,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集体查阅和分析案卷材料,使基本案情了熟于心。

2、庭前会议要初步做到“三熟悉”、“一确定”。所谓“三熟悉”,一是熟悉基本案情,了解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便于庭审的驾驭;二是熟悉相关证据和事实,初步审查考量其证明力,便于庭审中能够有目的的调查和确认。还可根据证据的数量确定是否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将双方当事人均予以确认的证据记录在案,可提高庭审效率和效果。三是熟悉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庭审时心中有数。根据集体阅卷和案件的性质,及时熟悉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为顺利庭审打下基础。所谓“一确定”,即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争议焦点或需要查明的重要问题,制定详细的审理计划,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反请求、抗辩、管辖异议等有一点应对准备。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中准确确定争议焦点打好基础。

3、按程序要求及时确定开庭时间。注意发现庭前调解的可能性因素,双方同意调解的及时调解结案,将调解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

第二,全面驾驭庭审。

一是认真细致地开展庭审调查。在庭审过程中有的放矢地发问,根据当事人各方的陈述迅速而准确地概括出争议的焦点,合法而娴熟地驾驭庭审活动,避免离开争议焦点的东拉西扯,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裁决书的制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充分体现仲裁的价值观念,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双方。说话的语气语调、用词谴句应保持中性,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有情绪化的语言,包括肢体语言。特别是对选择自己做仲裁员的当事人,庭审询问时要把握语言分寸,切不可在庭下与其单独交谈,避免误会。倡导“亲和仲裁”,树立“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仲裁工作理念。

三是注意引导当事人在有限的时间内陈清事实和理由,始终把握良好的陈述气氛,避免吵架式的辩论。不武断地截住当事人说话,对当事人冗长的且与案件无关的陈述与议论,委婉地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其走向正题。对当事人之间细枝末节的争论,可以用轻松善意的幽默缓和气氛,把当事人的注意力吸引到重要的问题上来,牢牢把握庭审主动权。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给当事人充分的发言时间。在仲裁案件时,切实保证双方当事人在程序上的权利,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请求、答辩和辩论意见,使得当事人尽量围绕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五是在庭审中切忌与当事人争执。在案件仲裁过程中,不与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论。在庭审中不要表露对案件的看法,不对案件枉加评论,不随便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是准确归纳焦点和需调查的问题,把握庭审方向,确保庭审不偏离争议焦点和调查重点。

七是注意提醒当事人要调整语速,与秘书的打字速度相适应,避免遗漏、记错需记录的内容。

在仲裁的任何程序中尽量做到体现仲裁员个人的话语魅力。仲裁员的裁断权是双方当事人授予的,仲裁员对此应当十分珍惜并对当事人的信任心存感激。在加强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注意加强个人修养,丰富办案语言艺术,体现个人魅力。生、冷、硬的纠问式语调和语气不应出现在仲裁程序中,商讨式、调和式、沟通式的语言,应当成为仲裁程序中主体用语,形成一种让当事人能够接受和喜欢接受的语言风格,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打好基础。

3、耐心做好案件调解工作。调解可以及时处理仲裁案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仲裁的全过程。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应当以沟通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到仲裁庭所处的居间调停的地位,让当事人感到仲裁庭是在为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着想,从而取得当事人对仲裁庭的信任。在此基础上,把仲裁的优势通过亲切友好的语言和行动传达给当事人,使调解结案成为可能。在查明事实、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告诉他们既然双方发生了纠纷,就要妥善处理,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语和行为都无济于事。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告诫他们进一步两败俱伤,退一步海阔天空。

4、及时公平公正地裁决案件。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调解不成的仲裁案件,要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几年来,不管是当事人选定,还是仲裁委主任指定,我作为案件仲裁员,始终牢记自己是公正的第三方,对案件进行秉公裁决,作出的各类案件的仲裁裁决基本得到自动履行,说明裁决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我也以案件质量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

5、庭审完毕,及时按照评议要求进行评议。由于仲裁庭是一个临时工作组,每个成员的本职工作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处理,仲裁员之间由于经历不同、职业不同、看问题角度方法不同,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理解上也会出现不同,这是正常现象。因此,要注意维护仲裁庭的团队精神,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互相尊重,谦虚相行,相互分工,默契配合。首席仲裁员应该允许各仲裁员依公正中立的立场发表意见进行探讨、争论,互相之间要尊重,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合作精神办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如遇难以裁决的复杂疑难案件,可由仲裁庭报批后提交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

评议意见形成后要及时草拟文书。承办案件审理完毕,合议庭的意见或独任仲裁员的意见一经作出,仲裁员就应当趁热打铁,及时地制作裁决文书交领导审核,不能借口忙而一拖再拖,也不能等到审限到期再匆忙草拟。及时地草拟文书大有裨益。一是可以保证文书质量。庭审合议完毕,思路比较清晰,“锅子正热”,草拟文书有水到渠成的感觉,制作的东西往往逻辑严密,说理性强,质量较高。而“拖一段时间再说”,往往需要重新清理思路,回忆庭审的有关细节,所以草拟出的东西相对显得凌乱,费时费力,效果欠佳。二是能争取时间,避免超出审限。文书草拟完毕,呈送审查签发审核修改定稿,这都需要时间。如果你草拟的文书过晚,审批签发领导一时抽不出时间审核修改,就有可能因此超出法定审理期限。这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6、仲裁文书应当体现仲裁的特点。民商事仲裁是一项全面尊重当事人私权自治的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商人、商人,就是商量着做人”的民商事交往宗旨,因此,仲裁的全过程都应更多地显现人性化的东西。仲裁文书伴随着案件受理、审理、裁断、执行的整个过程,能够比较集中地反映出仲裁的优势和特点。表达方式应该更礼貌客气一些,让人感到既理性又有人情味。裁决书在案情介绍方面可以从简,仲裁庭所做的工作、仲裁庭对案件的认识、每个仲裁员的意见、裁决结果所依据的道理、交易习惯、法律法规等应该详细表述,多一些分析解释的内容,力争使“败诉”的当事人也能明白事实和原因,心悦诚服地接受和履行裁决结果。

(一)坚持中立,不要做当事人的“代理人”。仲裁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还是一方选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并始终牢牢把握住一个基本的立场:中立与独立,决不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所谓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仲裁员故意放弃或者无意中没有坚持中立立场,说话做事偏向一方当事人。这种情况在仲裁实践中大多是过失充当“代理人”,即一些仲裁员,他们不是为捞取什么好处,而是因为片面地理解当事人对自己的选定,“过失”地偏向甚至偏袒一方当事人。他们错误地认为当事人选我就是要得到我的帮忙,我应该“该出手时就出手”;还有的认为,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肯定帮着对方,我如果不向着我这方当事人,是很没面子的事,于是便好心办坏事,当起了“代理人”。过失充当“代理人”可能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容易犯下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错误,把当事人(包括代理人)的约见当成是对自己的尊重,盛情难却之下便如约相见,地点不慎的话还很可能同时犯了吃请受礼的错误;二是在设防不够的情况下把案情和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和盘托出,热情一点的还可能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三是在庭审中让“本方”当事人多说,同时压制对方当事人,还可能不时给“本方”当事人提个醒,使其“免入歧途”;四是在合议的时候为“本方”当事人据“情”力争,不满足“本方”当事人的要求就拒绝合议、拒绝签字;五是在“本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没有满足或没有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出于“没帮上忙”的内疚心理,帮着当事人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又犯了一个重大错误。犯上述错误的仲裁员,大多可能是碍于情面。但是,为面子所困,可就坏了名声。对仲裁员来说,名声的清白是很有用的.,它不仅能给你带来荣誉,还能让你免受你本来就不该受到的处罚。

(二)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仲裁的最终目标是在温和友好的气氛中协商解决当事人的利益纷争,既省事、省气,又省时、省钱。我们应当明白,民商事纠纷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偶然的,是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发生的,不能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把将来进入仲裁的情况想象得那么清楚明了,即使当事人在证据、事实等方面不能提供完整、有力的文字,但只要合乎逻辑、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也是可以在裁决中弥补无过错的实际损失,尽量减少用“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等简单理由驳斥当事人。诉讼中硬碰硬的对抗,不适用于仲裁。只要真正替当事人着想,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相信当事人即使没有完全满足初衷,也会接受仲裁庭的意见。

(三)“关系案”的处理。仲裁案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获取较大利益,当事人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干涉仲裁案件,“碰到案子找关系、有理无理求关照”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我们仲裁员要做到向理不向人、关系服从规定,以事实和法律定案。

(四)保密问题。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仲裁秘密,不得对外界透露案情、审理过程、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等,不得向当事人透露本人对案件的看法和仲裁庭合议的情况。否则就会失掉了仲裁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五)不要吃请收礼。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仲裁员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将导致仲裁员必须回避、仲裁委员会将其除名、所作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等不良法律后果。因此,仲裁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仲裁员守则的有关规定。

(一)树立和强化仲裁服务意识。关注当事人,首先要把当事人当作服务对象来看待和对待,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制度、办案程序和仲裁员守则的前提下,真正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仲裁法律服务。这就要求仲裁员做到热情服务、公平裁决,真正体现圆桌会议解决纷争的效果。

(二)遵守开庭时间。仲裁员应当按时参加庭审,按时参加合议、现场调查及其他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但从实际情况看,仲裁员不按时参加合议、拒绝参加调查、庭审迟到、中途随意进出仲裁庭甚至缺席现象也是存在的。这些情况有三大危害。首先,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其次,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申请人迟到或者缺席,我们可以动用权力,视其撤回申请,使其丧失挽回利益的权利;被申请人不按时到庭,我们同样可以依权缺席裁决,使其丧失辩解和反请求的权利。虽然仲裁以仲裁员为中心,但遵守庭审规定、守法守时是对仲裁员和当事人的共同规定,仲裁员理应率先垂范。第三,仲裁员不守时直接影响仲裁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连自己确定的时间都不遵守,能否依法办案吗?仲裁员一定要守时,这既是办案的需要,也是人格的要求。

(三)随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仲裁员应该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风险告知是非常必要的。仲裁员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对当事人变更请求、反请求、申请鉴定、评估、审计以及数额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他们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使当事人明白其风险,以权衡利弊,确定自己的行动。决不能为了高收费而暗示、怂恿当事人无故增加申请数额。对涉及当事人承担的处理费的使用以及鉴定、评估、审计等活动要合理安排,以避免浪费,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四是自我宣传要适当。我们不反对仲裁员在政务、商务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公开自己的仲裁员身份,但自我宣传应当坚持真实、合法、严谨、适度,不能有夸大、虚假、误导甚至欺骗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自己与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党政领导及其他与仲裁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特殊关系,尤其是自己在仲裁机构的特殊地位、影响和作用。不得以比较的方式贬低其他仲裁员和仲裁机构。

(四)关注当事人。许多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在签订仲裁条款的时候对仲裁并不知晓,更谈不上了解。在发生纠纷后,往往是受律师或法院的指点才来到仲裁机构。对这些当事人来说,仲裁机构、仲裁员乃至仲裁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要使仲裁为当事人所了解、接受和欢迎,让每一个当事人成为仲裁制度的正面宣传员,我们仲裁员必须做到关注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仲裁之树常青的土壤,没有当事人也就没有仲裁,仲裁当事人越来越少,仲裁之树就会慢慢干枯、死去。所有当事人都有争取最大利益、避免最小损失的初始仲裁意愿,对此,我们应该了解和谅解。不少当事人没有法律知识和出庭经验,情绪激动甚至恶语相向时有发生。仲裁员应当学习和掌握做思想工作的本领与技巧,多做“灭火器”和“减压阀”,多做安心工作,切忌简单、沉默,放任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可亲才可信,仲裁员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可信形象,他们会心悦诚服地听从你的劝解,案件的顺利解决也就有了基础。

(五)适当的语言仪表。言谈举止、仪表风范是一个人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当事人对仲裁的感知,往往是从对仲裁员的第一印象开始的,能否信任仲裁,接受仲裁制度,也往往取决于能不能从仲裁员身上获得信任感。仲裁员要避免在庭审前后和庭审过程中说话过于随意、过于情绪化的现象,从而避免降低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如不自觉地把自己不愉快的情绪流露出来,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陈述,或者自以为是地替当事人下结论,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等。在庭审中对熟识的代理人要按照庭审中的规范称呼,不给对方当事人以“关系户”的印象;不要在庭审间隙或庭审后,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窃窃私语”,使对方当事人疑窦丛生。从仲裁员的穿着来看,如果没有统一服装的话,建议着正装。

(六)杜绝草率办案。仲裁员肩上所担负的是裁断市场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神圣职责,公平和正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因为我们的一纸裁决而维护或改变,所以应该认认真真、小心翼翼地把案件办好,决不能草率办案,走完程序就算完成任务。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如果仲裁员以漫不经心的草率态度办案,不仅不能展现仲裁优势,反而随时都可能出现差错。如有的仲裁员自恃专业很熟,把自己的行政领导身份带进仲裁庭,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武断地剥夺了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权利。有人说:喜欢工作是喜欢自己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人轻视他的工作,而且做得很粗陋,那么他决不会尊重自己,因为一个人所做的工作就是他人生的部分表现。这话对指导仲裁员办案是很有意义的。

(七)避免“传统诉讼式”办案。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那为什么要在几千年的诉讼制度之外又产生并迅速发展出仲裁制度呢?就是因为仲裁有许许多多不同于诉讼的优点,它的协调、和解以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有广大的市场需求。仲裁员应该按照仲裁的规矩来从事仲裁,尽量避免传统的诉讼色彩。有的仲裁员误认为审理案件就该“严肃阴森”、“高人一等”,对当事人态度冷峻,言语生冷;有的不懂得仲裁的“柔性机制”,过于刻板仔细,过分强调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文,体现不出仲裁独特的公平合理原则。这些都是仲裁员应当避免的。

(八)不超审限办案。快捷是仲裁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应该始终守住的“金矿”。市场瞬息万变,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最大愿望就是在一个合理的程序中以最短的时间得到公正的结果。而为数不少的仲裁员却没有用好快捷的优势,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效率观念,无缘无故地拖延办案时间,使有些案件在组庭后五、六个月不能审结,个别的甚至拖上一、两年,严重违反仲裁规范,触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仲裁员的一言一行,都应体现出完善的人格魅力和特殊的职业教养。一名好的仲裁员,一名严守仲裁员职业操守的仲裁员,他应该兼有优秀法官、优秀公证员、优秀律师所具有的优良素质:1、具有正义感、责任感、良心感和荣誉感;2、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温和的性情;3、机智、果敢、幽默,见微知著、触类旁通;4、诚信执着且不无细腻,虚怀若谷又持有定见,谨言慎行而刚毅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