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奖励兑现制度方案 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奖惩制度

时间:2023-08-09 00:12:01 作者:储xy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落实奖励兑现制度方案 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奖惩制度篇一

2、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鉴定目标责任书。

3、各科室每月考核到不到80分,全院通报批评。

4、对于同一个科室、同一项目,连续两个月被扣分仍未整改的,全院通报批评,给予所在科室责任人惩罚50元处理。

5、感控办每周对各科室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对考核结果汇总一次。

1) 本工程自确定中标后立即组织人员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17)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编制完成进行公司审批,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在开工前通过监理总监及业主审批。

2)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铁一安[2017]24号)编制《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17合同段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3) 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了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专职质检人员具有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4) 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本人签字确认并留底。

5)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以往施工经验编制了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质量通病制定了相应预防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根据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可能出现的质量的缺陷编制了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对具体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处理。

6) 经理部收到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

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或台账,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

7)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为了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编制地连墙施工方案、地连墙钢筋笼吊装方案、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方案、基坑开挖方案、脚手架方案等近40本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批准实施。

8) 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均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技术培训。技术交底书格式标准,字迹、图表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技术交底逐级向下交底到作业班组的每位施工操作人员,同时向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和质量员交底,以便安全员和质量员根据交底内容检查。至今为止,项目部已先后对进行了地连墙施工、地连墙钢筋笼吊装、基坑开挖、防水施工、脚手架施工的不同作业人员进行了针对性技术交底及技术培训。

9) 在施工的过程中,根据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查制”要求进行日常质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质量检查。日常检查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大检查由经理部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参加检查。对上级部门组织检查中所开具的书面整改单,遵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期限前进行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10) 工程测量仪器按照计量法规送国家认可的计量鉴定单位进行定期的鉴定,严禁使用超过鉴定周期或精度达不到要求的计量仪器。

11) 施工测量和放线放样坚持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或一个测

量组分别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组织移交工程定位基准点或高程控制桩的过程中,做好详细测量记录,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并全面做好工程定位基准点和高程控制桩的.保护工作。在进行施工测量和放线放样过程中,应保留原始记录,及时整理出测量放线成果。

12) 测量资料的计算结果必须进行第二人复核,并签字齐全,并明确责任人。

13) 项目部实验室试验人员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试验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和校验;对于自检器具,已具备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校验,并形成相关记录台账。

14) 试验人员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送检;负责开工前标准试验工作,并合理选择、确定试验参数及施工工艺参数。

15) 根据“试验检测人员责任制”要求实验员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原材料质量的变化情况和砼、砂浆、级配土等的施工质量波动情况,并进行控制、调整,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砼计量的准确情况,发现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计量偏差过大或不按配合比通知单配料、任意加水等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质检站和总工应映,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的要求。

项目每道工序均及时完成相应检验批验收,现阶段已完成地连墙、钻孔灌注桩、冠梁、混凝土支撑等施工。

17) 混凝土强度可采用“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试块”的方法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试块”的制作,应由监理单位见证,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送至有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试验。

18) 采用回弹法检测,有单个构件检测或批量检测两种。当批量检测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当构件少于10个时,应按单个构件检验。

落实奖励兑现制度方案 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奖惩制度篇二

为全力配合及支持君华•硅谷样板房开放,xx年x月x日-3月8日,中山***客服中心环境*全体员工不辞辛劳、加班加点对样板房进行开荒清洁,利用班前、午休及班后直至深夜的时间对4套精装样板房、大堂及销售路线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洁开荒。在整个加班过程中员工毫无半分怨言及懈怠,始终保持积极乐观、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最终圆满完成样板房开荒清洁工作,使得君华硅谷样板房如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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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落实奖励兑现制度方案 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奖惩制度篇三

区人民法院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二、基本原则

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23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选任的程序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时间:9月初至12月底)

1、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明确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和任务,制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2、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院长杨爱民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人事管理(包括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出、选任、培训、表彰、奖励、补助、免职等)具体工作。

(二)确定名额(时间:1月初至2月初)

1、名额的确定。根据区人口数量、受案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从我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需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不高于本院现有法官人数的规定,我院提出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于2005年1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月中旬前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

3、书面申请或推荐。发放《人民陪审员自荐审查表》和《人民陪审员推荐审查表》。符合条件的公民本人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书面推荐。指导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时间:2月中旬—3月中旬)

1、资格审查。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我院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有关规定对表内填写内容进行初审。

2、考察。采取面谈和调查的方式,分组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进行考察、了解,并与有关部门充分酝酿、讨论、协商。写出考察情况报告上交政治部。

(四)确定人选和提请任命。(时间:3月中旬—3月底)

1、 召开党组会讨论确定人选。根据审查结果及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党组讨论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区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同时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

2、 由我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五)社会公告(时间:4月初)

1、将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并将任命名单抄送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辖区中级人民法院。

2、向社会公告。

(六)组织培训。(时间:4月初—4月20日)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征求区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3、建立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档案。

(七)上岗。(时间:5月1日以后)

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生效时,我区人民陪审员上岗。

落实奖励兑现制度方案 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奖惩制度篇四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参加内训所有员工;

公司培训部负责员工培训奖惩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他部门给予协助和支持。

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应合理安排工作以确保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开始前员工必须签到,受训者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培训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和无故离场,如是工作原因,请事先向培训组织人员申请。

培训过程中,所有人员关掉手机或者将其调为振动。

、请爱护培训设施,爱护公司财物,不要在课桌上乱写乱画;

、培训期间学员应主动配合讲师,积极参与讲师所安排的互动活动;

学员积分

学员出勤在职培训、短训、讲座和专题加2分;

每次培训后提交优秀论文或心得体会者,公司视情况加1-2分;

其他具体细节后续继续完善;

年终奖金发放规定

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前5%者,年度个人奖金按标准的105%发放。

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倒数10%者,个人奖金按标准的90%发放。

晋升规定

培训部和各部门应将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作为晋升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没有达到晋级规定的考核成绩者不予晋升,超过规定考核成绩者晋升时给予优先考虑。

培训部应及时将员工培训的奖惩情况列入员工档案中,作为综合考核员工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本公司培训部制定。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并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落实奖励兑现制度方案 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奖惩制度篇五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