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

时间:2023-08-08 15:26:16 作者:江sx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篇一

大家好!很开心能够来参加这次演讲比赛,站在这里心情很是激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用心工作、守住安全 献出爱能有机会和大家在这里用这样的方式把安全这个命题再一次重温,我很荣幸,也很激动。我们常说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生命;安全,是一切幸福的基础!而我认为,安全更是一种爱:一种对生命严肃的爱!安全要以人为本,就是把人的生命看作是最重要的,就是以政治的高度、严肃的态度,把呵护生命看作是一切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旦生命不复存在,还谈什么安宁的生活,经济的发展,谈什么创建社会的和谐?!

故的发生。正是“安全”,保持着我们燃气行业快速稳定的发展,正是“安全”,让我们燃气行业不断走向光辉的明天,正是“安全”,让我们燃气职工家庭幸福,合家团圆,正是“安全”,让我们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我们吸取教训,制定出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没有空架子,不搞走过场,也正因为对安全工作的一丝不苟,用我们的耐心、细心和诚心,向着公司的光辉前景迈进。

让我们用安全的花环,串起这一片,常在的欢声笑语; 让我们用安全的镜子,照出这一幕,合家的幸福美满;让我们用安全的标杆,量出这一段,企业的兴旺之路; 让我们用安全来领引,用安全齐来祝愿,祝愿我们的祖国,安定团结,祝愿咱们国能天然气繁荣昌盛,节节高升。

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篇二

1、掌握了天然气的基础知识:形成、分类、优点以及用途;

2、大概的了解了一下天然气的各个产地和大型接收站;

4、了解了场站内天然气的工作原理;

5、熟悉了公司的合同(与客户的签约合同);

体会:

1、天然气作为国家的新兴能源,它是一种清洁坏保的优质能源,有效的改善了空气质量,西气东输为环保立下了一功。

2、武宁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我们公司打下了攻围的基础,铺好了战场,只等我们去占领。

3、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得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适应工作需要,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争取最短时间内转正式员工。

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英文名称:china gas association,缩写:cga。

第二条 本团体是城市燃气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为会员服务,反映会员的愿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横向联系。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六)编辑出版协会的刊物和信息资料;

(九)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解会员纠纷;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会员委托的事项;

(十一)其他依法律、法规应当办理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燃气企业和燃气产品生产厂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城市的地方性燃气协会可作为单位会员加入本团体。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能够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通过协会会刊发布公告;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依章程应当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协会工作方针、计划;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 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设立和人选;

(十一)解释协会章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2年11月6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篇四

甲方:

乙方:燃气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目标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燃气管理条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甲方必须遵守《管理条例》。

1、送气员应当统一着识别服,按经营企业的承诺时限直接送气到用户,送气时必须佩戴服务证,主动热情服务,不得刁难要挟用户,并接受燃气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送气员不得私自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内存放接送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在用户家中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器具的维修及与送气业务无关的工作。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重瓶进行倒灌、排空,发现钢瓶漏气,应及时送储配站处理。

3、岗位服务证只限从业人员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

4、岗位服务证有效期一年,到期换证前,应由所在单位应及时做好复培人员统计上报工作。

5、从业人员在服务工作时间内必须挂牌上岗,并做到安全、文明、规范服务,同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持证人员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违反燃气管理规定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将吊销岗位服务证。

6、已取得岗位服务证的从业人员,各单位应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学习考核管理制度,每年须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学习考核,并将学习情况报我所备案。如发生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报我所核发和核销证书。

7、不准穿带钉鞋、化纤服装或携带火种入内;禁止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时必须戴防火罩,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

8、严禁瓶装服务点停放重瓶过夜。

9、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范服务行为,必须储配站签定相应安全责任状。

10、严禁液化气与其它商品混和经营。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市燃气管理条例》。

1、规范燃气经营及其所设瓶装供应点安全行为并提供服务,促使其依法经营。

3、对影响全县燃气经营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对燃气行业管理、操作、维修、接送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5、燃气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对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对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依法查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

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篇五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燃气行业自我总结 燃气行业常用相关规范篇六

组长:

成员: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