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

时间:2023-07-10 06:35:00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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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篇一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迅速反应。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群防群控,迅速、有效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完善防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各单位落实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各守其地、各负其责,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四)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各单位做好外地返邵返校师生摸排登记备案。要全力保障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到位。认真做好健康监测、教室通风、校舍消毒等重点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工作预案,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学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学校(园)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达到要求的才能正常开学。

(二)各级各类学校

1.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告知学生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提醒师生员工做好返程期间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入校(园)接受体温检测等防护知识。

2.落实返校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规定落实师生员工居家观察要求。做好本校学生错时、错区域、错层次返校安排,返校教职员工凭健康码或健康卡、返校学生凭健康卡入校报到。

3.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模拟演练。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师生体温检测,划定体温检测区域和师生进校路线,包括到教室学习、食堂就餐、宿舍就寝的具体路径等,安排专人在教学楼层、食堂、宿舍等地方值守,引导学生有序通行。设立临时观察室、隔离点,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储备防控物资。按照“县政府调配一批、县教育局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免费为师生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控物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及时补充。

5.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日常监测,做好晨午检工作,寄宿生增加晚检工作,把好师生健康关、入校关和日常监测关,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通风消毒工作。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要定时通风换气,按照每天3次、每次30分钟的标准;严格按照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做好相关工作;对门把手、门帘、水龙头、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细节地方注意消杀毒,每天中午和晚上各消毒一次。

7.校园环境整治。按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清扫和消毒工作,选用适当的消毒方式,注意避开师生在校时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干净、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

8.食堂就餐管理。加强师生食堂管理,定期通风,采用合理、安全的方式对食堂师生餐饮具进行消毒,做好相关记录,保持储存间、操作间、就餐场所卫生清洁,实行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带好口罩;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错峰、分盘、分段、分散就餐。

9.加强心理辅导。面向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邵教职员工、学生的人文关怀,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

10.疫情报送工作。提前指定疫情报告人,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错报;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疫情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

初次报告:疫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进程报告: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11.信息发布要求。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置

1.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者,由专业防护人员负责引导至固定的隔离观察场所,并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健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其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联系定点医院,派遣专车就诊治疗,途中注意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患病师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随访,做好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指定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师生或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3.学校在相关专业防护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教室、宿舍、隔离场所等地方的通风、消毒工作,做好防护措施;暂停组织室内场所大型集体活动。对患有其他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对患病师生每日追踪,了解疾病转归。

4.密切关注疫情,必要时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5.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应对、按规定处置网络舆情。进一步完善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制度,有必要时增加晚检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6.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对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解决突发疫情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各学校按照新冠肺炎突发疫情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进行报告,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协助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信息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2.物资保障

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尤其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建立处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的设施设备(隔离场所、观察室、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3.人员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单位积极与当地卫健部门联系,请求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

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对因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疫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后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新冠肺炎突发疫情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突发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篇二

贯彻落实《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查的紧急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 把加强医疗服务作为与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统筹落实,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开展,满足正常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正常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特殊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服务。

(一)成立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秦善春

副组长:陈文潮

组 员:白桂明、李长祥、邬姜枫、段钰玲及各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

(二)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2)建立医院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协调管理各种救治、防控资源。

(3)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救治、防控工作要求。

2、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配、管理各专业医疗人员。

(2)组织对报告的新冠肺炎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对小组成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 置能力。

3、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 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3)定期对消毒和隔离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

4.护理部职责:

(1)负责执行有关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救治护理工作。

(2)负责工作所需的人员临时调配。

5.药剂科:负责保障各类消毒剂及应急救治药品的供应。

6.检验科:负责相关检测工作的开展与联系。

7.总务科职责:

(1)保障新冠防控、救治所需物资的供给储备。

(2)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现场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患者及可疑人员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隔离区域。

8.临床科室职责:上报突发应急救治事件给医务科,并及时做好科内、院内、院前 应急救治工作,做好相关消毒隔离工作,协助调查和执行监测、控制 措施。

(一)规范诊疗流程。

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做好“六严格”、“三 详细两告知”,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来院 就诊的门急诊患者,应全部进行预检分诊,详细问明病情与流行病学 史,对非高风险人群按正常的诊疗程序就诊,对于需门诊或住院处置 的高风险人群,应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对于需 转运处置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记,报告上级,转运前就地隔离,严禁 疑似或确诊等需要管控人员自行转诊。

(二)应急报告。

1.临床科室一旦发现高危患者需要应急手术时,立即上报医务科科 长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2.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 查,将初步调查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工作。

4.由医务科向桂林市七星区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 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 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34调整控制措施。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状病 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规范相应做好个人防 护,落实“三防”融合理念,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做到院内新 冠零感染。医务人员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 医用外科和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 服,做好医用防护口罩适用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做好个人防护。

1、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在门诊、住院区、手术室等区域设 置相对独立的缓冲区或过度病房,用于流行病学史不明确并制定相关 应急预案,确保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的治疗。

4、医疗救治活动后,对相关工作区域内诊疗用品、医疗设备、 环境 物表等进行终末消毒;若收治的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 应立即上报七星区卫健委,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情防控要求封闭相关 病区、区域以至全院,做好相关人员的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后续 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预案终止 响应。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 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 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篇三

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考试”目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 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篇四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xx〕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xx〕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xx〕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xx〕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xx〕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 长:

许武松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张仁义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范静杰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茗 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处长

俞 炯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处长

王伦吉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处长

兰拥军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处长

王 挺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 炎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 辉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篇五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托幼机构开园前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在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篇六

为扎实做好我园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将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确保全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方案。

坚持统一领导,全体人员相互配合;科学防控,快速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全员参与,坚决执行各项要求,切实维护本园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园成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疫情常态化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所在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一)人员组成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3、认真做好全园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注重疫情防护知识的普及;

三、目标

1、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疫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准确处置。

1、为严防疫情在园内传播流行,本园设置疫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园疫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疫情病人或疑似疫情病人,要登记在册。

2、在园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疫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报告幼儿园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疫情病人或疑似疫情病人,要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疫情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及时限在同一班级,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一)疫情常态化管理

1、完善常态化工作制度机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2、认真落实“日报告”工作。

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幼儿,应当督促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3、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

与家长密切联系,对其开展防疫知识、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4、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

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应当有单独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儿童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5、做好校园内清洁消毒。

对园内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工作场所开窗通风。

6、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

(二)入园时常态化管理

1、实行封闭管理。

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师生进园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园。

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3、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

各班主任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教育幼儿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在入园后、进食前、便前便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确保操场、厕所、食堂、班级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4、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

幼儿园应当将新冠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幼儿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家长群、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6、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

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

7、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园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午睡室等幼儿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一)幼儿园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幼儿每日入园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三)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幼儿园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园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严格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扎实工作,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

4、幼儿园领导班子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幼儿园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幼儿园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幼儿园汇报。

5、全体教职工带头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