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

时间:2023-08-25 19:42:05 作者:韩ll 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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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篇一

1适用范围

2职责

___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集团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集团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集团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合同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___个月。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两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___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___会等党的活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___%,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___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

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3.4.3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___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3.4.4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3.4.5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3.4.6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3.4.7为分散用工单位工伤、医疗“空档期”风险,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风险需要,员工入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预警。

3.4.8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而发生事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9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4.10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3.5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派遣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派遣人员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形。

4)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的;

5)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3.5.3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时,经___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据存在不实或不足,用工单位应按要求予以核实、补充。

3.5.4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

3.5.5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6用工单位可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___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5.10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___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4.5.11用工单位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___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4.5.12派遣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5劳动纪律

5.1考勤要求

5.1.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___分钟以上(___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___分钟以上(___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5.1.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5.1.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5.1.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___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5.2迟到及早退

5.2.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___元,聘用员工罚款___元;每月累计超过___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5.2.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5.2.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5.2.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2.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5.3旷工

5.3.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___明的。

5.3.2每旷工___天,处予当事人___元罚款,连续___天或当月累计超过___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___天或全年累计超过___天的作待岗___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奖金。连续___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___天的予以除名。

5.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___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5.4.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___元罚款。

5.4.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___元的罚款。

5.4.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___元的罚款。

5.4.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___元罚款。

5.4.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___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6附则

本制度由___人力资源部起草。

本制度由___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___劳动法》、《___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一条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篇二

乙方(盖章):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派遣方式为在甲方工作的人员提供各项劳动人事管理事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派遣协议。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可自行延长________年。

1.人员招聘: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选定劳务人员,也可委托乙方协助招聘并由甲方面试确定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劳务人员,甲方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项。

2.劳动关系:乙方根据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身份与就业状态不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劳务纠纷。

4.员工档案:乙方负责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调档与托管;办理政审、出具各类人事(公证)证明。

5.工资支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支付清单,乙方负责承办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乙方于每月15日发放员工工资。

6.社会保险:乙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按月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算、缴纳及新增、变更、转移、封存、终止等手续。

7.工伤申报:乙方负责向政府申报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8.政策咨询:乙方常年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甲方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

1.派遣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及按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福利费用。员工社保的缴纳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随政府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2.派遣服务费:

根据本协议服务项目,甲方按实际使用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含档案保管和劳动人事政策咨询费用)。

甲方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务人员数,于每月________日提供书面确认名单(包括当月离职人员清单)给乙方,由乙方根据名单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当月及次月社会保险申报、注销等用工手续。

1、开具发票:乙方于每月_____日开具当月劳务费用发票交于甲方。

2、费用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服务费款项。

3、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划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4、乙方帐户资料: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作为人才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各项相应义务;及时办理用工登记、档案转递、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手续;申报和协助处理工伤事故及劳动争议事件,承担由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作为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各项基本义务:执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劳保条件;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负责派遣员工职业病、工伤的救治。并在工伤、职业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报乙方,承担因工负伤、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自派遣员工在甲方报到之日起并在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员工由甲方负责监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奖惩规定、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据需要和政府规定确定,并由甲方于员工入职前书面告知员工。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大小补偿或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修订本协议。

(2)协议期限内,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直至被派遣劳务人员使用完毕止,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篇三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为劳务人员的用工单位,乙方为劳务人员的派遣单位。派遣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乙方承担下列保安派遣服务任务:

1、文明执勤,负责巡查、巡视,维护营业秩序。

2、做好各岗点防盗、防破坏工作。

3、负责甲方安全消防工作,预防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导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有序出入。

5、晚班岗:按要求控制人员出入,保护该区安全、加强巡逻频率,使该区财产不受损害。

6、及时发现和处置盗窃、破坏等一切不法行为。

7、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保安劳务派遣协议期限: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共二个月。

四、派遣保安人员数量与工作时间:

1、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共11人,其中队长1人,班长2人,进行日常相关事情协调、处理工作。乙方应合同签订当天提供派遣人员信息表(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

2、保安派遣人员实行两班十二小时工作制。

五、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l、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满18周岁,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正规训练,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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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该费用已包含保安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及管理服务费)

2、保安派遣服务费,结算时间:每月月底,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直接调整用人计划、排班要求、执勤范围及内容等。

2、乙方保安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的工伤、工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若乙方人员在甲方执勤期间患病或非因工伤残,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保安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将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人员。

5、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巡视工具。

6、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免费食宿。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应配备派遣人员使用的对讲机、保安棒、手电筒巡逻车等基础设备。

2、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及各项福利。

3、乙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甲方工作的岗位安排,协助甲方对保安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勤务考核及奖惩,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派遣人员未履行甲方安保职责,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保安派遣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宣,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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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3

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篇四

一、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为劳务人员的派遣单位,乙方为劳务人员的使用单位。

二、甲方受乙方委托,承担下列保安派遣服务任务:

1、负责营业大厅内的巡查、巡视,维护办公及营业秩序,防火防盗、防抢劫、防挤踩伤亡。

2、负责甲方办公场所内部安全运行工作。保安人员按时开启营 业大厅大门或卷闸门后,应解除夜间设防系统。同时反锁固定。

3、定期检察报警设备、报警电话、电视监控设备,自卫器械是否性能良好,并将自卫器械放臵隐蔽顺手可取。

4、负责甲方安全消防工作,预防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5、完成乙方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甲方的工作要求

1、按照保安服务合同,对乙方各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保障客户安全。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纠正违章要以理服人。

2、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睡岗、误岗以及酒后上岗等违纪行为。

3、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如上级保卫部门安全检查时,应持《安全检查证》和检查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甲方行领导签字同意后,并在行领导或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检查。

5、做好电视监控,以便随时监视、发现、拍摄可疑人员或犯罪分子作案的活动情况。严禁保安人员利用监控设备进行看电视录像,打电子游戏等娱乐活动。

6、随时注意观察营业大厅内和附近人员动向,遇有可疑人员要及时盘查,对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保卫人员处理,发生盗窃、抢劫、绑架等案件要及时报警,积极查获罪犯,疏散群众,保护现场。

7、维护大厅正常秩序,坚持安全检查,每天应进行全面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做好值班记录。

8、认真执行乙方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服从乙方管理,加强合作。

四、营业期间对抢劫案件的处臵

1、发现犯罪分子袭击,应迅速运用各种方式,现场报警、紧急按键、110报警、电话报警等方式、迅速将发生的情况报公安、乙方保卫部门、联防单位和乙方其他相关部门,报警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报警,越快越好。

2、如犯罪分子被擒,应严密着紧,防止其逃跑,并迅速报告公安和乙方保卫部门;如犯罪分子逃窜,一部分人员协助追捕逃犯,另一部、人员应保护现场和现金安全,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或破坏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乙方保卫部门报告案情并协助其破案。

四、保安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派遣保安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

1、甲方为乙方派遣人员共 人。

2、保安派遣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

六、甲方派到乙方的保安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诚实守信。

3、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员关系清楚、确定。

4、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及吸毒酗酒恶习、无不良政治倾向。

七、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支付给甲方保安费每人每月 元。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00%工资发放,公休日加班的按200%工资发放,超出8小时的按150%工资发放,乙方按保安人员月工资除以日工资基数报酬付给队员。

3、保安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满一个月后,支付甲方上个月的费用。

4、乙方将保安费用划入甲方开户银行帐户内或现金支付甲方(节假日顺延),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5、乙方不得以购物卡、物品等顶替保安服务费。

6、乙方如有网点搬迁、改扩建等情况时,所需保安人数短期内增加或减少,由甲乙双方商定,每月保安费按实际在岗人数支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为乙方提供执勤所需的工作人员。甲方需要办理好相关的上岗资质证,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甲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协助乙方对保安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勤务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行规行纪、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保安工作任务。

3、甲方负责定期对保安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服务跟踪和管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4、甲方负责保安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必要的业务培训。

5、甲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协助乙方处理保安派遣人员纠纷问题。

6、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恶意拖欠保安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法及政策法规损害保安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7、甲方保安派遣人员在执勤期间,因故意或过失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肇事人员负责赔偿,同时甲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对发生在保安执勤区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9、甲方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如乙方未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向甲方适时提出用人计划和调整要求。

2、为保安派遣人员提供安全的执勤环境。

3、乙方使用保安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告知执勤要求、范围和内容。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退回甲方保安派遣人员。

5、乙方将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提前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的,按在岗勤务费付给甲方。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及时联系,及时处臵。

6、乙方不得指派保安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他人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和其他违法行为。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通讯器材等贵重物品借给或配给保安派遣人员使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应积极支持、尊重保安队员的工作,对保安队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执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保安队员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它客观原因乙方确实需要减少人数或不能继续使用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乙方应按甲方派遣保安人员实行执勤时间和实行执勤人数支付相关的保安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可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否 6 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不涉及劳动者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劳动者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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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优秀篇五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 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 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 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单位代为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六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实施。 第二十三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7月开始执行。

二oxx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