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1 10:01:23 作者:雅蕊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具体可行、有序可控、有针对性和可评估。我们精心收集了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研究和借鉴。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__年我镇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减少因祭扫发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预防境外疫情输入,自觉把疫情防控纳入清明祭扫服务工作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岭口镇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和岭口镇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组织、督查、应急管理等。领导小组与应急指挥部人员设置相同,办公室临时设置在镇民政办公室。

组长:符策浩??岭口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韦应杰??岭口镇委副书记、综治分管领导。

张译尹??岭口镇副镇长、民政分管领导。

王文道??岭口镇二级主任科员、应急管理分管领导。

各村(农场)清明节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值守、护林员巡查工作(附件1),根据《岭口镇人民政府关于__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附件2)做好清明节期间预警防范、应急处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与安全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镇民政办做好清明祭扫统筹协调工作;二是各村(农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三是派出所做好治安__及交通疏导工作;四是卫健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各村护林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六是市场监管所做好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工作;七是综合执法中队做好祭扫违法行为执法工作;八是退役军人事务站做好缅怀先烈悼念活动及悼念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

做好宣传引导。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明节期间在全镇各主要路段悬挂20条宣传横幅进行绿色殡葬宣传及在全镇各村(农场)张贴30张《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海报。

各村(农场)要安排值班人员、护林员开展清明节祭扫安全隐患排查暨违规墓地巡查工作,集中安葬点、零散墓穴存在的祭扫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位于林区、林地内的祭扫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点做好登记,同时书面上报镇民政办;集中安葬点是否配备灭火器、体温监测仪、人员进出登记表等,对未配备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到位;镇政府根据各村巡查人员名单检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各村(农场)要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零散祭扫的管控工作,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于4月3日-5日每日14点前向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定安县岭口镇__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3),联系电话:__。

五、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祭扫期间要求值班人员加强责任感,在向群众进行宣传的同时,维护秩序,防范意外发生。

(二)文明祭扫、文明劝阻。活动中要注意个人形象,礼貌用语。

(三)遇到问题及时向镇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及全国社会事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对今年清明节工作作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和部署。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清明节被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多年的“平安清明”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预案,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继续健全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分片包干,重点对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提前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15日-4月4日),全省降水少,气温低,风干物燥,防火形式严峻。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火灾风险防控点,明确城区、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边缘的坟山墓地的重点监控部位,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要建立“焚烧池”、“焚烧点”,在中心城区摆放“祭祀鼎”,既方便群众祭祀,又能减少焚烧点。要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三案:人流和车流疏导预案、安全防火。

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守:值班值宿制度;一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向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分片包干制,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部位要派驻专人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各地要重点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

三、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和人流疏导工作。各地要对重点祭扫场所的车辆停放进行规划,协调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由交警、民政等部门联合执勤疏导,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清明祭扫“直通车”,公交车延长运行线路在公墓、殡仪馆就近停靠,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能有效减少祭扫车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祭扫场所的车流和人流信息,服务场所适时发出祭扫提示。据预测,今年3月25、26日,4月2、3、4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各地要采取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路况的实时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等措施,引导群众错时、错峰祭扫。同时,各地要重点做好预防踩踏事故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如遇大规模人流涌入,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分流和报告工作,在狭窄路段、人员易聚集的殡葬场地、场所,要派领导和公安、交通、城管等专业人员把守,严防人员拥挤,严防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进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作为今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节地生态的殡葬理念。各地要做好基层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报道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行业,用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要做好舆情收集、上报工作,发现负面报道,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今年清明节期间设立国家级观察点4个(分别为哈尔滨市哈平路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牡丹江市龙凤公墓、伊春市灵山公墓)。今年全省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清明节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请各市(地)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1至4日下午13点前分别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各市(地)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级观察点要直接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国家级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清明节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

倡议书。

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多,违法土葬、偷埋乱葬、非法运尸和寄存骨灰、违规建墓及乱摆、乱挂、乱售、乱烧殡葬用品等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现象将会增多,直接影响到清明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落实好殡葬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邀请公安、工商、国土、城管、林业、物价等殡葬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及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依法制止。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联合区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相关部门对全市跨区县及重特大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区县、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巡回督查,节后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巡回督查中存在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到位、突发事件督办不力、服务不周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予以通报。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殡仪馆要对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4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区县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根据《xx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x民字〔202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限控工作,重点应对3月21日、22日、28日、29日及4月4日至6日群众祭扫高峰。各有关部门、乡镇通力协作,合力管控,严防因人员聚集、扎堆造成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根据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埋葬点等祭扫服务场所的承载量,采取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等方式,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实现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推进。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严禁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通过鲜花、丝带寄语和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二)强化舆情宣传,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政策和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网址、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政策,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充分报道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工作特点,用文化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文明祭扫和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坚决贯彻******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工作制度,明确保障措施,以“思想不麻痹、精神不麻木、作风不漂浮、行动不迟缓、服务不懈怠”的精神,全力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的失职追责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追究。

三、责任分工

疫情防控事关全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自然资源、网信等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群众劝导宣传工作,对各殡葬服务单位、公益性埋葬点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违规典型,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

县委组织部:要按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有关组织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低碳安全祭扫。

县民政局:要制定全县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公墓、殡仪馆及农村公益性埋葬点严格疫情管控措施,有序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根据《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公安、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设卡、劝阻、引导、宣传等工作。

县公安局:要做好交通管制,及时通报和发布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全县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县住建局:要对县城小区、街道及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规焚烧纸钱、拋洒贡果、燃放鞭炮等行为劝阻和对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摊点依法依规查处力度。

县卫健局:要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检查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

县网信办:要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有关清明节期间殡葬疫情防控网络舆情动态,正确舆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认真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埋葬点及辖区内公墓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及疫情防控工作。

殡葬服务机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进入祭祀场所人员持绿色防疫健康卡或出示绿色防疫健康码(无健康绿码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凭预约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每户限5座及以下车辆1台、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时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在祭祀场所停留时间,防治人群聚集交叉感染。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要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待疫情结束后,再择日举行,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以党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围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推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规范化、祭扫方式多样化、祭扫行为文明化,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确保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平安清明节。

三、工作目标。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提倡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增强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改变不良祭祀陋习的积极性。

四、工作重点。

(一)确保祭扫安全。

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内容。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万水泉镇、万泉公司和共青公墓要积极联合区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管、林业等部门提前做出规划,对公墓道路交通、停车场、骨灰堂等处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各单位要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公安、城管、交管、消防、公用事业管理处等部门在祭扫高峰期间要加大对区内各主要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祭祀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引导群众在安全地点进行祭祀,防止火灾发生,引导绿色祭扫,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二)强化服务保障。

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行风建设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改革和惠民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倡导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墓穴、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葬法,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新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文明健康文明的现代葬扫新方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而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办量,各单位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

(四)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展板、宣传栏、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行殡葬惠民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帮助群众正确区分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服务项目、殡仪馆服务与市场中介组织代理服务之间的差别,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通畅。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殡葬用品检查力度。

今年清明节期间,区社会事务局在共青公墓设立群众祭扫观察点。在观察点向区社会事务局报送情况的同时,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主动报送辖区内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同时,从3月31日-4月4日由社会事务局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各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我区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无营业执照的商铺坚决取缔,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全部没收并给予处罚,占道经营的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1、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共青公墓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和组织行风建设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月15日前各街镇、殡葬服务场所将清明期间“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报送区社会事务局。

2.今年全市在各个旗县区都设有观察点,我区今年的观察点为共青公墓,要指派专人按时报送观察点数据,并于3月31日前将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连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区社会事务局1812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合理安排人员警力,确保群众文明祭扫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祭扫,祭扫安全有序。

2、主动联系主要媒体宣传清明节工作,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安排和各观察点群众祭扫信息,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服务。利用展板、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对“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倡导殡葬改革新观念,让厚养薄葬观念深入人心,让文明祭扫方式深入人心。

3、自4月3日起至4月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区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民政)。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4、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并对相应情况进行通报。4月5日至7日,各观察点按要求上报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

(三)总结阶段(4月8日-15日)。

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社会事务局,以便及时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群众祭祀的管理引导工作,消除祭扫场所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万水泉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公墓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共青公墓要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三)做好祭扫监测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清明节期间群众开展祭扫活动情况,把握祭扫活动特点,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务必在4月5日-7日按时报送《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街镇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相关活动。

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工作,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清明祭扫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相思”等活动,来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订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鲜花缅怀先人、文明绿色祭扫,大力倡导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推广“绿色殡葬”。

各乡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一次清查,特别是利用清明节期间违规修缮坟墓,要及时阻止,发现违规修缮坟墓的,要严格按照《xx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各乡镇于20xx年4月7日前将本乡镇清明节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如何开展殡葬宣传和青山白化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清明节期间工作将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县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错峰、限流要求,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工作原则,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移风易俗、和绿色殡葬,实现“文明祭祀、保护环境、平安清明”的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

二、工作内容。

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把安全保障抓早抓实抓细,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火源管控工作,深入开展“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等活动,逐步推动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民政局:负责对各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内部治安保卫,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倡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倡导群众错峰分时祭扫,减少人员聚集。3月25日、26日和4月1日、2日4天时间为祭扫高峰期,要加大管控力度,合理分配人流,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行为;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现场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大队: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暖泉陵园(暖泉农场)等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

公安局:做好重点祭扫区域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群众祭扫较集中区域,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配合企业在陵园门前设岗查收鞭炮,严禁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陵园内。

交通局:根据清明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卫健局:在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救治工作。

综合执法局:依法制止在林带、绿地、公园和禁燃区域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奠行为。

市场监管局:配合民政部门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类似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管理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各乡镇(场)、街道:将清明节祭扫工作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动员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林地、田间巡查力度,严防群众随意抛撒纸钱、焚烧冥币,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保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有关单位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检验“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四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多,违法土葬、偷埋乱葬、非法运尸和寄存骨灰、违规建墓及乱摆、乱挂、乱售、乱烧殡葬用品等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现象将会增多,直接影响到清明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落实好殡葬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邀请公安、工商、国土、城管、林业、物价等殡葬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及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依法制止。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联合区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相关部门对全市跨区县及重特大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区县、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巡回督查,节后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巡回督查中存在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到位、突发事件督办不力、服务不周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予以通报。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殡仪馆要对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4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随着清明假期临近,我镇部分人员计划返乡祭扫或踏青出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输入和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为统筹做好我镇今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新冠指办字〔__〕58号)、《关于印发全市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新冠现指发〔__〕8号)和《关于印发《全县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进新冠现指发〔__〕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镇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坚持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推动清明祭扫由“重形”向“重情”转变,培树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的现代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从严从紧、封闭管控。

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镇域范围内历史埋葬点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协助九宝陵公墓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查,确保“祭扫车辆禁行、祭扫人员禁入”。

(二)坚持高质高效、强化服务。

开辟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等渠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即公布一个网格员爱心服务热线;组织一支代祭扫志愿者队伍;向墓位敬献一支鲜花;开放一个网上祭扫平台(关注进贤发布、进贤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清理一次墓区环境。

(三)坚持有力有效、压实责任。

镇外人员非必要不跨省跨市跨县回乡、不跨乡镇祭扫。除九宝陵公墓由镇防疫办协调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外,其他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要从严落实清明祭扫防控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防群众扎堆聚集,负责清明节期间防控安全管理。镇防疫办将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巡查人员不定时督查。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

负责暂停辖区内历史埋葬点的现场祭扫活动;负责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代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做好清明期间的“三禁”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镇防疫办。

牵头做好全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居民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及历史埋葬点代祭扫、家书寄语等方式缅怀先祖;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

(三)镇宣传办。

负责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镇文明祭扫相关信息,协调做好清明期间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我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举措、特色亮点成果的宣传报道。

(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号召全镇干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暂停宗教活动场所的现场祭扫活动。

(五)镇派出所。

(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镇应急办。

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源头管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清明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市场监管局李渡分局。

负责开展全镇殡葬用品市场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行为。

(九)镇纪委监委。

负责对各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社会面“清零行动”成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由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疫办负责具体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强化协作配合。

成立李渡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构建科学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各职能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高质高效完成暂停现场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管控、安全稳控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平稳有序、平安祥和。

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20xx年的清明节是公历4月4日,星期一,农历日期是二月二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

长城烈士陵园

4月5日下午12:20

四、五、六年级全体学生(步行)

12:10集合(内操场),12:20分从学校准时步行出发。

每个班班主任外加一个跟班老师。另外前后各加两名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祭扫烈士墓程序安排:(主持:范文渊)

1、全体师生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2、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3、学校领导讲话

4、呼号

5、绕墓一周

学生必须系红领巾、带好中队旗。要求各中队辅导员也要佩带红领。

各中队辅导员在活动前,需对“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做好介绍。

各中队辅导员要求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学生自带饮用水(一瓶),不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欣赏自然风光,感受春的气息,陶冶学生情操;

(三)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能力。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30日(周五)下午。

三、活动地点:抗日山烈士陵园。

四、参加对象:各中队中队长、中队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学校领导。

五、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大队辅导员进行活动前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发放鲜花,准备队旗,做好各项准备。

2、早上8点在学校操场整队乘车出发,大队辅导员带队,全体队员衣着整齐,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3、到达烈士陵园后举行祭扫仪式。

4、下午整队乘车返校。

5、准备大队旗。

第一项:大队长讲话,宣布活动开始。

鸟儿鸣,红花开,阳光照苍柏。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开发区朱曹中心小学师生,满怀崇敬的心情,来到这里隆重集会,抗日山共有3576名烈士在抗日战争时期为国捐躯,牺牲的。不应忘记,无数革命先烈面对敌人的屠刀,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不能忘记,共产党人在枪林弹雨中英勇战斗的情景!我们知道:先烈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国旗,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共和国奠基。先烈的功绩是不朽的,他们的精神是永存的。现在,我宣布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正式开始!

第二项:出旗、敬礼,唱队歌。

第三项:辅导员介绍抗日山相关材料。

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县西部夹山乡(现属班庄镇)王洪村夹谷山南端。是我国第一座也是唯一一座以抗日命名的山,素有“中国抗日第一山”之美誉。抗日山风景区,主题景观抗日山烈士陵园是在抗日山战争时期,在纷飞的战火中兴建的。由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二旅、山东军区、滨海军区军民于1941年春兴建,至1944年,先后四次为抗战牺牲的先烈建塔树碑,是我国唯一一座以抗日命名的抗日烈士陵园。该陵园以纪念塔、纪念亭、纪念堂、纪念碑、烈士冢和东西墓群为主。墓区建有751座坟墓,安葬着800余位烈士的忠骨,墓碑上铭刻着3576位烈士英名。

第四项:向革命烈士三鞠躬,敬献鲜花(一小4名队员)。

第五项:默哀三分钟。

第六项:诗歌朗诵。

第七项:学生代表发言。

少先队员们,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弘扬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用文明,用博爱,告慰烈士忠魂。在社会上做文明懂礼、诚实守信的“小标兵”;在家做孝顺父母、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学校做团结友爱、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公共场所做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先烈们,安息吧!我们会继承您的遗志,从小立下报国志向,当好时代的建设者,做新世纪的接班人!

第八项:领导讲话。

第九项:呼号。

今天,我们站在革命烈士墓前,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作为少先队员,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奋勇向前,现在请全体少先队员跟我一起举起右手,握紧拳头,以红领巾的名义宣誓:(我说一句,你们大声说一句)。

人民为先,祖国至上,诚实勇敢,自律自强;

奋发有为,誓作栋梁;振兴中华,再造辉煌。

第十项:退旗。

烈士业绩照千秋,星星火炬指向前,千言万语表决心,革命遗志我继承。烈士们,我们全体少先队员将学习你的英勇事迹,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了祖国更加强盛,家乡更加繁荣,而奋发努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来告慰你的英灵。今天的祭扫活动到此结束。下面请全体师生绕墓一周为烈士献花,表达我们的无限哀思吧。

七、其他。

1、礼仪事项: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神圣,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革命烈士为了我们的今天所付出的巨大牺牲,我们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首先穿着整洁,要佩戴着鲜艳的红领巾;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在烈士陵园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认真观看了解烈士事迹;注意卫生,不能在陵园内乱吃零食,乱丢垃圾;不能在陵园内乱跑,行走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

2、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写活动感想,上传校园网。

3、大队部关注整个活动准备过程,活动结束后将祭扫烈士陵园图片及文字资料上传校园网。

开发区朱曹中心小学少队部。

2012年3月26日。

《烈士墓前的诉说》。

(男)清明节,是春光明媚、万物复苏的时节,(女)清明节,是祭奠先人、缅怀英烈的日子。

(男)今天,我们手捧鲜花,来到烈士墓前,(女)今天,我们满怀崇敬,来祭奠长眠在这里的英烈。

(女)书写在纪念碑上的文字,可能会随时光的荏苒而渐渐模糊,但耸立在人们心中的纪念碑,却会永远屹立。

(女)我们将珍爱今天的和平,(男)勇敢担当起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合)让人民永远生活在和谐温暖的春光里,(合)让祖**亲更加富饶美丽。

祭扫烈士墓领导讲话。

老师们,少先队队员们:

又是一个春风洋溢的日子,又是一个勾起沉思的时刻。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而英勇牺牲的烈士。

我们伟大的祖国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爱国主义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就是巨大的精神力量。

站在烈士墓前,我们心潮起伏,思绪万千。忆往昔,诉不尽我们对先烈的无限怀念;看今朝,唱不完我们对明天无限的憧憬;展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壮志豪情。

同学们,作为新世纪的少先队员,我们应该十分珍惜现在的生活,加倍努力,强身健体,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内容,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树立起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小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品质。

队员们,昨天永远属于过去,今天就在脚下,让我们铭记英雄先烈,发扬他们的精神,去开拓美好幸福的未来,让我们的家乡更加富饶,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为加强了对学生思想建设的力度,全面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发扬中华民族奉献他人,奉献社会的优良传统。学校特组织348名团员同学以“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弘扬英雄奉献精神”为主题清明节祭扫活动。让英雄的精神永驻团员心中实现学有所感、学有所悟的目的。

三、活动时间:2013.4.8。

四、活动地点:后柳镇王范堂故居。

五、活动准备:

1、学生准备扫帚、抹布等劳动工具。

2、提前搜集有关王范堂的相关资料。

1、按相关安全要求及路线到达王范堂故居,并观看王范堂故居介绍。

2、老师介绍王范堂生前光辉事迹。

3、向王范堂致敬,默哀。

4、打扫故居周边环境。

5、返校并及时写出本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后柳中学德育处、团委。

2013.4.6。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三、活动主题:缅怀逝死教师,热爱祖国。

四、活动要求:。

1、课堂自制花环一个(大小自定)。

2、每位同学写“观后感”或“游记”

3、学生自带文具,书面记录活动内容。

五、活动程序:。

1、各班团员、班干部2:30在学校操场集合,讲解活动时间、注意事项,分组活动,到学校门外。

2、为xx老师扫墓,团总支书记xx老师主持仪式。

3、学校领导致辞,简介xx老师生平事迹。

4、各班迅速组织队伍,向老师敬献花圈、全体默哀一分钟,

5、鸣炮致哀。

6、学生代表讲话。

7、学生代表讲话。

8、团总支书记讲话。

9、学校领导xx老师总结性讲话。

10、3:20仪式结束,各课堂集合返回校园。

六、人员安排:。

学校全体教师、各班班干部、团员参加。由课堂领导负责本班的学生。

七、注意事项。

1、带班的老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总负责人:x校长。

2、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跟班教师负责清点课堂人数;组织好活动;严禁学生单独行动;严禁从事危险活动。

3、课堂领导在课堂强调收集整理,问题(饮食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互帮互助)。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继承先烈遗志,争做明少年。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决定举行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

政教团委全体人员、初一级部全体班主任及各班学生代表(每班10人)。

2018年月29日(周四)下午2:0—4:00(2:00在金影剧院集合)。

泰安烈士陵园。

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仪式开始。具体程序: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默哀。

3.孟主任讲话。

4.学生代表孔xx发言。

5.全体少先队员宣誓,李欣甜领誓(请班主任提前组织学生熟悉誓词内容)。

6.崔主任带领全体少先队员呼号(全体学生右手握拳在耳侧)(崔主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全体学生回答:时刻准备着!)。

7.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奏《献花曲》。

8.整理缎带。

9.参观革命烈士展馆,每人记住1-2名烈士姓名及简要事迹,回校写活动感悟。

10.志愿服务活动:捡拾陵园内的塑料袋、包装纸等垃圾。

1.参加活动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站成20列纵队。

2.带队班主任要处于本班队伍的中间,注意前后照应,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总责。

3.周四下午2:00,参加活动的学生由家长送至金影剧院门前场地,统一站队步行至烈士陵园,学生自备小白花,佩戴红领巾。

4.班主任1:0到位,负责组织学生站队、点名,金影剧院前按自北向南1班——20班站立,到烈士陵园后按自东向西1班——20班站队。

5.0活动结束,各班点名、整队,按班级顺序、班主任随本班学生一起统一步行返校(班主任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安排学生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返校),中途不得进行其他活动,不得擅自离队或分散个别活动,确保返程安全;到校后,各班仍要点名,确保一个学生不能少;活动中如遇突发事,要及时向班主任及带队领导反应。

6.各班要在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所有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1、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欣赏自然风光,感受春的气息,陶冶学生情操。

3、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组长:沈才

副组长:周小华、田马扣、陈亚兰

摄像:包正亚、马荣旭

20xx年4月4日

南舍烈士墓

1、前期准备,指导学生用皱纹纸做小花;

2、下午1:00集合,整队步行前往南舍烈士墓;

3、各班班主任管带必须清点好各班人数,并强调活动纪律;

4、学生可自带茶水。

1、整队集合,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2、教师代表简介烈士及事迹。

3、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

4、绕烈士陵墓一周,敬献小花。

5、整队,呼号与宣誓。

6、按原路安全返回学校。

1、请师生们注意安全。烈士墓庄严肃穆神圣,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首先穿着整洁,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在活动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注意卫生,不能乱吃零食,乱丢垃圾;不能在陵园内乱跑,行走要按顺序,。

2、在游玩时师生一定要注意安全。

清明节祭扫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继承弘扬革命先烈优秀品质,加深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倡导文明、和谐、健康的过节新风,原州区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4月份“祭英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缅怀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扫。

二、活动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8:30。

三、活动地点:小西湖革命烈士纪念碑。

四、参加人员(约1500人)。

1、原州区在家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2、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200人)。

3、武警8672部队(200人)、公检法干警(100人)。

4、中小学校师生代表(1000人)。

五、活动议程。

活动由区政府副区长刘世贤主持。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

第三项:全体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1分钟(或向革命烈。

士鞠躬。)。

第四项: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讲话。

六、工作分工。

1、宣传部负责起草领导讲话稿,并通知参加活动的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领导和干部,邀请媒体、宣传报道。

2、团委负责布置会场,购买花篮(4个),联系文体局(文化馆)布设音响设备。

3、教育局负责组织相关学校师生参加活动。

4、民政局负责联系武警8672部队参加活动,组织礼仪士兵抬放花篮,并做好仪式开始前的环境卫生工作和仪式音响设备所需电源准备工作。

原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