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除尘设备 四川省集中供热合同必备(优质5篇)

时间:2023-09-21 14:02:12 作者:HT书生 热电厂除尘设备 四川省集中供热合同必备(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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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除尘设备篇一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双塔街道位于江山市东北部,江山港两岸,市政府驻地。境域面积平方公里。下辖2个经济合作社、5个社区、20个行政村,人口约万人。20xx年全街道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依托“一基地二小区”工业平台(纺织服装基地、赵家工业小区和社后工业小区),形成东西两翼并行发展的格局;有工业企业138家,其中销售额20xx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17家;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5元,人均收入逐年提高,城北新城欣欣向荣;强村富民,幸福乡村创建扩面提质,“一村一品”、“一社一品”培育增点连线,民生事业得到持续投入和长足发展。但在经济快速发展和中国幸福乡村建设不断深入的同时,双塔街道特别是规划区内村庄建设面临着农民建房、道路交通、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困忧,特别是原拟征迁项目村庄建设更为滞后,不仅影响村容村貌,更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建房需求,严重制约村庄建设发展。为了尽快改善现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居民生活。执行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发展新规划,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双塔街道办事处拟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1.项目名称:江山市双塔街道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项目业主:双塔街道办事处。

3.项目建造地址:双塔街道缸甫底村。

4.建设周期:20xx年12月—20xx年5月。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缸甫底村范围内向江东大道延伸路段衔接的辅助道路六条共2km,路宽9米路段进行市政排水排污、道路硬化及道路两边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由于街道财力有限,为加快项目建设,保障民生需求,恳请省发改委在公共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

妥否,请批复。

双塔街道办事处

20xx年9月30日

热电厂除尘设备篇二

根据国家发改委、^v^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全面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气、节油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目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以20xx年为基数,每年节电5%、节油5%、节水5%。

(二)全县公共机构要完成党政机关办公室低效照明产品淘汰任务,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

(三)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

(一)节约用电

1、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照明系统节电。公共机构所有办公场所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公共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机关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3、办公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闭电脑、饮水机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材料。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对公共机构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

3、对有草坪及花草树木的公共机构,浇水尽量使用雨水,并采用滴灌或者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热电厂除尘设备篇三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合同工期:开工日 年 月 日,竣工日 年 月 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97%,剩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乙方。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 %,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 (签字)

日期:日期:

热电厂除尘设备篇四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v^合同法》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就花池护栏工程制作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工程护栏的制作安装施工。

3、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护栏设计、安装要求,完成材料的存放、保管、安装、清理、验收等工作内容。

本工程项目工期为12日。自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日。

(一)工程价款

以上工程造价共计: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二)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决算付款(附工程决算书)。

护栏高度65㎝;立柱为5×5方钢,2m一个,底部加预埋件,水泥浇筑;其余部分为3×3方管,栏杆顶部为25扁铁加工成圆弧装饰;防锈漆刷底,黑漆罩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热电厂除尘设备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豪庭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豪庭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路×××号。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豪庭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上海市20xx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0×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