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

时间:2023-07-07 12:45:46 作者:曹czj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篇一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篇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樟子松苗,苗高1.5米;桧柏苗,苗高1.5米。

2.樟子松苗,每株100元;桧柏苗,每株200元。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

1.产品的数量:樟子松苗二万株,桧柏苗一万株。

第三条苗木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苗木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第五条苗木的交(提)货期限:乙方应当在20xx年5月8日前向甲方交货。

第六条苗木货款的结算

1.苗木总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樟子松苗二百万元整;桧柏苗二百万元整。

2.苗木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苗木到货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验收方法

1.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验收。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苗木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苗木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购,规格)。

2.龙眼树要求:乙方提供的龙眼树直径不得干离地1米处开始量算,不足1米的从分枝处开始量算),低于此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认可。

3.其它约定:此采购价格包括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的上车费、下车费、人工搬运费、剪枝、捆扎等费用。(甲方指定地点不超过5处,具体以现场核定为准)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金额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元,余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在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乙方供货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提前或逾期甲方均不予收购。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龙眼树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最迟不超过7天。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龙眼树,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出具书面通知。

3.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供应龙眼树的,除应返还相应预付款外,还应按未提供树苗价值的200%支付违约金。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龙眼树。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龙眼树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篇四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甲乙双方因樱桃树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1、 购销苗木规格、数量、价格、苗木现状、提货时间

规格:树干直径20厘米(从离地平面30厘米计量),带80厘米土球。数量:大约株,价格:每株 元,共计 元,大写:。

苗木现状:苗木位于新泰市羊流镇疃里村大桥西头北侧。

提货时间:20xx年年底之前提完。提货时甲方有义务做协助工作。

2、 甲方提供的苗木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3、 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元,大写:

余额在提货时按实际提货量付,每车一付。

4、 如一方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除按照定金承担责任外,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计算方式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计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篇五

1.双方当事人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2.乙方拟投标20xx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3.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4.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5.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6.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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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苗购销合同实用篇六

果树苗木购销需要保障树苗的存活,那么签订果树苗木购销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果树苗木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表一(1-2年生苗木)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到(交)货地点和交货单位(或交货人)________。

2.到(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 .运输及费用: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违约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2.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4.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5.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6.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第七条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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