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执法工作总结(通用7篇)

时间:2023-09-20 20:57:27 作者:曼珠 最新执法工作总结(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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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在市农业局、市执法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xx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xx年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 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一年来,我们利用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横幅、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造舆论,形成全方位宣传格局,不断提高全区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领导讲话宣传3次,印发宣传资料56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6条,制作墙报3块、展板4块。主动上门向37户农资经营户面对面宣传。如三月份“农资打假月”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技干部53人次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次,接待群众咨询491人次,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和技术资料20xx余张,宣讲农业法律法规和农民维权知识、农作物栽培技术和农业投入品购销、使用知识,深受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欢迎。通过宣传,群众依法治农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2. 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必须有据,制度必须健全,执法行为才会规范。区农业局专门召开了农业行政执法研讨会,对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以工作职能、日常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监督廉政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配套制度。为了便于执法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特别组织人员搜集、选编了常用农业法律法规资料。目前,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

3. 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农业局推行政务公开,在区政务中心设立接待窗口,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将各项农业行政办理事项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六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们还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在办公室和政务大厅上墙公开。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接待、登记、督办、反馈程序。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一包到底。对于所接待办理的每一事项进行登记,当时没有解决的,事后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实行受理投诉限时办结制。在政务大厅把受理投诉应当提供的条件、依据、手续、权利和义务等上墙公示,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对于公开的办事项目明确办事时限,并严格按时限办结,逾期未办结的,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我们的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通过民情调查、开门评议活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行政执法、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人民群众满意。

(3)以公开推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公正的形象,同时,也使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4. 依法行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明确乡镇农技站站长兼任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员,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工作,并建议乡镇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督员,负责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督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任组长,成员有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植保站、环保站、土肥站、蔬菜站及乡镇街道农技站负责人,并邀请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检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对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

(2)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农业投入品规范经营和科学应用水平。

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列》、《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农药经营须知》、禁限用农药名录、种植业生产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品种名录等挂图,张贴到每个经营门店和市场,标准化生产基地都建立了永久性宣传图、牌。同时,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农业投入品监管员、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对群众科学应用农业投入品、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宣传、指导力度,要求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农业投入品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禁止任何农业投入品超范围使用。积极推广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加强农业投入品新产品试验、示范、推广,促进农业投入品使用科学化、规范化。

(3)严格资质审查,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按照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湘农业联〔20xx〕58号文件要求,开展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在蔬菜、果树、中草药材、茶叶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经营。全区有农资经营单位37家(批发21家,零售16家),其中经营种子23家,经营肥料25家,经营农药29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5家;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生产基地13个;农产品加工企业49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个,市级龙头企业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8个;农产品经营超市8家;休闲农庄9个。

(4)建立经营台帐,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

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和质量有保证的管理机制。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要建立经营档案,载明来源、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农业投入品销售后2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设置高毒农药分隔存放专柜,在专柜上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进货查验、实名购药等高毒农药经销专用台账,要求告知购买者用途,台账应保存3年以上备查。

(5)建立生产记录,实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经济组织建立生产记录,在其标准化生产基地指定农业投入品管理员,建立农业投入品购进、领用登记台账等安全保管制度,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成份、用法、用量、日期和安全间隔期,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批发市场建立产销对接制度,超市建立标识流通制度,各类市场完善经营档案;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日常检验、产品召回和销毁为主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追溯管理。建立以经营者先行赔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承诺制度,以行业公约、协会章程为主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的生产、经营秩序。

(6)强化市场监管,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我局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产品的监管。除日常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业投入品,经营未经登记和冒用登记证号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标签制作和标注内容不规范及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毒性标识错误,有效含量不符,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外,重点组织开展对高毒农药的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就甲胺磷、毒鼠强、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等38种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和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三氯杀螨醇等19种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对乡村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有禁用农药的,追根溯源,依法处理。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市区蒸湘北路、火车西站、头塘等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的监管,对一些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集中整治。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监管。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窝点和有多次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村流动商贩,依法取缔。

由于工作到位,基本控制了高毒农药在我区农业生产上的使用。

1. 受城区体制制约,我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体系不稳定,没有专职人员,信息收集难,基础数据不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力不从心,许多工作仅依靠责任心来维持。

2. 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多而乱,监管难度大。

3. 由于没有安全的农药存放地点和化学防污经费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陷入困境,难以更好地开展。

4. 由于缺乏经费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不及时,严重影响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1.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改善工作条件。

2. 搞好监管基础工作和行政服务工作,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3. 继续做好农业投入品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为安全、科学应用农业投入品提供技术保障,减少农业行政执法成本。

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在局党组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经过林政股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本股室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20xx年度省厅下达我县的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为64870.44立方米,其中群营林指标38557.563立方米。按照林木采伐限额管理规定,结合我县生态县建设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林木采伐的范围、作业设计、监管、验收、运输管理与育林金征收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将林木采伐纳入规范化管理。一年来,全县共采伐各类林木立方米,办理采伐证131宗,占年度限额指标的%,节余限额立方米,完全做到了压缩性批伐,为生态县建设和采伐限额执行做出了贡献。

泌阳县是山区林业大县,林木资源存量多,林区面积大,林政公安力量薄弱,加之区域内交通便利,毗邻县区多,给我县森林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林政股与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林政稽查大队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多举并举,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了全方位监管。对林区内发生的各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森林火灾等案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类查处,林政、公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严管林、重执法,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查重处。一年来,共查各类涉林案件起,刑拘人,维护了林区秩序,很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今年是林政主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最后一年,不仅要完成林政确权发证,而且林政档案管理、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都要完成,要顺利通过省厅验收。为此,党组班子成员分片包乡,齐抓共管,全县各乡镇总动员,经过共同努力,全面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并于10月份顺利地通过了省厅验收,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我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交通局和市运管处的领导下,在政府法制部门和广大道路运输业户的监督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违法违纪投诉案件为零。

为了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政执法队伍,年初我所就成立了专门的法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日常监督由分管所长具体组织;行政一把手定期抽查。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维护广大车主、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塑造“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运政形象。

今年我所借法制宣传日契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在客运站站前广场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制《条例》宣传传单xxxx份,分发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经营户。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车站、客运企业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要求各客运企业、车站运用广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条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为全面提高我所职工的执法水平,我所着重从运政人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入手,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制培训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律专家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讲授法制课活动,对职工开展系统的《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普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使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正确执法;三是利用各种会议和文件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全所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普遍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依法管理道路运输市场奠定了基础。从年初到目前我所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健全的组织机构,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要使运管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高效、廉洁、执法公正的队伍,仅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为此,我所一方面在职工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行业标兵”的活动。另一方面从业务管理、行为准则、执法监督等各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运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运政人员“十不准”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为使我们的运政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方便群众,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今年将违章案件在运政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的防范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运输,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为了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广大驾乘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所一方面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另一方面又加大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打击“黑车”的力度。按照年初目标考核办法,我所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稽查过程中,不论何种车辆,只要违章事实一经认定,即当场给予纠正,并填写违章行为通知书,收录相关现场笔录和影像资料,按照执法程序告知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对于严重超载的客运车辆,及时安排车辆转运旅客;对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驾乘人员从事运输的,一经发现,则当场中止运行。并及时通知有资格运输的企业和驾乘人员进行运输,以便消除隐患,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活动。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我所稽查人员积极配合曾都分局组织力量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黑车5台,有效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积极开展“进站场,达标准,除隐患”客运站整顿活动。曾都运管所精心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管机构工作人员与各客运站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进驻客运站开展“进站场、除隐患、达标准”工作。督促客运站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议,督促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在整顿活动中共清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进站车辆22台。查处客运站安全隐患起,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三是积极开展卧铺客车专项整顿活动,我所工作专班于9月20日起逐车逐线对辖区卧铺客车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技术档案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准驾相符、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是否超期,车载gps监控设备及消防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确保卧铺客车安全出行符合标准。在检查中发现,汉正街线路卧铺客车由于深夜发班,存在未经安检擅自上路营运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线路车辆必须提前进行安全例检后方可营运,并针对这一情况对所属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我所还督促辖区内客运站加强站内管理力度,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全面实行检票口和车辆出(进)站口的封闭管理,“三品”检查仪要正常投入使用,做到每包必检,杜绝“三品”上车的隐患发生。

今年全年我所共出动稽查人员1000多人次,查处违章车辆余车次,处罚起,批评教育余起,罚款元。受理投诉起,处理起,回复率100%。排除各种隐患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赔偿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通过以上工作,我所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有待我们在来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我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较圆满完成上半工作任务,并相应的制定了下半年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20xx年酒类经营备案登记主要对中心城区备案登记实行全面推开和对乡镇经营户逐步开展备案登记。目前为止,我区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已备案登记350家,上传302家。

(二)“放心早餐”工程作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由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全年完成100家“放心早餐”店,分两批8个阶段,第一批建设50家基本完工,八月初次验收,由政府牵头组织验收考核,参加单位有xx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政府统一采购配送的五统一,门店招牌、价目表已完工50家,电子收款机、垃圾桶、从业人员工作服物资已经发放到各街办、立新乡。

(三)招商引资工作

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到位资金一个亿,时间已过半,1-6月份完成任务5985万元,力争12月份之前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四)服饰商会

20xx年3月落实了办公室地点(沙隆达广场华城商业街2楼),并于5月完成装修,招聘了工作人员2名,召开了2次会长大会,1次常务理事大会。成立大会正在筹备中。

(一)随附单制度执行难,由于随附单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规范使用,同样在本市经营户中很难推行,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二)机关人员少,执法人员力量不够,存在酒类管理人员紧缺,影响了工作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市场检查密度不够,由于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在日常工作中,难以统筹兼顾,所以在检查酒类执法中相应减少。存在着工作布置多,督促检查少的问题,致使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通过常规检查、节日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部分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行为,促进我区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范我区屠宰市场的秩序。

(一)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零售经营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我区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进一步提高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解决必要的专项管理经费和执法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设施。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组织酒类管理人员培训,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定期交流探讨,提高酒类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

20xx年,xx区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尤其是乡镇酒类经营户要进快纳入备案登记,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应快速跟上,并全面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必须实施随附单。要把目前备案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的乡镇酒类流通经营企业作为工作的难点,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四)加强督查,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加强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督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意识,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法制局的指导下,我们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主题,以狠抓队伍建设强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树形象为主线,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推进执法工作,县安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党组班子、科室负责人及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文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执法年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市安全生产监察的大队的执法计划,详细制定了《金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监察计划》,并以金安监发[20xx]22号行文下发。并按照此《计划》,分行业、分重点开展了安全执法监察工作。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

生产监察业务学习上狠下功夫。我们在今年三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结合实际,组织全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察业务知识。同时,要求每一位监察人员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完全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到位。

全生产长效机制。其次,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执法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手段。执法活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我们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医药生产、机械加工、制造行业、轻纺行业、旅游行业、水上休闲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分重点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年共开展执法监察382次,出动人员1520余人/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监察47次、危化企业8次、烟花爆竹企业28次、建筑施工企业38次、工业企业31次、商业企业2次、其他行业的企业228次;发出限期隐患整改指令书26份、隐患复查意见书41份;当场处罚2起,安全生产违法立案4起,结案4起,共处罚金万元。全年执法大队本着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准则,对各行业、各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查找隐患,并指导加以整改,最终达到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我们按照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法性、量罚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治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有关要求,对我局的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整理,正确使用并制作好文书。目前,全局13个执法案卷已进行了整理并已归档。

20xx年,我局执法工作本着规范执法的思想,站在为民服务的高度,为提高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和行xxx力的规范运用,加快构建和谐金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殷切期望,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全面履行职责,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姿态,努力做到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最高层,确保我县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

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区政府临政办发[20xx]105号文件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我中心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对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是否合法,对行政执法检查的项目、内容、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对照检查,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是否合法、规范。并对我中心涉及的行政经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是否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较好的树立了农业执法窗口的良好形象,现将我中心一年来的行政执法作如下总结:

1、提高认识,加强对农药执法工作的领导

年初我站就制订了全年农药管理实施方案及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执法监管第一责任、分管理责任人和联系人,确保农药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农药的能力。结合普法、科技下乡工作,加大农药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农药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设立农药打假举报电话,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全年共出动宣传车3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200份,受教人员达1500人次。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我们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区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药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调整充实持农业部执法证专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7人,能依法正常开展农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区农林局对植保站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

(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3月底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培训工作,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人员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4、开展农药质量抽检、狠抓农药市场打假整治工作

3月初,我们迅速制订了《临潼区20xx年农药打假工作方案》,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执法人员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认真开展农药市场打假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xx年4月下旬,区植保站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全区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为期五天农药打假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了禁销禁用高剧毒农药、农药产品标签和农药经营场所,共发现2个违规经销门市部。对此,执法人员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信息汇编》等相关法规条款和规定,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了严厉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另查处没收过期农药12瓶,发放技术资料50份。抽查样品15个,切实维护了我区农业生产的安全。

土肥站为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今年依据《土壤肥料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多次下乡进行检查,确保肥料安全和生产安全。

1、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肥料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挂图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肥料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肥料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在肥料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肥料打假的工作中。半年来,共出动宣传车5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0.8万余份,受教人员达1万多人次。为肥料行政执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我站现有持省站执法证专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5人,能有效开展肥料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年初我们就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我站还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3、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肥料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全年我们共开展肥料市场检查2次,配合市站检查1次,共检查了区内3家肥料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90个,重点检查复混肥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生物钾肥料、硫酸钾、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肥料品种30个,代表肥料20xx吨,标识不符合规范品种2个(已予以纠正)。切实维护了我区农业生产的安全。

今年来我中心农业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大、个别经营户经营劣质肥料、农药,综合执法没有开展等不足,今后我们还将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继续开展肥料、农药执法检查活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在我区无立足之地,为我区农业安全生产上个新台阶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