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矿山设备转让合同 矿山转让合同(6篇)

时间:2023-05-24 18:09:29 作者:曹czj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矿山转让合同篇一

住址:云南省大关县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20xx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篇二

法定授权人:

住址:云南省大关县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20xx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矿山转让合同篇三

住址:云南省大关县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20xx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篇四

住址:云南省大关县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20xx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篇五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租赁给乙方设备为:

乙方租赁以上设备用于 。

租售设备价格:rmb万元/年(大写:人民币 万元/年)。

设备交付地点:

本合同项下设备租赁期限为:

自设备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间。

1、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的租金标准为 。

3、以后历年的设备租赁租金由乙方在每一年度的对应日前一次性支付。

4、乙方不能如期支付租金,甲方随时有权收回设备,且设备收回时乙方需保证设备完好。否则,乙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的收款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设备符合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设备状态,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派员对设备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技术指导,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处理或调换。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设备出现自身故障,应乙方需要,甲方应在小时内做出反馈,小时内甲方应派设备技术人员对所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及故障排查。

4、甲方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制止乙方在设备使用中的不正当操作,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

5、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去林期内的设备安全*稳运行。在租赁期满时,设备应保持完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指导下),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如果有)或改变设备用途。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6、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人员操作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处于完好运转状态。

7、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设计用途及正常商业用途使用租赁物。

9、在本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当负责维修,使设备恢复原有功能;如丧失全部或部分使用功能或无法修复,乙方应照价赔偿。

1、质量保证期为自乙方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起12个月。

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维修;若非租赁物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1、合同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若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进一步追偿。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

4、乙方重大违约行为

(1)乙方逾期2个月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2)有侵犯甲方对租赁物所有权和损害租赁物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被留置、质押、抵押、转让、投资,被国家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被盗抢、损毁(包括但不限于破坏、改装、拆除、无证/违章操作)等情况。

(3)甲方行使检查或合法收回租赁物权利,乙方阻挠三次以上的。

(4)其他严重违反合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5、如乙方有上述重大违约行为,甲方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违约制裁。

(1)不经司法程序自行取回租赁物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取回租赁物。

(2)提前收回全部租金,乙方立即支付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含已经到期但未支付的租金和未到期租金)。

(3)若发生本条第四款规定的任何“乙方重大违约行为”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6、如因政策原因,至乙方正在生产的项目停止生产,造成后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2、因本条第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甲方收回租赁物后,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方式由甲方自行选择;租赁物无法收回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3、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设备转让或出售,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交还设备;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设备抵押,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负有使设备保持完好的责任。

1、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利,乙方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损害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没有处置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互易、赠与、质押、抵押、转让使用租赁物,不得用租赁物进行投资、入股、入伙,或允许其他第三人使用租赁物。

4、乙方不得使租赁物被留置、查封、扣押、拍卖、强制执行情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实质性改装或添加。无论甲方是否同意添加,乙方添附到租赁物上的任何物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补偿乙方,租金也不因此而作调整,如对租赁物有损害则乙方应当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6、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有形动产,不因乙方的使用而成为不动产或不动产的附属物。

7、无论乙方是否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于租期届满时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及全部租赁债务清偿完毕前,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所有人或未来所有人等身份就租赁物签订任何文件或出具任何承诺或为任何其他处分行为。

8、甲方或指定的第三人有权进入租赁物所在场所,检查租赁物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给予协助。

9、若乙方、第三人侵犯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取回租赁物等手段)控制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购买设备的权利,在乙方支付完所有应付款项及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向甲方的债务后,甲方将该设备以 价格销售给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12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其遭受的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寻求公*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5、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9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时,双方应公*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1、如果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解决的争议条款外,本合同其余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篇六

法定授权人:

住址:云南省大关县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20__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