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3-12-26 19:35:33 作者:GZ才子

工作报告不仅有利于个人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与团队成员进行分享和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进步。如果你正在写工作报告,这里有一些可以参考的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简报

为切实做好太平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国耕地力度,20xx年5月13日太平乡国土所、司法所、村规站等部门在集镇赶集天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宣传资料,同时对前来咨询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直到他们听懂满意为止。

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要提高保护耕地意识,发动周边群众保护耕地,做保护耕地的捍卫者。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该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协调各方力量,同时要求参会人员要尽快熟悉业务,掌握使用相关系统软件,深入细致排查,确保摸排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同时,该镇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和微信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实消除群众顾虑,切实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防止再出现新增耕地违法建房行为。

此外,该镇还按照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实地全面摸排,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截至目前,已摸排700余户,后期将加大力度,确保清理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汇报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10月18日上午,为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花江镇规划站联合镇综合执法队利用赶集日在老政府门口开展集中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同时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规定的认知度、知晓率。

同时借助在镇中心超市、加油站、银行和酒店电子显示屏和在公路沿线悬挂标语,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方太乡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乡自然资源所全体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各村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村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乡分管领导张栩滔主持。

会上,张栩滔传达了兴国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拓宽传播途径,广泛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全力加快工作进度。要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人,按时保质全力推进。三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舆情处置和解释疏导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扩大、不传讹,确保后续清理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简报

近日,永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通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和规划报建的`意识。

《通告》指出,严格保护全市现有耕地,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和耕地非粮化行为,各项建设占地必须遵守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乱占耕地建房必须立即停止,限期自行拆除。

《通告》明确了整治内容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典型问题。

《通告》还提出,凡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党员、村干部、国家干部以及其他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舞弊、索贿受贿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有用地需求的项目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与所在乡镇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经依法审批后再动工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各乡镇将村民建房纳入计划指标统筹建设,村民可按时按需报批,确保户有所居。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3月23日上午,昭平镇重拳出击,由镇党委书记李盛担任总指挥,镇长邱启全、人大主席罗斌担任副指挥,组织镇综合执法队对江口村大村组一处“一户两宅”乱占耕地建房的违建农房进行整栋拆除。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执法人员已向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责令其自行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讲解,但违建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恢复土地原状职责。

3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拆违现场拉起警戒线,控制出入口,封锁非法违建农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随后组织专人对该农房进行安全检查,并搬离农房内剩余财物,确保安全后出动机械进行拆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少安带队到现场进行指导,整个拆违现场井然有序。

下一步,昭平镇将继续保持打击违建的`高压态势,对抢建违建等违法行为“零容忍”,营造“逢建必报,违建必拆”的氛围,全面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精神,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召开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增量,加强农宅审批管理,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组长:薛将(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薛建富(党委委员、雁子村挂村领导)。

肖纯金(党委副书记、小毕舍村挂村领导)。

马厚兴(政法委员、大木桥村挂村领导)。

王正梅(纪委书记)。

孙建成(党委委员、啊榔村挂村领导)。

王仕祥(党委委员、老格子村挂村领导)。

谢登奎(党委委员、狗场坝村挂村领导)。

成员:王建明(党政办负责人)。

桂宝平(自然资源所长)。

张昌盛(城镇建设规划所所长)。

晏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雄(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孙泽亚(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琳(交通管理站站长)。

杜丽(保田片区水务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仕祥(综治办负责人)。

张荣金(普田司法所所长)。

任可喜(保田电管站普田乡负责人)。

胡鹏(盘州市公安局普田派出所所长)。

以上相关部门全体成员,各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包村工作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丁翔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宣传、服务、巡查、处置等日常工作。

各村(居)、相关部门,采取悬挂横幅、制作永久性标语、张贴“十个一律”和“八不准”宣传页,采取led显示屏、广播、微信、群众会、进户到人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服务对象清楚明白。

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农宅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普田乡村级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做好相关工作,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态度坚决,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该拆的拆,该复耕的复垦。

(一)网格员对本网格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应当在3日发现、立即制止、经制止无效后报村支两委处置。

(二)各包村工作队,村(居)两委、接到网格报告后,及时制止,并进行前期处置,经制止无效向挂村领导报告。

(三)挂村领导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包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5日内处置到位,对处置确有难度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5日内处置到位。

(一)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适时巡查督查,按照一月清零一次发现新增违法问题要求,建立遏制新增建房问题整治台账,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每月月底前,确保全部“清零”。

(二)当月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及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当月村级购买服务考核。

(三)本村内接到网格报告或领导小组巡查发现有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未第一时间组织进行处置到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有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5日内未组织处置到位的,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制止有难度,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未向上一级报告的,由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为进一步遏止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全县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意识,营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xx〕105号)及《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河自然资函〔20xx〕5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解决农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屡禁不止、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难、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等问题,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使农村群众保护耕地意识明显提升,农村基层依法依规服务村民合理建房用地报建手续办理效率明显提高,对农村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耕地保护、破坏耕地的处罚措施更加熟悉知晓,使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一)通过制作宣传画册、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品在镇村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广告牌等显眼地方张贴,以及村内广播、执法车辆巡查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通过编写通稿、简报、信息等宣传稿件,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的网站、广播电视台及电信、移动、联动等通讯载体宣传。

(三)通过向每户农户发放一封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封信,宣传土地管理、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方面内容及意义,确保家喻户晓。

(四)收集基层一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宣传。

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把握摸排整治工作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分阶段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一)摸排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和《关于疏堵结合坚持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精神,确保农村村民人人知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意义及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政策规定。

2.宣传方式:一是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和大小标语等,要求各镇村在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广告牌等显眼地方张贴;二是通过编写新闻宣传稿件,在微信公共号、政府的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协助)。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1.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关于综合施策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河源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存量问题整治方案或措施,力求农村家喻户晓。

2.宣传方式:一是印发宣传画册、宣传单和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从“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等角度进行宣传;二是将国家和省、市、县制定出台的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在政府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平台大力宣传,及时向外界宣传和平县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分步分类处置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建设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防灾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协助)。

(三)检查复核阶段(20xx年6月-12月)。

1.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全县和各镇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整治的工作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和社会反响等,在全社会形成正面警示教育作用。

2.宣传方式:以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整治三年工作措施、成效、规划管理、建章立制经验为主要内容,制作迎检汇报宣传片;在新闻媒介、广播电视开展专题宣传、案例分析等系列宣传。

(责任科室:办公室负责,各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建设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防灾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协助)。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宣传工作是推进耕地保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可以提高农村村民对摸排整治工作的支持度,各部门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配合。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的宣传工作,为整治工作奠定群众基础。特别是在各工作阶段印发政策文件、取得工作成效时,第一时间将宣传素材报送给局办公室。

(三)要务求实效。各部门在每阶段开展宣传工作时,要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农村、进村入户,确保人人知晓;同时,宣传内容要通俗易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达到宣传效果,不能流于形式。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自长垣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违法建筑的摸排图斑审核专项工作的通知》以来,魏庄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核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全面完成836宗图斑摸排。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魏庄街道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涉及的836宗图斑摸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以广播、微信群、巡逻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邀请市督导组副组长宋鲲鹏、王青霞、侯国彦以及第三方技术人员对办事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建房协管员对摸排软件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教学指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魏庄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王洁任组长的摸排领导小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于9月26日,已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的.摸排。在开展摸排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实际以8个行政组为大网格,以各行政村为小网格,对下发的836宗图斑进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各行政组网格明确1名专人负责本组内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压实了职责。

三是多种途径推进。一方面,在摸排的过程中,行政组人员亲自干、村两委干部亲自领,土地所人员亲自指导,形成了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对各组的摸排工作动态采取日报告制度,对图斑点位逐一进村入户,积极做群众工作,同步完成现场拍照、数据上传等工作。同时,全体干部职工牺牲国庆假日,通过运用无人机等新技术,街道纪工委和督查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了摸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是初步取得成效。通过摸排工作,全面掌握了836宗图斑的位置、实际用途、建设情况及涉及当事人等详细情况。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数据库对图斑地块的报批等情况分析,判定图斑类型。对梳理出来的违法图斑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措施,为下步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了依据。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从源头上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椒县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

多途径多渠道,落实宣传工作。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纠正村民错误观念。线上,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整治案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相关条例等内容。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

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等内容,以提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为出发点,把宣传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实效性。

结合卫片图斑,加强部门协调。分析新的卫片判读政策,不断加大对违建建筑的排查力度,组成专项工作队,对存疑的.“非粮化”、“非农化”、疑似新增图斑及时分析,深入田间地头排查,查明存量、摸清底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新增行为发生,做到零增长,零容忍。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为有效整治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根据国家下发卫片执法图斑线索,德保县对全县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行为坚决予以重拳打击。近日,该县联合多部门拆除一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经核实,德保县敬德镇古甘村某村民无视行政机关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xx年11月在占用自家耕地0.62亩(其中基本农田0.54亩)抢建地基后,心存侥幸,继续顶风违建。在相关部门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下发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仍然顶风建成房屋主体二层局部三、四层内外未装修的住宅。

20xx年11月27日,德保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敬德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对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予以强制拆除和复垦复绿,拆除面积530平方米。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主动作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日,河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专项办)决定公开通报11起乡镇和街道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01、井陉县小作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4月,井陉智晟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井陉县小作镇赵西岭村5.08亩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31亩)建设原料库房。20xx年9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在车间钢架未拆除的情况下,小作镇上报省专项办整改到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2、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对翻修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5月,河北佰烨芳晟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因车间房顶损坏进行翻修,20xx年6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修车间违法占用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后城河村耕地1.05亩。韩城镇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廉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八道河村1.04亩耕地建设库房。八道河镇日常巡查不到位,未有效制止,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

04、大名县万堤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8月,大名县黄炉村种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大名县万堤镇前屯村4.73亩耕地建设粮食烘干和晾晒场,万堤镇在卫片系统填报为实地未变化。20xx年10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万堤镇卫片填报不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5、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2月,崔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平乡县中华路街道东田村2.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20xx年,崔某某曾在同一宗地违法占地建库房,被原平乡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对崔某某二次违法占地行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查处整改不及时,形成新的违法占地。20xx年10月18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督导检查发现,该违法占地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6、蠡县蠡吾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0月,河北双丰饮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蠡县蠡吾镇东北寺村2.74亩耕地建设库房。20xx年9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蠡吾镇对该违法用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违法状态仍在持续之中。

07、张北县公会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金某违反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擅自占用张北县公会镇梁家村0.5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牛场。公会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形成违法事实。20xx年10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经现场核查,目前已拆除复耕。

08、平泉市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李某某擅自占用平泉市平北镇石洞子村耕地0.62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48亩)建设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未上图入库,依据当时政策,也未对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监管不到位,20xx年8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后,未及时整改。

09、任丘市出岸镇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3月,张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任丘市出岸镇西古贤村0.4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出岸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形成事实违法用地,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0、大城县权村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吴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大城县权村镇西窑头村2.12亩耕地建设库房。权村镇对该违法占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1、安平县西两洼乡对翻建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2月,金扬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厂房因原车间损坏进行翻建,20xx年5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建车间违法占用安平县西两洼乡南两洼村集体土地6.79亩(其中耕地1.79亩)。西两洼乡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10月6日下午,先锋镇组织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荣春主持,副镇长马舜文,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第三方技术人员,各村支书、主任、业务人员参会。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指导。

会议要求,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护好耕地,保障群众合法合理建房需求。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据省自然资源消息厅日前,经过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努力,历时近2个月,淮南市完成了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数据摸排工作,并形成摸排初步成果。截至11月12日,全市共摸排部、省下发图斑及自提图斑49965个,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并上报3127宗,涉及占地面积2258。346亩,耕地面积1647。276亩,基本农田427。25亩。

一是高位统筹,全程接受监督。成立淮南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摸排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清理整治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二是密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印发淮南市《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各县区、部门迅速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制并发放“八不准”各种宣传材料总计10。3万份,悬挂宣传横幅765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09台次,县电视台累计播放“八不准”宣传内容49天,召开宣传会议69次,进入学校宣传7次。

三是强化保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和街道共计300余人次,参加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工作解读及摸排信息采集报送系统应用培训视频会议。全市10个县区(园区)已落实或已申请专项经费,并引入第三方技术单位技术支撑。

四是压实责任,全面精准摸排。重点聚集“耕地”“建房”和“时间”三个要素,加大摸排力度,将任务逐层分解,逐级压实责任。县区、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部、省下发图斑及辖区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

五是严格审核,及时准确上报。针对各县区(管委会)农房办上报乱占耕地数据,市农房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开展3轮审核,对于填报信息不全、错漏项,填报分类错误等情况及时退回,要求进行重新填报直到符合填报标准。

农村乱占耕地简报

20xx年11月29日下午,白花镇在一楼会议室,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焕俊主持召开白花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进会。相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焕俊同志传达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由分管领导范巧波对白花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白花镇乱占耕地图斑整改任务共100宗,其中,必须拆除整改图斑35宗。各驻村领导及工作组要协助做好农户建房举证工作,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并于20xx年12月1日前交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镇委副书记黄海彬指出,各驻村领导及村干部要对涉及的'整改图斑提前谋划,做好沟通工作。在拆除房屋前与农户充分沟通,保障其合法权益。明确告知农户举证方式手续、意义及局限性。

最后,焕俊同志强调,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必须强化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抓住问题、一抓到底,强力推进乱占耕地问题摸排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立足实际、分步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控制“零增长”。

农村乱占耕地整治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结合国家、省下发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础资料,摸清20xx年以来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台账。根据国家、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规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又要讲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一)党政同责,协同联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乡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敢于动真碰硬;自然资源分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摸清问题底数,坚持以政治纪律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客观分析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认定事实、分清责任、依法整治,确保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紧盯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区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原因,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着眼长远,主攻治本,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稳妥有效推进整治,全面规范全区耕地管理秩序。

(一)摸排整治范围

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摸排整治,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三种类型。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对不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进行整治。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治。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类和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和建设依据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的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整治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围。

1.区政府职责:负责组织所辖乡、街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审核乡、街上报的数据资料,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清理出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整改。

2.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指导配合乡、村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排查,负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进行审核把关;协调解决相关业务问题,指导并应用系统软件整理、审核、汇总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

3.乡、街职责:负责组织村(社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逐一摸底排查,指导监督村(社区)采集占用耕地情况信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上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村(社区)职责:具体负责对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逐一进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实准确采集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信息,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进行确认,经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上报乡、街。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各乡、街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联络对接。9月16日前,各乡、街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手机)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备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结合“三调”成果提取的`建设项目核实数据,对照数据库图斑标识码,对建设项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个项目一张表,一个村(社区)一本花名册,一个乡、街一个统计表”的要求,全面准确摸清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对省下发核实数据以外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一并开展排查摸底,确保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明、问题清。各乡、街要确定一名工作指导员,专门负责做好村(社区)摸底排查政策业务、对接填报等工作的具体指导。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乡、街将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阶段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需附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表、统计表)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整改规范(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乡、街紧密结合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集中力量,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个核实一个,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各乡、街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按照省厅出台的整改指导意见,指导各乡、街有效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完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数据信息。

(四)巩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的违法违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要制定专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拉条挂账,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通过“双随机”及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夯实整治成效,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整治行动结束前,各乡、街将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路国云任组长、刘亚杰副区长、孟宪伟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通报,组织专项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各乡街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力组织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明责任。各乡、街党委政府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定时组织专题研究,一对一”“点对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况,乡村要逐级签字背书,一级一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一层一层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依法整治。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对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从新从轻和从旧从轻并用原则,依法稳妥处理。对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处理,依法彻查到底,坚决杜绝边整改边违法现象发生。

(四)强化督导。区政府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和定期通报排名。成立专项督导组,分片包干到乡、街,通过内业卷宗查阅、外业现场踏勘核实、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坚决杜绝表面整治、虚假整治、敷衍整治。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报请区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整治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