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通用16篇)

时间:2024-03-07 13:58:06 作者:笔砚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中内容和心情进行思考和总结的一种表达方式。接下来是一些引人思考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感受智慧的火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父亲的爱往往在最深处,需要我们仔细去体会。

当初自认为的.“滔天恨意”经过时间的冲淡,已经成为曾经幼稚的痕迹。后来爷爷去世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到父亲哭,第一次是被外婆骂哭,第二次就是在爷爷去世那天,我的爸爸没有爸爸了,那天他用低沉得近乎哽咽的声音对我说道:“来,最后看一次爷爷”,此时,我能感受到父亲悲痛至极,我竟然嚎啕大哭,那一瞬间好像我与他之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

在爷爷去世那天,我回忆起了很多很久远的事,那些许久未开封的记忆突然进入脑海,回忆里的全是小时记忆中父亲带着玩的场面和生活中一些小到令我忽略的小事,一瞬间好像什么都懂了。

别让忧愁占领你的全部,父母给予的往往是最真挚的爱,在那个已经过去的夏天,我懂了很多。“身在井隅,也要眼望星光。”这句话是父亲在我小时对我说的,这句话在尘封的记忆里一直都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书,是知识的风帆,是常识的翅膀,是知识的源泉。书能够熏陶我们的情操,宽阔我们的眼界。我的'书籍中,有一标书令我回味无限。它就是《老人与海》。此书的息者是赫赫有名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美)海亮威。

书中道的是一位刚强的老人,老人取一个小男孩关系甚恶,老人的名字鸣“圣地亚哥”,他在持续的八十四天没逮到鱼的情形下,单独出海。无意间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切实太大大马林鱼猖狂地托这老人及小帆在海中游言,但大马林鱼初终没斗功有勇无谋的老人,老人带着大马林鱼在无边无涯的大海上回返野园,但谁知地有意外风波,多少只鲨鱼盯上了老人,老人发明了危险,与鲨鱼开端了触目惊心的搏击,终于鲨鱼被老人战胜了,老人历经含辛茹苦,归到港湾。但此时那硕大无比的大马林鱼,只剩下了一些残骸。

这虽然是一个简略的故事,但它却给己们留下了深入的情理。我每次读完当前,心怀磅礴,我不禁替老人的精神所折服。白叟这敢于共逝世神所拼搏的大无畏精力令我敬佩。但他在恐怖的乌暗中畏缩不前,想光亮后退,末于走没了窘境,没被光明所淹没。尔信任只有阅历风风雨雨,才干睹彩虹,让我们向彩虹尽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失败在许多人的眼里,是多么可怕的事,遇到失败是最平常的事情了。书中讲了这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连续84天没捕到一条鱼,他一直没有灰心,每天坚持出海捕鱼。

但就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的捕到了一条比他小船还大的马林鱼,他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了两天两夜,大马林鱼在大海上拼命挣扎,老人也已经精疲力竭,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凭着这份意志,终于把马林鱼扎死了绑在船头。然而,更不幸的是一群闻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扑了过来,到最后老人终于保全了性命,可是大马林鱼被大鲨鱼吃的只剩下了鱼骨,老人只能拖着鱼骨返航。

我终于明白了,书里的一句话“我可以被摧毁,但不能被征服”。虽然老人最后拖着鱼骨返航,但是老人努力不懈、永不屈服的精神让我敬佩。学习中,虽然考试成绩有时很不理想,但是只要有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相信一定会做到更好的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悄悄打开过去的教材,看见了《老头与海鸥》这一课,我刻意地看了一遍,深刻地感化到了动物也是厚情感的。

这篇课文首要讲了一名穷苦老头岂论起风下雨都去喂海鸥,此后他们之间孕育了浓密的情感。老头身后,海鸥们在老头的.遗像前翻飞、回旋、静立、鸣叫,当拿走遗像时又恋恋不舍。我感慨了:小小的动物竟云云厚情有义!

经历《老头与海鸥》这篇课文,我了解了:动物也是有情感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真正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大家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四大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复活》等经典著作!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如《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和《窗边的小豆豆。这两本书,不仅给我解开了生活中的烦恼,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是知名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优秀孩子的故事,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笑声,还给我带来了很多感动和启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地阅读更多的书籍,获取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白叟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布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白叟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布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白叟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仍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决心信念,恶运会等闲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希奇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岂非失败真的如斯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天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而欢喜,时而啰嗦,时而哀伤,时而怒气腾腾,这就是杰露莎写给“长腿叔叔”的厚厚的一摞信,一个有缺点、有主见、爱幻想、求上进的小姑娘跃然纸上,读者会随着她的喜怒哀乐而不由自主地微笑、皱眉、恍然大悟。

比如有一次,杰露莎想在暑假里跟同学一起去营地度假,但是古怪的`“长腿叔叔”命令她只能像去年一样回洛克威洛农庄。杰露莎在信中勃然大怒:“您无情的命令深深地刺伤了我…… 被独裁、专横、不讲道理、无所不能却又看不见、摸不着的上帝捡起来,再被他指挥得团团转,是多么的屈辱啊!……”

文章设置悬念,读到最后,我们才恍然大悟,那个一直被杰露莎认为是怪脾气老头的“长腿叔叔”,竟然是她室友的亲戚,后来成为她恋人的杰维。

主人公杰露莎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和同学们一起快乐地学习、游戏、成长。她不厌其烦地把自己丰富多彩的生活通过书信一一介绍给了资助她上大学的“长腿叔叔”,她的点点滴滴、喜怒哀乐都记录得详细、真实而生动。

有什么比读到那样可爱的文字更令人开心呢?所以,最幸福的并不是孤儿杰露莎,而是能经常收到她信件的“长腿叔叔”。读这本书时的我,就成了那个幸福的“长腿叔叔”,读着杰露莎的信,感受着杰露莎的快乐和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

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

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

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讲得正是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宇宙最后的一本书”到底是什么呢?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天空遍布着雾霾,世间再也没有生机,在这个世界里,大地生灵涂炭,世界上只有灰色的水泥地和酸雨,再也没有植物这个东西,而世界又掌控在每一关的关主手上。而且大脑探针横行,这种东西会让你感觉好像在伊甸这个美丽的地方,直到大脑烧坏为止。而伊甸由普鲁人控制,他们很瞧不起普通人,任何人进去都会被处死!可是世界并不是没有希望了,而希望的种子埋在了一些人的手上,他就是主人公——憨头,大家都知道这是笨蛋的意思。而他和五岁男孩小脸,有一百岁的老爷爷莱特和怀着一颗善良之心的普鲁人拉娜雅一起踏上了拯救他妹妹的旅途。

我认为对话是这本书的精髓。就比如说走输水管道的那段故事中拯救拉娜雅的那段故事,莱特为了救被暴民围住的'她,坚定地说“我们得搭救哪位美丽的少女!”这句话声音不高,语气里确充满坚定,一个年过整百的老人竟然还有着这样一份勇气,令读者顿时对他产生钦佩之情。而憨头一行为了治疗妹妹的白血病前往伊甸的那段故事,更是令我十分难忘。妹妹吃到了第一口苹果时说“这多么像蓝色的天空啊!”短短一句话,是多么富有诗意啊,不禁令读者产生无限的遐想,体会她的喜悦之情。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感叹着普鲁人对普通人的不公,而又想象着未来的样子,书是现在很平常的东西了,未来真的连书都变成珍惜文物了?不,我们不能这样,要多读书,为文学事业做贡献。我们要爱惜地球,地球只有一个,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因为人类的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而毁灭了地球,是多么令人感到可耻的呀!我们现在要珍惜我们的家园,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的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哈佛大学院长w·k·birby,这是他演讲的集合。哈佛大学是世界著名的顶尖大学,培养了无数的人才。三分之一的美国总统和世界500强企业总统来自哈佛大学。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哈佛大学不教他们任何知识,而是教他们如何不断学习新知识。

目前,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经过三年多的无知探索,我似乎刚刚探索了一点教育的方式。当然,我的方式只是如何向学生灌输所谓的知识。如果以后我的教育方法是了解学生如何学习,我觉得我是一个让学生终身受益的老师。目前,我花了很多精力收集案例。我发现这些案例的应用比以前好了。至少对于学生来说,这些简单易懂的案例让他们明白,学习起来也不累。我目前的门径只是尽我所能。要真正成为一名能引导他们学习能力的教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读这本书的另一种感觉是,我们的教育理念是流行的高等教育,他们让我们看到精英教育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越来越觉得学校首先追求的是稳定,没有错误,表面上;在私立大学做到这一点已经很好了。当然,学校这样做有她必须做的原因,但我觉得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学校的精力有限,大部分时间花在形式主义和肤浅的文章上,内在的本质自然不能做。因此,在课堂上,我会告诉学生酒店组织的机构.当时,我对学生们说: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下,有更多的学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机会,学校的培养思想也是一种流行的高等教育。如果你想发展得好,你应该下定决心给自己学习和创造机会。别人不把我们当精英教育,我要把自己当精英培养。我记得亨利·福特有句话说:对于一个准备一辈子当工人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休息时的信号;对于一个有抱负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新努力的开始。

对你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你不想受欢迎,你应该在课后把握时间。我不知道学生们知道多少,但我仍然看到很多孩子认真地看着我,似乎有点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寒假,学校提倡与孩子共读一本书。我家孩子向我推荐《夏洛的网》。这本书在家里躺了大半年了,我却没能翻阅过。过三天的仔细阅读。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正如这本书的封面一样: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

书中介绍一名为夏洛的蜘蛛和一只孤独名为威尔伯的`小猪结为朋友,并为了让威尔伯摆脱被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而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几个字,以及用尽最后的一口丝织出了“谦卑”二字,为威尔伯创造了一个永远生存下去的光辉未来。

夏洛用生命为威尔伯编织的爱网中,纵横交错,挂满无私,勇敢和真实的爱,这网刻满了夏洛的真诚和高尚。威尔伯从夏洛的身上也学会了感恩与回报。悉心护卫者夏洛的540个未出生的孩子。直到它们都安全出生。时光流逝着,而威尔伯从不缺少朋友,夏洛的子孙后代总有2、3只留在门口安家。与威尔伯成为朋友。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他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孙后代,可是这些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对他的影响是深远的。是无可比拟的。

小孩读了这本书,他觉得夏落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很让他感动。他说以后也要学习夏洛做一个处处为朋友着想的人。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爱了,没有了爱,我们就犹如迷途的小鸟,茫然无助。因为爱宛如阳光雨露,森林,滋养着我们,有了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让我们能成为朋友眼中夏洛这样的人。蛛网有痕,大爱无痕,让爱洒满世界各个角落,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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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