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艺人助理合同内容 艺人经纪合同通用

时间:2023-04-25 17:58:21 作者:曹czj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艺人经纪合同篇一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4.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 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 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4.4 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 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 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 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5 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 工作,进行 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6.1 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 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 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 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 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 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 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8.1 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 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 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 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 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9.1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 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 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 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10.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 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 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 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 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 年。

12.1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 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 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 , 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 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 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 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 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3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4.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艺人经纪合同篇二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签约艺人:【艺人】

身份证件号:

常住地: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就拍摄 剧拟聘请演员,现就 剧(暂定名,以下简称“该剧”)聘用演员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聘用内容

1. 各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签约艺人担任剧演员工作,饰演:

(1) 完成本角色的艺术创作及表演工作;

(2) 完成本角色的配音工作。

2. 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地点为:。

第二条 聘用期

1. 该剧的拍摄周期共计天,聘用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签约艺人应于年月日到摄制组。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拍摄不能如期完成的,延期在【15】日内的,乙方签约艺人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剩余戏量,如延期超过【15】日的,甲方应与乙方签约艺人协商拍摄时间并支付报酬。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拍摄周期完成拍摄的,就拍摄时间、增加报酬各方再行协商。

第三条 酬金及付酬方式

1. 就本协议项下的聘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聘用酬金总计为人民币 万元整(此金额为税后数额,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乙方自行负责向乙方签约艺人支付约定酬金。

2. 酬金支付时间为:

(3) 年 月 日或乙方签约艺人饰演的角色戏量全部完成(以发生早者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 %,即 元整。

3.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的将酬金付至乙方如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该剧剧组实行制片人负责制,由甲方授权该剧的制片人及制片主任负责该剧的具体摄制工作,并对乙方签约艺人有调度和管理的权利。为能按时完成拍摄工作,甲方有权根据该剧的拍摄要求,安排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时间和内容,但甲方应安排和协调好乙方签约艺人合理的休息时间。

2. 如因创作问题乙方签约艺人与甲方及其导演发生分歧时,双方要认真研究、善意沟通,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签约艺人的意见。该剧剧本的拍摄内容、形式、规律及剧情所要求的特殊拍摄手段、环境、场景、气候、发型、造型等,甲方应与乙方签约艺人进行充分的沟通。

3. 甲方有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义务。

4. 在拍摄期间,甲方应承担如下费用:

(1) 乙方签约艺人往返摄制组的机票一套及在摄制组期间的食宿费用,中途因个人原因离组的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甲方提供乙方签约艺人住宿条件为剧组驻地酒店内【标准单间】一间。

(2) 乙方签约艺人在拍摄期间一名助理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飞机票经济舱往返一套)。

(3) 乙方签约艺人出席甲方为该剧安排的宣传活动的差旅费、食宿费。

(4) 乙方经纪人探班一次的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套以及食宿费用。

(5) 【其他费用】。

5. 甲方应该为乙方签约艺人购买拍摄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短期医疗保险,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同意遵守甲方所指定之保险公司的赔偿条款;乙方签约艺人在本合同期间因拍摄工作所受伤害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保证拍摄过程合法、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保证乙方人员和乙方签约艺人的安全。

第五条 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

2. 乙方应督促乙方签约艺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3. 为能按时完成拍摄工作,自本合同聘用期开始之日起,乙方签约艺人应立即参加该剧的筹备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签约艺人有权在不影响本合约履行的情况下参与其他工作。

4. 乙方签约艺人充分理解影视剧制作时间紧、加班加点、工作作息无规律的特点,工作时间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并不受节假日的限制,当需加班、改戏、补戏、加戏时,乙方签约艺人须服从甲方安排。

5. 乙方签约艺人应按剧情要求完成角色扮演,甲方与乙方签约艺人对剧本、情节、角色取得一致意见后,乙方签约艺人应顾全全剧利益,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并充分尊重艺术创作规律。

6. 乙方签约艺人应尽职尽责的完成拍摄工作,并服从甲方拍摄计划安排,但乙方签约艺人有权拒绝暴力、淫秽、危险及色情演出,甲方同时保证不会让乙方签约艺人、不会用替身替代乙方签约艺人演出任何色情或暴露胴体之镜头。

7. 乙方签约艺人应遵守演员职业道德、遵守甲方所订立的剧组管理规定。乙方签约艺人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应绝对按甲方要求按时到位,严格遵守甲方的化妆时间、拍摄时间。在拍摄期间,乙方签约艺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酗酒、赌博,斗殴。乙方签约艺人在本剧组期间与组内及组外人士发生纠纷引起打架等不良事件造成的他(她)人伤亡或自身伤亡事故及个人、集体、国家财产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8. 乙方签约艺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损坏、扣留剧组的财产及财物,否则,因乙方签约艺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签约艺人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艺人经纪合同篇三

乙方:

鉴于甲方拍摄__________剧拟聘请演员,现就_________剧(以下简称“该剧”)聘用演员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信守。

(1)完成本角色的艺术创作及表演工作;

(2)完成本角色的配音工作。

2、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该剧的拍摄周期共计_______天,聘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签约艺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摄制组。

2、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拍摄不能如期完成的,延期在____日内的,乙方签约艺人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剩余戏量,如延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与乙方签约艺人协商拍摄时间并支付报酬。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拍摄周期完成拍摄的,就拍摄时间、增加报酬各方再行协商。

1、就本协议项下的聘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聘用酬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此金额为税后数额,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乙方自行负责向乙方签约艺人支付约定酬金。

2、酬金支付时间为: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乙方签约艺人饰演的角色戏量全部完成(以发生早者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_______%,即________元整。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的将酬金付至乙方如下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该剧剧组实行制片人负责制,由甲方授权该剧的制片人及制片主任负责该剧的具体摄制工作,并对乙方签约艺人有调度和管理的权利。为能按时完成拍摄工作,甲方有权根据该剧的拍摄要求,安排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时间和内容,但甲方应安排和协调好乙方签约艺人合理的休息时间。

2、如因创作问题乙方签约艺人与甲方及其导演发生分歧时,双方要认真研究、善意沟通,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签约艺人的意见。该剧剧本的拍摄内容、形式、规律及剧情所要求的特殊拍摄手段、环境、场景、气候、发型、造型等,甲方应与乙方签约艺人进行充分的沟通。

3、甲方有按合同约定向z乙方支付酬金的义务。

4、在拍摄期间,甲方应承担如下费用:

(1)乙方签约艺人往返摄制组的机票一套及在摄制组期间的食宿费用,中途因个人原因离组的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甲方提供乙方签约艺人住宿条件为剧组驻地酒店内【标准单间】一间。

(2)乙方签约艺人在拍摄期间一名助理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飞机票经济舱往返一套)。

(3)乙方签约艺人出席甲方为该剧安排的宣传活动的差旅费、食宿费。

(4)乙方经纪人探班一次的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套以及食宿费用。

5、甲方应该为乙方签约艺人购买拍摄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短期医疗保险,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同意遵守甲方所指定之保险公司的赔偿条款;乙方签约艺人在本合同期间因拍摄工作所受伤害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拍摄过程合法、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保证乙方人员和乙方签约艺人的安全。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

2、乙方应督促乙方签约艺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3、为能按时完成拍摄工作,自本合同聘用期开始之日起,乙方签约艺人应立即参加该剧的筹备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签约艺人有权在不影响本合约履行的情况下参与其他工作。

4、乙方签约艺人充分理解影视剧制作时间紧、加班加点、工作作息无规律的特点,工作时间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并不受节假日的限制,当需加班、改戏、补戏、加戏时,乙方签约艺人须服从甲方安排。

5、乙方签约艺人应按剧情要求完成角色扮演,甲方与乙方签约艺人对剧本、情节、角色取得一致意见后,乙方签约艺人应顾全全剧利益,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并充分尊重艺术创作规律。

6、乙方签约艺人应尽职尽责的完成拍摄工作,并服从甲方拍摄计划安排,但乙方签约艺人有权拒绝暴力、淫秽、危险及色情演出,甲方同时保证不会让乙方签约艺人、不会用替身替代乙方签约艺人演出任何色情或暴露胴体之镜头。

7、乙方签约艺人应遵守演员职业道德、遵守甲方所订立的剧组管理规定。乙方签约艺人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应绝对按甲方要求按时到位,严格遵守甲方的化妆时间、拍摄时间。在拍摄期间,乙方签约艺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酗酒、赌博,斗殴。乙方签约艺人在本剧组期间与组内及组外人士发生纠纷引起打架等不良事件造成的他(她)人伤亡或自身伤亡事故及个人、集体、国家财产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签约艺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损坏、扣留剧组的财产及财物,否则,因乙方签约艺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签约艺人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艺人经纪合同篇四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艺人经纪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4)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年。

3.2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_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4.1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5.1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___工作,进行___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___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6.1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8.1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6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9.1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10.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年。

12.1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___,___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3.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4.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乙方(签字盖章):___

艺人经纪合同篇五

乙方: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艺员作为活动演出嘉宾。

2、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3、演出时间: — (具体时间)

乙方所有演艺人员需当天 前到达现场,进行演出前的准备工作

4、演出地点:

5、演出场次: 场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标准为: 元(详情见附表)。

2、演出场地安全由甲方负责,不得要求演员从事非法或违背原则的活动。

3、演出策划与创意安排由甲方提供。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活动总金额30%的押金,演出结束之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所剩款项。

2、若甲方延期支付剩余款项,则每日按所欠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条款完成演出内容,并严格听从甲方安排。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一切有损演员信誉或安全后果的情况,一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合同约定,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上海xxxx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李xx

一、揭牌及演出的时间

演出时间:揭牌完成后,举办一个新闻发布会,具体的演出时间约为20xx年xx月xx日15:00时。

二、揭牌及演出的地点

揭牌及演出的地点为上海xx艺术中心。

三、揭牌及演出的内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揭牌及演出活动嘉宾。乙方具体的演出内容:在活动现场自选3首歌曲演唱。

四、酬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付款,均以人民币汇至以下账户,或以乙方届时指定的其它方式支付。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五、其他费用

甲方需承担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接送:甲方派车接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义务

乙方对其所表演的节目享有署名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如甲方需要拍摄、录制该节目,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七、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活动现场;

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化妆、演出服装、曲目安排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

乙方不得在本次活动中假唱。

八、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的原因取消本次活动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活动现场,乙方应当于事由发生之日,立即返还甲方已付的酬金,并支付甲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v^法律、法规并依其解释;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四页,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艺人经纪合同篇六

地址:

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复印件见附件)

住所: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住所:

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子邮箱:

合作内容、范围及方式:

若甲方为乙方创造的工作机会及各方面相关综合收入于任一季度达到税前叁万柒仟伍佰元(¥37500.00)或以上,则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不限定乙方所从事除水上运动及水上娱乐产业之外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全世界范围内娱乐业的独家经纪管理人,该经纪管理人具有独家排他性,即乙方为甲方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甲方全权管理和代理乙方在娱乐业的发展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亦不得委托、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

1)电影、电视、微电影等任何影视类;

3)任何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6)任何真人秀类节目、访谈节目、专栏等;

3.1 影视表演

3.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3.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3.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3.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3.2.1 第3.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2)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3)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4)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5)电影电视广告;

6)vcd、dvd、cd、cd-rom、dvd、rom、vod;

7)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8)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9)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0)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

3.2.2 第3.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2.3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3.3 声乐代理

3.3.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3.3.2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2)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3)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3.3.3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国内外商业演出;

2)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3)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3.3.4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公益活动;

2)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3)国际交流活动;

4)唱片制作代理

3.3.5甲、乙双方在本独家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若甲方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唱片,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专辑制作活动,具体制作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唱片制作合同进行约定,因专辑销售所产生的经纪利益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3.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3.4.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3.4.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a.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c.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2) 新传媒宣传推广:

a.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b.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c.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本协议中所有约定内容。

3.4.3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3.4.4乙方对所有媒体宣传、广告活动均授权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进行法律诉讼。

3.5 舞蹈表演

3.5.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3.5.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3.6 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

3.6.1 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体育运动比赛,非商业性表演 ,其他演绎表演中包含但不限于体育运动类相关展示。

3.6法律事务代理

3.6.2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6.3 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3.7 行政事务代理

3.7.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2)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3)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3.7.2 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订补充合同。

3.7.3 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关系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干涉甲方对乙方行政事务的管理。

3.8 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3.8.1乙方同意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授权委托不可撤销。

3.8.2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必须与甲方协商,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取消该部分的授权。

第二条、名称、肖像和名誉权

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称号、口号等;

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2、乙方的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为盈利而使用乙方肖像,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权(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本协议第四条中收益约定分配)。

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使用乙方肖像的完整性、合法性。

2)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乙方可因私人目的进行摄影、摄像,但若因乙方私人管理不当而引起乙方肖像泄露,致使被任何第三方滥用,因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而甲方为消除此不利影响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名誉

3.1本协议存续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和决定是否将甲乙双方的关系进行对外宣传,甲方将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3.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3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3.4乙方承诺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做出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甲方及关联公司雇员的名誉。

3.5甲方承诺不在违背乙方意志的情况下因代理乙方演艺活动的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的宣传或营销方式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三条 著作权

1、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收益中取得相应代理费和酬金,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2、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就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有关权益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3、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4、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第四条 佣金、代理费及税费

详见合同附件(一):艺人佣金相关协议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代为处理全世界娱乐业领域中的任何商业机会,甲方代表乙方与其他方洽谈的相关合作等,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工作。

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公司,为乙方实施经纪业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限制甲方签约其他艺人,为其他艺人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将本协议项下的经纪业务部分或整体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运作。

甲方对经其实施经纪业务、安排、运作、同意乙方完成的与乙方有关的平面摄影、立体拍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录音、录像等作品,以及甲方根据需要在自己或他人电子网络为乙方作推广宣传所完成的作品,享有版权及这些作品中乙方肖像的永久使用权,甲方有权将该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甲方为宣传推广及其他需要,有权继续使用乙方的姓名,也有权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在本协议期间制作的包含乙方姓名、肖像的图片、广告、音像制品,且无需征得乙方的许可并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状况、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建议和相关安排。

甲方因本协议约定享有的使用乙方的肖像权、著作权等均同时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包括甲方控股及参股的公司)。

当甲方安排与任何第三方冲突时,乙方必须优先且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且有权终止本协议。

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二)甲方遵守以下义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立即展开乙方的经纪事务,为乙方安排相关培训、制作推广资料、宣传推广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视频平台的推广视频;出席各类活动;;全方位宣传推广,全新形象定位;根据个人优势策划推广计划;资金投入;商业表演推荐等。

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发展娱乐事业,以专业和敬业的态度积极促进乙方的事业发展;在为乙方安排活动时尽量尊重乙方的意愿;同时甲方应爱护和保护乙方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应视乙方的身体状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活动。

除双方确认一致为扩大宣传效果而使用必要的宣传手法外,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个人名誉和公众形象,对其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甲方保证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不会出现任何涉及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或任何刑事法律的活动,对上述活动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对于乙方的一切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占有、披露、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两年内,甲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保证其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协议。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乙方应遵守甲方为其与第三方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同或协议等,服从甲方安排的演艺事业宣传活动,遵从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了解及遵守甲方签约艺人应有行为标准,(具体行为准则详见公司制定的艺人守则)遵照甲方安排参加相关商业表演、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并完成工作。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如因乙方不能克服的个人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为其安排的活动时,乙方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的缺席或对活动予以调整;所有线下活动将根据乙方的具体时间和个人意愿进行安排,如若乙方拒绝此活动,甲方将会安排公司旗下其它艺人执行,乙方不得再次申请此活动机会。

乙方对于自甲方处知悉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占有、擅自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两年内,乙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在本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及不得从事任何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开设、入股或参与到与甲方营业范围相同或者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或者工作当中(乙方与不存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不在此限)。

在本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媒体以任何方式进行的访问、调查,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

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已提供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关联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如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协议期内签署,而本协议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完成该项工作。但如果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工作无法在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乙方承诺:至本协议签署时,未与任何第三人达成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近似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在先协议”,也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或产生其他纠纷之事项。

第七条 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1)社会关系和背景;

2)从艺经历;

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5)个性特征、爱好等。

3、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若有充足理由,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甲方为其指派的私人助理或经纪人。

4、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三天前告知乙方有关演艺活动的安排。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可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3)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甲方的业务活动;

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3) 除经乙方同意且确认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发布可能损害乙方形象、名誉及隐私的相关新闻及个人材料。

第九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陆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存在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条款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5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

若乙方触犯中国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

向第三方(即:非甲方或其关联方雇佣、聘请或有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泄露甲方机密,而乙方泄露之前该信息并未被社会公众通过其他方式和渠道所知晓,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二)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注销、破产、清算,或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协议资格或能力情况的。

甲方被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履行本协议必须的其他经营资格的。

未经乙方同意泄露乙方个人隐私及保密信息,且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一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负担因诉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不存在过高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在争议 解决的过程中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骚乱、海啸、雷电、政府行为以及其他类似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时起七(7)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状况和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四(14)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证明文件。任何一方不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履约承担责任。但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经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之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协议双方并应尽快补救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第十三条 非劳动关系声明

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乙方仅接受甲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的经纪服务,乙方不是甲方的雇员,双方之间不因为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而形成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为其缴纳相关保险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赔偿或对本合同的效力提出质疑。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2、在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中,甲方尽力确保乙方的安全,若因乙方违规操作或意外或由第三方导致乙方的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尽一切努力帮助乙方维权及向责任人追偿。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第十五条 协议的修改

1、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书面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六章 术语定义和界定

6、“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第十七条 协议的提前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第1个月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评估,演艺活动。试约期内双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如在试约期内双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需像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3、本协议届满前,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将协议期间内乙方应获得的收益分成支付给乙方。

第十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中因任何原因导致其中某个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艺人经纪合同篇七

乙方: 企业执照号

一、演出艺人:

二、演出地点:

三、演出时间: 年 年 月 日

四、演出场数:

五、演出曲目: 3加1首歌;

六、演出酬金:甲方付给乙方本次演出劳务费为:人民币 元(税后款)大写( )。乙方艺人加助理共两人吃住行(两人国内往返机票艺人到达演出地酒店实报实消)均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2、甲方于(艺人到达演出地点)演出前支付乙方本次演出劳务费余 元,大写( ) ;如演出前甲方未按本合约付清演出余款给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演出,所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已收定金。

乙方指定的付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 账号

九、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场地时间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该场地期间(包括进、退场,布置期间不受任何非政府部门的任何干扰)。

2、甲方负责协调有关该场地活动的一切有关部门报批手续。

3、甲方提供对本场演出而言足够、充分、方便的必要设备予乙方使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所终止或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演出规定日期内进行本合同之规定演出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出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视为乙方违约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演出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自行场内任何地方自行活动、参观。若由此发生不必要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演出中不得破坏甲方场地上的任何设备,如有损坏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终止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诉方当地所在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于甲方演出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全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以上规定不可缺少,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2、本合同及附件(包括乙方人员名单,演出及排练场次,经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等)构成完整的整体,合同正文与附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带双方合法证件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