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牛传奇读后感(专业16篇)

时间:2024-04-18 01:31:08 作者:曼珠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个人观点的表达,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提炼和吸收书中的精华。7.下面是一些读者对某本书的读后感,他们以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来评价这本书。

《传奇》读后感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文章展转在上海与香港两个地方,以香港战争为背景,腐朽的中国所谓的“传统”为切入点,增加了很大的悲剧色彩。白流苏与范柳原这两个人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流苏来自传统的白公馆,里面的一切都过的很慢,与外界的花花世界实在是相差甚远。在这样一个传统的家庭,一个离了婚,近30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看得起?怎么会不被人唾弃?流苏就像是一个没有自尊的乞丐一样,在哥嫂的猛逼下苟延残喘地生不如死地活着。而范柳原则完全不一样,他是海外归来,他有钱有势有貌,身边又不乏女人,适合他的也就是纸醉金迷,他与中国传统的“矜持”“拘谨”格格不入,又怎么会与白流苏这样的女人有所交集?可是,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很近人情,通过妹妹的相亲,让流苏与柳原有了初始的交集,或许正是因为柳原海外归来,或许正是因为柳原太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当他第一次接触白流苏的时候,那种新奇,那种兴趣,那种吸引才愈发的强烈与难以忘怀,一切安排看似不乎情理却又全在情理之中。

一次次地矜持与释放的矛盾,一次次地传统与发展的矛盾,让这两人在那矛盾的时代里不得不矛盾地或着,“纠结”已然不能成为刻骨铭心的感情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一分、每一秒的必备品,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掉。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那种让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的形式,可是站在两位主人公的角度,真的应该去感谢战争,随着一座城池的倾倒,当一枚强大的炮弹在你的耳畔轰然炸开,两人再也没有顾忌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两人是透明的,所有的外界束缚都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他只有她,她只有他。爱情,一直向往的自由爱情瞬间变成现实,没有顾忌,没有歧视,没有阶级差距,相比于背后倾倒的城池,他们始终坚定地站立着„„“她是我的夫人,你该羡慕我们。”随着柳原对一个外国女人的这句话,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有人说这是喜剧,有人说这是悲剧,而我留下的是淡淡的忧伤,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我,想起流苏对着镜子的手势与眼神,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翻译家傅协这样概括《倾城之恋》的故事,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人,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疯撵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里时一悠扬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出来,得以一个平凡的归宿,《倾城之恋》给人家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令我觉的精彩的一段是流苏到了上海之后,与柳原的那几场交锋,互相揣测对方的心意,尤其是那一夜,柳原拨了流苏房里的电话,对她说那些话及他们争吵的内容,流苏想到的是现实表达她想忽然内柳原结婚的意愿,但柳原的出发点是情感的,两方所思所想根本就是互相的,这场谈话将不欢而散,两人也因为这次的谈话了解到,流苏想柳原跟她结婚,而柳原却只想流苏做他的情夫。了解到这一点流苏激怒回上海白家,在这场比赛中,从游戏般的恋爱升华成真正的感情,并且结婚,有了完美的结局,在这纷乱的时代她没有被击倒。在风雨中立起了身子,在《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料想改编成剧本后仍旧动人,我曾急切地打听这个女主角是谁,据说是罗兰便觉的最合适不过了,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旧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我想白流苏应该就是张爱玲自己的写照吧,张爱玲一生孤寂,没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她给了白流苏这样的归宿,也是自己心中对爱和完美的婚姻的向往吧!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人诵烂了的句子,但是在范柳原向白流苏诵出来时,还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么一个优雅地穿着旗袍的美丽上海女子,和这么一个风度翩翩而又似乎倦怠了人世沧桑的男子,他们在炮火和死亡的威胁中,终于明白,爱并不需要退却和害怕,爱只需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样一段唯美的句子曾使相貌平平的李贵妃大受皇帝的宠幸,而理所当然,《倾城之恋》这样一个唯美的名字也使得人们都这样一部小说,有着不可置否的无比期待。

而张爱玲却让读者失望了,书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并不是貌美惊人,范柳原也不是风流倜傥,而不期然的因素让他们的结合更是让人无法理解。把“倾城”一词的本来意义,颠覆、沦陷,这样一来,倾城之恋名副其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使他们在逆境中互相依赖,然后在一起。

白家,一个“破落户”,他们家的离婚女儿,穷酸刻薄的兄嫂,软弱无能的母亲。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女主人翁被逼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奸狡巨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馅入泥淖时将近毁灭时,一场震惊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突然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

这是《倾城之恋》给人的印象,有人说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

张爱玲的语言具有极强的画面感,白流苏”和“范柳原”,有着鲜明人物标签的角色。一个是存活在家庭的闲言冷语中的离婚女子,一个是不肯屈从命运摆布的坚强男子,两个人像两条射线,各自站在爱情的两个端点,却向同一个方向延伸,越来越近,却在战战兢兢中因为战争而走到了一起。

她跟他在去帮妹妹宝络相亲的晚宴上相遇,他请她跳舞,她会她妹妹不会的一切所谓跟得上潮流的事情,他被她吸引。

他看上了她,而不是她的妹妹。于是在以后的日子中她便越受排挤,都说她不是好人,一个让人看笑话的女子,连家里的侄女儿也欺负起她来。于是,她听了徐太太的建议去了香港,经过一番周折,见到了范柳原,然后他们在一起了。在香港,流苏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而范柳原依然继续他的风流日子。

这样一段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所承认,而白家的人也只是为了打发她出门,所以注定不会有应有的幸福。

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历史上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这是作品最后给流苏和柳原的结局,作品中的香港是一座空城,地理上的纯粹的空城。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只是形式上的,这样的婚姻虽不缺少爱情,却总少了些现实的意味儿。《倾城之恋》,将恋情倒出后,人是活人,城却是空城。倾城的是作品中的另一个城,倾心的城,比喻上的城,无爱之空城。

《倾城之恋》,从一个反思维的角度写了时势成全的一对平凡的恋情,恰倒好处的为香港的陷落臆造了一个的借口,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精美得无与伦比,拒绝了做作拒绝了高姿态,以一种平凡的方式诉说二三十年代的爱情。

茉莉香片。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主人公聂传庆的出生和张爱玲差不多,他的家令他厌恶,父亲的蔑视,继母的讥刺,都令他抬不起头,再加上言丹朱的身世,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他幻想着自己如果是言子夜的儿子,那他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所以他恨言丹朱,认为有了她才没有自己。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写那篇文章,并不是因为香片擅棋,就只是感觉棋道和茶道一样,里面也蕴涵很深厚的禅意,令人去怀想人生,人生如棋---但是不是所有的棋都是以胜负论英雄的,围棋中有一种无法消解的连环劫、长生劫,因为无法终局,只能以无胜负告终,是棋局中的珍局。有的棋手会因为巧遇到这样的棋局而欣喜莫名,其实想来也是和人生一样,棋逢对手的人生进退才是最有味道的,可是是否能寻到这样的对手留一局珍局,那可是机缘造化的际遇了呢。

下棋,当棋盘上无子的时候,那样空旷的广阔,就象人一生的起始,对于未来是茫茫无知的疑惑,长路漫漫,有平坦的大道,也有曲折的小径,并不清楚该往何处,从第一颗棋子落下,就开始了长长的选择的路,空旷的院落里有了足音,梦一样的旅程开始了,人在局内,又在局外,生死的演绎,世事的纠葛,自己演出自己的故事,用黑白的棋子在棋盘上描画着自己的影子,得失功过都黑白分明。其实,棋没有什么输赢对错的分别,只有境界的高下。棋盘上显示着一个人运筹帷幄的心胸,是否在做自己想做的人。当最后一字落下,生命就象那些被收起的散乱的棋子一样的时候,棋盘又空了,转眼过了一生。都说棋逢对手,那个和你真心对弈的人在哪儿却是个要用一生来解的谜。

沉香屑。

1943年,张爱玲在周瘦鹃主编的《紫罗兰》上发表了处女作《沉香屑第一炉香》后,一鸣惊人,这年她23岁,与曹禺发表《雷雨》时同岁。周瘦鹃作为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拍案叫绝。小说讲述的是战前香港的故事:一个聪明、世故、普通的上海女子葛薇龙,从求学心切的女孩沉沦为颇有声色的交际花,恋上纨绔子弟乔琪乔,最终因爱迷失的故事。我一直赞同张爱玲所说的,小说应当是自然流淌的,让情节本身去说明意义所在,比拟定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男女主人公以结婚收场,看似圆满的结局却饱含酸涩,磨难、痛苦、悲剧都将在波澜不惊的婚姻背后,暗暗上演。好似现实的人生总不是那么黑白分明。正如张爱玲早先即有声明,“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张爱玲笔下的传奇不会这么黑白分明斩钉截铁,她的金漆招牌是一脚把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冷酷,然而永远不动声色。汤哲声先生认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爱情小说最深刻的是张爱玲,这个判断是大块人心的。我读了这个故事,内心一种不动声色的酸楚油然而生。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改爱情小说的以往风格,开始释放女子个性及内心压抑。最佳表现便是梁太太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时,所闹出的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琐事,显露了她内心的荒凉,展现了她本性的真实,没有一丝造作。女人也不再局限于厨房与卧室的小天地,像男人一样为了生活奔波,出入社会交际——这方式绝不健康积极,但多少因自主性而透出些可喜。《沉香屑第一炉香》这个看似滑稽、荒诞的故事,真实地描绘出战前香港的恐慌。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不能安然地生活,整个社会就如鬼影般沉没,挣脱不开时代的梦魇。亲情淡薄而冷冽,真实的自我被隐藏着,带着面具去面对整个社会。

张作家的文字是一贯令人充满惊喜的。阻却性的文学言语给人一种新鲜感,有吸引人的魅力。如小说中的“虾子红”、“鸡油黄”、“鸽灰”等词,热烈的色彩奔涌而出,“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眉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食物的作用原来是这样的神奇,乍一看,只是让人觉得有趣好笑,颇有些市井俚语的诙谐俏皮,略显粗俗,然而真是糖醋排骨和粉蒸肉,将两个不同地带的女子形象呼之欲出,连性格间的差异都跃然纸上。

先读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安安静静的读完后,抬头看见桌子上的台灯,正发出月亮黄的光,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大概心境是真变了,曾经沉闷的文字现在就像秋天南方屋檐下的雨滴,一点一滴的冷冷敲在心头。主人公葛薇龙第一次从姑妈家出来,回头看半山的豪宅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她觉着姑妈家这座大宅充满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但她一心求学,顾不得这许多,只盼望着早与家中断绝关系的姑妈能资助她顺利读完大学,虽也耳闻过姑妈的丑闻,心里却只存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念想。这时的她是懂事的,令人尊敬的。当经济拮据的她第一次见到房子里“金翠辉煌”的衣橱时,高兴得锁上房门一件件的试穿,女孩天生爱美,这种欢喜虽带着些小小的虚荣心,却还是自然又纯粹的。然而,“一个女学生那里用得着这么多?这跟大三堂子里头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葛薇龙意识到这些衣服都是姑妈特意为她准备的,为的就是把她培养成这皇陵里的交际花。在舞曲中她一夜未曾合眼,只想着衣橱里一条紫色电光稠长裙,连着对自己说了两遍“看看也好”,而后来却慢慢地适应了这大宅里的浑浊。也许理智上她对这种淫逸生活是否定的,但心底又是向往的,准确说来,她是“欲拒还迎”地走进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一阵急似一阵,把那雨点儿挤成车轮大的团儿,在汽车头上的灯光的扫射中,像白绣球似的滚动。遍山的肥树也弯着腰缩成一团,像绿绣球,跟在白绣球的后面滚”。这场大雨正是葛薇龙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的前奏,我很喜欢这一段描述,这些景物总与主人公心情结合得恰到好处,处处透着精细巧妙。这时,葛薇龙在车上一心想着园会上结识的纨绔公子乔琪乔,却不经意被姑妈的情人司徒协硬给戴上了三寸来阔的金刚石镯子,褪也褪不下来。她越想越害怕,就开始跟乔琪乔谈恋爱,其实她对这个纨绔公子的爱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规则,而乔琪乔也诚实的对她说过不会和她结婚甚至连爱她也不会,她却明知要陷进泥沼了也还要揪他这根稻草装装样子,直到发现乔琪乔和丫鬟睨儿也有私情,她终于想回上海去了,离开这个香港这个大染缸。然而这时,她又生了病,就像她自己想的那样,这个病仿佛是有意识的,是她“下意识不肯回去,有心挨延”。小说里有句很形象的描述:“她新生的肌肉深深的嵌入了生活的栅栏里,拔也拔不出来。”葛薇龙的心早已在这大宅里堕落了,她回不去了。

葛薇龙最后的抉择可谓悲凉,她为着嫁给乔琪乔,不惜随了姑妈的愿,作了交际花勾搭司徒协。而乔琪乔原本是想要娶个妆奁丰厚的小姐,最后在竟也在葛薇龙姑妈的劝说下娶了这个能“赚钱养家”的老婆。姑妈甚至教唆乔琪乔,等过了七八年葛薇龙不能“挣钱”的时候,找她“犯奸”的证据,就能轻易和她离婚。看看这些人的心,真真是冷漠冰凉,葛薇龙与他们周旋,只能是个绝望的死局。

人们常说,经典是不怕读的,有多少人读过,就有多少人留下了契合那个年代的感想。我们隔了这么久的时光看香港殖民时期“葛薇龙”,一种恐惧感也会透过文字扑面而来,因为她可能是身边的人,也可能就是你自己。在现今这个复杂的社会,葛薇龙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多少辛苦读了书的女大学生为了无法摆脱的虚荣和物欲陷入了曾经瞧不起的堕落与腐朽之中,而这些“葛薇龙们”由始至终都是清醒着堕落的,这才是“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不劳而获的物质享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青春可供挥霍。所以我们看到身边的“葛薇龙”们,即便劝说不了,羡慕也是大可不必的,靠自己双手得来的,始终拿得踏实些。

《传奇》读后感

唐朝的繁荣富强,当然少不了明主和忠臣,而只有明主,没有忠臣,明主就会寸步难行,只有忠臣,没有明主,江山还是江山。唐朝正是“江东子弟多才俊”,忠臣良将很多,也少不了明主。李世民和魏征就是这样的典范。

一事家喻户晓:李世民正在玩鹞鸟,而魏征又有事要进谏,李世民赶紧把鹞鸟藏进袖子里,魏征连续说了一个小时,李世民使劲把鹞鸟按住,后来,鹞鸟居然活活被闷死了。

看来,李世民还是有点怕魏征的。魏征刚正不阿,一生多谏,对李世民的错误批评得非常尖锐,批评是一种经验,我觉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和魏征是离不开的,我情不自尽的想赞叹魏征。要是社会上有那么多的“魏征”,不畏权势,那社会就会和平了呀!可是,现在游手好闲的人和小人无所不在。我很佩服魏征,他很清廉,好比一镜。他是李世民的左膀右臂,更是“唐”繁荣富强的开始!魏征对“唐”的贡献很大。从“贞观之治”到“安史之乱”的期间,百姓一直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可惜魏征病死了,李世民亡一镜也!连李世民都为批评自己的人——魏征感叹,还有什么人不能赞扬他呢?可见他真是个流芳百世的忠臣!

《传奇》读后感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传奇》读后感

从古至今,有一句至理名言“邪不胜正”。我也这样觉得,当我看完《西域传奇》这部电影后,我更是深有感触。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西域传奇》,主人公是一个正义的小伙子洛克和一个邪恶的老人,主要讲述他们之间的正邪之战。

洛克的家乡金山是一个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牛羊健壮的地方。可惜好景不长,这里来了一个邪恶老人,他夺走了金钻,占领了土地,老百姓们痛不欲生。洛克的出生很神奇,他天生神力,头上还发着金色的光,这也注定了他传奇的一生。洛克决定外出练武,回来拯救老百姓。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本领高强的老人,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于是,老人便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洛克。从此,洛克便每天闻鸡起“武”,月落而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天如此。终于,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洛克终于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于是,洛克决定回到家乡去拯救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他找到了邪恶老人,两人奋力相战,最终元气大伤。洛克在师傅的指点下去一座山上寻取钥匙和宝剑。洛克骑着汗血宝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钥匙,取得了宝剑。不经意间还吃下了千年天山雪莲,功力大增……最终,故乡的百姓又过上了太平生活。

看来“邪不胜正”这句话说得还真没错,一个人只要心存善念,不要有邪恶之心,即使是再强大的敌人也能战胜。

我们要像洛克那样心存善念,为了正义坚持不懈,充满斗志。困难在我们面前就会变得渺小,最终能做大事,成大业。

《传奇》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反复读了《岳飞传》,它是清朝钱彩与金丰共著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了岳飞一生的经历,形象的'刻画出了一个精忠报国的宋朝名将。他和他的将士们外要抗击金兵,内要平定起义,一生中立下无数战功,却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最终长子岳云、部将张宪屈死在风波亭。

这本书里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段是“岳飞枪挑小梁王”的故事。这一段写了岳飞和他的兄弟王贵、汤怀、张显和牛皋去京都赶考时与小梁王比武,直接将小梁王挑死的故事。两人本就签了生死状,梁王被挑后主考官张邦昌却要毁约,定岳飞的罪,后又被台下的考生逼退。从中不难看出,宋朝奸臣当道,气数已尽,岳飞却不顾奸臣干扰,与金兀术对抗,与其他将领流芳百世,成为了千古佳话,秦桧等奸臣宦官则遗臭万年。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做人要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无愧于心。不要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坏事,否则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传奇》读后感

水怪,听到这个词,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凶暴,残忍,未知——这些令热畏惧的词语,而本篇小说却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与爱的另类水怪故事。

在暴风雨后海边人家的拾海中,捡到了一个奇怪的蛋,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巨大的蛋竟孵出了一个怪物——水马“克鲁索”,在一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克鲁索不断的成长着,从巴掌大长成庞然大物。在细心地“牢骚外公”的观察下,经过几次戏剧性的事件,克鲁索克服了种种困难,过五关斩六将,辗转周折,终于来到了它最后的生活地——尼斯湖,他尽情地在幽深的大湖中畅游,时而泛起滔天巨浪,时而潜入湖底。

整篇文章穿插了一个不变的主题——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爱。为了爱,贫困的海边人家不惜献出食物喂水马;为了爱,一家人不知疲倦为水马抓鱼吃;为了爱,一家人不辞劳苦,为水马的生存环境辗转周折;为了爱——这使这篇小说的字里行间都透着温馨。

水马到来后,爱发牢骚的外公变得细心了,姐姐克尔斯蒂和弟弟安格斯都变得有责任心了,而原本极力反对养水马的妈妈也成了它的保护者,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对生命对动物的爱、责任心和友谊。

这篇小说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含义——人与动物的关系更多的是依赖与关怀,信任与友谊是让生命与生命的心灵连在一起的桥梁。“尊重生命,关爱生灵”为生命勇敢奋斗,这才是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真谛。

生命何其珍贵,你要给它于无私的爱,正如文章所说“真诚关怀,用心感受,有爱才会无怪。”

《传奇》读后感

程颐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读完每一本好书后,余韵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回味细细揣摩。

暑假期间我读了《荒野传奇》。这本书由六个小故事组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叫作《“家鼬”一号》。它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小黄鼬被牧场主割下了臭囊训养为“家鼬”的故事。一直渴望回归旷野的“家鼬”一号并不知道自己在被摘除臭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最有力的自卫武器,从而被剥夺了回归旷野的权力。成为了“家鼬”的它每天都在野外玩上几小时,甚至几天,但从来没遇到过天敌,因为天敌不敢靠近人类。最终,“家鼬”一号“回归”了旷野,当主人再次发现它时,“家鼬”已经毙命于天敌之手。

牧场主把黄鼬的'臭囊割除将它训养为“家鼬”,如果实验成功,他就能捕捉更多的黄鼬训养从而发一笔横财。这就使一个无辜的弱小生命成为了人类的实验品和牺牲品。这文章以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富有诗意的景物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以第一人称的写作方式展示了人类的贪婪和自私对自然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运用了排比、拟人、对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家鼬”一号的惨死深深地刻化出人类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暴露出来的丑恶嘴脸。当年有很多人满怀自信的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到最后他们却发现受到伤害的却是他们自己;还有很多人一心想征服别人、征服世界,到最后给他人带来无穷的伤害,从而受到人们的啜泣。第三帝国的元首希特勒曾经梦想征服全世界,不惜把人民推进二次世界大战的深渊,最终服毒自杀,死后被世界人民痛恨。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义!因此,人与人、人类与自然都应该相互尊重、和协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的星球家园才能变得幸福美好。

《传奇》读后感

首次看一部文学作品获得的认识既感性又真实,所以在未第二次读书本或者看别人评论下,即动笔将感受写下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故事虽简单,收获却不一般。一条胡同、三个家庭、一个“疯子”和两个娃。少量的人物,简单的人物关系,很严密推演出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我”的纯真和“疯子”交友、“我”的慧性将素不相识的母女联系到一块去,“我”的善良竭尽所能要促成秀贞一家人团聚。除了“我”,妞儿的倔强和老成、秀贞对爱的执着和对骨肉的.痴想。这些人物形象在作者笔下刻画得很丰满,人物演绎的悲喜剧感人至深,意味深长。

回忆30年前,感觉发生在今天。作者高超的文学功力展现在秀贞和妞儿相认的戏中。“我”在促成她们相认的过程中,面临身体发烧和心里“发烧”双重考验。为了给她们备足盘缠,“偷”走母亲的金手镯;尽管下着雨,有大人们的妨碍,却丝毫挡不住“我”噗吱脚步。“我”的急切想促成母女相认,却似乎被什么横亘着。“我”计划周祥,却一直持续着紧张:心跳手抖、全身都在抖、胸口发痛、倒吸着气、甚至到最后要扶着床栏才站的住。这一切让人看着都感觉心在发抖,牙齿也在发抖。

冥冥之中已经注定。骨肉之情,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作者用了很多语言去描写、渲染和铺垫,尽管母女相认只是瞬间,却一点也不突兀。结局无比的落寞,让人无法去面对,就像“我”被迫要换个家,远离椿树胡同和“惠难馆”,忘记那些有缘无分的人,忘却那段痛苦的记忆。

地域语言很有特色。闽南语频繁出现,如“北仔鬼”、“天黑黑,要下雨,阿公……”,丝毫没有违和感,让人读了觉着很有特色,尤其熟悉闽南语的人倍感亲切!语言也不失童趣,如“’我’给秀贞手镯时,秀贞毫不客气接过去,立刻套在她的手腕上,也没有说声谢谢,妈妈说人家给东西都要说谢谢的”,间接表达了“我”对秀贞失礼的抱怨。

《传奇》读后感

在夏天的一个清晨,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赶走了闷热的天气。蒙蒙的细雨洒在大地上,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青纱。青草和野花在细雨的滋润下伸直了腰,都微笑地向小雨道谢!鸟儿们在细雨中又唱又跳。伴随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翻开了《荒野传奇》这本书,开始细细品味猛犬暴雪的故事。

这是一篇关于一只猎犬的故事。暴雪是一只生活在牧场上的狗。它和它的母亲后来被列入专职猎犬的工作里。暴雪为展现自已的才华,独自杀了一只云南豹,让老牧民们赞叹不已。后来因为效忠于主人而弑母,被主人赶了出去,让它的辉煌猛犬生涯从此结束。

我最喜欢里面的暴雪,我觉得暴雪的行为怪不了它。这是因为它的主人在训练它时,只训练了它的勇猛与机智,把它的天性扭曲了。把孝顺转移到了主人身上,因此当它的母亲要咬它的`主人时,它效忠主人而咬死了自已的母亲。我觉得暴雪很委屈,那条以前被称为“猎犬之魂”的猛犬,敢于向豹子挑战的猛犬,却被主人强行赶出家门。而多年过去了,它在外面仍然想念主人,但它终究不懂得主人为什么将它赶出去。

此时我想到了我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涂涂,它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它有着像北极熊一般硕大的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后,我的好朋友伊伊在和涂涂尽情玩耍,你追我赶的,整个客厅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原来伊伊的腿被涂涂的爪子抓伤了。我刚要跑过去看看,这时涂涂立刻跑到厨房。我以为它是要逃跑,而我错了,只见它叼着纸巾飞快地跑到伊伊面前,把纸巾使劲往伊伊的手里塞。我欣慰地点点头,透过那金色的阳光,我看到涂涂的眼角有一丝丝泪水。伊伊临走时对我说:“涂涂真是一条既善良又温顺的小狗!”

大自然就是这么奇妙,暴雪忠诚而勇猛,涂涂善良而温顺。如果让狗变得既忠诚又善良,既勇猛又温顺。恐怕谁都无法做到,谁都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多读书,书能供我们探所奥秘,让我们发现新知,带我们遨游世界,懂得更多的人生道理。

《传奇》读后感

史玉柱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资产超过两亿。1997年巨人大厦以及创业失误,使史玉柱成为负债两亿。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短短的几年就东山再起,不但还清了债务,还凭借“脑白金”和网络游戏,再次创造了财富神话。

史玉柱失败之后,除了一往无前,永不放弃的精神,更令我钦佩的是那种看淡胜负、看淡荣辱、看淡生死的洒脱,无论什么事都放得开。攀登珠峰险死还生的经历以后,他一次次突破极限,突破自己能力限制的`条条框框,突破资源限制的条条框框,一次次创造奇迹。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极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资源,无惧失败。“脑白金广告恶俗,连续多年被评为十差广告之首”,他却毫不介意,洒脱的接受并且坚持。

史玉柱总结失败教训的时候,提到了两点值得每个投资的人深深警惕:企业最怕在现金流上出题,企业亏损不一定会破产,但现金流一断企业就会完蛋;企业家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能否抵挡住诱惑,我宁可错过100个机会,也不可投错一个项目。

《史玉柱传奇》是一本给大家带来心灵震撼的书,通过了解史玉柱的从商经历,可以使我们对人生有更深刻的理解。

很多群里的人说起自己的投资,大都是失败的,不好的,而这些都只是一个过程,最重要的是,你从中明白了投资错误的原因,趁时间允许,这些都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挽救的,最可怕的是你明明错了,却自己不知道,还以为自己做得很不错。

《传奇》读后感

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让许多人成为了古龙的拥护者,当然也包括我。从不看小说的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借阅了站上阅览室的《陆小凤传奇》这本书,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古龙善将诗歌、推理、戏剧等元素带入小说中,并融入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让读者除了感受武侠小说的魅力外,从而对人生、情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陆小凤传奇》共有七册,每一册都是围绕陆小凤深陷奇案且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破获案件而展开叙述。在古龙笔下,陆小凤是个长着四条眉毛,风流倜傥、爱管闲事、重情重义的人,他武功高强,每每遇到困难都能绝处逢生,化险为夷,他喜欢交友,但更爱好酒。他四海为家,不为名利,正义凛然,即使自己的`好朋友、好兄弟做了错事,也绝不会手下留情。天下人都喜欢陆小凤,因为有他在的地方,就不会有邪恶。

许多人说,看武侠小说是浪费时间、玩物丧志之举,那是因为你只看到了刀光剑影,而忽略了小说中的善恶与舍得。武侠世界里的江湖豪情、儿女私情相互交织,从而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英雄儿女故事。人生太短暂,又何必压抑真实情感。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凡是求个明白。“死”或许是武侠小说里最不值一提的事,因为它随时会发生,但若将死之人有悔改之心,那么宽容就是对其最好的惩罚。留下性命用一生还债让其重新做人,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珍惜,是一种大爱、大义。

反观现实社会,若我们对各种诱惑勇敢拒绝,凡事讲求公平公正,对人若能够友善宽容一些,像个侠客,一生钟爱一件事,从一而终,岂不也快哉!

《传奇》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丛林传奇》。我一拿起这本书,就马上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完合上书本,我就在想:书的主人公莫格里真是一个善良、勇敢、聪明的小男孩,他的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莫格里的故事。莫格里是一个孤儿。有一天,他遇到了狼的一家人,狼爸爸和狼妈妈收留了他。按照法律狼崽儿要经过会议检阅,才能成为狼群的一员,莫格里最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不知不觉中,莫格里在狼群中度过了十年的快乐时光,而狼群的首领也变老了,他不能再当首领了。一直受他保护的莫格里也受到了群狼的攻击,于是莫格里不得不离开了狼群去了人类社会。可是人类并不欢迎他,莫格里又逃回了森林。刚逃回到森林两天,莫格里就被猎人布尔迪追杀,猎人布尔迪和村庄的.所有人为了引莫格里出来把狼的一家人给杀了。莫格里为了复仇,召集所有动物将村民全部赶出了村庄。从那以后,莫格里就在森林里快乐地生活着。

莫格里是一个虚心好学的小男孩,在别人教他学习知识的时候,他认真学习,从不捣乱。在和老虎谢尔汗决斗的时候,他靠智慧赢得了战斗。在狼的一家人被杀的时候,他和其它动物奋不顾身地将村民赶走了。莫格里真是一个聪明机灵、虚心好学、善良勇敢的小男孩。

在生活中,我有一个好朋友跟莫格里一样,他的名字叫丁硕果。有一次我不小心摔了一下,丁硕果看见了就把我扶了起来。他对我说:“下次小心点儿,别再摔倒了。”丁硕果是一个善良的小男孩儿,他也是一个聪明的小男孩。还有一次,在课堂上老师让丁硕果回答问题,他马上就回答出来了。我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好朋友。

我们都应该向莫格里学习,学习他的优良品质,也成为一个聪明机灵、虚心好学、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传奇》读后感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更多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传奇》读后感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传奇》读后感

当我读完“茉莉花传奇”的故事,这本书是一个叫茉莉的小女孩深深地打动了。因为她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孤寡老人和贫困的生活在孤儿院,总统的人,那些大孩子不喜欢茉莉花,茉莉花,只有一个朋友,是个男孩,他的名字叫洛基,但有一天,来了一对美国夫妇,他通过并把它扔掉,茉莉非常伤心,她去图书馆看书,她可以忘记伤心的事情也发生在了唯一的.出路,她看到一个,催眠术的书,书中谈到了技术和催眠,虽然,催眠写作技巧和能力,非常高难度的技巧,但坚持茉莉花读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她终于掌握催眠的技巧,所以她大胆出孤儿院,去了纽约,才发现她的朋友,洛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已经去世了,各种艰辛后,终于找到了旅馆,读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我们将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

所以,我以后向要向茉莉以及学习,不管做任何一个事情,一定要通过坚持,坚持发展自己的信念,不管这个过程有多难,有多苦。

《传奇》读后感

列那狐是谁?大家大概都有所耳闻,列那狐传奇读后感。列那狐可是一只聪明伶俐.大智大勇的狐狸。它的一些事迹可是平常狐狸没有经历过的。是那样精彩,那样有趣无比。

比如,一年冬天,列那狐的一家,饿着肚子。列那狐的妻子让列那狐去觅食。聪明的列那狐闻到了一股鱼腥味,那股鱼腥味把它带到了一条公路前。原来是一辆大卡车正开了过来,那一股鱼腥味就是从大卡车上传过来的。列那狐见车上堆满了数不胜数的带鱼,它非常高兴,可又为难。因为它吃不到。可是不到一会,聪明的它就想了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它高兴坏了。心想:“这下好了!可以吃鱼肉了,哈哈,妻子和孩子们就不用挨饿了!哈!”它立刻躺在地上装死,让车上的司机以为它死了。便把它抬上了车子。这下可好了,真是羊入虎口。那些鱼肉被列那狐穿成了项链,一条有一条得挂在脖子上,准备下车。在它准备跳下车时,它也还不忘饱餐一顿。就这样它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家。它家里传出了烧烤鱼的味道。

就这样,它们一家子这个冬天不在为食物烦恼!不愁吃不愁穿!

哈哈,怎么样,列那狐聪明吧,这可不是吹的啊!想必大家看了上面列那狐的经历,也一定觉的它很聪明吧!是的!列那狐的聪明,说不定是连人都不可媲美的埃它比一部分人都要聪明,要厉害,要有责任感。它能在危机时刻逃脱。它懂怎么样放长线钓大鱼,而不像一部分人只因为钓到了几条“小鱼”而就知足,没有一定的野心,怎么成为成功的人。就如同一位大富翁说的话:“为什么穷人不管怎么努力都不能摆脱贫穷,那是因为他们缺少了一定的野心!”列那狐是机智的!

我喜欢列那狐,它不仅可爱,而且聪明!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不要仅仅以为它只是一只狐狸,但它却有人类没有的智慧,所以要向它学习。取长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