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大全

时间:2023-06-01 18:28:42 作者:曹czj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一

为了落实管理责任 ,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 、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白金霖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部负责人是所负责年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有: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 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 ,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 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 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 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 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1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b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 、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e 、谎报火警;

f 、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h 、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a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d 、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 、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 、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 3 )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 4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 损失轻微的 ) ,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二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三、对各区域隐患事故的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诱发事故的隐患不放过,本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五、对发生重大隐患或火险事故的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于在灭火战斗中积极扑救,不怕牺牲的有功人员具有特别贡献、突出贡献人员给予重奖。并优先提拔。

1、违规进入卖场、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卖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置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院各系、部及驻校各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保卫处及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

二、保卫处依法对学院各部门、驻校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到位。

三、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工作政绩依据。

四、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

五、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由院保卫处负责。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 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

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 优秀、

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

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

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

向有关领导 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

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

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

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 而未报告 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6.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罚款;15分扣分: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公司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购物中心、保安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的罚款;7分扣分:

1. 未向工程部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及时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2. 未按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进行彻底整改的。

3.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5. 擅自拆卸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而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

6.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的罚款;2分扣分:

1.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3.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6.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元的罚款:

1. 各部门、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2. 防火巡查人员不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保安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严重警告

16分--20分           辞    退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按本处罚细则第三项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按奖励规定第八项进行奖励。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饭店内部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保障饭店的正常营运,保护饭店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饭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是饭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第三条:饭店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第四条:凡在饭店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或予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一) 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饭店、宾客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二) 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三) 使用易燃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 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非危险场所)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布草,地毯污迹或机械零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火,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资,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的: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人饭店,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职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一)火险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二)强迫他人违反?肖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四)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子处罚:

(一)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能自动坦白,真诚认错的。

(二)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三)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表彰、奖励:

(一)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长期都是安全单位,没有发生过火警、火灾的部门。

(二)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险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三)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四)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五)对饭店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第十条:实施消防奖罚规定的审批与权限:

(一)对违反本规定予以口头、书面警告、罚款50元(含50元)以下的,由保安部经理或部门经理提出,报饭店消防领导小组审批。

(二)对违反本规定,予以严重警告或罚款100元的,由保安部出具材料,保安经理提议,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处理的,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材料,报总经理审批。

(四)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需给予表扬或奖励的,由保安经理或部门经理提议,报饭店消防组织领导小组审批,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需给予通报表扬店嘉奖的,由保安部经理或各部门经理提议,整理事迹材料,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生效后,财务部列支,工会予以通报表扬。

(六)所有需执行罚款或奖励的部门或个人经上述提议、审批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一式三联的通知单:——联交财务部,一联交被处罚(或奖励)本人;另一联饭店组存查。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饭店所有的部门,全体员工及住客、施工人员,供应商。解释权归饭店消防领导小组。

第一条 工作原则和制度

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签订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条 管理目标体系

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要达到下列目标:

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完整好用,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普及消防知识,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完善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4、无火灾事故。

第三条 奖励

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火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评选条件:

全面实现管理目标,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年终可评为先进集体。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及各项安全制度,敢于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2)在保证实现目标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提出管理措施,避免重大火灾有贡献。

具有上述条件者,年终均可评为先进个人。

第四条 处罚

(一)凡违反安全制度轻微的,给予经济处罚50一100元罚款。

(二)凡违反安全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者。

2、在仓库堆放易燃物,场所周围点火或燃放爆竹者。

3、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者。

4、消火栓被埋压或因搭棚、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者。

5、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三)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位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除按规定对被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外,并对过失者以经济处罚。

1、造成火灾隐患者和接到整改通知不整改者,罚款200元。

2、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火灾的,责任单位处火灾损失额2-10%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1、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2、本单位发生火灾隐瞒不报者。

3、安全员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的。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事先将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影响工程的。

5、凡因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火灾,不追究个人

责任。

第五条 罚款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一)被罚员工,凭《处罚通知单》,将罚款交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交至综合部;逾期不交者,将《处罚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二)所罚之款由综合部连存根交财务部门收存。

(三)所罚之款用于缴纳奖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安全考核工作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列入经理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

六、公司将在年终工作总结按考评情况,填写《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表》予以奖惩。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一、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检查考评与奖惩机制

1、考评目的:

(2)促进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3)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检查的能力;

(4)作为人员奖惩、加薪、罚款、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评内容

(1)各部门、岗位人员贯彻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2)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3)落实防火巡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的情况;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情况;

(6)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

3、考评方式

情况,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检查各类表格的填写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位情况、员工对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等。

二、奖罚规定

1、奖罚权限

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员工实际表现情况提出意见,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后实施。

2、奖罚程序

(4)经批准的奖惩专门报告原件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保存,存档备查。

三、消防工作奖励、处罚规定

1、消防工作奖励规定

(2)积极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活动,表现突

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4)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6)在消防安全教育考核中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依次奖励50元、30元、20元。

2、处罚规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元罚款。

1)防火巡查不到位,未认真汇总巡查情况的;

2)用火、用电有违章情况的;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不在岗的;

4)检查中发现不知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或对消防知识不熟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演练、培训和考试的;

6)参加消防安全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罚款。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或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的。

3)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处罚款;

4)刁难消防监督人员执行工作的。

5)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元罚款。

2)埋压、圈占、堵塞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消防工作的;

4)不按操作程序,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五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院各系、部及驻校各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保卫处及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

二、保卫处依法对学院各部门、驻校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到位。

三、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工作政绩依据。

四、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

五、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由院保卫处负责.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六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员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及领班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委员会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消防主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制度

第一节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级动火范围:

1)禁火区域。

2)油罐、油箱、油车以及存过可燃物体的容器及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强的登高焊、割。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

6)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场所。

7)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

8)各种管道井。审批方法: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必须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焊工本人、工程技术人员、防火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上报酒店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并采取严密措施方可进行施工。

2、二级动火审批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动火范围: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业。审批方法:由申请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工程部负责召集部门的负责人、焊工、技术人员、部门安全检查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安全部监控中心审批。3、三级动火审批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临时焊、割作业都届三级动火范围:审批办法: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本人签字、部门安全员签字,工程部签署意见,报安全部消控中心审批。

第三节施工防火制度

1、几属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要遵守焊工的“十不焊割”,各级领导都应该支持,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否则工人有权拒绝焊、割,焊工在进行焊、割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严禁在油库、仓库、车库、机房、控制室、电梯间、商场吸烟,不准在行走中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头火柴梗要放在烟缸内。

4、酒店内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如施工、维修需要拉临时线路,应报工程部,安全部批准,由酒店电工操作,临时线路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6、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防止引起电火花和电弧、短路、电阻过大、发热、超负荷、缺相及电线绝缘损坏现象,严禁用电线关直接插入插座。

7、酒店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必须使用的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作用量储存。要定人、定点、定措施妥善保管,并报安全部。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楼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烟花爆竹开大型展览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大门外。

9、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切实做到现额领料,活完料尽。

1、酒店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领班、工程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检查安全制度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火险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岗位防火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天停止工作后,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紧闭门窗,清除易燃物,检查好电源、火源,做好交接-班。

5、工程部要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消火栓、防火卷帘、空调系统、煤气管路等进行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节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4、酒店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中,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以防止产生新的火险隐患。

1、安全部对酒店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要求逐级负责、专人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工程部要定期测试,检查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3、消防给水设备需要停水维修时,工程部要通知安全部,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动工。

4、在各部门所管辖区域设置的一切消防设施及器材,所在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要经常检查,在保养中发现损坏、丢失,应报安全部予以补充。

5、一切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6、灭火器使用期限超过时,由安全部消防主管负责更换。

7、对新购置的消防器材,应根据国家和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好的部门和个人应该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当,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丢失、损坏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9、对故意损坏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节火灾的调查及处理制度

1、火灾扑灭后,安全部要设专人保护现场,不准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火灾现场包括下列三个范围:一是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二是虽然未发生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三是发生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3、在扑救火灾时,以不影响灭火行动为前提,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现场的变动,保护现场的痕迹与物证。

4、发生火灾事故,安全部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清原因,查明肇事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告者、提供伪证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八节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1、在饭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酒店安全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主管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安全部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饭店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节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上岗证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上岗证的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极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使用金属套管,并采用防暴型灯具和开关。

6、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实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修切断设备的电源。

9、使用电热器具,所有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第十节电、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第十一节严格限制吸烟制度

1、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酒店有关规定,酒店内严禁员工吸烟。

2、酒店内所有公共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3、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安全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全体职工有责任监督并自觉遵守本规定,对积极监督维护和纠正违章吸烟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节办公室防火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各行政办公室)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机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第十三节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酒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六节电话总机防火制度

1、工作间严禁明火作业,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使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板,并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注意各种设备机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

l、电传、打字、复印室内严禁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提示客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可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节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厅,宴会厅)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第十九节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二十节电脑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不允许乱堆乱放,需要烧毁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销毁,并保证现场始终有人看守。

3、经常检查辖区内防火规范落实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和保养。

4、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及存放位置,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一节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须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4、不得在泵房内做木工、油工及其它工种作业。

第二十二节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削、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油棉丝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机放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节木工加工间防火制度

1、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处设置“严禁吸烟”标志。

2、严禁在木工房内动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间内乱拉临时线路,如确实需要,由酒店正式电工安装。

3、操作间内的木削、刨花等杂物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

4、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

5、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工作人员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四节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动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员。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果需要停止消防设备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安全部消控中心。

4、发生火灾时,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消防应急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挪用。

第二十五节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五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经常检查发电机房设备情况,发现低油位,应及时补充油料,保证设备处在良好战备状态。

9、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0、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1、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1、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室内设备有无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部门。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室内要铺设胶皮垫,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4、应在表房门口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表房周围十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5、严禁在室内拉设临时线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6、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7、如发生严重泄露,除立即关闭阀门外,应马上通知调压站和煤气公司。

8、如大楼内发生火灾,表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随时做进一步紧急处理。

奖励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火灾发生。

3、积极扑救火灾,抢救酒店财产和宾客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者。

5、在消防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业绩的贡献者。

惩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尚未造成后果,处以罚款和警告。

1、在酒店范围内吸烟。

2、不服从管理,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冒险作业的。

3、部门负责人不执行消防法规,违章指挥操作的。

4、存在火险隐患,经多次指出,仍不实施整改的。

第二十八节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化学物品的分类、性质,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

4、建立健全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提贷验收等入库登记制度,主要包括:校对物品;检查包装情况及物品是否有变质、分解等情况;检查需加稳定剂的化学物品是否充足了稳定剂;检查气体钢瓶使用期限是否过期。

5、化学物品堆码不得超高、超宽;堆垛要留“五距”,即墙距(不小于0.5米),柱距(不小于0.3米),顶距(不小于0.5米),灯距(不小于0.5米),垛距(不小于1米);化学物品垛底应有衬垫。

6、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坚持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检查后要做好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每天下班前要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内电源。

7、易自燃和遇湿易燃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

8、对爆炸晶的储存管理要严格;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及可燃包装,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9、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灯,以免灯具爆裂而引起化学物品燃烧或爆炸。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隔离。

10、不得在化学物品存放处乱搭、乱接电线,电线必须做好日常护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

第八章宣传与培训

1、消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七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1、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  坚持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  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4、  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6、  对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7、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第二条: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施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消防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  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  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5、  私自乱拉乱址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报批评。

6、  对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处罚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  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八

一、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一名副校长分管政务处,并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要负责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若哪个办公室发生火险,发生一次对负责人罚款500元,并追究其责任。

二、 实验室的实验员、语音室的电教员,图书室的管-理-员、食堂的保管员、总务处的实物保管员,要认真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发生一次火险罚款500元。易燃易爆物品遗失一次罚款1000元,并追究其责任。

三、 分管男、女生宿舍的生活指导老师,要经常检查消防工作,发生一次火险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学校电工要加强线路的.维修,若发现线路漏电要及时处理,因责任造成事故的一次罚款500元。

五、 门卫人员要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作好进出人员的登记手续和管理工作。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私拿、盗窃课桌凳出校的,照价赔偿损失外并处以罚款,知情不报者罚款500元。

六、 住校教职工要注意消防安全,并教育小孩不玩火,造成火险事故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教师、家长的责任。

印江民族中学

------天台职业中专 2011年5月(修订)

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一、凡具备下列备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使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

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成绩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者;

二、凡具备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者;

2、违规用火、用电者;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抵制火灾隐患整改者;

4、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报、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6、造成火灾事故责任者;

7、其它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者;

三、学校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凡发生火灾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除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外,事发当年取消责任人所在处室或部门评选先进资格,取消主要责任人评选先进和晋级、晋职资格。

四、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综合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长室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消防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九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模范执行和遵守防火安全规定有显著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火险隐患有显著成绩者。

(3)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4)及时发现火灾报火警和扑救火灾,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敢于揭发、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行事责任:

(1)损坏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挪作他用者。

(2)在火灾危险场所违章用火、用电者。

(3)拖延整改火险隐患者。

(4)谎报、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5)违反建筑放火设计规范,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者。

(6)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7)其他违反消防法规者。

3、对需要表彰或处罚的,由保卫部门组织材料,提出表彰或处罚的意见,报防火负责人审批;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铁十八局集团金童路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后勤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后勤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一) 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 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5.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6.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7.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8.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中蒙医院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乌拉特前旗中蒙医院

一、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检查考评与奖惩机制

1、考评目的:

(2)促进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3)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检查的能力;

(4)作为人员奖惩、加薪、罚款、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评内容

(1)各部门、岗位人员贯彻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2)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3)落实防火巡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的情况;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情况;

(6)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

3、考评方式

情况,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检查各类表格的填写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位情况、员工对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等。

二、奖罚规定

1、奖罚权限

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员工实际表现情况提出意见,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后实施。

2、奖罚程序

(4)经批准的奖惩专门报告原件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保存,存档备查。

三、消防工作奖励、处罚规定

1、消防工作奖励规定

(2)积极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活动,表现突

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4)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6)在消防安全教育考核中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依次奖励50元、30元、20元。

2、处罚规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元罚款。

1)防火巡查不到位,未认真汇总巡查情况的;

2)用火、用电有违章情况的;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不在岗的;

4)检查中发现不知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或对消防知识不熟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演练、培训和考试的;

6)参加消防安全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罚款。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或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的。

3)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处罚款;

4)刁难消防监督人员执行工作的。

5)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元罚款。

2)埋压、圈占、堵塞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消防工作的;

4)不按操作程序,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第一条: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饭店内部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保障饭店的正常营运,保护饭店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饭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是饭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第三条:饭店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第四条:凡在饭店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或予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一) 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饭店、宾客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二) 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三) 使用易燃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 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非危险场所)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布草,地毯污迹或机械零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火,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资,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的: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人饭店,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职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一)火险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二)强迫他人违反?肖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四)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子处罚:

(一)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能自动坦白,真诚认错的。

(二)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三)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表彰、奖励:

(一)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长期都是安全单位,没有发生过火警、火灾的部门。

(二)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险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三)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四)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五)对饭店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第十条:实施消防奖罚规定的审批与权限:

(一)对违反本规定予以口头、书面警告、罚款50元(含50元)以下的,由保安部经理或部门经理提出,报饭店消防领导小组审批。

(二)对违反本规定,予以严重警告或罚款100元的,由保安部出具材料,保安经理提议,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处理的,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材料,报总经理审批。

(四)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需给予表扬或奖励的,由保安经理或部门经理提议,报饭店消防组织领导小组审批,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需给予通报表扬店嘉奖的,由保安部经理或各部门经理提议,整理事迹材料,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生效后,财务部列支,工会予以通报表扬。

(六)所有需执行罚款或奖励的部门或个人经上述提议、审批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一式三联的通知单:——联交财务部,一联交被处罚(或奖励)本人;另一联饭店组存查。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饭店所有的部门,全体员工及住客、施工人员,供应商。解释权归饭店消防领导小组。

第一条 工作原则和制度

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签订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条 管理目标体系

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要达到下列目标:

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完整好用,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普及消防知识,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完善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4、无火灾事故。

第三条 奖励

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火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评选条件:

全面实现管理目标,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年终可评为先进集体。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及各项安全制度,敢于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2)在保证实现目标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提出管理措施,避免重大火灾有贡献。

具有上述条件者,年终均可评为先进个人。

第四条 处罚

(一)凡违反安全制度轻微的,给予经济处罚50一100元罚款。

(二)凡违反安全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者。

2、在仓库堆放易燃物,场所周围点火或燃放爆竹者。

3、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者。

4、消火栓被埋压或因搭棚、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者。

5、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三)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位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除按规定对被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外,并对过失者以经济处罚。

1、造成火灾隐患者和接到整改通知不整改者,罚款200元。

2、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火灾的,责任单位处火灾损失额2-10%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1、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2、本单位发生火灾隐瞒不报者。

3、安全员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的。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事先将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影响工程的。

5、凡因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火灾,不追究个人

责任。

第五条 罚款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一)被罚员工,凭《处罚通知单》,将罚款交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交至综合部;逾期不交者,将《处罚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二)所罚之款由综合部连存根交财务部门收存。

(三)所罚之款用于缴纳奖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