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调解协议书(精选18篇)

时间:2024-01-13 06:23:49 作者:QJ墨客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协议的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宅基地协议书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东至: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宅基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宅基地位置姜园河西路东侧,东与姜传刚房子一致。西到姜园河西路路中心,南到姜传刚房子,北邻姜军。南北长度3米,东西长度与姜传刚房子一致。这一处给乙方姜军。

乙方宅基地位置稻母田姜园河西路东侧,东到姜之贺地,西到姜园河西路中心,南到姜海峰地,北到原姜传辉地。南北长度4.1米。东到姜之贺地,西到姜园西路中心。这一处给甲方姜海峰。

二、乙方宅基地位置姜园河西路西侧,东到姜园河西路中心。西到姜园河中心,南到姜海峰地,北到姜传明地。这一处给甲方姜海峰。

甲方宅基地位置稻母田姜园河西路西侧,东到姜园西路中心,西到姜园河中心,南到原姜海地,北到姜军地。这一处给乙方姜军。

三、甲方共计打给乙方人民币两万元整。

四、甲方、乙方对各自的宅基地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没有其他共有权人;

2、宅基地没有其他任何纠纷。

五、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至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如果双方签字后反悔,应承担违约赔偿金人民币2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见证人:年月日。

宅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浉河区,甲方(______套、______间)房屋位于申城大道夏家井4号。_____楼_____室____厅或_____楼单间(居住)。房屋租赁期定________年。乙方每_______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在合同时间内搬离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先租。如乙方续租,需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交纳续租金。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单语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承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水、电、闭路_______、垃圾________,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进行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以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人生伤害的由乙方自负。

1)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转借、转租、装修、承租房屋。

2)损坏承租房屋或设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家庭住房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以居住的房去经营。

5)合同到期内提前一个月,没有交纳下次房租费,视为不租,合同无效。甲方有权租给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乙方租房时的人数,套房_______人,单间_______人,如果增加人数另加其他费用,(未经甲方同意随意增加人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

7)逾期未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8)甲方出租其他的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9)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水、电、家具、电器、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双方说明。

乙方在租房期间水、电、家具、电器损坏,由乙方承担配件维修费用。在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期间,人为故意的如刀划、火烫和其他人为破坏,按每处50元赔偿给甲方,在门上、墙上如订钉、打钻孔等俺一个十元赔偿。

乙方应于房屋组灵气满后,将承租房房屋及附属设施、家具电器设备交还甲方。应保证房屋及设施、水、电、家具、电器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的计算,多退少补。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况。

4、本院停放车辆不收任何费用,丢失车辆由车主自己承担相应损失。

水、电、家具、电器信誉保证押金,套房(),单间(),甲、乙双方验收水、电、家具、电器能正常使用后由甲方验收签名()。乙方需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条款内容。补充条款内容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不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张永红与张伟诚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双方各抒己见,矛盾日益剧增,张氏家族人员张精诚、张锐诚、张义诚、张光诚、张永利出面调解。张永红愿把原城墙外自家的土地、树木永久性-交付张伟诚使用经营;张永红所占张伟诚宅基地及相关土地权属张永红。双方从此和睦相处,不得干涉所交付对方土地及附加物的使用经营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张氏家族各执一份。

签字:

签字:

调解人代表签字:

2017年3月28日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省县乡村,身份证号:

乙方:,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省县乡,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甲方宅基西侧有宽40公分长十八余米的土地,乙方因修改但方向偏斜,在甲乙双方宅基之间形成一个南宽北窄楔形小空间,乙方宅基的东北角一个角占住甲方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为甲方房子西侧外墙壁由南到北从地平向上用水泥粉刷130公分,作为补偿;另外乙方自愿把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楔形小空间用水泥处理抹平,利于楔形小空间雨水的流动。

二、为了双方安全,乙方自愿在修房的同时,在他宅基的东北角两宅基之间处另外砌一东西走向的短墙一直向上,到宅基二层的半墙;另外乙方再在两宅基之间的中段处另起一东西走向的短墙直到宅基二层的半墙;甲乙双方宅基之间楔形小空间前面筑一道东西短墙。

三、未来甲方如果修盖动土,以乙方墙体为界,甲方不得越过乙方墙体动土;而甲方如果以乙方墙体为界在乙方墙体界面以东动土(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有在甲方老宅西侧占有甲方土地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施工建设)。

乙方因下地基为打圈梁铺设的砖,涉及甲方土地范围的部分,应该在圈梁凝固后立即拆除。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占有甲方老宅西侧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范围内土地上任意处分土地。

未来甲方修盖时,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以乙方宅基东墙体为界以东任意处分土地行为(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

六、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调解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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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协议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就宅基地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张永红与张伟诚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双方各抒己见,矛盾日益剧增,张氏家族人员张精诚、张锐诚、张义诚、张光诚、张永利出面调解。张永红愿把原城墙外自家的土地、树木永久性交付张伟诚使用经营;张永红所占张伟诚宅基地及相关土地权属张永红。双方从此和睦相处,不得干涉所交付对方土地及附加物的使用经营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张氏家族各执一份。

签字:

签字:

调解人代表签字:

宅基地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 自愿有尝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尝转让小店东新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长期使用)。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小店东新村面积0.31合亩的土地使用权及包括正房四间、西房一间、院内一切设施。

二、该宅基地四邻:东邻: 西邻:南邻:北邻:

三、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整,转让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由乙方一次性全部付给甲方,概不延期。甲方收取全部转让费后给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四、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权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它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该房屋转让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原始资料应一并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变更名称等相关事宜和出具变更名称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1、宅基地使用证2、宅基地使用费的收据3、原房屋双方转让协议)。

五、乙方责任:

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六、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签订协议后不得反悔,如有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所签定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原籍:

标的:甲、乙双方就位于涪城区。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同时本协议条款受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保护。

一、标的位置:

二、合作内容:甲方提。

乙方全额出资修建房屋。

三、合作要件:由甲方提供自己位于涪城区石塘镇。

全部资金。修建好后按照甲方拥有2、3、6全层使用权和所有权(按每。

层一套一室一厅带厨房、厕所,一套两室一厅带厨厕),乙方拥有1、4、

5全层使用权和所有权(按自己意愿修建)。土地和公共设施使用权双方。

各50%的原则进行分配,以达到共同合作建房要件。

四、房屋修建基本要求:按照社区房屋前后墙面、屋面统一规划原。

则,符合整体要求。a、结构与小区其他住户建设基本一致;b、楼层预。

制板、屋面为现浇板,梯步预制件;c、窗户为铝合金或塑钢,5毫米单。

玻璃带一层纱窗;d、室内墙面仿瓷涂料,楼面普通瓷砖600*600、厨厕。

;j、水采用一户一表制,管径符合用水要求;h、电采用一户一表制,照明1.5平米铜线、插座4平米铜线;g、燃气属于专业安装、管理按规定执行。施工质量符合该小区建设要求,达到村镇建设相关标准,但不低于该小区建设中等以上质量水平。

五、其他约定:

1、该房屋由乙方出资,乙方自行修建,乙方对进场材料和人员安全负全责,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正规合格产品,若出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清退出场,如修建需要施工方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开工需要由户主提供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自行提供。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协调左邻右舍及社区关系,保证运输畅通。

2、建房期间双方互相监督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材料现场管理,由乙方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等相关事宜,承建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工,乙方在于甲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50000元(伍万元)保证金,在房屋修建到第二层时退还给乙方。

3、共用走道、楼梯间和共用设施,双方共同拥有,不准哪一方占用和影响对方通行和使用的权利,如必须占用,需经对方书面同意均可,双方约定楼顶为双方共有面积双方各占50%权益不能违反,否则视为违约。

4、房屋建成后由村社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实行土地使用证共有,甲方负责配合给乙方办理属于乙方的房屋产权证。如遇国家征用或占用和其它拆迁,按相同政策权利各占50%利益,其办证相关费用由双方各50%原则分担。

5、房屋使用过程中,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入户安装费。

用按各50%承担,其他楼层按各自使用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原则办理。

7、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1个月201月10日前工程必须开工,开工后9个月到年9月前必须完工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延期违约金,约定10000元,大写壹万元由乙方现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乙方仍不难竣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明:如遇自然灾害和国家重大事项和政策调整交工期可协解决以书面为准。

六、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积极配合村社办理好甲、乙双方各自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件,并及时分发给双方当事人。若甲方有故意拖延嫌疑或恶意不配合办理,乙方有权根据该协议条款要求甲方在规定期限给予办理或是就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益关系作出书面声明。如甲方故意不予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或不予书面声明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益关系的,按照该协议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该协议有关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分配原则和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条款仍然有效。如遇国家政策性拆迁或占用,甲、乙双方均有权享受按照拆迁部门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计算所得的拆迁补偿收益的5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或理由侵占,否则将按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可以自由变卖、转让、出让或抵押属于自己权益范围内的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相同条件下,另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转让、变卖、出让等相关法律手续,其所拥有的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也随之转移。

效法律文书。若甲、乙双方当事过世后,双方直系亲属或本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对其所有产权享有继承权,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事务。但一方也不得以家庭问题影响另一方正常生活和工作。

九、本协议签订后,应到当地乡镇司法所见证;并到村社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涪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判决。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如因哪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双倍赔偿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并承担约定违约金金额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协议签订实施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房屋建设中和建成后哪一方要求对方出让和买受房屋必须按当时市场价值或高于市场价值进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由见证机构和社区各保留一份(甲、乙双方可在此协议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签字纳印认可)。

附件: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甲方宅基地归属证明。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见证单位:

宅基地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镇总寨村______农民(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于______村五社路西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______号(东至张______家、南至巷道、西至张______家、北至张______家),面积___平方米。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_元,并偿付违约金10000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10000元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宅基地协议书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长顺县长寨镇长征大道头桥4号,面积为90.9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称“该宅基地”)赠与乙方,该宅基地地长17.82米,宽5.1米,使用证号为:长集用(20xx)第45号。

该宅基地四至情况为:东至集体道路,西至集体岩山,北至赠与方程秀英宅基地房屋墙壁,南至陈光玉家宅基地房屋墙壁,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甲、乙方应相互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

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赠与。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年月日。

受让方:年月日。

证明人:

村民委员会:

宅基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该宅基地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宅基地位于河北省南皮县南皮镇南街村,该宅基地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平方米(四至分别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经丙方同意,该宅基地分割给甲乙双方。自甲方偏房南边开始向南13米归甲方所有;该宅基地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双方如在该地基上建房,房水不准滴于各自所有的宅基地外。

三、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宅基地许可文件。

四、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各自分割范围他人树木及其他纠纷。

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执,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南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宅基地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三组河堤边沙田前第一排一座宅基地,四至坐落如下: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将该宅基地出卖给乙方,甲方保证本宗出卖的宅基地四至分明,产权清晰,与他人无涉,若出现债权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经双方议定并一至确认宅基地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乙方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人民币合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确认该笔款项已全部收讫,后附“抵押协议”复印峻1份、收条复印峻1份。

五、该两项宅基地日后在政策性统一整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或宅基使用证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签字等相关手续,但不承担费用。

六、本协议自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在该两宗土地行使宅基地使用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宅基地协议书

甲方(出卖人):性别: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性别: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鉴于甲方另有住房,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市区村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房间数:、年限:、房间结构:、长宽:。是否可以使用:。是否旧房:。

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一次性/次性支付。

三、甲方需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房产证或者批准建房证等)交给乙方保管。

四、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翻建、新建,甲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报批申请。

六、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如乙方需对房屋进行翻建、新建、改建、扩建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翻建、新建、改建、扩建手续。

七、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八、转让完成之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乙方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

2、乙方已翻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九、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全部共有人同意,开于签订。

本协议之日将宅基地的批准手续或房产证交付乙方。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配偶及子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村民委员会意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宅基地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宣,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坐落于马场镇西部大道旁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面积共平方米,牌面宽米,进深长米,其位置东至过道,南面至家的.宅基地,西面至西部大道,北面至家的宅基地。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终身归乙方享有。

2、甲方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数据清楚,界限准确。若该宅基地发生有关权属或债务纠纷,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元宅基地款及相关费用,违约金为元人民币。

3、转让金额:____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的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捌万元整。

20__年8月13日付清。

五、房产归属:_________________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建房等手续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宅基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时间。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鉴定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甲方1(赠与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方2(赠与方配偶):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1(受赠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2(受赠方配偶):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以上“甲方1”、“甲方2”共同称为“甲方”,“乙方1”、“乙方2”共同称为“乙方”)

鉴于:

3.截至本合同签署当日,甲方所属家庭仍有人户籍地址落于标的宅基地位置。

据此,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赠与安排

4.条件成就时,甲方同意乙方将所属家庭成员户籍地落于标的宅基地上;

6.因乙方维护使用不当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诺据实予以赔偿;

7.标的房屋遭遇拆迁的,双方同意:

(1)针对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附属财产等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2)依据宅基地上房屋户籍人口计算的补偿款项、权益、实物归各自所属家庭所有;

(3)前述补偿权益、实物无法分割的,双方协商归属,并由归属乙方对对方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

二、附则

1.本合同附各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结婚证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农村建房许可证》复印件为附件。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但本合同约定的宅基地已经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并已于当时赠与生效,权利转让至乙方。

3.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份,见证人执份。

4.合同各方确认理解本合同所载各项内容,以上内容为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合同时未受误导或胁迫,所附签字均为合同各方本人签署。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1(签字并捺印):

甲方2(签字并捺印):

乙方1(签字并捺印):

乙方2(签字并捺印):

见证人(签字):

宅基地协议书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亲戚关系,因乙方结婚无宅基地使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宅基地(以下称“该宅基地”)赠与乙方,该宅基地地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该宅基地四至情况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甲、乙方应相互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赠与。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

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 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

“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

“该宅基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 。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证明人: 村民委员

赠与人:黄秀颜、黄谷美、黄谷丽(以下称甲方) 受赠人:曾桂香(以下称乙方)

甲方黄秀颜与乙方系母女关系,甲方黄谷丽和黄谷美与乙方系同母异父姐妹关系,由于甲方黄秀颜年老体弱且经济相当困难,为了其能安度晚年,乙方愿意提供经济条件给予适当照顾。

甲方为了感谢乙方对老母亲的支持照顾,现决定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村 生产队范围内由生产队分配所取得的宅基地全部无偿赠与给乙方建住房使用。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赠与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x月 日

国土资发[2016]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印发以来,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基础薄弱,难以有效支撑和保障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有的地方只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没有调查房屋及其他定着物;个别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后,仍然颁发老证;一些地方宅基地“一户多宅”、超占面积等问题比较严重,且时间跨度大,权源资料不全等,影响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整体进度。

尤其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迟缓,直接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效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涉及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办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依法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因地制宜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各地要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将农房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定着物纳入工作范围。

对于已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进一步核实完善地籍调查成果,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

对于尚未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采用总调查的模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执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

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等内容,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

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三、规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

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等定着物应一并划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

对于已完成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的,应以宗地为基础,补充房屋等定着物信息,形成不动产单元代码。

对于未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或宗地统一代码不完备的,可在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影像图、地形图等数据资料,通过坐落、界址点坐标等信息预判宗地或房屋位置,补充开展权籍调查等方式,编制形成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四、公示权属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

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属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

五、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六、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

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八、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

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九、分阶段依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依法确定使用单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用地和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至今仍继续使用的,经所在农民集体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确定使用单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和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确定使用单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规范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经所在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宅基地原属甲方所有,现在乙方要求改建住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2、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土地款壹万肆仟元整,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现金付清;

3、土地转让后,双方不得再有异议,不得反悔;

5、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