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年度总结

时间:2023-07-31 15:39:11 作者:江sx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执法工作年度总结篇一

经^v^^v^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本级和禅城、三水、高明区执法局在顺德、南海区先行成立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20xx年3月3日正式挂牌并上路执法。我市五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区执法局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为目标,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成立对外宣传机构,建立媒体、载体宣传阵地

(二)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为上路执法打响头炮

上路执法前,我们与市委宣传部、区政府和佛山电台、电视台共同举办了以“共同维护美好家园——佛山城管与市民心连心”为主题的“城管论坛”活动,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集思广益,把群众对城管执法的愿望与要求融合到城管执法之中,让市民参与决策,拉近了执法机关与市民的距离。正式挂牌上路执法当天,我们与市政府^v^联合组织省市40多家新闻媒体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并在挂牌仪式后组织媒体对执法人员上路巡游展示形象活动进行了系列报道,为执法局上路执法和树立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影响到执法机关的生存。要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为此,我们重视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进入关。一市三区执法局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全部经过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体检等程序后进行择优录用。市局招录人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区局招录的执法人员大部分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新组建的执法机构以原城管部门骨干为基础,选调了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的部分优秀人才,使新组建的一市三区执法局人员形成了新老相结合、年龄成梯次、文化学历高、业务骨干强的科学组合,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把好培训关。新招公务员上路执法前,我们均在军营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军事队列训练,养成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进行“五法”学习,考取“行政执法证”,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与执法七大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学习国家公务员常识,考取公务员资格。三是把好制度管理关。我们先后建立和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规定》、《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行政执法值勤考核办法》、《执法人员十不准》等规章制度,落实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严把三关,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依法行政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我们重视了建章立制工作。

一是拟制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保证上路执法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了《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市政府第9号令向社会公布,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该文件分为总则、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协助、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共118条。它的施行使执法局的工作得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编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该汇编收集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53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是日常执法过程中最为常用的法律依据,为执法人员平时学习和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根据^v^^v^赋予的职能和市政府制定的《暂行规定》,我们组织专人拟制了七大职能涉及的执法文书共五类32份。拟制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已先行上路执法的南海、顺德执法局意见,借鉴其好的经验做法,并本着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简化程序的原则,拟制了一套执法文书,在向法制部门和法院征询意见得到进一步规范完善后,印发各区执行,使一市五区执法局基本达到执法文书的统一。

四是编印了《规章制度汇编》。从岗位职责、政治工作、执法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到文书档案六个方面制定了共50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收到良好的效果。该制度汇编正随着执法工作的深入展开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正在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

五是制定了相关工作标准和规则。法制方面,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案件审理规则》(草案),用以规范案审和复议工作;工作标准方面,确立了“头年打基础,二年出成效,三年上水平”的初期目标和“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标准,让执法机关明确奋斗目标和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动力;在职能管理监控方面,已制定了《佛山市市容环境执法管理控制标准》在市、区试行,该标准旨在通过行政执法,减少市容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目的,下一步将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其它方面的监控标准。

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制定工作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

我们先后制定了《信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值勤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执法监督,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执法责任。如《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区域(地段)执法人员的责任与要求:一是每天坚持对负责辖区或地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其立即改正、限期改正或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所在机关备案,对当场收缴的罚款按规定及时上缴;三是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和制作笔录,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由所在执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四是正确使用规定的执法文书。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法理审定关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市、区执法局监管科(股)负责受理市、区范围内城管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调查处理执法局内部执法违法案件,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据此,市执法局监督管理科深入各区对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如9月1日起,按照上级规定不穿制服改穿便服执法后,部分执法人员着装比较随意,监管科发现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经研究对穿便装执法进行了相对统一的规定,如男同志不能穿圆领衫,女同志不能穿无袖衫、连衣裙等,以大方、端庄的新面目出现在执法岗位上,维护了执法形象。

在加强路面监督检查同时,市、区法制(案审)科(股),严格履行职责,依照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严格把好五关:一是认真把好执法文书填写制发关;二是严格把好执法程序关;三是谨慎把好适用法律关;四是注重把好证据采集保存关;五是把好案件资料整理归档关。通过把好五关,把每办一件案、每作出一宗行政处罚均能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能够经受得起法律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行为监督

在执法监督方面,市、区执法局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至8月份,市、区执法局共收到城管方面的人大议案(意见)18份,政协提案(建议)29份,市、区执法局均由主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落实专人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办复率达到100%,各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的结果普遍感到满意。如市执法局接到市人大转来的“牛皮癣”问题议案后,立即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的名义制定《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后,以市政府的名义,由执法局牵头,于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乱张贴、乱涂写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二是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征询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和监督反馈制度,如对违反城市规划法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我们均先征询规划审批部门意见,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告知规划^v^门,让其对处罚后的违法建设项目采取后续处理的措施。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市、区执法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建立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至8月份,市、区执法局共接到执法方面的投诉3宗,经调查核实均属态度生硬或市民对执法主体转移不清楚方面的投诉,已对投诉者进行了解释,执法机关内部以此为戒,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方法,加强对执法局执法职能宣传,进一步树立亲民形象。

四是接受舆论单位的监督。对广播、电视、报刊反映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注意及时整改,处理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如4月份,禅城区路边收费停车场启动后,部分市民对停车收费和违法停车罚款等存在不解和异议,并在新闻媒体上多次报导,为正确引导市民理解建立规范停车场的必要性和客观性,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自觉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停车场管理公司改进车辆保管收费方式,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调整收费标准。同时我局以《关注禅城路边停车收费问题》专稿形式,对停车问题进行了释疑,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让市民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停车的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是建立市民执法监督联络制度。市、区执法局从行政机关、镇街基层单位和相关企业组织聘请了市民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3、4月份上路执法初期,市民反映同济市场、普君市场、华安市场周边占道乱摆卖问题严重,我们及时组织禅城区执法局进行为期十天的整治乱摆卖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市民反映良好。

(一)关于统一和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

目前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名称不统一,职能不统一,规格不统一,管理体制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执法标志不统一,投诉电话不统一等等,造成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机构的认同性不高,配合性不强。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发文,在全省范围内做到最大限度的统一。

(二)关于建立执法保障机制问题

一是安全保障机制。由于城管执法机构没有执法制服,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没有配备防身自卫的器械,执法中暴力抗法案件时有发生。为此,建议省政府制定有关规章,建立行政执法安全保障机制,以保障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出现抗拒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时,能得到^v^门的支持配合(最好能建立城管公安特勤队伍),并将暴力抗法案件按涉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刑事案件处理。

二是待遇保障机制。由于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与公安巡警、交警相似,都是24小时在城市道路的第一线工作。因此,建议上级部门行文明确,执法人员公务费、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公安系统标准执行,以提高执法人员积极性。

(三)关于行政执法技术鉴定方面的问题

在处理生活噪声、油烟污染时,鉴于目前社会上还没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环保部门的技术鉴定单位也难以为执法提供24小时服务,执法人员对污染现象难以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鉴定,在场人的调查笔录又不能为实施行政处罚提供有效依据。因此,可否在执法局下设相关的技术鉴定机构,或者在社会上设立相关技术鉴定部门提供中介服务,以解决依法执法的迫切之需。

(四)关于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力度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十分有限,执法人员对一些违法行为并不能依法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执法难度非常大。如在查处违法建筑时,执法局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能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或者拆除,这都是要求违法行为人自愿而为的行为,对不自觉者,执法局只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法局未能在违法后果产生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待法定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部分违法建筑已建好,此时实施强制拆除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激化当事人的矛盾。建议查处违法建设时,赋予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权力,如拘留违法当事人、暂扣施工设备工具、断水断电等。

执法工作年度总结篇二

一、宣传发动。一年来,我科室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乡村清洁工程和市区三项治理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紧抓不放,制定方案,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充分利用各村内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横幅等宣传阵地,采取多样化、有针对性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乡村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大好处。并且印发20000余份的宣传资料,发放到村民手中,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潜力,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构成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并取得了明显变化。

二、乡村清洁工程和市区三项治理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抓两头带中间,全面整治七乱”,即乡村清洁环境整治工作好的村要在巩固现有整治效果的基础上上档次、提标准,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重点在清扫保洁质量、田间地头卫生等细节方面加强管理。整治工作落后的村要把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任务具体化、职责化、精细化,真正把工作抓在手,切实做到环境整治有标准,清扫保洁有队伍,考核管理有制度,兑现落实有奖惩。为此办事处在以上工作思路的基础上,还制定了乡村清洁工程“12345”城管工作法。即:背街小巷一扫全保;主街主路两扫全保;落实日查、周查、月考核的“三查制度”;做到清便道、清路沿、清绿篱、清果皮箱的“四清”要求,提升清扫保洁标准;坚持“定时、定质、定岗、定员、定责”的“五定”原则,杜绝工作中存在的不深、不细、不实、不力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四、夯实基础,配齐环卫设施。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宗旨,我们统一给环卫工人配备170余套环卫工作服装,并会同区环卫处,对辖区内垃圾中转站(点)进行了实地勘测和规划,区城管局配备垃圾收集车19辆,垃圾收集汽车2辆,极大地调动了农村环卫人员的工作用心性。完备的环卫设施基本解决了多年未能解决的垃圾不落地问题。

五、病媒生物防制。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办事处按上级要求及时购鼠药80公斤、灭蛆粉900公斤、粘鼠板1320个,对辖区五小门店、专业市场、饭店、洗浴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了以灭鼠、灭蟑为重点的除“四害”防制活动。并对辖区内所属市场及门店进行“四害”排查,清除四害孳生地220余处。在今后除“四害”工作中我们将会同职能部门继续加大排查工作力度。

六、强化监督,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办事处成立督查组,实行夜查周评比、月通报制度,并坚持每周不定时抽查,发现问题现场制定措施,限期解决。主要方法有,召开流动现场会、图片图像曝光、书面通报批评以及督办卡等。二是实行职责管理。为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由包村领导负责,包村干部监督,包村主干牵头,实行划分职责区,明确职责分工,力求整治效果,并且把乡村清洁工程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资料,奖优罚劣。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在乡村清洁工程中办事处把爱国卫生暨城管工作考核等十项单项性的城管工作实行年度百分考核,把参加例会、日查、夜查、周查、月考核、街巷保洁等日常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按月百分考核。并坚持每周不定时抽查,以文字和图片形式对各村的卫生检查状况进行通报。办事处在用心探索环境卫生长效化机制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场制定措施,限期解决,督促各村整治进度,做到奖罚分明。

在今年的城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必须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加大探索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路子,不断改善现有管理模式,进一步把长效化管理量化、细化。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高乡村环境卫生质量,推动城管工作长效化落实到位,使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20xx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以巩固“三项治理”成果为基础,在明年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环境氛围,运用电子屏、宣传窗、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媒介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城乡结合部、田间地头等重点部位的长效管理;三是以点代面,继续落实抓两头带中间着力推进后进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现有的管理模式,到达清扫保洁常态化。五是严格执行“12345”工作法,加大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管力度。

总之,我们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城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加大各村、菜场环境卫生监管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使我办事处的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执法工作年度总结篇三

娄底市正式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年罚权工作。为了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制作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了违法案件集中处罚中心,处罚中心成立后,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降低了因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当等造成的复议、诉讼风险,维护了执法形象。在近半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开展不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1、有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适用法律有时出现混淆,将违则、罚则搞混。由其是《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中,代为履行或限期拆除的法律条文经常用错。

2、对违法主体的确认不够准确,存在案卷违法主体前后不一致、限期改正通知与案卷中的违法主体不相符合、该处罚个人的处罚单位该处罚单位的处罚个人等现象。如一门店存在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主体首先应查看其营业执照,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为个人,登记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组织的违法主体为该法人或组织,还需查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注明其职务。如查处违法建筑的违法主体,就必须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就是违法主体”来确认。

3、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事实进行描述时不准确,出现大约、大概等词语,用词不严谨过于口语化,对已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缺少第二份检查笔录(包括现场照片)。现场检查笔录是对案件的现场、物品进行调查所作的客观记录,必须具有现时性、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

4、案由定性不够准确,如有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部以上法律,案由就必须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来定性。比如跨店经营,如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案由就是“店外经营”;适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案由就是“侵占城市道路”。

5、询问笔录不够清楚,有的没有紧紧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询问笔录中不能清楚地体现出违法事实。如查处户外广告案件中,就必须要问清楚广告牌的位置、规格、内容和设置的时间等。在询问时要查清这件事是否当事人干的,这件事是否违法,例:“位于某某地段的房屋是你(单位)出资建设的吗?”“某某路面被污染是你(单位)的施工车辆带泥造成的吗?”,在得到当事人的确认后再问清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

6、询问笔录中对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够明确,由其是违法主体是法人的,必须明确被询问人的身份,被询问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7、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够恰当,有的在案件处理中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显失公正,案件处理中没有结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危害行为的后果给予过错责任相当的行政处罚。

8、有些案卷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所采取的证据比较单一,不全面具体,比如制作规划类案卷时,有的缺少施工图纸、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议,这样就不利于计算罚款的额度和责任的划分。

根据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娄底市城管局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至5月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586件,基本做到了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案件无一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数量、质量、执行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1、加强法制培训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担负着8个部门、25部实体法的122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涉及到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客运管理等。不仅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城管执法人员如何依法、准确办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只有首先熟悉自己所执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对自己的执法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之后,才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城管执法的职能。因此,娄底市城管局重点抓好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邀请省法制办专家和市法制办领导讲课,组织广大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5部涉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认真组织学习。使执法人员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行使城管执法的权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2、规范执法行为

处罚中心成立后,我们及时编写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手册》,对执法程序、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细化标准作了详细具体的规范。对同一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统一的处罚标准,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避免了处罚上的畸重畸轻和暗箱操作,保障了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自由裁量更加准确,减少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

3、中队设立法制员

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不久,且来自市政、园林、客管等多个不同部门,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自所涉及的领域又不尽相同,我们从执法人员中选出一些文化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中队的法制员,围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员开展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技能技巧。再通过法制员对执法人员的“传、帮、带”,使之起到一个以点带面的作用,逐步提高所有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实现人人能办案,人人能办好案的良好局面。

4、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取证手段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经常遇到取证难的问题。例如在环保执法中,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对噪声污染的检测,我们仅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证到位。一是没有检测设备,二是既使有检测设备,检测的结果也不能作为法定处罚的依据(必须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才有法律效力)。我们主动与市法制办联系,由市法制办牵头,我们与环保、规划、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长期、便利、快捷的沟通机制。由城管执法局出具法律信函,各相关单位在接到信函后3个工作日内由指定衔接的工作部门出具我们所需的证明或依据。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我们的取证手段得到不断完善,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执法工作年度总结篇四

一、清理情况

1、对“本级类文件资料类”的清理:清理出20xx年乡人民政府出台凌府发[20xx]13号《关于20xx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和条款。

2、对“目标责任书类”清理:清理出乡与村签订的《20xx、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xx、20xx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属于重复下达,在与村(居)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下达了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清理:清理出“社会抚养费卷宗”中只引用了法律法规“条、款”,而没有引用到“项”;在送达方式中应该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而引用了“当面送达”。

二、整改措施

1、对“文件资料”类的整改: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废除了凌府发【20xx】13号文件出台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协议。

2、对“目标责任书”类的整改:废除《20xx年、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xx、20xx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重新制定了《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新的责任书杜绝了重复下达以及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的重复下达。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整改: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社会抚养费卷宗”进行了逐页逐项核对,运用法律法规“条、款、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到每本卷宗。对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上年家庭收入进行了计算证明的更正,做到与法律法规表述一致。对送达方式进行了更正,凡涉及送达方的,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其中的一种给予了更正。

4、对村计生队伍的整改:省检后于20xx年1月15日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乡计生办主任就统计报表、宣传教育、村民自治、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优待、作风规章等多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计生办副主任就政策法规、违法生育档案的填写、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证等证的办理程序进行了培训。计生服务站就避孕知情选择,国家优生免费健康检查等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执法工作年度总结篇五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

(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

(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

(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

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

(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