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

时间:2023-07-07 11:19:19 作者:曹czj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一

职业道德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下面是本站带来的人民警察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社区民警是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最大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二、处理好下社区与上平台的关系

随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各类警务信息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社区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案头台帐性工作明显减少,查阅相关信息上网可见,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然而有些社区民警实际下社区工作的时间并不多,警务室“有室无人”现象和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主观上一些社区民警不愿意在闲暇时间投进社区,存在一定的贪享清闲的个人惰性,也不善于合理充分利用时间;客观上作为采集源头信息和承担接处警任务的第一线,社区民警承担了不少平台基础信息的编辑录入、报送维护和各类案事件的处理任务,占用了社区民警的大量时间。对此,广大社区民警应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并统筹安排时间,将上平台穿插于值班备勤、下完社区回所和日常处理案事件的间隙等时段,切实做到扑下身子沉入社区和抽挤时间登上平台两不误。

三、处理好干工作与打基础的关系

社区基础工作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社区民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打牢社区工作的基础上。这些基础包括:强化居民自我防范意识;组织民防力量进行治安防控,织严织密物防、技防网络;与社区干部和相关单位建立密切顺畅的工作关系,开展人口调查、抓好阵地控制;物建一批作用明显的治安耳目和社会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在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调处简易纠纷,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等等。当然社区工作在不同的时间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如进行案件排查,组织治安清查,处置突发事件,调处治安纠纷,为居民排忧解难等。社区基础要打,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要完成,但一定要把打牢基础作为重中之重,决不能只顾完成日常工作,而忽视打牢基础工作。“三基”工程建设已进入关键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学习,定立目标,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基础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区基础工作总体水平。

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特别是在宣传党和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动员活动时,注意提高自己说话的政治和法律水平。要多说心里话,多说实在话。要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心声,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做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如千方百计把当前案件高发的势头降下来;将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把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好等,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遇事或接报案件能够随机应变,有效控制、妥善处置;再次要塑形。即平时在社区开展工作中着装要严整,举止要端庄,行为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既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众展示一个威武雄壮、文明强干、一身正气,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态,在群众心中塑造起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的形象,使群众有情况愿意向民警反映、有问题乐意对民警倾诉,有矛盾愿意找民警化解。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本文来源:本站 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二

当前,三项教育业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起来了。我县公安局于**年3月1日进入准备阶段,4月3日开始实行第一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体会到,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贯穿于党的不同时期领导人的言论中,发展到今天已成为我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从古到今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亘古未变的话题。只是在古代不是这样定义的罢了。历史上出现过无数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谋福祉的人。岳鹏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拯救黎民于水火;辛弃疾“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始终心系国家命运;曹植“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为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雷锋、邱娥国、刘金国、王玉荣、朱明建等同志为代表的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数不胜数??他们都因惦记着人民群众的疾苦,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永远都记得他们,万古常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一首歌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公安是什么公安?是人民公安。有一种很传统的说法,即“人民公安”,顾名思义,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广大人民的公安机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最广泛工作基础而开展各项维护公众安全的专门机关,如果我们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坚实、最有力的基础,任何工作都将在为无源这水、无本之木。只有抱定这个宗旨,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党“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拥护我们党,积极地参加我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革命和建设活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做子女的不想“父母”所想、急“父母”所急,无疑是不忠、不孝。周恩来总理曾谆谆告诫我们:“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多次提到“载舟覆舟,所宜所深慎”的道理。公安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如果在思想上抛弃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在行动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必定寸步难行,这已经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同样,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将长此以往。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法中也提到:“人民警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必要性。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比改革开放之前疏远得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批评和意见多得多了,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宗旨观念淡化,群众观念弱化,群众路线也没有真正贯彻到位,公安机关要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已经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

1、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态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如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的少了,明知不说的多了;挺身协助民警抓捕罪犯的少了,故意领错门、指错路的多了,等等。这些“少”与“多”,对公安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这些情况的产生,关键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极其的畸型转变,往往注重其行为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社会公德及公民义务。

2、部分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了。有的民警认为,现阶段流窜犯罪突出,原先惯用的排查破案方法不灵,大量案件的侦破不需要依赖群众了;有的认为,现在群防队伍增多了,不需要组织发动群众了;有的民警则认为现在与老百姓的交道难打了,何苦用“热面孔”去贴“冷屁股”。

3、一些民警不懂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也不会做群众工作。他们往往片面地认为破案靠自己的业务水平、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人为地制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有的民警(特别是新民警)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走访群众拉不了家常,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屡见不鲜。

4、公安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的冲击。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的时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5、原来行之有效的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有的失灵或半失灵,有的已完全浮于形式,而在新方法、新途径上又缺乏探索和改革。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要解决的具体任务。要切实解决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和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人活着,也许,只是为了验证,生活的价值和作用。革命烈士徐玮在《遗书》中写到: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时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本是天职。怎样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我们要彻底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工作。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点在于“全”字。就是要毫无保留地袒露内心、奉献真诚。

首先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有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献身精神。2、要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要做到敌我分明,爱憎分明,是非分明,不拿手中权利做交易。3、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4、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楷模,作表率,树形象。其次是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主要具备:1、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不仅要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也要学习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2、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指导公安事业。3、熟悉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勤学法律知识。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无私奉献;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严格执法、秉公办事。5、有精通的业务技能。要加强干警培训,形成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要善于发现人才,敢于选用人才,用人之长,短中见长,适人适位,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能力。

古人尚能如此,作为人民警察,我想,最终,我可以相信自己曾经或多或少的激励或帮助了一些人,我的工作,曾经或多或少地扩展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理解范围。等我老的时候,但愿每次回忆,对我的职业都不感到负疚。

按照“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以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公安机关学习正风肃纪心得体会》由本站学习心得体会频道为您精心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自2月份全市及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深受启发,为了更好的为奉节的和谐发展、赶超发展做贡献,从自身做起,这就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深刻剖析自己,全面查找不足,然后身体力行,强化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为建设高效能的机关努自己的一把力。

1、努力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思想 境界,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自己越来越注意到在当今这个与时俱进、知识与信息不断更新的社会里,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式和环境中,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这不但要学习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还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科学管理、市场经济、计算机、英语等普及社会必须掌握的知识,学习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今后游刃有余的工作打好一个坚实的基础。在学习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问题,还要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一个有德有才的大家认可的机关人员,做一个高素质的人。

2、对照要求,检查不足

通过学习,对照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找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对症下药,锐意改革,创新思维,不断完善自身工作。通过对照检查,我感到自己存在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问题。一定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3、不断提高和改变工作思路,要有创新的态度对待工作。我们现在从事的工作,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的同时要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新见解,对企业、基层农民,我们除了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更要时时刻刻的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争创一流。

4、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约束自己,为机关制度的建设作保障。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个人不团结,思想不统一,步调就会不一致,就会影响到整个集体,影响到机关制度的建设。因此,在一起共事,要特别主义搞好团结。搞好团结重要的是思想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处事上相互谦让,生活上互相关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也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团结上一定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一切为了机关制度的建设做保障。

在这次机关作风集中整顿过程,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素质修养方面得到了启发和增强,这就要求在工作中以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贴近实际、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来开展工作,进而为奉节的发展贡献力量添砖加瓦。

做人要有“底线”,做警察更应该有“底线”。

底线,就是做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事最起码准绳,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维护自己尊严的法宝。底线就像一道坎。守住底线,就是确保自己的言行在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那么,人民警察的底线又有哪些呢?公安部“五条禁令”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部“三项纪律”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也是人民警察的底线。

事实上,警察的职业是奉献的职业。警察是一个流血又流汗的群体。其职业特点具有高应激性、高风险性,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的严峻考验,“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更道出了人民警察工作艰巨性,人民警察肩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历史使命,尤其是在创建和谐社会活动中,人民警察责无旁贷。

也就是说,人民警察不仅是法律的扞卫者和执行者,而且是通过法律的正确有效执行,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践者。法律的底线就是人民警察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职业操守和护法精神。突破了这条底线,执法者将变成 违法者。

细细想来,有多少人确切地说是有多少战友和同事在“五条禁令”面前打了“败仗”纷纷中箭落马,又有多少“将士”丢盔弃甲身陷囹圄。

我想,作为人民警察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利益观;摆正人生坐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对个人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正确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要抵得住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美色面前不动色、亲情面前不动情;正确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道德。

亲爱的战友们,让我们一起坚守信仰的高地;坚守做人的“底线”;坚守从警的“底线”;始终不越“雷池”半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谱写金盾最美的乐章!

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 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警察初任培训的目标我认为是通过培训,每一位学员应该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下面是警察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时间如白驹过隙,在李渡民警战训基地的日子已经过去一大半。二十多天后我们即将参加结业考核,然后各自踏上归程,告别这个我们流过汗、洒过泪,有过欢笑与忧愁的青春战场,奔赴我们人生的另一个战场。

牢牢的记得,金秋九月我们来战训基地报到那一天的场景。一起来的十三名战友在下车的那一刻,凝望着基地大门,每个人脸上都写满着期待和彷徨。拖着沉重的行李,在基地教官的引导下,一个个的去办理报到的各种手续。兄弟区县的战友陆续地与我们擦肩而过,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们每个人心里都很期待接下来的三个月初任民警培训生活。

现在我已经适应了基地紧张而充实的生活,而且还利用业余的时间参加各种活动,不断地充实和丰富着自己,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和增长了见识。

人民警察之歌中有这样一句话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经过两个多月的培训,让我无论从思想上、身体上、业务能力上,还是在实战技能上都有了质的飞跃。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这两个多月的培训生活。

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己任。作为基层民警,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心系群众、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踏踏实实的做事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是业务能力上,身为一名执法者,熟知各种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前提。两个多月当中,我熟知了《人民警察法》、《刑法》、《新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等等,自己的法律水平也有了极大地提高,这也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身体素质和实战技能上,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教官的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再鞭笞着我。汗水不会白流,付出总会有收获,每天的一公里长跑、俯卧撑在不断的促使我们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实弹射击、擒敌拳、交通手势操、巡逻盘查技巧、控制术、防守攻击技术、单警装备使用技巧等,让我们在身体强壮的同时实战技能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未来工作中的临场应变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紧张的培训还在继续,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我要加倍的珍惜,因为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已经没有多少,以后这种长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的培训机会已经极少了。作为一名刚入职的人民警察,我深知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在接下来数不多的日子里,我要充分的利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高尚的情操,认真的态度去面对,扎实学好各种技能,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打下坚实的基础。

只有心中装有人民,才能当好人民警察是一位有着40多年警龄的老警察面对一位记者提问:你可以告诉我们,你是怎么当好这个警察的吗?的回答。老前辈的回答很精辟,但意义深重。的确是我这一名即将上任的新警察应该好好思考,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别忘记了我是一名人民警察。

从三年前,走进江西公专,成为一名预备警官到三年后的今天,我光荣成为一名准赣州市交通警察。中间承载的是成为一名合格警察所打下的理论基础。今天,我来到赣州市人民警察学校进行为期48天的岗前培训。既是对之前所学知识的一次系统梳理。也是把书本知识向实战的一次演练;向实践的一次转化。培训的目标我认为是通过培训,每一位学员应该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

做为即将成为江西省会赣州的一名交警,我该做哪方面的努力让自己符合这个岗位的要求?怎样才可以达到一名合格警察应该具备的条件。我认为现阶段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显得更重要。我把他概括为:三多一少。一,多想。想群众之所想。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考虑。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经常换位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众所周知,交警是最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一个警种之一。站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群众都注视着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直接代表着我们公安机关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在处理交通事故,管理交通次序,维护道路畅通中,我认为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去想,去改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位了,工作中才会畅通无阻。对于我这么一个新上任的警察来说我更应该多想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想到好的点子,我可以把它先记下来,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工作的环境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让自己更快适应这个神圣却又艰苦的岗位。

二,多听。听群众之所言。从上公专开始,我就养成一个习惯,并且我认为这个习惯对我以后的工作还有好处,就是多听听基层的声音,多到群众中去,和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才会和你说实话,才愿意告诉你他们真实的想法和意见。因为至古以来,警察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大多是来抓坏人,做了坏事,警察才找上门,平时少他他们打交道为好的老观点。这些都是不利于我们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不利用改善警民关系。多听的前提是沉下去,到群众中去,光知道坐在警车里是很难听到最有价值的意见的。赣州市公安局筷子巷派出所民警,全国劳模邱饿国同志就是很典型的成功代表。这些来前辈都是我们新人学习的榜样。

三,多做。做群众之所需。大学的一位教毛概的老师说:你们年轻人,到了单位去了以后要多做事,做的越多进步的才越快我觉得她说的很对!刚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同事都是陌生的,周围的环境也是陌生的。这更需要我多做多了解才可以慢慢适应。同时自己是年轻人理应承担单位的重任,要敢挑重担。抛弃那些在学校有时会犯的怕自己做不好就不去做的错误观点。在失败中成长,在错误中学习。

四,少说。夸夸其谈是我们80后的一个通病。在工作岗位上多想多听多做,少说,少说大道理,少说不利于单位团结的话,少说不利于和群众搞好关系的话,少说抱怨的话。有情绪应该学会合理释放。做一个心理成熟的人民警察。

在现阶段,我认为我应该主要从以上4点做起。万丈高楼平地起,做为一名新人,身上的缺点也是我不应该忽视的地方。不过。我相信勤能补拙。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人。多向同事学习。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读好书。健好身。干好活,我相信我会进步的。我也坚定如果我认认真真的多好每一件事,我也成为向邱饿国,施华山,一样的人民好警察。

2月8日,我如期参加了宿州警校2016年新警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班开学典礼,听取了领导、教官的重要讲话,我深受鼓舞,感慨万千!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不断地铸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神圣警魂。而这一切,正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这一切,正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所必须遵循的信条。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第一位。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有一个支点,阿基米德就能撬动地球,有一次机会,某些人便能演绎成功,而这一次的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使我的灵魂得到一次进步的洗礼和升华,更加坚定了人民警察这神圣职业的信念,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历炼啊!这是一场多么及时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绿叶无悔扑向大地,是报答泥土芬芳的情意;鲜花无悔凋落于风雨,是因为它曾有一段生命的美丽。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忠诚就选择了无怨无悔。那么战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就要加强学习,刻苦训练,牢固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掌握从事警察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按照大练兵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有激发建功立业的热情,培养强烈的事业心,超前思维,自我加压,不能得过且过、自我满足。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既要立足当前,又必须放眼未来,敏锐把握公安工作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更新工作观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修养,锻炼作风;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为绿色中国、生态中国——再立新功!决心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展示警徽的风采,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三

经过在中国刑警学院的两年刻苦学习之后,xx年x月x日我去了xx市公安分局,因为工作经验不足,市局决定让我们这一批新警到城区派出所学习半年。在xx派出所近4个月的日子里,有欢乐,有悲伤,也经历了一些挫折,但更重要的是学习到了许多宝贵的工作经验。

警察这个职业表面上很光鲜、很威风,但是背后的汗水和艰辛只有自己知道,我所工作的单位地处宿州市最繁华的地段,每天值班的民警都要处理少则10个,多则20个的警。我们值班至少一星期两次。处理警情,是每一个民警的最基础的基本功。在这几个月里,我不断地积累一些工作经验。在处理众多警情的经历,使我感到作为一个执法者在用语上要规范的重要性。另外,在处理任何警情时一定要公正、耐心、细心。基层工作虽然很辛苦,但看到每个警处理完后群众都满意而归时,内心感到无限欣慰。

四个月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但是我却学到了很多知识,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方面,也真正的体会到了要当好一名警察是多么的不易。无论是接处警,还是处理案子,我最深的感受就是,警察的工作需要百姓的理解。我不断告诉自己,从学校到单位,从学员到警员,是一次巨大的变化,更是一次人生的转折。变化就需要去适应,适应就需要去不断学习。刚开始,我们新警总怀着一腔激情与梦想去处理事情,却往往茫然无措。后来,我在师傅阮警官的耐心教导下,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

警察工作繁重而又艰辛,因为我们职业的特殊性,注定着我们要比别人付出更多:我们的工作不分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我们的手机24小时开机,需要我们的时候,只要接到上级指令,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严寒还是酷暑,我们都得从被窝中爬起来,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往往人们全家团聚共庆节日喜悦之时,就是我们工作繁忙之日;人们鼾然入睡进入甜美梦乡之时,就是我们默默无闻,奋战于公安一线之刻。经常的是我们在夜里巡逻,半夜起床出警为拨打110的群众排忧解难。尤其难忘的是今年春节的时候,埇桥分局组织了春节大型保卫行动,在春节前后一个月内周二与周五晚上集中在个个路口设卡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盘查,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为保卫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年起到了巨大作用。记得每个夜晚,我们都不畏寒风,不惧冷雨,对一些午夜12点后还在路上闲逛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有的群众都有感而发的说城市的治安变好了,人民警察辛苦了,我们听到后,身体虽然还是觉得冷,但心里是暖暖的。群众的满意和赞美是最好的御寒良药。

做一名合格的刚步入基层的青年民警,要懂得奉献,懂得放弃,放弃我们本应该休息的节假日,放弃我们的闲暇时间,在放弃中感受荣耀,在奉献中绽放出生命的美丽。警察的青春意味着责任与使命。和平年代的警察是最危险的职业,紧急关头我们冲锋在前,危难时刻我们大显身手。年轻的我要时刻牢记“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办事,从警一日,奉献终生”的峥峥誓言。

记得4月的一天晚上,我们正在值班,接到情报说某宾馆有嫌疑人入住,我们立马带上装备出发,到了该宾馆后将一名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调查,经过审问后该嫌疑人又交代出其他嫌疑人,我们接着就出发将其他4名嫌疑人一一抓获带回所里,我们那天晚上一整夜没合眼,对几名嫌疑人进行连夜突审,最终5名违法行为人如实讲述了他们的违法事实。第二天,经过向所领导汇报后,对这5名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拘留处分。就这样通过连续奋战近24小时,圆满完成任务,我们也得到了领导的表扬。

公安工作是个挑战,也是一个历练,虽然会有委屈和怨言,但热爱公安事业的情结,支撑着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我相信,只要用心去干工作,每天的太阳都是新鲜的,每一个岗位都有新的故事,我愿扎根基层,成为一名基层民警,我愿扎根基层,甘愿做一颗闪光的种子,为宿州人民的平安生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四

公安民警作为执法人员,要把自己的一切言行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轨道。如果警察自视法律法规为儿戏,阳奉阴违,随意违反,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对警察职业的讽刺,更会对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信仰产生消极作用。

二 对公安工作要怀责任心。

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首期基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要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孟部长的重要讲话为公安机关办案指明了方向,就是要以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公安民警执法办案的最高目标。由此可见,公安民警仅仅依法、依程序办事远远不够,更要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坚持一分为二的思维方式,兼顾各种效果,力求社会和谐。

三 对弱势群众要怀同情心。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使公安执法工作适应社会现状,树立和谐理念,以和谐的思维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检验公安执法办案好坏的试金石。对于弱势群体,基层民警要抱有深深的同情心,法律法规是无情的,但无情的法律要有情地执行。

四是对名利富贵要保持平常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先富起来的人们拥有了漂亮的房子、高档的车子,玩的也很潇洒,让人眼红。因此,公安民警时常要面对各色各样的名流富贵。如何应付名流富贵?古人云:“法不阿贵”。意思是法律和执法者不能在富贵面前阿谀献媚。对现代公安执法者而言,应该欣赏他们,平视他们,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不亢不卑、不阿不奉。

五 对警察生活要怀有爱心。

每个民警都是人民警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自己能成为其中一分子,定会感到无尚荣光和自豪,理当更加珍爱。各警种、岗位的民警,为了这份荣光,你可能会失去一些东西,但你定会得到很多很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

六 对名利物欲要怀淡泊心。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位民警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金钱观,对一些身外之物要常怀淡泊之心。要加强自身的品质休养、增强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侵蚀的能力,做到严格自律、两袖清风、心静如水,踏踏实实走好人生每一步,做个名副其实的好警察。

以上便是我6年警察工作生活中的心得体会,从今以后我也会秉着这“六心”做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五

职业道德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下面是带来的人民警察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社区民警是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最大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二、处理好下社区与上平台的关系

随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各类警务信息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社区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案头台帐性工作明显减少,查阅相关信息上网可见,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然而有些社区民警实际下社区工作的时间并不多,警务室"有室无人"现象和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主观上一些社区民警不愿意在闲暇时间投进社区,存在一定的贪享清闲的个人惰性,也不善于合理充分利用时间;客观上作为采集源头信息和承担接处警任务的第一线,社区民警承担了不少平台基础信息的编辑录入、报送维护和各类案事件的处理任务,占用了社区民警的大量时间。对此,广大社区民警应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并统筹安排时间,将上平台穿插于值班备勤、下完社区回所和日常处理案事件的间隙等时段,切实做到扑下身子沉入社区和抽挤时间登上平台两不误。

三、处理好干工作与打基础的关系

社区基础工作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社区民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打牢社区工作的基础上。这些基础包括:强化居民自我防范意识;组织民防力量进行治安防控,织严织密物防、技防网络;与社区干部和相关单位建立密切顺畅的工作关系,开展人口调查、抓好阵地控制;物建一批作用明显的治安耳目和社会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在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调处简易纠纷,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等等。当然社区工作在不同的时间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如进行案件排查,组织治安清查,处置突发事件,调处治安纠纷,为居民排忧解难等。社区基础要打,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要完成,但一定要把打牢基础作为重中之重,决不能只顾完成日常工作,而忽视打牢基础工作。"三基"工程建设已进入关键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学习,定立目标,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基础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区基础工作总体水平。

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特别是在宣传党和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动员活动时,注意提高自己说话的政治和法律水平。要多说心里话,多说实在话。要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心声,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做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如千方百计把当前案件高发的势头降下来;将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把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好等,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遇事或接报案件能够随机应变,有效控制、妥善处置;再次要塑形。即平时在社区开展工作中着装要严整,举止要端庄,行为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既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众展示一个威武雄壮、文明强干、一身正气,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态,在群众心中塑造起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的形象,使群众有情况愿意向民警反映、有问题乐意对民警倾诉,有矛盾愿意找民警化解。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本文来源: 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六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一条 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一)宣誓大会开始。(二)奏(唱)国歌。(三)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五)宣誓人代表讲话。(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警歌。(八)宣誓大会结束。宣誓时,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十五条 着装公安民警应当按照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一)公安民警应当保持头发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二)公安民警不得纹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第十七条 举止公安民警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一)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层实战单位应当实行每日例会制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总结、部署有关工作。(三)

2 / 13 县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公安民警大会,由领导总结、报告工作,表彰先进,布置工作任务。第二十条 请示报告(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公安信息畅通。(二)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民警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三)下级公安机关必须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四)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第二十一条 请假销假(一)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二)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三)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四)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五)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第二十二条 工作交接(一)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二)公安民警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第二十三条 证件(一)证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三)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四)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五)公安民警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

(六)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第二十四条 印章(一)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二)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四)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 文件收发和保管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第二十六条 保密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3 / 13 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第三十二条 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第三十三条 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十六条 值班记录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二)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三)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四)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五)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纪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第三十八条 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四十三条 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四十四条 装备的维护保养(一)使用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对封存和外出人员留下的装备,应当指定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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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队伍内部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领导布置任务时,应当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公安民警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一)执行拘留、逮捕等任务时,应当认真设计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伤害或者误伤群众。(二)执行审讯、看管、押解等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脱逃、暴狱、袭警等事件。(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第五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第五十九条 卫生健康(一)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二)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全文)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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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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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检举控告材料或者证据材料的;

(三)出具虚假审查或者证明材料、结论的。

(一)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

(二)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的。

(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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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

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

(三)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

(八)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

第十八条 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赃款赃物、扣押财物、保证金、无主财物、罚没款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违反规定进行人民警察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任、转任的。

(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

(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给予处分。

(一)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械的。

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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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组织、支持、容留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章 附 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纪律条令》。《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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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 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

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

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

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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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

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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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七

从20xx年6月1日起,由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八

人民警察的职业是神圣的,做一名人民警察是光荣的。神圣意味着正义和尊严,光荣体现了无私和奉献。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要从思想上认清和理解自己所肩负的责任,要做好面对一切艰难险阻的准备,要不怕困难,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坚定警察使命与责任

维护国家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保证社会长治久安,保卫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保证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公安机关做肩负的使命和职责。

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必须从思想上认清和理解自己所肩负的这份责任。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肩膀上扛起责任。

(二)做好面对困难风险的准备.

目前,就我国公安机关当前的形势来说,困难还很多。

从建国到现在,半个世纪的风雨沧桑,变的是环境,不变的是公安机关的职责。面对日益复杂和更趋繁重的工作,作为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要做好面对一切困难的准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群众无小事,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承诺。

当群众有困难的时候,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其解决。也许,自己也有很多困难摆在面前等待解决,但是,必须不怕困难,舍小家顾大家。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是作为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的必备素质。

人民警察的职业是神圣的,作一名人民警察是光荣的。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需要付出更多。我希望我能成为像 “任长霞”、“廖承枫”这样的优秀人民警察!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九

飒飒的寒风吹落枝头最后一片枯叶,蓦然回首,春去秋来,花落花开,两年的时光在弹指一挥间,悄无声息的流逝。满目的熟悉,无数逝去的风景,一一划过脑海,两年前的那个秋天,我满腔热血、壮志豪情的穿上规整的警服,光荣的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拉开了我警察生涯的帷幕。

1、 为警察理想坚定信念

国家安危,公安系一半,公安队伍肩挑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任。信仰指引我们坚定不移的跟着党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作为一名警察,注定要舍弃很多,要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要有舍小家为大家的情怀,要有吃苦耐劳,迎难而上的精神。白天,我们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乡村山岭田野;黑夜,我们出没于公路沿线,巡逻堵卡。警察总是默默付出,为了工作,忽略了家人,淡化了亲情。警察总是无私的奉献,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不求回报。信仰与理念是支撑警察践行公安工作的重要力量。

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要有大局意识,树立团队协作理念。公安队伍是一支战斗部队,每次处警、每次执行任务都是一场硬战,需要每一位战友紧密配合,并肩作战。团队精神,众志成城,是发挥公安队伍战斗力及凝聚力的利器。公安工作,大到处突抓捕,小到处警办案,都需要密切的配合及协作。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配合默契,形成合力,才能合法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才能做到失误减少,风险降低,整体优势得到发挥,单位工作才能有所建树,才能赢得集体荣誉。

2、 与时俱进,勤学好问

新时代的公安工作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思路与方法。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从步入警队那一天起,我就以一种积极的心态来迎接挑战,以谦虚的态度多向别人学习,快速补充各种知识和技能。对于新民警而言,老前辈身上那种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是我们必须学会的;老前辈的各种工作经验,是我们要认真学习的。时代在进步,面对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也需要我们不断更新各种知识,学会使用各类工作业务系统,适应新的工作模式;还需要学会运用各种技侦手段,打击各类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勤学好问的人,才不会落伍,才能出色完成任务。

3、 求真务实,精通业务

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每一件工作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容不得半点虚假和马虎。追求真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问题,将每一件事都落到实处,才能让人信服,才能避免处于被动处境。业务工作是每一位民警都必须掌握的技能,它包括执法办案、服务人民。法制社会,执法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民警要熟悉执法办案的程序流程,熟练掌握法律的应用。侦查破案、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寻找破案线索,收集证据,抓捕嫌疑人,审讯嫌疑人,制作法律文书,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扎实的功力,是不容许出现半点失误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总结,提升自身执法办案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必须践行的宗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学会做群众工作,采用恰当的语气与群众交流,采取合理的方式为群众解决问题,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更好的促进工作,和谐警民关系。

4、 注重细节,谨慎行事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上的疏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公安工作要依法依规的开展,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情绪去工作,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安工作是依托法律进行的,一张法律文书若是填写错误,将会影响整件案子的办理。一件细小的物品可能是案件侦破的突破口,也可能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一句无心的话语,可能引发矛盾的转移升级,甚至引发冲突。一种真诚的行为,或许可以感化他人,获得理解。面对各类问题,应该沉着冷静,学会察言观色,慎言慎行。

5、勤于思考,善于总结

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公安工作既是一项体力活,又是一项脑力活,不仅要有健壮的身体,还要懂得思考与谋划。现代社会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违法犯罪形势也日趋复杂。思想的高度决定现实的高度,如果不能勤于思考,见事早,反应快,就会被违法犯罪分子玩弄于股掌之上。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我觉得我们时刻都要对自己工作上的得失进行检讨反省,对我们周围事物发生的原因、事物本身所隐含的内在规律进行探究,使之成为一个习惯。只有不断的总结教训,吸取经验,探索思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更好的做好公安工作。

这两年的基础警察工作,不仅磨练了我的意志,还扩展了我的思维,让我完成了从一个警校大学生向人民警察的蜕变,我感谢这段经历,它让我学会成长,我感悟这段经历,它为我的理想指明了航向。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带着这些粗浅的从警感悟坚定不移的走好每一步从警路,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读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十

铸正气树形象尽职守

——学习《人民警察法》感悟

转瞬间,从事交警这一职业已有二十多个年头了,我身为一名交通警察,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神圣任务。这个职业风险性大,在抓获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路面查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时,都有可能受到违法人和犯罪分子的伤害,而今打开各种媒体,关于交通警察执法期间遭受暴力袭击,群众起哄甚至集体围攻的事件屡见不鲜,尤其是这些每天沐风栉雨保障公路畅通、群众出行安全的人民警察,有时却连自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而与群众矛盾也是日趋紧张。俗话说的好,“家有家规,行有行规”,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此次在全市开展的学习《人民警察法》“三个一”活动,使我更加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对《人民警察法的》重温学习,这不仅是规范警察自身的行为的准则,检验一个人民警察的标准,同时它也是咱可以合理应用的一法律的武器,从而维护自身的利益。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在日常工作中,我自觉养成了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一言一行都要对照《人民警察法》,这就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底线和准则。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的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辟如,别人经商做买卖我们警察及其家属就不能做,别人能经常出入舞厅,于灯红酒绿环境下怡神,当交警的就不能,而且发现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就不能熟视无睹。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必须树立的社会价值观和公民的人生观。它应当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也应当成为每个公民做人的准则,而人民警察的行为和准则底线就是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然而,现实社会是复杂多变的,在生活工作中总能遇到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交警上路查处交通违法,收缴罚款,这本身就容易同老百姓产生矛盾纠纷,要想每个公民都能理解交警这个职业,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是谈何容易?我辖区面积大,人口稠密,随着经济的增长,外来打工人员也逐年增多,交通压力明显增大,在打工一族中,大多数人都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他们出行时坐不起出租,只好去乘坐满世界跑的摩的。他们和部分当地群众、下岗人员以及穷困户,成了摩的司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客源。在这些摩的中,有牌有证的是极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是无牌无证的黑摩的。“黑摩的”的出现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这些摩的和驾驶员,既无牌也无证,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的同时,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公、私财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上级三令五申要求:彻底取缔无证照(无驾驶证、无驾照)黑摩的。xx年3月6日9时,我正在卡口执勤,突然从迎面驶来一辆摩的,按平常工作经验,我一眼就看出是无牌无证驾驶。于是,二话不说我就把它拦了下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照。“怎么又是你!”,不出所料,驾驶人叫周长龙,算得上这儿的“老脸色”了,不久前就曾教育警告过他一次,将他放行,按照相关法规,这次必须扣他的车还要罚款。周某傻眼了,他声称:从早上到中午,1分钱没挣上,身上连碗牛肉面的钱都没有,哪有钱交罚款呀?我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就在这时,几个外地闲杂人才聚了上来,出来挣钱,咱们容易吗?”他们这么一吵吵,给周某壮起了胆:“就是,老子还没有挣上1分钱哩!”围观的群众也开始为他愤愤不平:是啊,这些警察不干正事,这满街跑的小偷不去抓,反来管凭力气吃饭的老百姓„„看到场面即将失控,我立即电话请求增援。周某不耐烦了,乘势发动摩的想逃走,我一把抓住了车把手,“你不可以走,必须依法接受处理!”周某眼看无法逃跑得逞,随手拿起一利器往我手上猛戳,我感到一阵阵无比剧痛,顿时满手都是鲜血,但此时头脑中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就是死死抓住不放„„此时,周某见状吓傻了眼,围观的群众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其恶劣的行为。就在这时,增援的民警立刻冲上前来将周某迅速控制住带回当地派出所处理。后来,周某因暴力抗法被依法拘留。

经历了此事件后,虽然我只是受了点轻伤,但在内心却深有感触,对交警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遇到委屈要学会多忍一忍,现在不是讲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吗?那时倘若换成20多岁的青年交警,恐怕早已经大大出手,后果不堪设想吧。

《人民警察法》的核心是执法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每一位,是我们人民警察坚持人民满意的标准。我们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 悔无愧,不辱使命,必须具备人民警察应有的素质和水平。作一名合格的交通警察,服务人民,保一方平安,必须在狠抓“三基”活动中精通业务,苦练过硬的基本功。怎样苦练,就是要精益求精,真正深入进去刻苦钻研,锲而不舍,但也乐在其中。交通警察才就能成辨是非铸正气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风尚的鲜明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