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运输委托服务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3 15:55:50 作者:韩ll 最新运输委托服务合同实用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一

五、运输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保证车况良好,证照齐全,手续齐备,箱体卫生,雨具完整并投有车辆货物保险(120型5万元以上,大于120型的10万元以上)。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集运办的同一派车,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执行,不服从调派,甲方将终止运输合同

3、在装卸烟叶时,乙方必须认真记录、清点、过磅烟叶数量、级别,并与调拨单完全相符,签字后即生效。运输发生数量短少、水湿、被盗等损失一律由乙方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赔偿。

4、移库调拨单、派车单和ic卡必须随车同行,证货相符。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的仓库装卸货管理规定,按规定装、卸货物。

6、严禁乙方在运输途中调换烟包、抽包、抽把及其它违法活动。一经发现,除按本条第3款赔偿外,视其情急给予经济处罚并终止运输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终止运输合同。

7、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初烤烟装卸地点并及时组织人员装卸烟叶,做好服务工作。

8、甲方必须根据站、点烟叶库存和道路状况,及时安排乙方到指定站、点运输烟叶,并责成各收购站、点按规定提供完好的包装,促进货物运输安全。

9、甲方要求乙方派车装货,乙方在6小时内不到甲方集运办开《派车单》或甲方开出《派车单》6小时后,乙方车辆不能到达指定地点装货的,甲方有权调派本合同外的其他车辆装货,并处罚乙方违约金1000元/车(次)。

10、因甲方或甲方上级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72小时内不能卸货的,甲方按12吨以上车辆,每车500元/天;12吨以下车辆,每车300元/天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11、为满足本合同履行的需要,乙方必须保证并提供50辆以上的车辆投入本合同规定货物的运输(本合同签订时即提供相关车辆手续,以便建立档案)。

1、甲、乙双方都应加强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努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2、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输期间发生的所有运输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但在安全事故施救及处理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

七、履约保证

1、本合同签订后,在货物起运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ic卡保证金200元/张,并实行一车一卡制。烟叶运输结束,持ic卡换取保证金。ic卡必须妥善保管,遗失和损坏不予退还保证金。所交保证金必须于20xx年12月20日前退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在货物起运前,乙方必须按计划运费总额的5%,即: 元,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八、结算

1、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费从20xx年10月10日起,陆续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并实行转账结算(根据卸货单从昭通返回的情况,可提前结算)。长途运费在甲方财务科结算,短途转库运费凭转库单在甲方所转库的烟叶工作站结算,运价按本合同第一条执行。

2、乙方必须持运费结算单、卸货单、派车单及哲学系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货物运输发票于20xx年12月20日前到甲方结清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费。逾期,甲方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服从调派、不安甲方指定地点承运烟叶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金额由甲方计算,乙方负责赔偿。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委托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4、其他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直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甲方20xx年度所收烤烟运输完毕,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一、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药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要求,配合甲方对乙方经营资质、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车辆的的审核、检查,为甲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能力的一切证明资料,如上门提货,乙方应提供上门提货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根据自己发运药品的质量特性提出药品发运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药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三、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发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2填上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逾期未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运费并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四、合同鉴定后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

五、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装卸和运输,轻拿轻放,不得野蛮装卸,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售后服务部门及质管部有关药品运输质量查询情况,乙方在药品运输途中遇到事故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下要及时和甲方取得联系,避免事故的扩大。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年。 各区域运输时限及价格详见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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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季预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代帐服务的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记账报表、办公文具费等由甲方支付。经协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账本报表费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内交通费用元。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会计交接事宜。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x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一、本批货物由甲方(委托方) 全权委托 (司机 )承运。

二、乙方车辆必须投保运输,甲方将货物装车时交给乙方,乙方必须认真清点,凡皆因货损、货差,雨湿、污染、破损,以及因四超(超长、超高、超宽、超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运方)负全部责任。

三、运送货物时间限 小时内到达:从 年 月 日始,凡皆因延误时间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运方)负全部责任。

四、如果运输过程中有乙方携货私逃的情况,中介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五、全程运费 元(大写: )。甲方预付运费 元(大写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无误后付清运费 元(大写: ) ,行车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任何原因的罚款)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货到款清,此合同立即作废。

甲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四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棉花运输合同·班轮运输合同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xx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六

第一条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七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平方米(含车库),;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第六条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起至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八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运输委托服务合同篇九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 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

(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